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借鉴意义(论文文献综述)
杨楠[1](2021)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文中提出权力监督作为权力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范畴和关键维度。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长期执政的唯一执政党,是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强化党内权力监督必然成为当代中国政治权力监督机制构建与完善的关键举措与核心环节。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内监督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是党在传承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与吸收外来优秀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建设与改革发展的进程中逐渐探索完善的制度安排。因此,厘清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解析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并在巡视制度的百年探索中把握变迁特征、挖掘变迁经验,从而探索符合中国政治实际且与中国政治基因相匹配的更具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的巡视制度发展路径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学人的重要使命。当前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研究仍存在较多不足与研究空间,因而围绕此问题开展深入地探讨尤为必要。在明确相关概念和理论资源的基础上,遵循认识问题、解释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经典逻辑,重点回答巡视制度变迁“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如何办”等重点难点问题,从而揭示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事实与基本逻辑。概念界定是学术研究的起点,也是明晰话语内涵、厘定论述边界、展开学术论争的基本前提。只有在清晰厘定核心概念的基础上,才能够明确地划分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阶段,并对变迁动因、变迁特征以及路径选择进行分析。通过对制度、制度变迁、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等核心概念进行界定,从而明确本研究中所指涉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基本含义。此外,理论对于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研究着重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和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进行阐述,从而借鉴相关政治学理论开展研究。准确划分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阶段,清晰描述巡视制度变迁的基本历程是解析变迁动因、归纳变迁特征的重要前提。纵观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巡视制度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制度面貌。具体来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主要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即1928年制度的生成,1931年制度的更新以及1934年以后制度的逐渐衰微。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在1955年得到了初步探索,但在1957年以后便日渐停滞。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经历了1996年的制度重建、2004年的制度完善与2009年的制度健全三个主要历程。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内巡视制度也发生了历史性变迁,主要经历了2015年的制度创新和2017年的制度优化两个阶段。在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进行阶段性划分以后,探究历次关键性变迁的动力因素尤为重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的生成不仅深受俄共(布)和共产国际的特派员制度的影响,更与应对当时党组织困境密切相关。巡视制度的更新既与当时党组织的外部困境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有关,还与党内巡视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问题紧密相连。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可以被视为巡视制度逐渐衰微的关键节点。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高饶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了巡视制度的变迁。而1957年进行的整风运动与反右派斗争,以及毛泽东的思想观念变化又成为巡视制度日渐停滞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法制观念与监督观念为巡视制度的重新建立提供了观念支持,而1989年的政治风波则加速了党内巡视制度的重建进程。此外,重建巡视制度也是中共中央为切实解决党内中高级领导干部存在的严重腐败与作风问题而做出的理性选择。此后,巡视制度历经完善与健全,不仅与中共中央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与决策部署有关,也是中共中央为解决巡视实践困境并将有效的实践经验加以制度化的必然结果。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在巡视制度的创新发展中,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为其提供了重要的观念支撑,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则是关键因素。此外,与巡视制度相关的其他党内法规变革也要求巡视制度进行相应匹配衔接。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是巡视制度优化的直接因素,党内存在的政治纪律不强、政治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则是巡视制度优化的深层动因。在对巡视制度变迁主要历程与动力因素进行历史分析的基础上,从总体视角把握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特征,对审视巡视制度变迁全貌与探寻巡视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都具有重要价值。巡视制度变迁的结构科学性、功能聚焦性和方式多重性是百年来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特征。具体而言,从制度结构来看,主要表现为巡视主体日益专职化、巡视对象逐步全覆盖、巡视方法渐趋多元化、巡视程序不断规范化、巡视权责更加一致化;从制度功能来看,主要表现为由多元功能向监督功能聚焦、由多元监督向政治监督聚焦两方面特征;从变迁方式来看,主要呈现渐进性、外生性与合意性特征。如何从制度变迁中汲取智慧与力量,从而以史为鉴、趋利避害、启迪后人成为制度变迁研究的重要环节。政治权力主体的适应变革、现代政治观念的有效支撑、多元制度体系的匹配衔接以及关键时间要素的精准把控是未来巡视制度变迁的重要驱动路径,而积极推动巡视制度结构现代化、促进巡视制度功能政治化、增强巡视制度执行实效性则是巡视制度变迁的内容指向,从而推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更加成熟完备、协同高效。
