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王婷[1](2021)在《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研究(2016-2020年)》文中研究说明就业和失业问题一直以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进入开局之年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实现之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民生、防失业、促就业等重要作用,关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此外,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打破了就业的稳定局势,全社会面临着部分小微企业停工停产、员工待业失业的困境,人民群众对失业保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稳就业的呼声越发强烈,因此失业保险制度应充分发挥其促就业的积极作用,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帮助失业者重返劳动力市场。我国失业保险经过30多年的发展,保障功能基本成熟,但在促就业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从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出发,立足于长春市失业保险的发展现状,采用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进行研究和分析。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经典研究进行了梳理并对论文涉及的重要概念和理论进行了阐述。之后概括了长春市失业保险的运行现状,展开介绍了长春市失业保险促就业项目的实施情况,重点对长春市各区域企业和失业人员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出当地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潜藏的问题。最后基于调查分析的结果以及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发达城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的先进经验,明确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发挥的方向,在优化制度设计、发挥激励作用、扩展具体项目、加强政策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赵志浩[2](2021)在《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研究》文中认为作为应对社会风险的主要制度,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内容的设置主要针对社会成员个人,极少涉及家庭,对社会成员所在家庭的支持力度十分有限。且在当前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通过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从而增强社会成员的家庭应对各类社会风险的能力具有现实意义。本论文通过价值分析、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家庭视角下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并借鉴了德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了家庭视角的相关规定,最后提出了在家庭视角下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应建议,使其更好地保护社会成员的家庭,防范家庭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而更好地支持家庭的稳定发展。本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家庭视角下的社会保险制度概述。此部分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概念及特征、价值及功能、历史沿革等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界定了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家庭与家庭风险,并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应该更加关注家庭中端风险,在防范家庭支出性风险、支持家庭的可持续发展上有所作为。第二部分为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此部分梳理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家庭视角的规定,总结了在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理念缺乏家庭视角;当前社会保险子法位阶较低,法律体系不够健全;保障对象范围较窄,较少关注家庭其他成员;保障标准有待调整,未考虑参保人家庭因素;保障内容不够全面,不能完全规避家庭风险。第三部分为家庭视角下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此部分介绍了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了家庭视角的内容,并归纳了对我国的一些启示。第四部分为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此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些建议。我国应树立关注家庭的社会保险立法理念,体现家庭生育支持政策、保障家庭整体和谐稳定、支持家庭更进一步发展。我国应当在《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子法的立法层级,同时应制定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法律法规。要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参保和缴费制度,扩大各类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同时建立针对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连带参保制度。另外,可根据家庭的育儿情况,对社会保险参保主体制定相应的缴费优惠等措施。我国应当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待遇给付制度,可将基本养老保险中的遗属抚恤金调整为供养亲属抚恤金,制定与家庭收入挂钩的医保起付线,适度提高困难家庭工伤保险的伤亡给付标准,在失业保险中设置家庭差别化给付制度,合理扩大生育保险的待遇给付内容。
管永祯[3](2021)在《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体系,据此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保险金来维持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法律制度采用企业与劳动者分比例缴费的模式,独立收支,为失业的劳动者提供保障。一直以来失业保险金相较于其他四种保险制度,被部分劳动者视为“鸡肋”般的社会保障制度。究其原因,现行《失业保险条例》已经运行20多余年,其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壮大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从国有企业一家独大,转变为民营企业遍地开花。我国也由199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世界第七的国家攀升到世界第二,并且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全球最大市场需求的国家。