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机动车I/M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许仁平[1](2021)在《论机动车I/M制度的实现途径及其监管》文中指出本文依据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创新性地提出采用登记制而非许可制,以市场化手段而非行政手段设立M站的途径和原则;给出I/M软件闭环管理的具体流程,并对M站设立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市场化条件下I站和M站的监管进行了讨论;最后介绍了芜湖市据此实施I/M制度所取得的成效。
韩菲[2](2021)在《环境保护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效应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全球大气污染问题仍然严重,是危害公众健康的重要风险因素。我国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问题不断加剧,特别是由颗粒物污染导致的“雾霾”天气显着增加了居民的致病和致死风险。因此,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缓解社会矛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关键路径。2018年起,环保税法开始实施,其能否在当前我国转型时期经济发展趋缓和大气环境风险递增的压力下,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被社会广泛关注。本文从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理论基础和作用机制出发,在详细考察了当前全球及我国大气污染的现状和环保税法实施现状的基础上,分别围绕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环境效应和经济效应展开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辨析了环保税法实施中的问题及提出了完善建议和优化路径。本文首先实证研究了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环境效应、以及该效应的影响因素及空间溢出效应。具体来讲:(1)分别基于我国大陆31个省区地面站点监测的PM2.5浓度数据及本地工业类PM2.5排放总量数据,采用贝叶斯时空层次模型对我国环保税法的PM2.5减排效应展开研究。结果显示:第一,环保税法对全国和31个省份的PM2.5年均浓度及本地工业类PM2.5排放总量均产生了减排效应。第二,环保税法对我国大陆各省PM2.5减排效应的空间格局具有明显的异质性特征,且环保税法对我国大陆各省的PM2.5年均浓度减排效应的空间分布格局与环保税法对各地工业类PM2.5排放总量减排效应的空间分布格局不同。第三,环保税法对我国大陆各省PM2.5的减排效应与各省PM2.5的污染程度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即PM2.5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环保税法的减排效应也较好;反之,则较差。(2)采用了贝叶斯LASSO回归模型对环保税法PM2.5减排效应的影响因素及大小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在选择的10个变量中,有5个变量被认为显着影响了环保税法对地区PM2.5年均浓度的减排效应,即地区旅游业收入占GDP比重(TOV-GDP)是负相关影响因素,城镇化率(UR)、大气污染的环保税税率(TRAP)、地方环保税收入占GDP比重(ETR-GDP)和地形起伏度(RA)等是正相关影响因素;而有6个变量被认为显着影响了环保税法对地区工业PM2.5排放总量的减排效应,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PC)是负相关影响因素,第二产业比例(PSI)、环保税税率(TRAP)、环保税税收收入占GDP比重(ETR-GDP)、地形起伏度(RA)和植被覆盖度(VC)等是正相关影响因素。此外,本文还进一步量化了各个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和贡献率。(3)由于大气污染具有流动性,所以本地地面站点监测的PM2.5浓度是各个地区排放出的PM2.5污染物经过区域空气流通后导致的最终观测结果,因而在前述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测度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空间溢出程度的指标,并根据该指标计算了2018-2019年我国省级区域环保税法对PM2.5污染减排效应的空间溢出指数,结果显示:环保税法对PM2.5污染的减排效应具有空间溢出性,且不同省份空间溢出的程度和方向不同。其次,本文从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效应及对工业污染企业外迁的影响效应两个方面实证研究了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经济效应。(1)本文以2013—2019年我国大陆31个省区的面板数据为基础数据源,通过熵值法构建了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程度综合指标,并在控制行政命令型环境规制等五个经济因素的基础上,采用贝叶斯时空层次岭回归模型分别研究了2013-2017年排污费制度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效应和2018-2019年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效应,并比较了这两种环境经济手段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影响效应的强弱。结果显示:第一,在考虑并控制了行政命令型环境规制和其他经济因素的基础上,2013-2017年排污费制度和2018-2019年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都具有正向影响效应;第二,通过比较排污费率和环保税率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回归系数大小可知,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正向影响效应要强于排污费制度的影响效应。(2)本文以2018—2019年我国大陆31个省区的面板数据为基础数据源,根据本地区环保税税率与周边地区环保税税率的关系,将31个省区分为“税率高地”和“税率洼地”两类区域,并在剔除了行政命令型环境规制和其他社会经济因素对污染工业外迁混杂影响的基础上,采用带有空间滞后项的贝叶斯面板回归模型分别实证研究了环保税法对“税率高地”省区的污染工业是否具有迁出效应,对“税率洼地”省区的污染工业是否具有迁入效应。结果显示:第一,环保税法的实施对于本地污染工业发展具有一定的抑制效应;第二,本地环保税率与周边省区环保税税率的不同确实会促使污染工业企业向环保税率低的地区迁移,即“税率高地”向周边迁出,周边向“税率洼地”迁入;第三,“税率洼地”环保税税率的提高,会对其规模以上企业个数和高污染工业企业非私营单位就业人数均表现出显着的抑制作用;第四,“税率高地”地区的环保税率对本地高污染工业还未表现出显着的抑制效应。通过上述研究本文发现环保税法在制定和实施中的存在税率设置不够清晰明确、缺乏污染物排放量的有效监测机制、环保税收益分配和使用不合理等问题。因而,本文建议(1)在设计环保税的计算规则时,需综合考虑污染的社会成本、治理成本,特别是不同主体的污染治理或防范成本,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适当的计税办法。(2)在征管体制方面,应当进一步加强税务与环保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充分利用环保部门的专业优势和经验以加强污染排放量监测工作,并加强对监测主体的资源支持和责任约束。(3)在收益分配和使用方面,应当根据各级政府的环境治理权分配收益并专门用于环保支出。此外,应当将环保税的征管裁量权主要赋予地方政府,鼓励其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适当的污染综合治理机制。