王晓波[2](2021)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建设历程及全面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法治社会是人们追求的一种美好的社会理想,法治本身也是一种有效的社会调控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需要全面依法治国,也需要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法规是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依据,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研究党内法规并结合时代需要探索党内法规的完善路径,是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以党内法规的基本概念和基本逻辑关系为线索详细论述了党内法规的思想来源、制度历史、建设成效和完善路径等问题,以理论思维、历史思维和实践思维相结合的逻辑理路展现出党内法规发展完善的整体面貌。本文主体内容为六章。第一章,绪论。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选题依据、研究意义、文献综述、创新、不足及研究方法。首先,论文的选题依据有两点:党内法规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党内法规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与领导水平,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其次,研究党内法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研究党内法规不但有助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发展,而且能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学理支撑,更有利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接下来,是党内法规研究成果文献综述和党内法规研究现状分析。党内法规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理论发展很快,但仍属于研究不充分的新领域,基础理论比较薄弱。最后,笔者阐述了论文的创新、不足和研究方法。笔者在文中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主要采用了规范研究方法及跨学科研究方法,并在理论方面有多处创新。第二章,本体论视角中的党内法规。这部分内容包括党内法规的含义、党内法规的体系、党内法规的运行、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等党内法规研究领域的基本概念和基本逻辑关系。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党内法规体系是指全部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门别类而形成的层次分明、类别清晰、彼此协调、结构合理的有机统一体。党内法规的运行是党内法规的实现过程,揭示了党内法规从文本上的法规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法规的过程,也就是党内法规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成为现实生活中以党员行为和党组织活动为载体的真实权利义务关系。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相对独立、区别明显,又密切联系、相辅相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并存的法治模式根源于礼法合治的中华传统法制文化。第三章,党内法规的基础理论。马克思主义领域中关于党内法规的思想是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的主要内容。马克思、恩格斯都比较重视党纲党章。列宁不仅真正领悟了党的领导的内涵,还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并强调依靠监督保障党内法规实施。毛泽东重视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集体领导制,最早提出并使用党内法规概念,领导全党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党的根本宗旨。邓小平汲取文革教训,注重制度建设,对党内法规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有较多思考。江泽民主张以党内法规制度保障从严治党。胡锦涛重视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化建设。习近平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定位了党内法规制度的重要价值,从全面依法治国的角度提出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此外,从跨学科视角出发,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学科中有关党内法规的理论也可归入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的范围。第四章,党内法规建设的历程。党内法规建设的历史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1921年—1949年,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新中国诞生,党内法规建设在这一阶段获得初步发展;1949年—1978年,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党内法规建设在这一阶段曲折推进;1978年—2012年,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党内法规建设在这一阶段稳步前行;2012年党的十八大至今,党内法规建设在这一阶段全面发展、硕果累累。党内法规建设的历史经验为:党章是最重要的党内法规,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助于维护党内法规体系的稳定,进而维护党和国家事业的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关键在于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与集中应该是同一层次的概念;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密切联系、相辅相成,党内法规保障国家法律的发展,国家法律为党内法规提供成熟的法治经验;制度治理是常规的社会治理方式,无论是国家治理还是党的治理,都应当以制度治理为主。第五章,党内法规的发展成就与现存问题。党内法规的发展成就比较显着:从制度本身角度看,党内法规体系实现了科学化,党内法规运行实现了规范化,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越加紧密;从党内治理角度看,党内民主得到切实保障,党的领导得到完善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成绩显着;从党外影响角度看,国家权力行使得到进一步规范,党的权威得到进一步维护,党内法规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当然,党内法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党内法规的体系与内容仍需完善、党内法规的发布与实施仍需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仍需协调。第六章,党内法规的改革发展方向与完善路径。研究党内法规的现实意义在于指导党内法规建设实践。做好今后的党内法规建设工作,需要明确两方面内容:一方面,需要明确党内法规的改革发展方向;另一方面,需要明确党内法规的具体完善路径。保持党内法规建设的正确方向,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法治理念。党内法规的具体完善路径为三个方面:首先,进一步充实完善党内法规的体系与内容,即增加党内法规体系内部的协调性、重点制定或修改一批实际急需的重要党内法规、充实党内法规体系中的程序性党内法规、规范党内法规用语、规范党内法规条文;其次,进一步完善加强党内法规的发布与实施,即加强党内法规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加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最后,确立协调处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国家法律权利规范对党员有限适用的基本原则和党内法规责任与国家法律责任并罚的基本原则。