从经济变化来说,“新冠疫情”的袭击、“中美贸易战”的突发、人工智能的日新月异、城市人口迁徙的变化,都预示我国应该重新审视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在当前的情况下,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亟需重新梳理和反思,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和改革方向加以完善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确保人民安居乐业。本文首先对中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进行了梳理,包括失业保险的三大功能: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着重介绍了我国失业保险法律制度诞生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其后对现行第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功能进行了评价,发现了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分别对现行失业保险法律制度领取资格不合理、无法应对重大公共危机、缴费费率没有层次区分、促进就业功能薄弱等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并尝试运用城市之间房屋价格差异和企业与申请离职的劳动者之间的对立关系来论证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款的不合理性并提出了几个具体完善措施,主要包括:将“非因本人意愿终止就业”条款扩大解释为“正当理由”;将“稳岗返还”政策纳入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以应对重大公共危机;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基于职业失业率进行分层次缴纳;加大促进就业的投入并增加新的举措。以期通过这些改革形塑适应社会需求的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韦晓敏[4](2021)在《D市失业保险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
李思特[5](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曹文杰[6](2020)在《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就业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失业问题是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对劳动者而言,失业是最大的风险,而就业是最好的保障。一般认为,一定程度的失业水平是正常现象,可以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但过高的失业率,不但会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质量,甚至会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等。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失业,不仅是个人问题,更多地是由其经济和社会政策改变、产业结构调整、人口结构变化等造成的社会问题,因此,国家应该承担起解决失业问题的责任,而失业保险制度则是我国应对失业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基本功能逐步地完善,由建立之初“保生活”的单一功能,发展到如今“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复合型功能,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推行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制约着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的发挥。党的十八、十九大报告均强调了要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以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江苏省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其社会保障事业一直走在全国前沿,并且江苏省也是2006年我国在7个省(市)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的地区。因此,研究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就业效应,既能检验试点政策实施的效果,又顺应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趋势,极具代表意义。本文通过对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研究,以期能够找出制约其促进就业的因素,这对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解决就业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部分对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的就业效应进行研究。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梳理并评述了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文献,然后对研究思路、使用的研究方法、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进行了概括。第二部分,界定本文的基本概念,并建立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先梳理和总结了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及功能演变;然后介绍了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给付机制、覆盖范围、受益水平及基金支出状况;随后重点描述了江苏省失业与就业现状,着重分析了失业保险制度中用于促进就业的主要措施及其实施效果。第四部分,利用纵向综合评价法对江苏省2004-2017年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效应进行综合评价分析,结果表明:2004-2017年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的就业效应在逐年增强,但2004-2011年综合评价值为负数,则表明其促进就业的效果较差;2012-2017年的综合评价为正数,则表明促进就业的效应明显较好。在所建立的指标体系中,对促进就业具有重要影响的是有关失业保险基金相关的指标,此外,受益率也是影响江苏省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重要因素。第五部分,则根据以上统计数据及综合评价结果,在肯定江苏省失业保险对就业具有促进作用的基础上,也发现制约其促进就业的因素,主要有:1.失业保险制度参保及受益较低;2.失业保险制度的给付机制不合理,缺乏再就业激励;3.失业保险基金利用率不高,支出结构失衡;4.就业服务机制不健全,实施效果有待提高。最后一部分,结合我国最新的就业政策及国外经验,对以上问题及制约因素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王奥[7](2020)在《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影响 ——以安徽省为例》文中提出失业问题作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全球性难题,尤其对作为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拥有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中国来说更是无法避免的挑战。随着我国“十三五”规划进入收官之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以及扶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最后一年,充分发挥社会失业保险的稳就业、减失业、保民生等重要作用,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要一步。