蒋俊兰[3](2021)在《绿色税收与技术创新 ——基于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些年来,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不断调整税收政策,加快环境保护相关的税制改革步伐,旨在推动节能减排,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以高质量引领新需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就要优化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其基本之策在于推进绿色生产生活常态化,而促进绿色转型发展方式的关键在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同时,考虑到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是应有之义,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同样在于创新。《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让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迈上新台阶,强调了制造业以技术创新为动力的发展路径。因而以创新塑造制造业发展新优势也成为税制设计与税收政策的着力点。为提升制造业企业创新能力,我国逐步加快绿色税收体系建设,激励企业快速转型。为此,我国专门开征了环境保护税,另外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设置比初衷涉及更多税制的绿色功能。但总体上,绿色税种少、征收范围窄、税率不科学等不足,限制了绿色税收技术创新效用的有效发挥。事实上,绿色税收政策不仅是矫正环境负外部效应的保险栓,更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的压舱石。同时,制造业企业不同子行业技术创新总增长幅度差异显着且持续扩大,高耗能等中低技术制造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总增长幅度偏低。鉴于此,研究绿色税收体系究竟能否对制造业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激励作用以及相应的绿色税收区间,显得尤为迫切。本文研究内容分为六章,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绪论、绿色税收与技术创新相关理论分析、我国绿色税收体系与OECD国家比较、制造业绿色税收与技术创新的事实特征分析;实证研究部分则基于2010-2019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31个制造业行业面板数据,利用门限回归模型实证检验绿色税收是否能够促进技术创新,寻求最佳的绿色税收区间。研究发现,第一,绿色税收对制造业企业的技术创新存在非线性激励作用,且存在单一门槛效应,该门槛值γ1为17.5394,当绿色税收跨越该门槛值时,绿色税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效果更好。第二,绿色税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具有行业异质性,虽然高技术制造业的技术创新水平更好,但绿色税收更能撬动中低技术制造业的技术创新。高技术制造业尚不存在门槛效应,中低技术制造业存在单一门槛值γ2为16.9980,低于整体制造业的门槛值γ1,说明中低技术制造业其绿色税收对促进技术创新更敏感;第三,85%的制造业企业其绿色税收并未跨过门槛值γ1,非东部地区制造业以及国有制造业企业处于第二门槛区间占比较高,随着时间的推进,跨过门槛值的企业占比越来越高,说明绿色税收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正向影响力提高。此外,环境保护税的开征提高了绿色税收对技术创新的促进功效。对此,本文对我国现有绿色税收制度提出政策建议,以期建立以技术创新为政策导向的绿色税收体系,提高中国制造品质,构建新发展格局。
唐古拉[4](2020)在《移动源遥感监管平台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已连续十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移动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研究围绕移动源遥感监管平台构建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进行了系统性地阐述,为全国各地响应生态环境部号召,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提升移动源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提供技术支撑。本文的主要结论是:1.监管平台总体逻辑架构可分为二个体系、五个层次,确保整个信息平台具有规范化、系统化、整体化特点,增强监管平台功能模块独立性、可扩展性,降低其相互之间的耦合度。2.从逻辑和功能上可将整个平台划分为感知层、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服务平台层和业务应用层。3.监管平台和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柴油货车OBD监测、排污监控以及黑烟车尾气抓拍等系统的传感器数据接口对接,一体化紧密集成,可实现监管平台对数据的统一存储、管理与交换。4.将云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物理资源进行整合,按照云服务模式和云架构建立共享资源池,形成可按需动态扩展的高性能计算环境、大容量存储环境,满足机动车尾气监管业务数据存储、高并发事务处理、信息共享和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接入平台的需要。5.通过Web Service接口服务支持外部业务对平台数据资源及功能服务的调用,业务和服务分离技术,所有应用依赖服务,而不直接读取数据,便于后期数据更新、更换和调整等不影响移动源管理具体的业务应用。6.移动源尾气的遥感监测方法利用分析吸收光谱法测量烟羽中的CO2、CO、NO和HC的排放浓度,利用光通过烟羽前后的强度变化测量不透光度,经程序反演后得到污染物排放浓度和烟度,是一种高效动态的尾气污染监控方法。
徐彩琴,杨安科[5](2020)在《建设使用好M站 促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目前推行的I/M制度是通过在用车辆排放性能进行定期检测及抽检,并对排放超标车辆进行维修治理,使其排放性能恢复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制度。I是Inspection的简称,为"检查"之意,M是Maintenance的简称,为"维护"之意。M站是机动车排放超标维修治理站,也是依据相关法律承接对排放超标车辆维修治理业务的经营企业。M站通过对排放超标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后,由I站对维修治理后的车辆再次进行排放
