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19)在《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油气资源开发过程扰动资源开采地区原始的自然环境、地质地貌和水文情况,因占压土地、落地原油、注水采油、水力压裂等导致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下降,成为影响油气产区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之一。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是解决油气资源开发经济利益与水土生态环境利益之间冲突,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有效措施。中国现有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为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论文运用理论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和逻辑演绎法等研究方法剖析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运用生态价值评价方法估算油气开采期间补偿标准,围绕制度构成要素,提出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优化建议,以期为国家制定油气等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为完善环境规制政策法规提供一定的参考。论文首先明晰油气资源开发、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水土保持补偿制度等概念。从经济学、生态学、伦理学等角度阐释相关理论,总结主要基本理论在油气资源开发及其生态环境领域的具体表现。其次,从生态、社会、经济复合系统视角,利益主体行为博弈视角和成本收益视角,进一步探寻生态补偿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关系机理,以上为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三,对中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的历史进行梳理和对制度现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从根本上探寻制度建立的阻碍和发展缺失。美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和德国等国在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方面上都具有一定值得借鉴的经验,从中得到启示,进一步明确中国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的优化路径。第四,分析了中国水土流失总体情况和油气资源开发水土流失的区域特征,阐述油气资源开发作用生态因子的影响,对比研究油气资源开发建设期和开采期两个阶段对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的影响表现,说明两阶段应予以区别补偿。第五,综合运用生态价值估算方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估算油气资源开发水土流失区域内典型油气田所在省域单位土地面积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以此为基础数据,根据油田整体占地面积并考虑落地原油污染问题折损测算油气资源开采期单位产量损耗的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为0.68~10.88元/t/a之间,平均2.08/t/a,为科学制定补偿标准提供参考。第六,基于补偿制度的构成要素,设计了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优化的框架体系。在现有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基础上,仅仅围绕制度构成要素进行优化,具体包括:(1)明确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主体。补偿主体包括补偿给付主体、补偿接受主体和补偿实施主体。(2)确认补偿客体。补偿客体即为水土环境生态利益,此部分生态利益可用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进行衡量。(3)确定补偿标准。现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中油气项目建设期间依据油田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计征是比较合理的。开采期间则应根据油田整体占地面积折损计算,用单位产能损耗的水土保持生态服务价值衡量更加科学。(4)拓宽补偿途径。广泛筹集资金,建立具有油气行业特点的生态补偿基金,鼓励油气企业进行自助补偿等拓宽补偿途径。(5)增加补偿方式。在政府纵向补偿基础上提出运用横向市场补偿,依照市场化规则对生态环境破坏者进行惩戒,对环境保护者进行奖励和补偿等。同时,以《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核心进行完善修订,在其他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中体现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有关具体规定,增加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等,重构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最后,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控,确立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提高水土保持监测、监督能力等,跟进制度保障。
罗慧[2](2017)在《天水市秦州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成效与措施》文中提出针对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天水市秦州区水土保持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现了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在方案审批、检查验收、规费征收方面取得显着成效。领导重视、强化宣传、加强部门合作、加强队伍建设等是秦州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主要经验。
申海平[3](2016)在《行政收费设定权研究》文中认为作为一种立法权的行政收费设定权,是特定国家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创设行政收费规范的权力。作为行政收费设定权的客体,行政收费是指行政机关和完成行政任务的组织,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或者有限公共资源产品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非营利性质费用的行为。作为一项金钱给付义务,它具有直接的对待给付性和强制性,可以分为行政管理类、公共服务类和资源补偿类三大类。行政收费的正当性基于公平原则,它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等正功能,但也有增加社会成本等反功能。我国当前没有法律对行政收费设定权进行统一配置,但行政法规和大量中央规范性文件对其已进行了分配。通过对318项行政收费设定依据和主体的统计分析发现,当前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收费数量并不多,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设定了大量行政收费;地方设定的行政收费数量有限;有权设定行政收费的主体数量少于有权立法的主体数量;涉企行政收费设定依据的法律位阶明显普遍较高,资源补偿类的设定均有着规章以上的依据,而公共服务类的设定依据法律层级较低。行政收费设定权的配置,在理论上应当实行法律保留原则,但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相应要求。目前,普遍授权行政机关设定行政收费的时机并不成熟,行政收费设定主体应当限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收费设定应当遵循包括法定原则在内的一般原则,也应当遵循直接的对待给付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国际惯例和国际对等原则等特殊原则。在具体设定中,首先应当满足给付特定这一一般标准,但如果收费将阻碍给付的实现或者构成歧视,或者在给付成本显着轻微等情形下,则不宜设定。为提升行政收费设定权配置的法治化程度,实现对公民、法人财产权的常态化保护,有必要以法律对行政收费设定权进行配置。当前制定行政收费法的时机并不成熟,在《预算法》或者《价格法》等法律中以增加条款方式对行政收费设定权予以配置是一种可能的选择。但要终结乱收费,更重要的是我国整体法治水平的提升和法律得到普遍遵从的社会环境的形成。