此外,当面对2019年底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社会面临停工停产的困境,又将失业保险的保生活功能重新拉回大家视线中,但疫情中大量企业因资金流动性问题破产导致大量员工失业、应届毕业生求职就业问题爆发,如何提高应对这些问题的应急处理机制,是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的效率与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上的凸显。自2019年以来,安徽省为响应国家层面发布的有关社会失业保险政策,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失业保险稳岗返补工作的开展,为有效实现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从“保基本”到“促就业”的转变起到重要作用。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在保障用工企业高效运行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劳动者保障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后的各项权益及待遇,多措并举帮助失业者寻求再就业机会。结合相关政策,在扶贫攻坚道路上积极贡献力量,从而推动安徽省乃至我国整体失业保险制度的推进及完善,促进我国社会失业保险制度发展走向成熟。本文视角从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出发,对我国、安徽省相关失业保险制度发展进行概括,选取相关有效指标,在对发展情况及具体数据进行初步描述后,运用因子分析法进行综合分析。为了是综合评价客观、科学,本文选取:失业率、失业保险参保率、失业保险享受率、失业保险金人均累计结余、就业转换率、失业保险基金人均支出以及失业保险基金人均收入,七项指标对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进行评价,发现一些问题如下:失业保险参保率、受益率低,基金使用效率不高,就业培训宣传力度、服务措施不足等,其原因可能存在与各个方面,失业保险运行的专业化管理、激励、监督机制不完善等。结合部分国外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经验,从强化促进就业立法规范,制度化保障失业保险就业导向;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提升促进就业功能物质基础;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化,促进劳动者就业能岗位匹配;实现多渠道监督管理机制,整体优化失业保险运行效率等四个维度(法制化,基金收支,就业培训、人岗匹配,监督管理)提出对策建议,为更好促进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的完善尽一份绵薄之力。
王璐琳[8](2019)在《提升福州市失业保险制度就业促进功能的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发挥着“保生活”的传统功能,在“促就业”、“防失业”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显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之初,主要是为了应对转型期规模庞大的下岗失业人员,因而在功能定位上更加凸显“保生活”。随着我国失业人口的结构性转变,我国失业保险的制度功能也应随之发生变化,如何借助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成为现阶段政策研究的重点内容。本文是对福州市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专项研究,研究的主体内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基于福州市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费率水平和支出结构等方面的分析,从制度本身的发展特征来分析制度功能的转变。分析结果显示,福州市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不断扩大但制度覆盖率仍偏低;失业保险费率趋于下降,且通过稳岗补贴政策发挥费率的杠杆作用;就业促进支出占比逐渐增加但仍处于较低水平。这些发展特征表明,福州市失业保险制度正在实现从“保生活”向“促就业”的功能转变,但发挥就业促进功能仍面临巨大挑战。二是对失业保险制度专项就业促进政策的研究,并选择最具代表性和最受社会关注的“见证补贴”政策为分析案例,进行专项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通过开展职业培训,能够转变基金支出结构,引导社会从业方向,刺激失业人员再就业;通过政府直接购买培训成果,避免了复杂的过程管理,但是做好监管工作才能有效实现促就业的目的。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认为应当从提高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优化制度费率机制和给付机制等方面,从机制性设计上构建失业保险就业促进的制度导向;建议从加强“见证补贴”监督管理,重视职业培训专业引导,推广就业培训券制度,理清职业培训补贴支出渠道等方面提升制度就业促进专项政策的绩效。
李湘杉[9](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本文开篇以社会保障的定义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为基础,剖析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明确社会保障的目标和功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监管及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分析,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对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意义。文章前两部分就国际及中国对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社会保障的目标、功能、意义等基础概念进行阐述,以及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监管、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并通过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结合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的现状,即结合中国国情,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在精准扶贫上的积极作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建立现代中国特色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的优势及特点在于: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及待遇水平显着提升;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不断增强;养老保障基础建设基本完善;社会化管理程度不断提升,养老保险制度转型,构建完善的责任分担体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中国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随之而来的是政策调整对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累积带来的巨大压力,政府应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家庭建立全覆盖、高标准、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制,构建国家层面的计划生育家庭社会保障安全网。