印尼将向美国出口液化天然气

印尼将向美国出口液化天然气

一、印尼将向美国出口液化天然气(论文文献综述)

高瑞华[1](2020)在《帕塔米纳公司在印尼国际能源合作中的角色演变研究(1957-1976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能源对印度尼西亚的政治、经济有着重要影响。1957年至1976年是印度尼西亚在能源领域革故鼎新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印度尼西亚废除了具有强烈殖民色彩的特许权,确立了新型能源合作机制,维护了能源主权,国际能源合作也在曲折中展开。荷属时期,印尼能源工业由外国石油公司主导。印尼正式独立后,外国公司仍享有特许权。为了维护国家经济权益,印尼通过取消石油特许权、建立并扶植国家石油公司来推进能源国有化,增强对能源工业的控制。帕米纳公司、帕塔明公司和帕米甘公司被确立为国家石油公司,开展国际能源合作。苏哈托上台后,帕米纳以能源为手段创造更高的绝对收入、获得信贷,为苏哈托政权提供资金来源。帕米纳董事长伊布努利用苏哈托的支持使产量分成制获得了合法地位,这一行为不仅使印尼拥有了更大的石油收益和控制权,而且左右了印尼与外国石油公司之间的关系。1968年帕米纳与帕塔明公司合并成为帕塔米纳公司,其享有极大的自主性,被称为“国中之国”。由于负责能源项目和扩大自身经营的需要,帕塔米纳公司采取了庞大复杂的国际借贷政策,于1975年陷入债务危机。债务危机是帕塔米纳公司发展的重要转折点,此后帕塔米纳公司的主导权转移到政府手中,其重大决策由政府作出。帕塔米纳公司不再是预算外交易的主要工具,基本上恢复了其石油和天然气企业的法定角色。1957年至1976年期间,帕塔米纳公司是印尼国际能源合作的重要主体,它牵头开展国际能源合作,担当了印度尼西亚国际能源合作的先锋,不仅推动了能源国有化、扩大能源控制权等能源目标的实现,而且以能源为手段为印尼的经济建设、政权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

孟婵[2](2019)在《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世界能源形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实现能源供求稳定、能源利用低碳环保和可持续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能源合作一直是中国与东盟的重要合作领域,《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明确了中国将逐步深入参与中国—东盟等框架下的能源合作。东盟能源资源储量丰富,尤其是新能源资源,《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16—2025》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超过23%,使得各成员国面临巨大的投资和技术需求。中国与东盟在能源合作方面有很强的互补性,尤其在新能源合作方面潜力巨大。在上述背景下开展能源合作,实现能源有效开发和充分利用将成为研究的重点。本文在明确相关概念和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的基础、合作历程和现状,结果显示双方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方面均有较强的互补性合作基础,双方合作程度日益升级,合作领域日益增多。随后从机遇和挑战的角度出发,首先构造能源合作指数,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测度能源合作的经济效应,结果显示能源合作指数对双方均产生正的经济增长效应,表明双方能源合作受到了“海丝路”倡议、新能源合作的巨大潜力以及地缘和人文优势等机遇的推动;借助演化博弈模型对能源合作相关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模型结论显示能源合作受到合作成本、合作收益和初始合作意愿的影响,合作机制的不完善、地区激烈的竞争和新能源较大的合作成本等因素均是通过增加合作成本、减少收益或降低初始合作意愿从而成为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所面临的挑战。最后基于前文分析本文建议:要完善中国与东盟的能源合作制度,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倡议下能源合作所面临的机遇,继续深化互补性能源合作,重点关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并注重加强在政治、人文等其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孔祥永,杨强[3](2019)在《美国“能源新现实主义”的地缘政治冲击与中国的应对》文中研究指明"能源新现实主义"是特朗普政府内政外交的关键之一,构成"美国优先"的核心内容。从"能源新现实主义"的内在逻辑看,特朗普政府抛出"能源新现实主义"既是为了修正"能源新自由主义",又是为了维系美元霸权,更是为了以较低成本护持美国的全球霸权;从"能源新现实主义"在欧亚大陆的实施路径看,特朗普政府企图以能源合作"连横"美国在中东欧、中东、东亚及东南亚的盟友和友好国家,以挤压其在欧亚大陆的竞争对手生存和发展的战略空间,弱化、遏制它们在欧亚大陆的地缘政治影响力。为对冲"能源新现实主义"引起的地缘政治冲击,俄罗斯、伊朗和沙特等能源出口大国纷纷推出各自的反制措施。对此,中国应根据自己的目标和利益,及早作出战略反应和政策选择。