吕爱霞,刘刚,田军,郭长山[4](2015)在《莱芜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文中研究说明通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补偿收费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分析现行规费征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深入钢铁、电力、矿产以及房地产等14家有代表性的生产建设单位,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了解现行收费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并据此提出了规费征收的建议,为莱芜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提供依据。
夏玉慧[5](2014)在《通辽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初探》文中研究说明新水保法的颁布实施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后盾,文章以通辽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面临困难为出发点,通过宣传、源头管理、协调关系、提高素质、发动群众等措施的实施,使通辽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张建邦,张卿贵[6](2013)在《宁武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中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宁武县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引发的水土流失问题日益严重,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如何进一步加强与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实现依法行政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水保监督执法工作的主要问题。从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意义,现阶段水保监督执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及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多年来宁武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经验得失,旨在推进水保监督执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及时和必要的对策思路。
李斌[7](2013)在《宁乡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成效与经验》文中提出针对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宁乡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局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实现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在方案审批、检查验收、规费征收方面取得显着成效。领导重视、强化宣传、加强部门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加强队伍建设等是宁乡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主要经验。
刘炀[8](2012)在《深入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推动广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文中提出自1991年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广西水土保持配套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取得突破,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工作不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监督管理队伍执法能力显着增强,但还存在不少问题,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搞好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度、开发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力度、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力度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力度,全面提升广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水平。
孙礼[9](2011)在《县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启示》文中提出通过了解县级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工作的亮点、难点、弱点和重点,对县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设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总结,着重探讨了如何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基层执法人员的理论能力,监管好生产、建设和生活行为,提升基层的监督检查能力,处理好规范行为与鼓励创新和规费征收与农民减负的关系,对待联合执法和执法主体等问题,望能为进一步探索县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要点、方法和途径提供参考和帮助。
陈映梅,杨秀才[10](2011)在《织金县加强水利行政执法的途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介绍了贵州省织金县加强水利行政执法的多种途径,包括开展宣传、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开展案卷评查等方面内容,以为水利行政执法提供参考。
二、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创新点摘要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油气资源开发 |
2.1.2 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 |
2.1.3 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 |
2.1.4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 |