同时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社会对医疗资源的需求日益旺盛,基本医疗保障根本无法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人们希望能够通过更多专业化的产品,来为年老时期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因此长期护理保险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人们的健康意识增强带来的是医疗费用的逐年增长,给医疗保险基金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通过不同的医疗保险基金给付形式,达到高效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目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是针对相关特殊人群所建立的,在遭遇低收入或无收入的情况下,为这类人群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使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和运行中也存在的一定的问题以及面临着一些挑战。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存在着缺陷,如监管政出多门,法律法规不完善,社会保障基金存在贬值的风险,社会保障机构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新时期社会保障工作不相适应;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挑战;医疗保险基金在使用及监管上存在漏洞;社会保障相关法规制度有待完善等。针对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提出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及建议。养老保险制度可以通过改革、合并、整合等方法解决目前存在的双轨制、碎片化等问题。医疗保险改革应以底线公平为基础,消除医疗保险制度阶层化,以普遍覆盖为核心,从经办角度加大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为方向,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定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以及项目内容、覆盖范围。失业保险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失业保险金的定位,从而达到合理使用失业保险金的目的。工伤保险通过加强法规建设,推动预防、补偿和康复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险运行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工伤保险制度的向前发展。生育保险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生育法规,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关注育儿假期的待遇将解决部分生育保险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未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目前试点城市的经验表明,两险合并有利于维护参保人的利益。社会救助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繁荣昌盛;能够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对社会保险制度起到了完善和补充作用。
胡楠[10](2019)在《行政性再商品化视角下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功能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行政性再商品化是指政府利用行政手段来维持普遍的商品交换形式,它强调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协调发展。基于商品经济在中国的普遍确立、失业保险制度的二重性(横跨社会保障与就业领域),作者认为行政性再商品化可以成为指导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功能优化改革的理论工具。对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历程进行梳理,作者发现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已逐步具有了行政性再商品化特征:建国初期强调保生活功能的失业救济制度主要体现去商品化性质;过渡期的再就业工程对就业促进功能的重视使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开始真正具有行政性再商品化特征;2008年以来失业保险制度对预防失业功能的探索使其行政性再商品化特征更加显着。但是,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在功能优化进程中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引发了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失衡。一是功能发挥主体存在的问题:重视失业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功效,忽视其经济“助推剂”功效;制度供给上政府强力主导,社会动员能力不足。二是功能发挥载体存在的问题:统筹层次低不利于劳动力流动;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以事后货币补救为主;就业服务质量低,促就业效果不显着;失业金给付机制中存在不合理因素对再就业产生了抑制效果;统一的固定制费率不利于引导企业稳就业。三是功能发挥客体存在的问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结构性失业问题日益显现;以自愿失业、延缓就业和隐性就业为代表的道德风险难以遏制。基于行政性再商品化视角,作者对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失衡的原因进行解析。一是功能发挥主体方面:受去商品化传统和强政府传统影响,政府制度供给和理念转换存在滞后性。二是功能发挥载体方面,行政性再商品化手段匮乏:滞后性帮扶手段难以发挥就业促进功能;失业保险政策与就业促进政策难以无缝衔接;失业保险制度设计中缺乏引导企业稳就业的激励机制。三是功能发挥客体方面:失业群体的再就业能力不足、再就业意识不强。基于行政性再商品化理论,作者提出了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功能优化的建议。一是政府制度理念的优化建议:加快制度理念转变,协调好去商品化和行政性再商品化两者的关系。二是再商品化手段的优化建议:通过提高统筹层次、优化基金支出结构、引入再就业激励机制、强化防失业激励机制等措施来推动失业保险制度防失业、促就业功能的发挥。三是劳动力的素质提升建议:通过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失业群体的再就业能力、通过破除等靠要思想激发失业群体的再就业主动性。
二、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1)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研究(2016-2020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简要评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研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失业 |
2.失业保险制度 |
3.失业保险功能 |
(二)相关理论 |
1.最优失业保险理论 |
2.积极的失业治理理论 |
二、长春市推进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的现状 |
(一)吉林省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情况 |
(二)长春市失业保险工作基本情况 |