魏鹏[3](2020)在《检察建议制度研究》文中认为检察建议制度作为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是落实中国宪法关于检察机关宪制定位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公益监护职能的重要机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独特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检察建议制度经历了一个由实然到法定、由部分到整体、由低阶到高阶的发展过程,已成为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的基础性制度。检察建议制度与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建设紧密相连,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又发挥着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巨大作用,是检察机关在新时代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保障。本文将检察建议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意在说明其为何产生、因何演变、效用如何,又将如何发展的问题。从发生学的角度出发,通过探寻检察建议制度的知识谱系、中国特色和政治社会功能,揭示其在中国出现并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首先,以中国古代御史制度为代表的传统法律文化为其在中国之建构沉淀了适宜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环境,奠定了传统法律文化基因;在分权和制约等理论影响下发展的现代检察制度为其孕育了制度生发的萌芽,因普遍存在监督属性或参与社会治理的趋势而具有诸多建议性权力和类似制度;以列宁法律监督思想和苏联检察制度为范本的社会主义法治传统为其诞生创造了决定性因素,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质及行使一般监督权的需要而衍生出检察建议这种具体形式;以政法传统为代表的本土化因素为其实现内生性演化提供了必要空间,革命根据地出现了检察建议的历史渊源,政法传统中的司法特点和社会综合治理等活动让其涅盘重生。其次,新时代检察建议制度的法律地位、价值、功能和适用均有了革命性的发展,呈现出制度定位的合宪性、制度基础的合法性、制度体系的独特性、制度设计的兼容性和刚柔兼具等中国特色。通过对检察建议制度的法理基础进行分析论证可知,其本质为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其权力本源为法律监督权。以检察建议强制性的高低和实现程度的不同,可将其分为行政公益诉讼型、诉讼监督型和社会治理型,前者为强制型检察建议,而后两者为非强制型检察建议。最后,当代检察建议制度主要表现出六大政治社会功能:实现法律监督;保障法律统一实施;权利保障;权力制约;推进社会治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建议制度的范式演进是以检察工作范式的转换为逻辑依据的。建国后随着检察工作从一般监督范式到刑事检察监督范式到法律监督范式,再到公共利益代表范式的历史性转换,检察建议制度也经历了几次深刻变革。不同的范式在范畴、适用领域、法律地位、价值和功能等层面反映出其各自的内涵和特征。中国社会结构、社会文化、法律观念和检察理念以及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的地位与功能的变迁,深刻影响着检察建议制度的价值、功能和作用,也构成了检察建议制度的范式形成和转换的基本动因。作为强制型检察建议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联系紧密。其具有的相对独立性特征,使其既要充分实现诉前程序的监督属性和整改功能,又要服务于行政诉讼,这种双重属性引发了立法和实践的不协调。在运行中对于公共利益、确认违法的认定,以及调查核实权的行使等问题是急需解决的实践和理论议题。本文分别从实践和立法两个层次,通过确立有关审查标准、强化调查核实权的强制力、拓展适用范围等方面,完善强制型检察建议制度。以“一号检察建议”为代表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新时代焕发了新的生机,其合理定位和限定具有重大理论关切。但其在现实中仍然存在着规范性不够、刚性不足、重视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作为诉讼监督型检察建议的再审检察建议则出现了适用条件不够明确、程序设计未发挥应有效果等问题,其制度设计和实践效果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异化。为此,在实践中,可通过强化相关内外部机制的方式,在立法上可通过提升立法层次、扩展范围等方式对非强制型检察建议制度予以完善。新时代创新完善检察建议制度的具体路径是:首先,在国家层面加强检察建议制度的立法,使其能够科学合理地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选择务实可行的立法模式和进路,通过修法活动完善检察建议的制度体系,提升运用法律监督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其次,作为检察建议制度的主体和制度主导者,检察机关要结合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督理念、突出重点领域等方面对检察建议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在总结制约其发展的内外部矛盾后,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监督权的内在要求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为视角,坚持科学化、司法化、谦抑化、协同化、智能化方向,使其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制度规范更加合理、制度运行更加流畅、制度效力更具刚性。
张德权[4](2020)在《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之当代借鉴》文中指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创立并经发展演变最终秦于完善的历史进程,其对于古代政权的平稳运行和中央集权的形成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新时期,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使得"一府一委两院"的政权体系得以形成。一项制度的完善与成熟是一个过程,监察制度的运行目前还存在着些许待完善之处。当代监察制度的建立是基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的重要战略考量,在监察制度的运行和监察法实施方面,可借鉴古代监察制度的优秀成果,以解决好监察对象范围覆盖上和监察机关自我监督上的相关问题。同时,应加强监察立法的完善,根据监察职权的行使来丰富监察方式。如此方能更好地促进我国政权体制的完善,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保障。
陈凯健[5](2021)在《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治理及其镜鉴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论文主要研究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总体情况,包括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文本、典型案例、发案特征、惩办特点,通过研究清代前后各朝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变化,从中分析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得失成败以及制约因素,并为进一步完善当今反腐败工作提出建议。首先是研究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文本分析,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法律文本主要为《大清律例》。罪名主要设置在《刑律》中,如“监守自盗”“官吏受财”“事后受财”等贪污贿赂犯罪基本罪名,《名例律》《户律》《工律》《兵律》等部门律中也有关于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条文,是为对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律法补充。在研究《大清律例》治理贪污贿赂犯罪条文时,按照罪名分类方法,对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进行归纳分析。其次是研究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主要措施。清代除了较为严密的法制体系外,基于治吏在治贪、惩贪兼劝廉的惩贪倡廉的思想下,还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施策,形成一个预防和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体系。比如注意官员选拔考核,提升官员的整体素质;注重对官吏的监察,以减少官员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通过从严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尤其是群体性犯罪,来实现整饬吏治;通过注重道德教化、注重清官廉吏的保护和褒奖,倡导高薪养廉,营造良好的官场风气。再次是研究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与惩治。首先介绍清代各朝典型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通过分析清代贪污贿赂大案,总结出贪贿渠道繁多、手段多样,数罪并发、数额巨大,上下勾结、共同贪贿,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等特点。在分析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措施时,以乾隆朝惩治督抚高官贪污贿赂案件为主线,结合其他朝的案件,对清代贪污贿赂案件的惩治措施进行分析。清代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一般分为题参、摘印初查、革职查办、查抄家产、按律定罪、案件复核、皇帝裁决、刑罚执行等几个环节。