朱雄关[4](2016)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沿线国家能源合作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是党和国家根据我国当前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和国家发展需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出来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和经济外交战略,是新时期我国大周边外交的重要战略布局。当前,随着国际能源局势和地缘政治形势的不断变化以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能源需求持续高速增长,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面临非常严峻的能源安全形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我国能源海外进口的主要来源地,这一地区的能源生产和出口对于保障中国能源供给安全和解决中国能源面临的困难风险地位重要、意义特殊。因此,在“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过程中,加强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能源合作问题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中国能源安全面临的困难风险和严峻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进而在对“一带一路”沿线的中东、非洲、东盟、中亚、俄罗斯等主要地区和国家油气资源禀赋状况、供给能力以及与中国能源合作历史及现状进行分析和梳理的基础上,对中国与这些地区和国家能源合作的前景进行分析预测。通过剖析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能源合作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大国能源地缘政治博弈,对“一带一路”主要地区能源合作前景形势进行分析判断。最后对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中加强能源合作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与思考。本文在对“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能源状况和发展前景,以及在能源合作面临困难和挑战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一是得出了“一带一路”沿线26个国家未来的油气贸易合作能力前景评估,并根据这些国家的投资开放程度和区位功能,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上下游领域的合作方向和重点;二是针对西半球和北极地区国家油气资源发展前景,从拓宽当前“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视角,思考并提出了构建能源大丝路的观点,建议国家在“一带一路”路线图中增加北线和东线方向,加强中国与美洲国家和北冰洋沿岸国家能源合作力度;三是针对当前国际能源秩序、中国的国际地位和能源现状,思考并提出了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平台,建立丝路能源合作机制的观点以及相关的措施建议,使中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有力保障中国的能源安全。

周杰,周溪峤[5](2015)在《日本煤炭清洁利用与高效发电产业国家战略研究》文中指出煤炭清洁利用与高效发电产业国家战略是日本能源安全战略的基石,是日本环境立国与能源技术立国战略的重心,是日本经济增长战略的关键,更是日本基础设施输出战略的支柱。这一战略重点放在了发展清洁高效火力发电技术上,为此,日本政府制定了火电技术发展路线图,将燃煤火力发电技术分为三代,并确立了新一代燃煤火力发电技术开发和商业化的时间表。日本大力推行这一战略的主要意图是:在能源保障上,可以保障国内能源和电力的基本供给,稳定电价,实现最优的混合电源构成配置,从而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能源支撑;在技术上,可保证日本在燃煤火电技术的世界领先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环境负荷,从而实现日本2030年国际承诺的减排目标;在产业上,可以增加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资,扩大煤电机组等火力发电设备的出口,从而拉动日本经济的增长,其战略目标就是要实现经济发展、资源保障和环境保护三者的有机统一。

富景筠[6](2015)在《东北亚天然气格局的演变逻辑——市场结构与权力结构的分析》文中提出天然气具有经济和政治的双重属性,因此考察东北亚天然气格局的演变逻辑需要同时分析市场层面与地缘政治层面的影响变量,特别是市场与权力互动下的大国博弈。俄罗斯在"页岩气革命"和"乌克兰危机"双重冲击下对东北亚天然气市场的战略转向、未来美国能源角色转变后天然气出口的巨大潜力,将使得东北亚地缘政治博弈变得更加复杂。资源生产国之间、常规与非常规天然气生产国之间对市场和价格博弈主动权的争夺,无疑将增强东北亚天然气市场的进口多元化趋势并引发亚洲天然气市场定价机制的深刻变革。中国有必要根据全球能源格局变化及自身能源安全特点,通过提供地区性和全球性公共产品提升其在地区能源机制和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