(三)长春市失业保险部分制度执行情况 |
1.阶段性降费情况 |
2.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模式及运行情况 |
(四)长春市失业保险促就业功能应用情况 |
1.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 |
2.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 |
3.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
三、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问卷调查情况 |
1.面向个人的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
2.面向企业的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
(二)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存在的问题 |
1.部分群体无法享受失业保险政策 |
2.失业人员再就业动力不足 |
3.职业培训效果不佳 |
4.援企稳岗作用发挥不明显 |
(三)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存在问题的原因 |
1.失业保险制度尚需健全完善 |
2.长春市职业培训补贴支出范围小 |
3.长春市稳岗补贴政策作用发挥不够 |
4.部门间缺乏协调配合,政策碎片化现象存在 |
四、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经验借鉴 |
(一)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经验 |
1.上海市经验 |
2.杭州市经验 |
3.深圳市经验 |
(二)国内省市失业保险促就业经验对长春市的启示 |
五、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的对策建议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作用 |
1.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
2.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的激励作用 |
3.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 |
(二)完善失业保险促就业的具体项目,发挥失业保险功能 |
1.强化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对策 |
2.完善稳岗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
(三)实现多渠道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失业保险服务 |
1.加强地方政府监管力度 |
2.推进失业保险业务标准化建设 |
3.制定并完善再就业扶持体系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问卷调查(面向个人) |
附录二 问卷调查(面向企业/用人单位) |
(2)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一、家庭视角下的社会保险制度概述 |
(一)社会保险制度相关理论 |
1.社会保险制度的概念及特征 |
2.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及发展 |
3.社会保险制度的价值及功能 |
(二)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家庭与家庭风险 |
1.当代家庭的结构及功能 |
2.家庭风险的概念及类型 |
(三)以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家庭之分析 |
1.应对家庭风险的法律选择 |
2.以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家庭的重要性 |
3.以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家庭的可行性 |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 |
(一)当前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家庭视角的规定 |
1.基本养老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2.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3.工伤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4.失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5.生育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
(二)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 |
1.低生育率与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 |
2.工伤风险及失业风险有增大趋势 |
(三)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1.社会保险立法理念缺乏家庭视角 |
2.社会保险子法位阶较低,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
3.保障对象范围较窄,较少关注家庭其他成员 |
4.保障标准有待调整,未考虑参保人家庭因素 |
5.保障内容不够全面,不能完全规避家庭风险 |
三、家庭视角下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
(一)德国社会保险制度概况 |
1.德国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背景 |
2.德国社会保险法律体系介绍 |
3.德国社会法院体制及其优势 |
(二)德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家庭视角的内容 |
1.法定养老保险对家庭养育子女作补偿性规定 |
2.法定养老保险设置鳏寡养老金与孤儿养育金 |
3.法定失业保险设置家庭差别化待遇给付制度 |
4.法定医疗保险设置家庭零付费连带参保制度 |
5.儿童病假津贴及领取父母津贴的免缴费制度 |
6.法定工伤保险中体现家庭视角的补助金制度 |
(三)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启示 |
1.法律化和法典化是社会保险立法的目标 |
2.保险内容上应当考虑家庭养育子女因素 |
3.保障对象范围应进行家庭内部成员延伸 |
4.以家庭为纽带的社会保险内部良性联动 |
5.可建立基于家庭评估的差别化待遇制度 |
6.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提高给付标准 |
四、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 |
(一)树立关注家庭的社会保险立法理念 |
1.社会保险立法应体现家庭生育支持政策 |
2.社会保险立法应保障家庭整体和谐稳定 |
3.社会保险立法应支持家庭更进一步发展 |
(二)健全我国社会保险法律基本框架 |
1.确立符合国情的社会保险立法模式 |
2.提高我国社会保险子法的立法层级 |
3.制定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法律法规 |
(三)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参保和缴费制度 |
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的范围 |
2.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连带参保制度 |
3.社会保险费用征缴考虑家庭育儿因素 |
(四)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待遇给付制度 |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中的抚恤金制度 |
2.制定与家庭收入挂钩的医保起付线 |
3.完善工伤保险的伤亡待遇给付制度 |
4.失业保险设置家庭差别化给付制度 |