2.2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基本构成要素 |
2.3 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
2.3.1 外部性理论 |
2.3.2 公共产品理论 |
2.3.3 稀缺性理论 |
2.3.4 生态价值理论 |
2.3.5 生态伦理理论 |
2.4 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机理 |
2.4.1 基于生态、社会、经济复合系统视角的分析 |
2.4.2 基于补偿主体行为选择视角的博弈分析 |
2.4.3 基于成本收益视角的分析 |
2.5 小结 |
第3章 国内外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及实践分析 |
3.1 中国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现状分析 |
3.1.1 中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沿革 |
3.1.2 中国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现状 |
3.1.3 中国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特点 |
3.1.4 中国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问题分析 |
3.2 中国油气企业水土流失防治实践分析 |
3.2.1 防治措施 |
3.2.2 防治效果 |
3.3 国外政府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实践分析 |
3.3.1 国外政府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实践 |
3.3.2 对我国的启示 |
3.4 小结 |
第4章 油气资源开发水土流失的区域特征及影响表现 |
4.1 油气资源开发水土流失的区域特征 |
4.1.1 中国水土流失的总体特征 |
4.1.2 东北部油气田所处区域水土流失特征 |
4.1.3 中部油气田所处区域水土流失特征 |
4.1.4 西北部油气田所处区域水土流失特征 |
4.1.5 西南部油气田所处区域水土流失特征 |
4.2 油气资源开发作用于生态因子的影响表现 |
4.3 油气资源开发建设期和开采期对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的影响分析 |
4.3.1 两阶段的工作内容 |
4.3.2 两阶段的影响表现 |
4.3.3 两阶段的影响比较 |
4.4 小结 |
第5章 油气资源开采期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估算 |
5.1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估算依据 |
5.2 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估算 |
5.2.1 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方法 |
5.2.2 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价指标体系 |
5.2.3 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估算方法 |
5.2.4 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估算结果 |
5.3 油气资源开采期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估算 |
5.3.1 参数的确定 |
5.3.2 估算方法 |
5.3.3 结果与分析 |
5.4 讨论 |
5.5 小结 |
第6章 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优化策略及保障 |
6.1 优化的基本原则 |
6.2 优化的目标 |
6.3 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优化策略 |
6.3.1 明确补偿主体 |
6.3.2 确认补偿客体 |
6.3.3 确定补偿标准 |
6.3.4 拓宽补偿途径 |
6.3.5 增加补偿方式 |
6.3.6 重构法律制度体系 |
6.4 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的保障措施 |
6.4.1 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控 |
6.4.2 确立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 |
6.4.3 提高水土保持监测能力 |
6.4.4 增设地方油气环保专门监督机构 |
6.4.5 搜集油气资源开发水土流失相关信息 |
6.4.6 监督水土保持相关费用使用效果 |
6.5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天水市秦州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成效与措施(论文提纲范文)
1 基本情况 |
2 工作成效 |
2.1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量得到加强 |
2.2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有章可循 |
2.3 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
2.4 检查验收工作不断强化 |
2.5 补偿费征收、使用不断规范 |
3 采取的措施 |
3.1 领导重视是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关键 |
3.2 强化宣传是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 |
3.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有力保障 |
3.4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是搞好水土保持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 |
(3)行政收费设定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
四、研究的方法 |
第一章 行政收费设定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行政收费界说 |
一、行政收费的内涵 |
二、行政收费的特征 |
三、行政收费的外延 |
第二节 行政收费设定权界说 |
一、行政收费的设定 |
二、行政收费设定权的性质及其特征 |
三、行政收费设定权的客体:行政收费项目 |
第三节 行政收费设定的正当性及其功能 |
一、行政收费设定的正当性 |
二、行政收费的功能 |
第二章 行政收费设定权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行政收费设定权配置的现状 |
一、我国行政收费设定权配置的发展演变 |
二、当前我国行政收费设定权配置的特点 |
三、当前我国行政收费设定的主体与权限 |
第二节 行政收费设定的现状统计 |
一、行政收费设定现状统计的数据来源 |
二、行政收费设定依据和主体的统计 |
第三节 行政收费设定现状分析 |
一、行政收费设定依据的现实状况 |
二、行政收费设定主体的现实状况 |
三、不同种类的行政收费设定依据的现实状况 |
第三章 行政收费设定权的合理配置 |
第一节 法律保留与行政收费设定权的配置 |
一、法律保留原则与行政收费设定权 |
二、我国《宪法》、《立法法》上的“法律保留”与行政收费设定权 |
三、我国行政收费设定权不宜法律保留 |
第二节 我国立法体制与行政收费设定权的配置 |
一、法律具有优先设定权 |
二、设定权主体应当为立法主体 |
三、应当符合不同法律规范创制权的规定 |
四、要兼顾中央和地方利益 |
第三节 行政收费设定权的配置完善 |
一、现有行政收费设定权配置的观点述评 |
二、行政收费设定权的主体配置 |
三、行政收费设定权的权限划分 |
第四章 行政收费设定的原则和标准 |
第一节 行政收费设定的原则 |
一、行政收费设定的一般原则 |
二、行政收费设定的特殊原则 |
第二节 行政收费设定的标准 |
一、行政收费设定的一般标准:给付的特定性 |
二、行政收费设定的例外标准 |
结语 以法律配置行政收费设定权的思考 |
一、为什么需要法律配置行政收费设定权? |