杨佩桦[7](2014)在《中澳能矿资源合作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能源与矿产资源几乎是一切经济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基础。中国自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生产飞速跃进,城市化进程日趋深化,经济增长日益加速,人口数量持续膨胀,使得资源供需缺口不断拉大。步入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持续加快,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资源品进口国,资源约束瓶颈愈益凸显,近20种能矿产品严重短缺,需大量进口以满足国内旺盛的消费需求。如此严峻的资源状况意味着保障资源以合理的价格持续、稳定、安全的供应是我国面临的关键性挑战之一。澳大利亚以其丰沛且高品位的能矿资源而享有“坐在矿车上的国家”之美誉,其资源储量与产量位居世界前列。而其较少的人口使得国内资源消费量增长有限,因此澳大利亚素来也是全球排名领先的、可靠的资源出口大国。此外,澳大利亚拥有比较稳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以及较为健全的法律体制。中澳两国同属亚太地区,自1972年12月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两国关系总体良好。所有上述因素使得双方彼此需要,并为双方的资源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自建交以来,中澳能矿资源贸易的数量与金额双双大幅攀升;两国在资源领域的合作也不断向宽领域、多层次的方向发展——合作涉及的能矿资源品种不断拓展,合作形式从贸易逐渐发展到投资和能源技术合作。中澳资源合作进程总体较为平稳,但也经受过波折、面临着挑战。双方能矿资源贸易与投资协作受到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两国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经济状况的迥异,对中国企业投资澳能矿业构成极大挑战。由于上述差异,中国企业正常的利益诉求有时会被一些澳大利亚人曲解为意在控制澳资源的战略行为。如何让我国的利益诉求为澳方理解,消除其担忧或反感,令其意识到中国企业投资澳矿是互利双赢的经济活动,是值得努力寻求破解之道的一项课题。本研究试图通过对双方在资源领域各项协作的梳理和研析,探究两国资源合作对彼此的益处与意义,分析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期为未来的协作提供些许启迪。本论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其一,整理和计算相关数据,并适当绘制成折线图、柱状图或饼图,以直观地反映中澳资源贸易和投资的数量与金额变化等。其二,采用案例分析法,研析典型合作项目的来龙去脉与问题,探寻相应对策。其三,综合运用资源经济学和国际关系学等相关理论,对中澳资源合作的历史、现状、未来加以剖析。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导论,阐述研究的缘起,进行文献综述,解释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第二章作为背景交代,介绍中澳两国能矿产业的政策变迁。第三至五章是论文的主体,横向地划分为中澳能源产品贸易、中澳矿产品贸易与中国对澳大利亚能矿业的投资三部分。第三章论述中澳能源产品贸易,这些能源产品包含煤炭、石油、液化天然气和铀矿。第四章论述中澳矿产品贸易,包括铁矿、铜矿及铝矿产品。第五章着重从以下六方面剖析中国对澳大利亚能矿业的投资:外国对澳直接投资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概况,中国企业在澳投资背景,澳大利亚对外国投资的审查制度,中国投资澳矿历程,中国投资澳大利亚能矿业的挑战与对策建议,中国对澳矿投资项目下的双方能源技术合作。上述三章内部又纵向地阐述了各能矿产品贸易与投资的发展历程。第六章为结论,总结中澳资源合作的总体特征,阐释两国合作对双方的益处和意义,就双方合作中面临的挑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展望中澳资源合作的前景。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通过数十年来的中澳能矿资源合作,澳大利亚对有效缓解中国的资源饥渴作出了难以替代的积极贡献,促进了中国经济长期高速的增长;而中国成就了澳大利亚在新世纪的矿业繁荣,使澳大利亚的经济增速长期保持着3-4%这个高于绝大多数发达经济体的增长率。中澳资源合作给两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推动,为增加两国人民的福祉作出了贡献,也令双方对彼此日益依赖。中澳资源合作关系己成为两国整体关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和两国关系发展的强劲动力,甚至能在双边关系遭遇险情时起到稳定两国关系的关键作用,中澳资源合作已与两国整体关系形成良性互动。两国能矿资源合作的未来具有很大潜力,但也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需要双方持续关注,并以积极、客观的态度予以妥善应对和解决。

吴崇伯[8](2014)在《论中国与印尼的能源合作》文中研究表明印尼蕴藏丰富的能源资源,能源产业获得巨大发展,是东南亚能源生产与消费大国。近些年中国与印尼在油气、煤炭、电力等传统能源领域的合作卓有成效,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合作也已经起步。中国和印尼在能源领域存在着诸多共同利益,能源合作是中印尼经贸合作新的增长点。两国政府应在鼓励能源发展合作方面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对能源合作所需要的信息、人才、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建立起有效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为促进双方合作提供政策法规和激励机制,包括法律法规、发展规划、财政支持政策、产业发展政策、税收优惠等,进一步加强在能源领域上的合作。

张伟丰(WIRAWAT NARANIRATSAI)[9](2013)在《泰国能源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能源”是人类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劲驱动力。因此,能源资源领域也就自然成为各国在保障本国政治经济安全、维护国家利益以及可持续发展中的“必争之地”。尤其是对具有稀缺性的传统能源——石油资源的争夺,日趋白热化。由此可见,能源资源在国际政治、经济外交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泰国经济持续增长,致使能源需求总量不断提高,能源(石油)对外依赖程度日益加大,并引发多次能源危机。泰国是个能源贫乏的国家,能源(石油)资源在地理分布、勘探、开采、消费各环节均不平衡,能源供需矛盾由此进一步凸显,泰国能源短缺、能源安全问题逐渐成为阻碍国家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何有效解决泰国面临的能源问题,本文认为可以通过开展国际能源合作、调整国家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效推广节能,以及推动国家多元化利用可再生能源战略等措施来保障泰国能源安全。同时,通过加大国家环保利用能源力度,建立国家能源安全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规划也能够有效提高泰国能源安全系数。本文利用泰国第一手相关资料,考察论述了泰国能源发展进程及现状,进一步梳理论证了当今泰国存在的能源问题。论文分为五部分:第一章是绪论,概述研究缘由和意义,界定相关概念,综述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思路和研究困境;第二章介绍泰国的能源现状与特点。阐述了泰国的能源发展现状,分析了泰国的能源资源特点和能源消费现状,预测了泰国能源未来的发展趋势,并进一步剖析当今泰国能源环境与贸易存在的问题;第三章集中论述泰国的能源安全战略。全面概括了泰国能源安全战略的发展,总结了泰国能源战略原则、目标及主要策略;第四章为泰国能源外交合作。全面论述了泰国的国际能源外交合作,分析泰国能源合作的特点,并提出能源合作的几点思考;最后,第五章为泰国能源安全战略问题与对策建议。总结泰国能源战略存在问题,进一步指出国际能源格局形势对泰国能源安全造成的影响,提出对完善泰国能源安全战略发展的建议。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泰国能源资源不足,能源供需失衡,引发国家能源危机,不利于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多年来,在推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泰国能源消费日趋旺盛,能源消费总量逐年攀升,使得泰国能源产业供不应求。加之本国能源资源不足,使得泰国能源短缺、能源依赖程度加大的不利局面愈加雪上加霜,引发国家能源及其政治军事危机,阻碍国家的发展进步。第二、泰国能源外交合作起步较早,从国际石油贸易到走出国门的国际能源合作,如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随着国家能源需求剧增,泰国国家石油机构(今泰国国家石油(公众)股份有限公司)为确保国家能源供应安全开展了国际能源外交合作。如今,泰国石油公司在全球拓展了能源领域的合作,合作伙伴遍及亚太地区的澳大利亚、中国、印尼等国,中东地区的阿联酋等国,非洲地区的阿尔及利亚和肯尼亚等国,美洲的巴西、加拿大、美国及欧洲的德国和俄罗斯等国,泰国的国际能源合作成果显着。第三、泰国能源发展战略存在严重问题,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据本文对泰国能源产业考察显示:泰国能源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石油财税体制、石油价格计算不合理,液化石油气分配不公平,能源供应失衡,缺乏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及能源战略策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上述问题都是泰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面临的严峻挑战。第四、要推动泰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必须继续推进完善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坚持对能源技术和技术人员的培养投入,致力于能源资源的多元化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替代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程度,积极展开节能减排的环保工作,规划建立能源贸易市场,积极参与国际能源外交合作等。