从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实践可以看出,其呈现以下特点:惩贪力度前后不一,即便在同一朝,一些君主的惩贪力度也是此消彼长,随意性较大。皇权直接参与,皇帝往往亲自办理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惩集团腐败,对于集体贪污贿赂案件,体现出从严从速惩治政策,一网打尽,绝不姑息。加强对失职官员的惩戒,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官员存在办案不力或者故意庇护等情形的一律予以严处。体现连带责任制度,即一旦某官吏有贪污贿赂行为,负有监督职责的官员,甚至家人都要受到惩处。然后是分析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制约因素。清代由于封建社会的属性,以及一些不合理制度都对治理贪污贿赂犯罪产生了影响,这些因素包括公权力的私有化,行政的集权化,人治方式的影响,传统农耕文化的影响,传统陋规制度因素,胥吏体制的影响,监察权的萎缩等,都削弱了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实际成效。最后是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反思与镜鉴。虽然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看是失败的。首先分析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成效,清代前中期通过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起到了整饬吏治的作用,净化了官场风气,同时也减轻了百姓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查抄官员家产,在一定程度上积累银两提升国家实力。其次是分析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不足,法律的搁置导致一些贪污贿赂行为习以为常,惩贪的政治化倾向导致未能全面打击,最高统治者的有意庇护影响惩治效果,反贪政策先紧后弛导致贪污贿赂不断,因此清代后期整个官场贪贿之风盛行,清廷覆灭的趋势已经无法逆转。反思清代治理贪污贿赂,其将法律作为工具来使用,而且在惩治贪污贿赂时并未很好地坚持平等原则,其在官吏的选拔上也存在较大的漏洞,在惩治贪污贿赂和廉政文化建设方面也没有保持连续性和制度化,因此难免失败的结局。对照清代惩治贪污贿赂的得失教训,我们应当建立科学的官员选拔机制,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行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常态化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更上新台阶。
王友武[6](2020)在《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文中提出监察调查是监察职能的核心权能,对监察监督和监察处置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其基本属性是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比如,关于调查权的属性问题、调查权的权能问题、调查权的规范运行问题、被调查人的权益保障问题、非法证据排除的排除问题、调查权与司法权的衔接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至今尚处在各执一词的探索阶段。基于现实和理论双重考量,有必要从调查权的本体、渊源、特征、构造、配置、功能、运行等多重维度,对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积极回应。本研究共八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为绪论:交待研究背景,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梳理,阐述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描绘本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整体结构。第二章为监察调查权的形成和确立。主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对监察调查权进行考察,包括监察调查权的历史考察、域外借鉴和当代中国的监察调查权的发展沿革。第三章为监察调查权性质、地位及特征,描绘监察调查权的外在表现。阐述监察调查权反腐败调查权的性质及其在监察权中的地位。从内涵机理、具体表现和现实需要三个方面阐释监察调查权的政治性、法定性、程序性、政策性和有限性特征。第四章为监察调查权的配置。监察调查权的配置以人民主权理论、正当程序理论、公正效率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为指导,遵循合理配置原则、集权分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权责对等原则。第五章为监察调查权的功能。通过具体案例演绎监察调查权揭露和证实腐败违法犯罪的案件调查功能,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警示教育功能,保障被留置人基本人权的人权保障功能,监督权力合法运行的权力监督功能,提出监察建议的漏洞防补功能。第六章为监察调查权的构成。从腐败案件调查的流程和调查措施的性质将监察调查权分为线索受理权、初核调查权、立案调查权、调查终结权、调查建议权等五种类型的权力,其中立案调查权包含常规调查权、特殊调查权、协同调查权等表现形态。第七章为监察调查权的运行。结合腐败案件的查办过程,阐述监察调查权独立性、效率性和规范性的运行特征。第八章是监察调查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一是初核阶段的线索收集和管理问题、二是立案阶段调查权运行的问题、三是调查权协调配合方面的问题。通过健全初核线索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解决各类管辖冲突、优化与相关机关的衔接机制加以完善解决。本研究着眼于《监察法》实施后新旧体制磨合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和对策研究,以期构建监察调查权的学理、法理体系,逻辑、话语体系和科学运行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调查制度行稳致远。
张咏涛[7](2020)在《监察管辖制度研究》文中认为
付萌[8](2020)在《中国共产党监察的历史演变及启示》文中提出监察一词历史悠久,从古至今其核心内涵一直是纪律监督,只是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具体表现形式各有不同,中共五大设立“监察委员会”,再到今天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经过历史的沉淀,监察内涵也愈加丰富和成熟。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监察体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监察”也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发挥出更为重要的作用。在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中,监察工作始终都是作为维护党规党章、强化党政建设的重要保障力量。基于此,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向来高度重视监察问题,在新中国成立后将监察制度推向国家治理层面,同时以更深层次和更广范围的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我国政治建设。从历史角度来看,监察机关经历了从没有到成立、从撤销到加强、从分散到集中的发展历程,现阶段已经在党内外形成了监管严格、行之有效的监察体制,并且逐渐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得以完善和发展。通过梳理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监察机关发展历程和成果,从中总结归纳发展经验,对于我国现阶段监察体制改革具有明显的实践意义。本文从历次党代会和中央重要文件的研究入手,根据监察在党内外的实践情况将其历史演变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察的创立与发展阶段、建国后监察走向党外阶段、改革开放后纪检监察发展新阶段、新时代监察改革与创新阶段。本文认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面推行监察体制改革,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无论是在党内监察还是国家监察层面都实现了监察法治化。通过深入剖析中国共产党监察的演变与变革,可以得出在中国共产党的监察历史发展中,要始终坚持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领导、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法治化建设以及纪检监察机构的自身监督,唯有继续坚持这三点,才有助于推动新时代监察体制的完善与发展。