二、以法律配置行政收费设定权的路径选择 |
三、以法律配置行政收费设定权能终结乱收费吗? |
参考文献 |
附件一:全国收费目录 |
附件二:上海市自行立项的收费目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4)莱芜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 现行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存在问题及原因 |
1. 1 部分企业和群众法制意识淡薄 |
1. 2 执法环境欠佳 |
1. 3 执法力量薄弱 |
2 调研对象反映的意见 |
2. 1 企业税费负担过重 |
2. 2 多项规费属重复性收费 |
2. 3 规费应适当返还 |
2. 4 分类确定征收标准 |
2. 5 收费依据的配套问题 |
3 对水土保持规费征收的建议 |
3. 1 统一确定按面积和采掘量、排放量计征的标准 |
3. 2 对矿产企业按开采量计征的分类确定征收标准 |
3. 3 对水土保持良好企业的规费适当返还 |
3. 4 合理确定从低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具体条件 |
(5)通辽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1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面临的问题 |
2 如何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建议 |
2.1 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
2.2 强化源头管理, 严格把好水保方案审批关 |
2.3 主攻工作难点, 做好水土保持规费征收 |
2.4 把握工作重点, 巡查水保措施落实情况 |
2.5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搞好监督执法工作 |
2.6 提高水保监督执法人员素质 |
2.7 发挥群众的作用, 增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力量 |
(6)宁武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宁武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
1.1 群众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淡薄 |
1.2 缺乏法律约束和监管机制, 公众知晓度、参与度明显不足 |
1.3 执法难严, 法律执行力下降 |
1.4 执法环境不利于执法工作开展 |
1.5 开发建设项目单位法律意识淡薄 |
1.6 依法审批环节不到位 |
1.7 规费征收难度大 |
2 对策及建议 |
(7)宁乡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成效与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1 基本情况 |
2 工作成效 |
2.1 方案审批工作取得突破 |
2.2 检查验收工作不断强化 |
2.3 规费征收工作全面加强 |
3 经验和做法 |
3.1 领导重视是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关键 |
3.2 强化宣传是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 |
3.3 加强部门配合、开展集中整治是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重点 |
3.4 加强队伍建设是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保障 |
4 结 语 |
(8)深入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推动广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论文提纲范文)
1 广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成效 |
1.1 水土保持配套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
1.2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取得突破 |
1.3 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工作不断加强 |
1.4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 |
1.5 监督管理队伍执法能力显着增强 |
2 存在问题 |
3 全面提升广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平 |
3.1 深入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
3.2 搞好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
3.3 加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 |
第一, 加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度。 |
第二, 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力度。 |
第三, 加大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力度。 |
第四, 加大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力度。 |
(10)织金县加强水利行政执法的途径(论文提纲范文)
1 坚持不懈地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
2 加强水利执法体系建设, 全面开展水利综合执法 |
3 认真开展案卷评查、执法目标考核工作 |
4 加强执法培训, 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
5 加大执法巡查, 强化执法监督 |
6 努力抓好水事纠纷的调处, 维护社会稳定 |
7 认真做好水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 |
四、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油气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研究[D]. 刘洋. 东北石油大学, 2019(03)
- [2]天水市秦州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成效与措施[J]. 罗慧. 农业科技与信息, 2017(06)
- [3]行政收费设定权研究[D]. 申海平.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3)
- [4]莱芜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 吕爱霞,刘刚,田军,郭长山. 水土保持应用技术, 2015(01)
- [5]通辽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初探[J]. 夏玉慧. 内蒙古水利, 2014(02)
- [6]宁武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张建邦,张卿贵. 中国水土保持, 2013(09)
- [7]宁乡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成效与经验[J]. 李斌. 中国水土保持, 2013(03)
- [8]深入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推动广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J]. 刘炀. 中国水土保持, 2012(03)
- [9]县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启示[J]. 孙礼. 中国水土保持, 2011(11)
- [10]织金县加强水利行政执法的途径[J]. 陈映梅,杨秀才. 现代农业科技, 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