谭民[10](2013)在《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本文首先从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概念和内涵入手,探讨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意义、现状、范围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继而在确认保障能源安全是中国和东盟当前的一项共同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分析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现有的法律机制;然后分别从能源贸易合作与能源投资合作的角度,阐述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以及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法律问题;最后通过分析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提出完善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制度的建议。除引言外,全文分为五章(主体部分)及结论共六个部分,基本内容概述如下:第一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概述”。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是指中国和东盟及其成员国为了保障各自的能源安全而在能源贸易与能源投资领域进行的国际合作,其主体是中国和东盟及其成员国。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意义重大,不仅可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保障彼此的能源供应安全,也可降低运输成本,保障彼此的能源运输安全,还有利于双方资本与市场的互换。当前,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已从现实和制度两个层面展开:在现实层面,双方优势互补,相互依赖;在制度层面,双方的对话与合作机制已初步建立。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能源产品贸易、能源服务贸易和能源投资,但存在专门性的法律合作机制缺失、能源货物贸易的产品出口限制、能源服务贸易和能源投资的壁垒障碍等法律问题。第二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机制”。虽然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当前基本未形成专门性的法律机制,但是中国与全体东盟成员国都是联合国、WTO、CAFTA等国际组织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的成员,中国与部分东盟成员国还是MIGA、ICSID、泛亚铁路(新加坡-昆明)、“GMS经济合作”等国际组织和(次)区域性组织(合作)的缔约国或参与国。中国还与所有的东盟成员国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除马来西亚和文莱之外的东盟成员国订有双边贸易协定。此外,中国与缅甸签订了《中缅油气管道协议》。上述双边协定和国际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框架下的多边协议,部分内容涉及能源贸易和能源投资问题,可对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起到规范和指引作用。总体上,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机制可分为普遍性多边合作、区域性多边合作、次区域合作、双边合作4个层次。第三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问题”。中国和东盟及其成员国并未就能源贸易合作制定专门的规则,相关的内容主要体现在WTO协议、CAFTA框架协议、CAFTA货物贸易协议、CAFTA服务贸易协议和CAFTA争端解决协议之中。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由遵守WTO纪律、非歧视、贸易自由化等构成。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也存在不少法律问题。能源货物贸易方面的法律问题主要有:能源产品的非关税进口限制措施约束不够完善、能源产品的出口关税不受约束、例外条款为实施非关税出口限制措施提供便利、国有能源企业对国际能源贸易的负面影响等。能源服务贸易方面的法律问题主要是:能源服务并未单列、市场开放程度不够、限制性规定较多、例外条款为实施限制措施提供便利。第四章“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问题”。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主要法律依据有CAFTA投资协议、CAFTA服务贸易协议、TRIMs协议、SCM协议、TRIPs协议、GATS、MIGA公约、ICSID公约等普遍性或区域性多边条约,以及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总体而言,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由促进投资自由化、公平和公正的投资保护、投资争端解决司法化等构成。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主要存在下列法律问题:东道国的能源投资准入限制性规定较多、国际条约对东道国能源投资准入控制权的约束不足、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不清、东道国对外国能源企业的违约或征收行为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第五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前景展望”。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既存在有利的合作基础,也存在不利的合作因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有利基础是优势互补的资源配置、现实存在的相互需求、日益紧密的合作关系。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不利因素在于中国威胁论的影响、发达国家对东盟地区事务的介入、南海问题的国际化。完善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需从能源货物贸易、能源服务贸易和能源投资三个方面着手。在能源货物贸易方面,应当约束能源产品的出口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并严控例外条款,尤其是环保例外条款的使用。在能源服务贸易方面,应将能源服务单列,并扩大能源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在能源投资方面,应当清理中国与各东盟成员国国内法中违反现有国际条约能源投资准入、保护义务的规定,将国民待遇适用于能源投资的准入阶段、同时允许将不能开放或不能给予国民待遇的行业分别列入“暂时排除清单”和“敏感清单”,利用MIGA的投资担保机制防范潜在的政治风险、加大对海外能源投资的保护程度,加强ICSID争端解决机制在投资争端解决方面的利用。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梳理,再次指出:在能源安全遭受重大挑战的当前,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是保障中国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并具有现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虽然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基本未形成专门性的法律机制,但是仍然存在可以利用的综合性法律机制,同时也有一些具体的法律制度予以保障,不过需从构建专门性的法律合作机制、约束能源产品的出口关税和非关税措施、限制例外条款的使用、扩大能源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开放程度、加强能源投资的保护等方面进行完善。