王雪瑶[9](2020)在《何天爵《本色中国人》中的中国形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美国外交官何天爵于1869年来华,在华居住十六年,其所着的《本色中国人》是对晚清中国社会各阶层一次全方位的解剖。作者力图以旁观者的立场客观地描绘西方人眼中不可思议的中国模式和社会风尚。本文借助比较文学形象学的理论,从中国制度和中国生活两方面分析何天爵视野中的中国形象。中国制度涉及政治制度、司法制度和教育制度。何天爵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是古老而一成不变的,实质上是一种家长制统治的延伸,中国的政体由家庭秩序扩展而来。中国的政治体制不完全是专制,从道义的约束、各级官吏的选拔与监督和地方自治三方面显示出民主的一面。中国的司法制度历史悠久而完善,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好的理念得不到落实,导致了刑讯逼供、腐败和办案不公等问题。中国教育强调伦理道德的教化作用,目的是使百姓服从统治。教育内容单调晦涩,缺乏现代科学知识,存在错误的宗教思想和封建迷信。中国生活涉及宗教信仰、家庭生活、礼仪习俗等。何天爵认为中国人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重视现世,相比西方人明显缺乏宗教热忱。他对道教和佛教的评价都不高,认为儒家经典着作缺乏逻辑性,不成体系。何天爵以为祖先崇拜对维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指出孝道既具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影响。他批评中国的男尊女卑、繁琐礼仪、风水迷信等现象。在美国人丑化中国成为主流的背景下,何天爵认识到这种偏见的局限性,试图用客观的视角评价中国。他指出了中国人身上的缺点,也看到了中国人优秀的道德品质和性格特征。何天爵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存在局限性,集中表现在对儒家思想的批判上。原因在于西方中心主义思想的影响、中美文化差异等。《本色中国人》为解决当今中国的现实问题提供了思路。也启示我们,在对外文化传播的过程中,不要用自己的模式衡量他人,不要用自己建造的标准改造他人,寻找双方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理念,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最终达到和谐共处。
吴东琳[10](2020)在《我国县级基层监察制度改革优化路径研究 ——基于唐宋地方监察制度的借鉴》文中研究表明监察,其本质是对公权力的监督。权力监督是我国传统政治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有效监督权力运行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既是为健全党和国家内部监督体系的政治需要,也是为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的现实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过以及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标志着监察体制改革由试点摸索迈入依法履职、探索实践总结、反馈持续优化的“后半篇”阶段。本论文以促进基层监察体制改革持续优化为出发点,将研究对象定位为“县级监察组织和制度”。一是因为县级监察制度处于我国整体监察系统的基础地位,能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县级的监察制度发挥的有效与实效,能直接影响整体监察工作的全局。二是“监察制度”广义上涵盖范围宽泛,从其狭义中以“组织机构”和“领导管理制度”为切入点,对当下县级基层监察改革的持续优化,更具现实意义和借鉴推广作用。从习近平的反腐败理论中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可知,监察组织和制度的改革发展与健全完善,绝不是凭空而来的,更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在充分认识前人的实践总结基础上,结合新形势需求发展形成的。纵观我国古代监察史,唐宋时期的地方监察制度有着标志性的重要意义,其“典型”“创新”并行之有效的监察组织和制度的建制,值得深入分析、研究当时的经验与教训,纵向比对当下的县级基层监察改革,促进改革更好的推进。本论文运用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以广州市区级监察改革作为背景,以其中某区监察机关及其监察职能向下一级延伸改革作为研究案例。通过结构性访谈、实证数据收集等方法,研究得出当下县级监察机关在监察“组织”和“管理制度”改革中,所遇到的三大方面的困难障碍:人力资源型不足、监察干部结构性短缺、机构组织相对独立性不足。综合实际深入剖析存在障碍的实际原因:改革中监察力量“三个不增加”、监察干部转业素质与岗位需求不匹配,以及监察关系与人事关系互为倒置。通过相关古文、着作研读,从横向对比“组织”、纵向对比“管理制度”两方面,总结唐宋时期地方监察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为新形势下县级基层监察及监察职能向下延伸提供历史借鉴,总结得出了改革优化要以“实际问题”为导向的结论,并针对问题明晰优化建议:从宏观上,以人民群众的根本作为动因、以县级党委担当主体责任为优化方向;从微观上,要注重设计相对独立的下一级监察体系、完善选拔任用及加强业务培训、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并重视舆论监督这三方面进行优化落地。本论文对引起其他基层重视监察改革并提出建设完善的新设想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与现实意义。
二、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借鉴意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借鉴意义(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理论阐释研究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历史考察研究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实践探索研究 |
(四)已有研究评析 |
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内容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内容结构 |
四、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基本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阐述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制度概念的界定 |
(二)制度变迁概念的界定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概念的界定 |
二、相关理论阐述 |
(一)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 |
(三)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生成:1928 年《巡视条例》的颁布 |
(二)制度更新:1931 年《中央巡视条例》的颁布 |
(三)制度衰微:1934 年后《中央巡视条例》逐渐衰微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探索:1955 年关于建立巡视制度决定的提出 |
(二)制度停滞:1957 年后巡视制度日渐停滞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重建:1996 年关于建立巡视制度试行办法的颁布 |
(二)制度完善:2004 年关于巡视工作暂行规定的颁布 |
(三)制度健全:2009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创新:2015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颁布 |
(二)制度优化:2017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生成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更新的动力因素 |
(三)巡视制度衰微的动力因素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探索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停滞的动力因素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重建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完善的动力因素 |
(三)巡视制度健全的动力因素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创新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优化的动力因素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结构科学性 |
(一)巡视主体日益专职化 |
(二)巡视对象逐步全覆盖 |
(三)巡视方法渐趋多元化 |
(四)巡视程序不断规范化 |
(五)巡视权责更加一致化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功能聚焦性 |