5.合理扩大生育保险的待遇给付内容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致谢 |
(3)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失业保险法律制度概说 |
(一)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定位 |
(二)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三)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成就 |
二、现行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不足及分析 |
(一)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条件过于僵化 |
(二)缺乏应对重大公共危机的条款 |
(三)失业保险基金缴费固定费率有待调适 |
(四)促进就业功能不彰 |
三、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的路径 |
(一)以“正当理由”替代非自愿终止就业 |
(二)将“稳岗返还”纳入失业保险条例 |
(三)促进再就业的具体措施 |
(四)建立分层次的缴费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5)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就业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 |
二、国内研究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就业与失业 |
二、失业保险制度 |
三、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马歇尔公民权力理论 |
二、凯恩斯主义失业理论 |
三、最优失业保险理论 |
第二章 失业保险制度变迁及江苏省失业保险概况 |
第一节 失业保险制度变迁及其功能演变 |
一、萌芽阶段——稳定社会形势,救济“失业”工人 |
二、初创阶段——配套劳动改制,保障基本生活 |
三、发展阶段——配套国企改革,初现促进就业 |
四、完善阶段——强化促就业、防失业功能 |
第二节 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运行及促进就业概况 |
一、失业保险缴费及支付原则 |
二、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及待遇水平 |
三、失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及结构 |
四、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状况 |
第三章 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就业效应评价——基于纵向综合评价法 |
第一节 评价方法介绍及指标构建 |
一、纵向综合评价法简介 |
二、评价指标构建 |
第二节 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就业效应的综合评价 |
一、指标数据收集 |
二、数据规范化整理 |
三、评价模型的构造 |
四、评价结果分析 |
第四章 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的制约因素 |
第一节 参保及受益偏低,制度瞄准度不高 |
一、覆盖范围窄,覆盖目标群体错位 |
二、受益率偏低,受益对象精准度不高 |
第二节 给付机制不合理,缺乏再就业激励 |
一、失业保险金给付水平偏低 |
二、失业保险给付期限过长 |
三、失业保险给付方式灵活性较差 |
第三节 失业保险基金利用效率不高,支出结构失衡 |
一、基金利用效率不高 |
二、基金用于促进就业支出较少 |
第四节 就业服务机制不健全,实施效果有待提高 |
一、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 |
二、培训层次偏低 |
三、缺乏绩效评估机制 |
第五章 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提高制度瞄准度 |
第二节 调整失业保险制度给付机制,增强再就业激励 |
一、适度提高失业保险给付水平 |
二、适当缩短失业保险待遇期限 |
三、建立灵活的失业保险给付方式 |
第三节 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提高基金利用效率 |
一、增加就业服务项目补贴 |
二、增设新的促进就业项目 |
第四节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
一、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 |
二、丰富就业服务的内容 |
三、建立就业服务绩效评估机制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7)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影响 ——以安徽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三、国内外文献评述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本文的创新点 |
二、本文可能存在的不足 |
第五节 本文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失业 |
二、失业保险制度 |
三、失业保险功能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 |
二、工作闲暇理论 |
第三章 我国及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发展运行状况 |
第一节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及现状 |
一、我国失业保险发展历程 |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现状 |
第二节 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相关情况 |
一、安徽省劳动人口失业及不同产业就业者占比情况 |
二、失业保险参保及领取人数情况 |
三、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
第四章 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综合分析 |
第一节 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因子分析 |
一、指标构建 |
二、综合分析 |
三、实证结果 |
四、综合评价 |
第二节 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就业方面制约因素分析 |
一、失业保险参保率、受益率低 |
二、基金使用效率不高 |
三、就业培训宣传力度、服务措施不足 |
第五章 国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经验 |
一、日本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经验 |
二、德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经验 |
三、美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经验 |
第二节 国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启示 |
一、失业保险制度设计要双管齐下 |
二、失业保险制度以促就业为改革方向 |
三、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以保障失业保险制度运行 |
四、利用国家机制明确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导向 |
第六章 提升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强化促进就业立法规范制度化保障失业保险就业导向 |
一、强化失业保险运行立法、提升参保率发挥促就业作用 |
二、保障促就业支出比例、规范再就业培训机制 |
三、规范统计数据来源定位、保障灵活就业者权益 |
第二节 提升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筑牢促就业功能物质基础 |