二、印尼将向美国出口液化天然气(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印尼将向美国出口液化天然气(论文提纲范文)

(1)帕塔米纳公司在印尼国际能源合作中的角色演变研究(1957-1976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取得的创新点
第一章 二战前后印尼的石油开发与石油工业(1957 年之前)
    第一节 二战前外国石油公司在印尼的特许权
    第二节 二战期间日本对印尼石油的掠夺
    第三节 二战后印尼的石油公司与石油特许权
第二章 印尼能源国有化与国际能源合作的初步开展(1957-1965 年)
    第一节 帕米纳公司引入外资与特许权的首次撤销
    第二节 能源国有化的法律基础与印尼国家石油公司的确立
    第三节 帕塔明-泛美合同与印尼能源国有化的推进
第三章 新型合作机制与帕塔米纳公司能源控制权的扩大(1965-1971 年)
    第一节 帕米纳与壳牌的收购谈判及实力增长
    第二节 产量分成合作机制的确立及推广
    第三节 国家石油公司的合并与《帕塔米纳法》
第四章 石油贷款与帕塔米纳公司债务危机及其调整(1971-1976 年)
    第一节 石油贷款与帕塔米纳公司的国际借贷
    第二节 国际组织干涉下能源项目的重新安排
    第三节 债务危机与帕塔米纳公司的角色调整
第五章 结论
附录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致谢
个人简历