(一)由多元功能向监督功能聚焦 |
(二)由多元监督向政治监督聚焦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方式多重性 |
(一)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渐进性 |
(二)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外生性 |
(三)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合意性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驱动路径 |
(一)政治权力主体的适应变革 |
(二)现代政治观念的有效支撑 |
(三)多元制度体系的匹配衔接 |
(四)关键时间要素的精准把控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内容指向 |
(一)推动巡视制度结构现代化 |
(二)促进巡视制度功能政治化 |
(三)增强巡视制度执行实效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建设历程及全面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党内法规研究的重要意义 |
1.3 党内法规研究文献综述 |
1.4 党内法规研究现状分析 |
1.5 论文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 拟采用的研究方法 |
1.7 小结 |
第2章 本体论视角中的党内法规 |
2.1 党内法规的含义 |
2.1.1 党内法规的定义 |
2.1.2 党内法规的特征 |
2.1.3 党内法规的性质 |
2.1.4 党内法规相关概念辨析 |
2.2 党内法规的体系 |
2.2.1 党内法规体系概述 |
2.2.2 党章的地位与作用 |
2.2.3 党内法规体系的纵向分层 |
2.2.4 党内法规体系的横向分类 |
2.3 党内法规的运行 |
2.3.1 党内法规的制定 |
2.3.2 党内法规的实施 |
2.3.3 党内法规的监督 |
2.3.4 执行与保障的定位 |
2.4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
2.4.1 礼法合治的中华传统法制文化 |
2.4.2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比较 |
2.4.3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
2.5 小结 |
第3章 党内法规的基础理论 |
3.1 马克思主义领域关于党内法规的思想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内法规的思想 |
3.1.2 列宁关于党内法规的思想 |
3.1.3 毛泽东关于党内法规的思想 |
3.1.4 邓小平关于党内法规的思想 |
3.1.5 江泽民关于党内法规的思想 |
3.1.6 胡锦涛关于党内法规的思想 |
3.1.7 习近平关于党内法规的思想 |
3.2 跨多学科角度党内法规相关理论 |
3.2.1 法学基础理论是党内法规理论的主要来源 |
3.2.2 政党现代化理论有助于解释党内法规建设动力 |
3.2.3 社会权威理论有助于理解党内法规溢出效应 |
3.2.4 伦理学主要学说可用于研究党内法规规范 |
3.3 小结 |
第4章 党内法规建设的历程 |
4.1 党内法规建设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 |
4.1.1 党内法规建设初步发展阶段(1921 年-1949 年) |
4.1.2 党内法规建设曲折发展阶段(1949 年-1978 年) |
4.1.3 党内法规建设恢复发展阶段(1978 年-2012 年) |
4.1.4 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 |
4.2 党内法规建设的历史经验 |
4.2.1 维护党章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
4.2.2 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
4.2.3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辅相成 |
4.2.4 制度治理是常规的社会治理方式 |
4.3 小结 |
第5章 党内法规的建设成就与现存问题 |
5.1 党内法规的建设成就 |
5.1.1 党内法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
5.1.2 党内治理法治化程度增强且效果突出 |
5.1.3 党外产生积极影响 |
5.2 党内法规的不完善之处 |
5.2.1 党内法规的体系与内容仍需完善 |
5.2.2 党内法规的发布与实施仍需加强 |
5.2.3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仍需协调 |
5.3 小结 |
第6章 党内法规的改革发展方向与完善路径 |
6.1 准确把握党内法规改革发展的方向 |
6.1.1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
6.1.2 坚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 |
6.1.3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
6.1.4 坚持法治理念 |
6.2 进一步充实完善党内法规的体系与内容 |
6.2.1 增加党内法规体系内部的协调性 |
6.2.2 重点制定或修改一批实际急需的重要党内法规 |
6.2.3 充实党内法规体系中的程序性党内法规 |
6.2.4 规范党内法规用语 |
6.2.5 规范党内法规条文 |
6.3 进一步完善加强党内法规的发布与实施 |
6.3.1 加强党内法规的公开性、透明性 |
6.3.2 加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 |
6.4 确立协调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 |
6.4.1 国家法律权利规范对党员有限适用的基本原则 |
6.4.2 党内法规责任与国家法律责任并罚的基本原则 |
6.5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3)检察建议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论文的内在思路 |
五、主要研究方法 |
六、预期创新 |
第一章 检察建议制度的发生学研究 |
第一节 检察建议制度的知识谱系分析 |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 |
二、现代世界检察制度的影响 |
三、社会主义法治传统的影响 |
四、当代中国政法传统的影响 |
第二节 检察建议制度的中国特色 |
一、制度定位的合宪性 |
二、制度基础的合法性 |
三、制度体系的独特性 |
四、制度设计的兼容性 |
五、柔性与刚性兼具 |
第三节 检察建议制度的功能 |
一、有效实现法律监督 |
二、保障法律统一实施 |
三、权力制约 |
四、推进社会治理 |
五、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
六、保障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 |
第二章 检察建议制度的范式演进 |
第一节 范式演进的模型 |
一、范式演进的基本动因 |
二、范式变迁的结构性维度 |
第二节 一般监督范式下的检察建议制度 |
一、一般监督范式的形成及内涵 |
二、检察建议在一般监督工作中的适用 |
三、检察建议在其它监督工作中的适用 |
第三节 刑事检察监督范式下的检察建议制度 |
一、刑事检察监督范式的形成及内涵 |
二、刑事检察监督范式的特征 |
第四节 法律监督范式下的检察建议制度 |
一、法律监督范式的形成及内涵 |
二、法律监督范式的特征 |
第五节 公共利益代表范式下的检察建议制度 |
一、公共利益代表范式的形成及内涵 |
二、公共利益代表范式的特征 |
第三章 强制型检察建议制度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制度的运行 |
一、数据统计分析和样本选取 |
二、诉前检察建议运行中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价值定位反思 |
一、诉前检察建议的双重价值分析 |
二、诉前建议与提起诉讼的问题 |
第三节 确认违法的认定问题 |
一、履职主体的确定 |
二、公共利益的认定问题 |
三、“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审查标准 |
第四节 调查核实权的问题 |
一、调查核实权的现实镜像 |
二、实践中强化调查核实权的路径 |
第五节 完善强制型检察建议制度的立法 |
一、赋予调查核实权强制力 |
二、拓展诉前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 |
三、强化诉讼中的法律监督身份 |
第四章 非强制型检察建议制度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度的运行 |
一、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案例的分析 |
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度运行考察 |
三、解决对策 |
第二节 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的运行 |
一、数据统计及分析 |
二、基于再审检察建议书的样本分析 |
三、突出问题与原因 |