一、健全失业保险费(税)收缴机制 |
二、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模式 |
三、加强失业保险基金自身运营能力 |
第三节 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化促进劳动者就业能岗位匹配 |
一、进一步加强完善职业就业培训机制 |
二、科学设置职业培训项目及相关补贴 |
三、建立失业保险管理机构与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机制 |
第四节 实现多渠道监督管理机制整体优化失业保险服务供给 |
一、提高政府监督管理效率 |
二、提高就业供需双方的参保及责权意识 |
三、建立多重服务与就业服务的联动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8)提升福州市失业保险制度就业促进功能的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二、基础理论与研究综述 |
(一) 基础理论 |
(二) 研究综述 |
三、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保生活与促就业 |
(一) 失业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 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之辩 |
(三)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 |
四、福州市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及其对制度功能的影响 |
(一) 覆盖范围 |
(二) 费率水平 |
(三) 支出结构 |
五、福州市失业保险制度就业促进专项政策研究 |
(一) 福州市失业保险制度就业促进的主要政策 |
(二) 专项政策研究案例:“见证补贴”政策 |
(三) “见证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 |
(四) “见证补贴”政策的优越性 |
(五) “见证补贴”政策的局限性 |
六、结论、讨论与政策建议 |
(一) 结论与讨论 |
(二) 就业导向的失业保险制度机制设计 |
(三) 提升制度就业促进功能的政策建议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五、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论级研究 |
第一章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涵 |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相关概念 |
一、社会保障的定义 |
二、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 |
三、社会保障的目标及功能 |
第二节 社会保障基金 |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内涵 |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 |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 |
四、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
第三节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
一、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及模式 |
二、国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及启示 |
三、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 |
第四节 社会保障制度 |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 |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
三、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 |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
第二章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与现实 |
第一节 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建阶段 |
一、中国劳动保险制度的建立 |
二、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 |
第二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阶段 |
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起步 |
二、失业保险确立基本框架 |
三、工伤保险在改革中酝酿 |
四、生育保险的改革试点 |
五、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 |
第三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 |
一、建立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
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 |
三、失业保险制度全面确立 |
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工伤保险制度 |
五、全面实现生育保险社会统筹 |
第四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
一、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
三、失业保险与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轨 |
四、工伤保险的法制化 |
五、“二孩”政策下生育保险的完善与调整 |
第五节 社会保障的创新阶段 |
一、社会保障与精准扶贫 |
二、互联网+时代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 |
三、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优势与特点 |
第一节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及待遇水平显着提升 |
一、中国养老保险的发展及现状 |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老龄化”社会下的社会保障政策 |
一、生育保险在人口老龄化下发挥巨大作用 |
二、社会保险的“第六险” |
第三节 医疗保险给付形式的多样化 |
一、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
二、医疗保险给付形式的多样化 |
第四节 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
一、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的特点 |
二、“安全网”的保障形式 |
第四章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
第一节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自身建设问题 |
二、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
三、社会保障基金面临贬值及流失的风险 |
第二节 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 |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的形成 |
二、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的特点及缺陷 |
第三节 “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挑战 |
一、中国“老龄化”社会现状 |
二、“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挑战 |