(2)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1.2.1 国际能源合作的研究
        1.2.2 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的研究
        1.2.3 文献评述
    1.3 研究方法
    1.4 技术路线
    1.5 创新与不足
第二章 能源合作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1.1 能源
        2.1.2 能源合作
    2.2 理论基础
        2.2.1 比较优势理论
        2.2.2 能源经济理论
        2.2.3 经济相互依赖理论
    2.3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状况概述
    3.1 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的基础
        3.1.1 传统能源的储量与开发
        3.1.2 新能源的储量与开发
    3.2 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历程
        3.2.1 起步阶段
        3.2.2 发展阶段
        3.2.3 升级阶段
    3.3 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现状
        3.3.1 能源贸易
        3.3.2 能源投资合作
        3.3.3 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3.3.4 能源技术合作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的经济效应分析
    4.1 能源合作指数的构建
    4.2 实证模型的建立_
        4.2.1 变量选择与来源
        4.2.2 VAR模型的建立
    4.3 实证模型结果理论分析
        4.3.1 数据平稳性检验
        4.3.2 脉冲响应及结果分析
        4.3.3 方差分解及结果分析
    4.4 实证模型结果现实探究及机遇分析
        4.4.1 “海丝路”倡议背景下的合作
        4.4.2 新能源合作潜力巨大
        4.4.3 地缘优势和人文优势明显
    4.5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的影响因素分析
    5.1 中国—东盟能源合作演化博弈模型的建立与理论分析
    5.2 基于演化博弈模型的能源合作影响因素分析
        5.2.1 能源合作机制与法律制度不健全
        5.2.2 能源合作竞争激烈且中国企业实力有待提升
        5.2.3 新能源合作成本较高、周期长
        5.2.4 南海主权争端问题
    5.3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对策建议
    6.1 完善能源合作制度,建立合作机制
        6.1.1 完善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相关制度
        6.1.2 建立中国-东盟能源合作机制
    6.2 继续深化互补性能源合作
        6.2.1 优化能源产品贸易结构,实现能源资源优化配置
        6.2.2 提升企业自身实力,开展“能源产业+金融”的合作模式
        6.2.3 推进能源技术合作,提高能源产业链发展水平
        6.2.4 降低新能源合作成本,有重点的开展国别新能源合作
    6.3 强化在其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4)“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沿线国家能源合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为研究中国能源合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为解决中国能源安全面临的问题和风险开辟了重要途径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未来巨大的能源出口能力将是补充中国能源需求缺口的主要来源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第三节 论文的支撑理论、研究思路及主要创新点
        一、论文的支撑理论
        二、研究思路、基本内容和研究方法
        三、主要的创新点
第一章 中国与俄罗斯和中亚国家能源合作的现状及前景
    第一节 中国与俄罗斯能源合作现状及前景展望
        一、俄罗斯油气资源禀赋
        二、中俄能源合作的历史进程
        三、中俄能源合作现状和前景展望
    第二节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现状及前景展望
        一、哈萨克斯坦油气资源禀赋
        二、中哈能源合作的历史进程
        三、中哈能源合作现状和前景展望
    第三节 中国与土库曼斯坦能源合作现状及前景展望
        一、土库曼斯坦油气资源禀赋
        二、中土能源合作的历史进程
        三、中土能源合作现状和前景展望
    第四节 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能源合作现状及前景展望
        一、乌兹别克斯坦油气资源禀赋
        二、中乌能源合作的历史进程
        三、中乌能源合作现状和前景展望
第二章 中国与中东国家能源合作的现状和前景
    第一节 中东各国油气资源禀赋
        一、沙特阿拉伯油气资源状况
        二、伊朗油气资源状况
        三、伊拉克油气资源状况
        四、科威特油气资源状况
        五、卡塔尔油气资源状况
        六、阿联酋油气资源状况
        七、阿曼油气资源状况
    第二节 中国与中东国家能源合作的历史及现状
        一、中国与沙特阿拉伯能源合作进程
        二、中国与伊朗能源合作进程
        三、中国与伊拉克能源合作进程
        四、中国与科威特能源合作进程
        五、中国与卡塔尔能源合作进程
        六、中国与阿联酋能源合作进程
        七、中国与阿曼能源合作进程
    第三节 中国与中东国家能源合作的前景展望
        一、中国与沙特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二、中国与伊朗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三、中国与伊拉克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四、中国与科威特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五、中国与卡塔尔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六、中国与阿联酋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七、中国与阿曼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第三章 中国与非洲国家能源合作的现状和前景
    第一节 非洲国家油气资源状况
        一、非洲国家石油资源禀赋
        二、非洲国家天然气资源禀赋
        三、非洲传统油气国家的油气供需状况
    第二节 中国与非洲国家能源合作的历史及现状
        一、中国与利比亚能源合作进程
        二、中国与阿尔及利亚能源合作进程
        三、中国与尼日利亚能源合作进程
        四、中国与安哥拉能源合作进程
        五、中国与埃及能源合作进程
        六、中国与苏丹和南苏丹能源合作进程
    第三节 中国与非洲国家能源合作的前景展望
        一、中国与利比亚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二、中国与阿尔及利亚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三、中国与尼日利亚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四、中国与安哥拉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五、中国与埃及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六、中国与苏丹和南苏丹能源合作前景展望
第四章 中国与东盟国家能源合作的现状和前景
    第一节 东盟国家油气资源状况
        一、东盟国家石油资源禀赋
        二、东盟国家天然气资源禀赋
        三、东盟国家油气供需现状
    第二节 东盟国家能源供需前景展望
        一、马来西亚油气供需前景预期
        二、印度尼西亚油气供需前景预期
        三、越南油气供需前景预期
        四、文莱油气供需前景预期
        五、泰国油气供需前景预期
        六、缅甸油气产出前景预期
        七、菲律宾油气供需前景预期
        八、新加坡油气供需前景预期
    第三节 中国与东盟国家能源合作的进程及思考
        一、中国与东盟国家能源合作历史及现状
        二、中国与东盟国家能源合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三、中国东盟加强能源合作的路径与思考
第五章 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面临的困难挑战和大国博弈
    第一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能源合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中国与俄罗斯及中亚国家能源合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中国与中东国家能源合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三、中国与非洲国家能源合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节 “一带一路”战略面临的国际地缘政治挑战
        一、“一带一路”地区地缘政治形势复杂严峻
        二、“一带一路”战略面临全球层面的战略对冲
        三、“一带一路”战略面临地区层面的战略竞争
    第三节 大国在“一带一路”上的能源地缘政治博弈
        一、大国的能源状况
        二、大国的能源供需形势
        三、大国在“一带一路”地区面临严峻的能源地缘政治博弈
第六章 “一带一路”战略能源合作与中国能源安全思考
    第一节 区分合作重点有的放矢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合作
        一、针对上游领域开放程度,视情加大能源投资合作程度
        二、针对供需发展前景,努力提升能源贸易合作水平
        三、针对沿线进行优化布局,不断加强能源下游领域合作力度
    第二节 拓宽合作视野构建保障中国能源安全的能源大丝路
        一、“一带一路”战略的范围划定及其局限性
        二、能源丝路应从“小丝路”走向“大丝路”
        三、能源大丝路北线地区和东线主要国家能源状况
        四、推进能源大丝路合作的实施重点
    第三节 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平台以路为桥构建丝路能源合作机制
        一、国际能源秩序的现状
        二、丝路能源合作机制构想的提出
        三、丝路能源合作机制的理论基础分析
        四、构建丝路能源合作机制的路径选择
    第四节 多措并举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有力保障中国能源安全
        一、深化“合作共赢”的能源合作理念,实现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同发展
        二、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法,全方位保障“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实施
        三、配套举措跟进到位,对“一带一路”战略能源合作形成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的科研成果
致谢