四、解决方式与办法 |
第三节 强化非强制型检察建议制度的立法 |
一、将不诉决定中的检察意见改为检察建议 |
二、扩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 |
三、提升再审检察建议的立法层次 |
第五章 检察建议制度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科学化 |
一、制度规范体系的科学化 |
二、制度运行机制的科学化 |
第二节 司法化 |
一、业务流程上的案件化 |
二、办案模式上的审判化 |
第三节 谦抑化 |
一、法定性原则 |
二、必要性原则 |
三、效用性原则 |
四、权利保护原则 |
第四节 协同化 |
一、协同化的内涵 |
二、协同化的途径 |
三、协同化的重点领域 |
第五节 智能化 |
一、数据化 |
二、信息化 |
三、人工智能化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4)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之当代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演进 |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进历程 |
1. 萌芽时期———先秦之时 |
2. 创立时期———秦汉之时 |
3. 发展时期———魏晋至隋唐 |
4. 完善时期———宋元明清 |
(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特点 |
1. 监察机构设置呈独立化趋势 |
2. 监察制度建构呈法制化趋势 |
3. 监察官员选任呈严格化趋势 |
4. 监察方式选择呈多样化趋势 |
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先进之处 |
(一)监察体制独立化 |
(二)选任制度科学化 |
(三)监督机制事前化 |
三、中国当代监察制度的现状 |
(一)当代监察制度的基本情况 |
(二)当代监察制度的上升空间 |
1. 监察范围的覆盖问题 |
2. 监察权力的监督问题 |
3. 监察方式的单一问题 |
四、当代监察制度的完善路径 |
(一)明确监察对象范围 |
1. 明确监察的具体对象 |
2. 明确监察的具体事项 |
3. 明确监察的具体方向 |
(二)探索自我监督路径 |
1. 进一步明确监察的领导模式 |
2. 加强监察职业要求伦理化 |
3. 提升监察法律责任规范化 |
(三)思考监察方式多元化 |
1. 建立巡检制度 |
2. 推行现场监察制度 |
3. 完善配套法规 |
五、结语 |
(5)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治理及其镜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文本分析 |
第一节 《大清律例》治理贪污贿赂犯罪总则性规定 |
第二节 《大清律例》治理贪污犯罪的条文分析 |
第三节 《大清律例》治理贿赂犯罪的条文分析 |
第四节 《暂行新刑律》治理贿赂犯罪的相关规定分析 |
第五节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法律文本的特点 |
第二章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主要措施 |
第一节 注重对官员的考选 |
第二节 注重对官员的监察 |
第三节 严密受贿犯罪法网 |
第四节 加强官场风气整顿 |
第三章 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与惩治 |
第一节 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典型案件 |
第二节 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发案特征 |
第三节 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措施 |
第四节 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特点 |
第四章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制约因素 |
第一节 公权力私有化 |
第二节 行政的集权化 |
第三节 人治方式的不足 |
第四节 不合理制度因素 |
第五节 监察制度的萎缩 |
第五章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反思与镜鉴 |
第一节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成效 |
第二节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不足 |
第三节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反思 |
第四节 清代治理贪污贿赂犯罪的镜鉴 |
结语 |
参考资料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6)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引言 |
1.2 研究现状 |
1.2.1 监察调查权性质的研究 |
1.2.2 监察调查权基本权能研究 |
1.2.3 监察调查权规范运行的研究 |
1.2.4 保障被调查人权益的研究 |
1.2.5 监察调查中非法证据排除研究 |
1.3 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2章 监察调查权的发展沿革 |
2.1 中国古代的监察调查权 |
2.1.1 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 |
2.1.2 古代监察权的功能 |
2.1.3 古代监察权的借鉴 |
2.2 国家监察调查权的形成和确立 |
2.2.1 行政监察制度调查权 |
2.2.2 检察监督制度侦查权 |
2.2.3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调查权 |
2.2.4 国家监察调查权的确立 |
2.3 域外监察调查权的参考借鉴 |
2.3.1 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 |
2.3.2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制度 |
2.3.3 香港地区廉政公署制度 |
第3章 监察调查权性质、地位及特征 |
3.1 调查权的性质 |
3.1.1 调查权的概念 |
3.1.2 调查权的性质 |
3.2 调查权的地位 |
3.2.1 调查权地位概述 |
3.2.2 调查权与监督、处置权的关系 |
3.3 调查权的特征 |
3.3.1 调查权的政治性 |
3.3.2 调查权的法定性 |
3.3.3 调查权的程序性 |
3.3.4 调查权的政策性 |
3.3.5 调查权的有限性 |
第4章 监察调查权的配置 |
4.1 调查权配置的理论基础 |
4.1.1 人民主权理论 |
4.1.2 正当程序理论 |
4.1.3 公正效率理论 |
4.1.4 制度变迁理论 |
4.2 调查权配置的基本特征 |
4.2.1 合理配置 |
4.2.2 集权分权 |
4.2.3 权力制约 |
4.2.4 权责对等 |
第5章 监察调查权的功能 |
5.1 案件查证功能 |
5.1.1 案件查证功能的含义 |
5.1.2 案件查证功能的实现 |
5.2 权力监督功能 |
5.2.1 权力监督功能的含义 |
5.2.2 权力监督功能的实现 |
5.3 人权保障功能 |
5.3.1 人权保障功能的含义 |
5.3.2 人权保障功能的实现 |
5.4 堵漏建制功能 |
5.4.1 堵漏建制功能的含义 |
5.4.2 堵漏建制功能的实现 |
5.5 警示教育功能 |
5.5.1 警示教育功能的含义 |
5.5.2 警示教育功能的实现 |
第6章 监察调查权的构成 |
6.1 线索受理权 |
6.1.1 问题线索的概念 |
6.1.2 问题线索的处置 |
6.2 初核调查权 |
6.2.1 初核调查的含义 |
6.2.2 初核调查的程序 |
6.2.3 初核调查的运行 |
6.3 立案调查权 |
6.3.1 立案准备 |
6.3.2 回避程序 |
6.3.3 常规调查权 |
6.3.4 特殊调查权 |
6.3.5 协同调查权 |
6.4 调查终结权 |
6.4.1 调查终结权的概念 |
6.4.2 调查终结权的规范 |
6.5 调查建议权 |
6.5.1 自首从宽建议 |
6.5.2 退赃从宽建议 |
6.5.3 立功从宽建议 |
第7章 监察调查权的运行 |
7.1 调查权运行特征 |
7.1.1 运行的独立性 |
7.1.2 运行的效率性 |
7.1.3 运行的规范性 |
7.2 调查权运行原则 |
7.2.1 运行的合法原则 |
7.2.2 运行的客观原则 |
7.2.3 运行的公正原则 |
7.3 调查权运行方式 |
7.3.1 以党的领导为前提 |
7.3.2 以集体决策为主导 |
7.3.3 以严格依法为关键 |
7.3.4 以查证事实为依规 |
7.3.5 以办案绩效为要旨 |
第8章 监察调查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8.1 初核阶段线索收集与管理中的问题及完善 |
8.1.1 线索收集与管理的问题 |
8.1.2 线索收集与管理制度的完善 |
8.2 立案调查阶段调查权运行的问题及完善 |
8.2.1 相关犯罪的管辖问题 |
8.2.2 解决立案阶段的管辖冲突 |
8.3 调查权协同配合方面的问题 |
8.3.1 相关机关的配合问题 |
8.3.2 协同配合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的论文 |
(8)中国共产党监察的历史演变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二、学术界研究现状 |