第四节 医疗保险基金在使用及监管上存在的问题 |
一、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立法尚待完善 |
二、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的管理问题 |
三、医疗保险经办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社会保障相关法规制度尚待完善 |
一、失业保险收支结存量过大 |
二、生育保险的发展欠均衡 |
三、工伤保险运行机制不健全 |
第五章 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 |
第一节 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基金监管 |
一、统一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
二、建立专门的经办机构 |
第二节 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
一、加大养老保险改革力度 |
二、完善养老保险监督机制 |
三、建立健全企业年金制度 |
四、推动养老金入市 |
五、高层次统筹发放养老金 |
第三节 完善保障制度应对“老龄化” |
一、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 |
二、建立多元化养老保障体系 |
三、适当延迟退休年龄 |
第四节 医疗保险基金的利用及监管 |
一、消除医疗保险制度阶层化 |
二、医疗保险的普遍覆盖 |
三、从经办角度加大管理力度 |
四、医疗保障的专门管理 |
第五节 完善法规制度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
一、建立适度保障制度,促进就业 |
二、统一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待遇水平 |
三、加强工伤保险法规建设 |
四、实现社会救助高层面高标准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行政性再商品化视角下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功能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1.3.1 论文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行政性再商品化视角解析 |
2.1 “行政性再商品化”的提出 |
2.1.1 社会结构稳定依赖于商品形式的普遍化 |
2.1.2 商品经济“自我瘫痪”趋势与交换关系隐退 |
2.1.3 “行政性再商品化”战略与维持商品形式 |
2.2 行政性再商品化对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适用性分析 |
2.2.1 商品经济普遍确立 |
2.2.2 失业保险的二重性:横跨社会保障与就业领域 |
2.2.3 行政性再商品化对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功能优化的适用性 |
第3章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历程:从去商品化到再商品化 |
3.1 建国初期失业救济制度:去商品化 |
3.1.1 保生活为主的失业救济制度 |
3.1.2 以工代赈方案:不具有行政性再商品化性质 |
3.2 过渡期促就业功能探索:行政性再商品化萌芽 |
3.2.1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再就业制度 |
3.2.2 再就业工程:行政性再商品化萌芽 |
3.3 2008年后防失业功能探索:行政性再商品化加深 |
3.3.1 防失业功能与稳岗补贴试点 |
3.3.2 援企稳岗:行政性再商品化加深 |
第4章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功能优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
4.1 功能发挥主体存在的问题 |
4.1.1 重视社会“稳定器”功效,忽视经济“助推剂”功效 |
4.1.2 社会动员能力不足 |
4.2 功能发挥载体存在的问题 |
4.2.1 统筹层次低,劳动力流动受限 |
4.2.2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以事后货币补救为主 |
4.2.3 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质量低 |
4.2.4 失业金给付机制的再就业抑制效果 |
4.2.5 统一的固定制费率缺乏稳就业激励 |
4.3 功能发挥客体存在的问题 |
4.3.1 结构性失业风险 |
4.3.2 道德风险:延缓就业和隐性就业 |
第5章 行政性再商品化视角下中国失业保险功能失衡原因解析 |
5.1 功能发挥主体:政府制度供给和理念转换的滞后性 |
5.1.1 去商品化传统 |
5.1.2 强政府传统 |
5.2 功能发挥载体:再商品化手段匮乏 |
5.2.1 事后帮扶手段难以稳定就业存量 |
5.2.2 失业保险政策与就业促进政策难以无缝衔接 |
5.2.3 缺乏引导企业稳就业的激励机制 |
5.3 功能发挥客体:劳动力再就业的能力与意识不足 |
5.3.1 再就业能力不足:结构性失业下人力资本亟待更新 |
5.3.2 再就业意识不强:择业观念落后、等靠要思想严重 |
第6章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功能优化的建议 |
6.1 政府制度理念的优化建议 |
6.1.1 加快制度理念转变推动“三位一体”发展 |
6.1.2 提升社会动员能力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 |
6.2 再商品化手段的优化建议 |
6.2.1 提高制度统筹层次打破劳动力流动壁垒 |
6.2.2 以就业为导向优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 |
6.2.3 引入再就业激励机制的保险金支付模式 |
6.2.4 强化防失业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稳就业自觉 |
6.3 劳动力的素质提升建议 |
6.3.1 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 |
6.3.2 破除等靠要思想激发再就业主动性 |
第7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四、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 [1]长春市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功能研究(2016-2020年)[D]. 王婷. 吉林大学, 2021(01)
- [2]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研究[D]. 赵志浩.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1)
- [3]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管永祯. 吉林大学, 2021(01)
- [4]D市失业保险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韦晓敏. 中国矿业大学, 2021
- [5]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6]江苏省失业保险制度就业效应研究[D]. 曹文杰.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7]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影响 ——以安徽省为例[D]. 王奥. 安徽财经大学, 2020(08)
- [8]提升福州市失业保险制度就业促进功能的政策研究[D]. 王璐琳. 厦门大学, 2019(02)
- [9]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 李湘杉.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10]行政性再商品化视角下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功能优化研究[D]. 胡楠. 吉林大学,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