(6)东北亚天然气格局的演变逻辑——市场结构与权力结构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二、东北亚天然气市场结构的变化及原因
三、东北亚天然气市场结构与权力结构的互动分析
    (一)俄罗斯向东北亚出口天然气的地缘政治效应
    (二)美国作为东北亚天然气地缘政治博弈的新变量
四、结语

(7)中澳能矿资源合作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1 导论
    1.1 研究的缘起
    1.2 文献综述
        1.2.1 基础文献
        1.2.2 中国研究现状
        1.2.3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1.5 论文架构
2 中澳能矿产业政策变迁
    2.1 中国能矿产业政策变迁
    2.2 澳大利亚能矿产业政策变迁
3 中澳能源产品贸易
    3.1 煤炭
        3.1.1 中澳煤炭贸易基础
        3.1.2 煤炭:中澳能源贸易重头戏
        3.1.3 影响因素与合作建议
    3.2 石油
        3.2.1 中澳石油资源禀赋与生产消费概况
        3.2.2 中澳石油贸易实践
        3.2.2.1 原油
        3.2.2.2 液化石油气
    3.3 液化天然气
        3.3.1 中澳液化天然气贸易条件
        3.3.2 液化天然气:中澳能源贸易新领域
        3.3.2.1 大鹏项目:中澳天然气合作先锋和典范
        3.3.2.2 高庚谈判:中澳天然气合作失败案例
        3.3.2.3 中澳天然气合作迈上新台阶
        3.3.3 影响因素
        3.3.3.1 市场供需与燃气价格的波动
        3.3.3.2 供应商、消费者之间的多方博弈
        3.3.3.3 澳大利亚国内的挑战
        3.3.3.4 中国非常规天然气产业发展
    3.4 铀矿
        3.4.1 中澳铀矿贸易背景
        3.4.1.1 国际铀矿与核电产业
        3.4.1.2 中国铀矿资源与核电业发展
        3.4.1.3 澳大利亚铀矿业与弃核能政策
        3.4.2 铀矿:中澳能源贸易另一新领域
        3.4.3 挑战与前景
4 中澳矿产品贸易
    4.1 铁矿
        4.1.1 中澳铁矿贸易基础
        4.1.2 铁矿:中澳矿产贸易先驱和支柱
        4.1.2.1 贸易关系的开启和相互依赖的初步形成(1973~1999)
4.1.2.2 21世纪初期中澳铁矿贸易的飞速发展
4.1.3 激烈的价格之争
    4.2 铜矿
        4.2.1 中澳铜矿贸易动因
        4.2.2 中澳铜矿贸易实践
    4.3 铝矿产品
        4.3.1 中澳铝矿产品贸易条件
        4.3.2 中澳铝矿产品贸易实践
        4.3.2.1 铝土矿
        4.3.2.2 氧化铝
        4.3.2.3 铝
        4.3.3 挑战与机遇
5 中国对澳大利亚能矿业投资
    5.1 外国对澳直接投资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概况
    5.2 中国企业在澳投资背景
        5.2.1 澳大利亚矿业投资环境
        5.2.2 中国大举投资澳矿的内因和外因
    5.3 澳大利亚对外国投资的审查制度
        5.3.1 澳大利亚外国投资政策总体原则
        5.3.2 澳大利亚外资审批制度框架
        5.3.2.1 外资审批政策和法律框架
        5.3.2.2 外资审查机构——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
        5.3.3 六点准则和新版“外国投资政策”
    5.4 中国投资澳矿历程
    5.5 中国投资澳大利亚能矿业的挑战
        5.5.1 双方的误解
        5.5.1.1 澳方对中方的误解
        5.5.1.2 中方对澳方的误解
        5.5.2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经验不足
        5.5.3 投资目标企业的债务风险
        5.5.4 澳环保与原住民保护政策带来的挑战
        5.5.5 来自其他投资者的竞争
    5.6 能源技术合作投资
        5.6.1 中澳能源技术合作背景
        5.6.1.1 相似的能源消费结构与共同的目标
        5.6.1.2 双方政府的政策鼓励与资金支持
        5.6.1.2.1 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和发展规划
        5.6.1.2.2 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和发展规划
        5.6.1.3 丰沛的资源与优势互补
        5.6.2 中澳能源技术合作机制
        5.6.3 中澳能源技术主要合作领域
        5.6.3.1 新能源领域的联合研究
        5.6.3.2 煤炭技术合作
        5.6.3.3 太阳能领域合作
        5.6.3.4 风能领域合作
6 结论
    6.1 中澳资源合作总体特征
    6.2 中澳资源合作对双方的意义
    6.3 中澳资源合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建议
    6.4 中澳资源合作前景
参考文献
后记