(一)学术界研究概述 |
(二)学术界研究的主要问题及其观点 |
(三)学术界目前研究的不足之处 |
三、研究方法 |
(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 |
(二)文献梳理与归纳研究的方法 |
(三)比较研究的方法 |
四、研究重难点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重难点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部分 监察内涵界定 |
一、监察基本内涵 |
(一)广义监察 |
(二)狭义监察 |
二、监察相关概念辨析 |
(一)行政监察的概念 |
(二)纪检监察的概念 |
(三)国家监察的概念 |
三、中国共产党监察的法治化特征 |
(一)监察权配置法治化 |
(二)监察运行过程法治化 |
(三)监察机制的法治化 |
(四)法治监察的政治化 |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监察发展进程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监察创立与发展阶段(1921-1949) |
(一)监察的酝酿准备阶段 |
(二)监察委员会的初创阶段 |
(三)监察委员会的摸索阶段 |
二、建国后监察走向党外阶段(1949-1978) |
(一)监察在党内外相继建立阶段 |
(二)党政监察并存阶段 |
(三)监察再次单行阶段 |
(四)监察的破坏阶段 |
三、改革开放后纪检监察发展新阶段(1978-2012) |
(一)中共纪检恢复重建阶段 |
(二)行政监察重新确立阶段 |
(三)纪检监察合署办公阶段 |
(四)纪检监察建立派驻统管体制阶段 |
四、新时代监察改革与创新阶段(2012-至今)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阶段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全面推行阶段 |
(四)新时代纪检监察改革成效 |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监察演变的启示 |
一、加强纪检监察的政治领导 |
(一)加强纪检工作的政治领导 |
(二)加强监察工作的政治领导 |
二、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法治化建设 |
(一)从党内法规角度加强纪检法治化建设 |
(二)从国家法律角度加强监委法治化建设 |
三、加强对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
(一)加强纪检监察的自我监督 |
(二)加强党委对纪检监察的监督 |
(三)探索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新途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9)何天爵《本色中国人》中的中国形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2.研究方法和材料 |
2.1 研究方法 |
2.2 材料来源 |
3.文献综述 |
3.1 近代以来他者视角下的中国形象研究 |
3.2 对晚清来华西方学者的相关研究 |
4.辛亥革命前西方中国形象的演变 |
第一章 何天爵论中国制度 |
1.1 政治制度 |
1.2 司法制度 |
1.3 教育制度 |
第二章 何天爵论中国生活 |
2.1 宗教信仰 |
2.2 男尊女卑 |
2.3 崇尚礼仪和迷信 |
第三章 何天爵的中国形象平议 |
3.1 辩证客观的思考 |
3.2 偏见与误解 |
3.3 何天爵中国形象观产生的原因 |
3.3.1 意识形态的中国形象 |
3.3.2 中美文化差异 |
3.3.3 中国生产力水平的限制 |
3.4 《本色中国人》的启示 |
3.4.1 近代西方人的中国认知和中国人的自我认知 |
3.4.2 对当代中国的现实意义 |
3.4.3 对中华文化传播的借鉴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孔子及儒家文化专题对外汉语教学设计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10)我国县级基层监察制度改革优化路径研究 ——基于唐宋地方监察制度的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评述 |
1.3 研究目标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监察的相关概念内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内涵 |
2.1.1 监察 |
2.1.2 监察制度 |
2.2 理论基础 |
2.2.1 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 |
2.2.2 权力监督与制约的特征 |
第三章 县级基层监察组织和制度的发展与改革成效 |
3.1 新中国成立后至十八大前监察组织和制度的总体发展 |
3.1.1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确立阶段:1949-1954年 |
3.1.2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调整阶段:1954—1959年 |
3.1.3 改革开放以后的重建阶段:1978—2011年 |
3.2 十八大以来县级基层监察组织机构的改革发展成效 |
3.2.1 常设性:派驻、派出机构 |
3.2.2 灵活性:巡察机构 |
3.2.3 创新性:监察机关的设置 |
3.3 十八大以来县级基层监察制度的创新性改革成效 |
3.3.1 领导体制创新 |
3.3.2 监察对象创新 |
3.3.3 监察职权创新 |
3.3.4 调查方式创新 |
3.3.5 制度延伸立体化创新 |
第四章 县级基层监察组织和制度优化的困难障碍 |
4.1 监察范围扩大,导致监察干部人力资源性短缺 |
4.2 专业水平不足,导致监察干部结构性短缺 |
4.2.1 从学历水平角度 |
4.2.2 从专业分类角度 |
4.3 县级基层监察组织相对独立性不够 |
4.3.1 新型试点的监察组织独立履职效能不明显 |
4.3.2 新监察组织受其他制度影响 |
第五章 县级基层监察组织和制度优化障碍的原因分析 |
5.1 监察力量“三个不增加” |
5.1.1 从监察改革的主体层面来分析 |
5.1.2 从监察改革对象的层面来分析 |
5.2 监察干部专业素质与岗位职责要求不匹配 |
5.2.1 监察人员专业能力欠缺 |
5.2.2 专业能力欠缺的问题较难改善 |
5.3 监察关系与人事管理关系相互倒置 |
5.3.1 监察人员提名受限 |
5.3.2 监察人员考核受限 |
第六章 唐宋时期地方监察组织和制度的特点及经验教训 |
6.1 唐代地方监察组织和制度的主要特点 |
6.1.1 设官以经之,置使以纬之 |
6.1.2 灵活性:出使巡视纠察 |
6.1.3 常规性:地方监察机构 |
6.2 宋代地方监察组织和制度的主要特点 |
6.2.1 路级监察 |
6.2.2 府州级监察 |
6.3 唐宋地方监察组织和制度的经验与教训 |
6.3.1 保障制度独立,维护监察职权 |
6.3.2 注重立法建制,监察规范细密 |
6.3.3 发挥群众优势,提高监察威信 |
6.3.4 科学管理框架,减少行政干预 |
6.3.5 重视人才任用,完善队伍考核 |
6.3.6 监察职能散且弱 |
6.3.7 重吏治而轻民本 |
第七章 对县级基层监察组织和制度的优化建议 |
7.1 从宏观角度探索县级基层监察组织和制度优化方向 |
7.1.1 从动因的角度探索——以人民群众为根本 |
7.1.2 从主体的角度探索——同级党委主体责任 |
7.2 从微观角度完善县级基层监察组织和制度优化路径 |
7.2.1 完善保障监察组织独立性的机制 |
7.2.2 厘清监察派驻派出机构职责边界 |
7.2.3 建立科学的监察人员任用考核制度 |
7.2.4 健全系统的监察队伍业务培训机制 |
7.2.5 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并重视舆论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X区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履职现状的访谈提纲 |
一、访谈目的 |
二、访谈对象 |
三、访谈方式 |
四、访谈内容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借鉴意义(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D]. 杨楠.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建设历程及全面发展研究[D]. 王晓波. 吉林大学, 2021(01)
- [3]检察建议制度研究[D]. 魏鹏. 吉林大学, 2020(03)
- [4]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之当代借鉴[J]. 张德权. 社会科学动态, 2020(11)
- [5]清代贪污贿赂犯罪的治理及其镜鉴研究[D]. 陈凯健. 扬州大学, 2021(02)
- [6]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研究[D]. 王友武. 湘潭大学, 2020(12)
- [7]监察管辖制度研究[D]. 张咏涛. 湘潭大学, 2020
- [8]中国共产党监察的历史演变及启示[D]. 付萌. 齐鲁工业大学, 2020(02)
- [9]何天爵《本色中国人》中的中国形象研究[D]. 王雪瑶. 山西大学, 2020(12)
- [10]我国县级基层监察制度改革优化路径研究 ——基于唐宋地方监察制度的借鉴[D]. 吴东琳.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