(9)泰国能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问题缘起及意义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三、文献综述
    四、研究思路及内容
第二章 泰国的能源现状与特点
    第一节 泰国的能源发展演变
    第二节 泰国的能源现状
    第三节 泰国能源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第四节 泰国能源环境与贸易
第三章 泰国的能源安全战略
    第一节 泰国能源战略的发展
    第二节 泰国能源战略原则和目标
    第三节 泰国能源战略的主要方案
    第四节 泰国能源策略的主要措施
第四章 泰国的能源外交合作
    第一节 泰国国际能源合作
    第二节 泰国与中东、亚太地区国家(地区)能源合作
    第三节 泰国与欧美非洲能源合作
    第四节 泰国与国际组织的能源合作
    第五节 泰国能源合作的特点和思考
第五章 影响泰国能源战略问题与对策建议
    第一节 泰国能源战略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国际能源形势对泰国能源的影响
    第三节 泰国能源战略的建议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10)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选题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概述
    2.1 国际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
        2.1.1 国际能源贸易合作
        2.1.2 国际能源投资合作
    2.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
        2.2.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意义
        2.2.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现状
        2.2.3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范围界定
        2.2.4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本章小结
3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机制
    3.1 普遍性多边合作法律机制
        3.1.1 联合国的影响
        3.1.2 世界贸易组织的规范
        3.1.3 世界银行集团的促进
    3.2 区域性多边合作法律机制
        3.2.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能源合作
        3.2.2 泛亚铁路与中国-东盟能源合作
    3.3 次区域合作法律机制
        3.3.1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的能源因素
        3.3.2 泛北部湾合作与能源问题
    3.4 双边合作法律机制
        3.4.1 双边贸易和投资保护协定
        3.4.2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
        3.4.3 《关于建设中缅原油和天然气管道的政府协议》
    3.5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机制的主要特点
        3.5.1 总体上可分为四个层次
        3.5.2 大多为综合性合作机制
        3.5.3 少数专门机制因具体项目而设
    本章小结
4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问题
    4.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概述
        4.1.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历史及现状分析
        4.1.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发展趋势预测
    4.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法律制度
        4.2.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4.2.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4.3 能源产品的进出口限制
        4.3.1 进口限制约束存在问题
        4.3.2 出口限制缺乏有效规制
        4.3.3 近期中国在WTO的涉讼案件及其启示
    4.4 国有能源企业的垄断专营
        4.4.1 国有能源企业对国际能源贸易的影响
        4.4.2 WTO对国营贸易企业的规制
        4.4.3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中的国营贸易问题
    4.5 能源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
        4.5.1 能源服务并未单列
        4.5.2 贸易壁垒名正言顺
        4.5.3 例外条款提供便利
    本章小结
5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问题
    5.1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概述
        5.1.1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历史及现状分析
        5.1.2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发展趋势预测
    5.2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
        5.2.1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5.2.2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5.3 能源投资准入的限制
        5.3.1 能源投资准入
        5.3.2 相关条约对东道国投资准入管制权的约束
        5.3.3 中国及东盟各国对能源投资准入的限制
    5.4 能源投资的待遇与保护
        5.4.1 能源投资待遇
        5.4.2 能源投资保护
        5.4.3 相关条约对能源投资待遇和能源投资保护的规定
        5.4.4 部分东盟成员国近期采取的措施对中国的影响
    本章小结
6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前景展望
    6.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有利因素
        6.1.1 优势互补的资源配置
        6.1.2 现实存在的相互需求
        6.1.3 日益紧密的合作关系
    6.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不利因素
        6.2.1 中国威胁论的影响
        6.2.2 发达国家的介入
        6.2.3 南海问题的国际化
    6.3 完善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制度的建议
        6.3.1 能源货物贸易合作方面
        6.3.2 能源服务贸易合作方面
        6.3.3 能源投资合作方面
    本章小结
7 结论
    7.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是保障中国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
    7.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具有现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
    7.3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存在可利用的法律机制
    7.4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有具体的法律制度予以保障
        7.4.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法律制度
        7.4.2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
    7.5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附录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后记

四、印尼将向美国出口液化天然气(论文参考文献)

  • [1]帕塔米纳公司在印尼国际能源合作中的角色演变研究(1957-1976年)[D]. 高瑞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20
  • [2]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研究[D]. 孟婵. 广西大学, 2019(01)
  • [3]美国“能源新现实主义”的地缘政治冲击与中国的应对[J]. 孔祥永,杨强.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2019(01)
  • [4]“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沿线国家能源合作问题研究[D]. 朱雄关. 云南大学, 2016(12)
  • [5]日本煤炭清洁利用与高效发电产业国家战略研究[A]. 周杰,周溪峤. 国际清洁能源发展报告(2015), 2015
  • [6]东北亚天然气格局的演变逻辑——市场结构与权力结构的分析[J]. 富景筠. 东北亚论坛, 2015(04)
  • [7]中澳能矿资源合作之研究[D]. 杨佩桦. 华东师范大学, 2014(12)
  • [8]论中国与印尼的能源合作[J]. 吴崇伯.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4(08)
  • [9]泰国能源研究[D]. 张伟丰(WIRAWAT NARANIRATSAI). 云南大学, 2013(05)
  • [10]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究[D]. 谭民. 武汉大学, 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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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将向美国出口液化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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