邱若莲[6](2020)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立法研究》文中提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作为大气污染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消极影响日益加剧,然而我们国家对它的立法研究工作的进程仍旧非常缓慢,处于探索阶段。随着对机动车排放标准、油品质量标准的不断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逐渐进入理论与实务界的视野。目前,在中央层面,我国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立法散见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等法律中;在地方层面,西安、成都、佛山等多地出台法规规章,全国有13部地方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专项立法。通过探究我国现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立法,发现它们规定了备案登记、排放标准、划定禁用区域、新能源燃料的规范使用等污染防治具体制度、划分了监管主体的监管职责以及各主体的法律责任,指导了目前的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但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立法状况的分析,发现了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没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行政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不健全、法律制度规定不细致、法律责任惩罚力度不够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应该立足于现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上,并且在借鉴国外优秀防治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立法建议。首先,建议修改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的规定;然后,建议由国务院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为污染防治理论与实践提供统一而全面的指导,形成一个完整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体系。
尚嘉欣[7](2020)在《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区域性、复合型雾霾污染是关中城市群面临的主要空气污染问题,解决城市群空气污染问题面临着空气环境整体性与行政管理条块分割的矛盾,以“属地治理”为特征的管理体制无法满足跨域合作解决雾霾污染问题的要求,亟需打破关中城市群行政区域限制,依靠各市防控联动解决区域雾霾污染问题。首先,以理论阐释为起点,总结跨区域环境治理防控联动的兴起、特征、分析框架及其对治污减霾的适用性。反观实践,系统梳理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形成,并通过评价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的效率,反思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现存问题。其次,从防控联动机制的结构维度,提出“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地方政府-公众”分析框架及其假设,运用回归与中介效应模型验证假设并得出:各市财政压力、产业结构等因素对治污减霾政策协同度存在正效应,而各市环境规制等因素对政策协同度存在负效应;政府与企业、公众之间结成防控联动关系是基于企业的市场进入、治污技术、节能降耗,以及公众的环保意愿、交通压力、环境物品等因素的中介作用。基于实证结果,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应通过完善主体多层次性并调整互动方式,进而影响权利、利益结构,优化治理资源的配置;通过管制型规制和市场型规制的有机结合,降低防控联动的管理投入和信息成本,提高治污减霾政策工具的实施效果。再次回到实践,探索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实施路径,具体包括:“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形成纵向协同为主导和横向协同为补充的跨部门协同组织模式,基于DEA模型估算的各市节能潜力进行节能责任分担和利益分配,以信息成本最低的方式实现治理目标的管理;“地方政府-企业”之间根据煤炭价格与污染排放强度、能源效率、高耗能行业煤炭消费量的关联度强弱,采取税、费政策抑制煤炭过度消费,基于不同行业污染治理重点来选择市场型政策工具,构建排污权交易市场将空气容量资源的费用与收益纳入企业的经营决策,通过金融政策将企业投资中的外部性内部化;“地方政府-公众”之间以经济、制度和价值观引导的方式鼓励公众广泛参与,完善政府引导公众参与治理事务决策的重要组织与行为方式,畅通公众和环保组织对治理议题的监督和反馈渠道。最后,提出了实施防控联动机制的政策保障。
林星阳[8](2020)在《论OECD国家环境税税源设计对我国的启示》文中研究指明环境税制度作为一项新兴制度在我国运行开来,其前身是与环保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各项环境收费制度。当前我国环境税立法正处于承前启后的转折期,所以,在环境税税源方面尚存在相关环境税税源零散分布于其他单行法、法定税源种类过于单一、应税主体范围过窄、绿色税源理念和体系尚未形成等问题。对OECD国家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环境税税源制度的发展进程进行分析和参考,特别是在环境税税源优化理念、健全环境税税源体系内容方面,将对我国环境税绿色税源体系的建设有所启示。
占楠茜[9](2020)在《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绿色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污染排放和生态失衡等问题日趋严重,对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严峻的环境现实逐渐成为影响民众生活质量的阻碍,因此,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刻不容缓。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我国更加重视环境问题,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而税收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更需要运用好税收手段以应对环境问题。201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我国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为环保税)遵循税负平移原则,将过去的排污费调整为环保税,其在制度设计、税收征管、配套措施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因此,需要评价环保税的绿色效应并进一步完善我国环保税制度,这对于减少污染和建设生态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环保税与排污费的关系和环保税的实施现状出发,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分析其在制度设计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客观评价环保税对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改善环境的绿色效应,从而探究完善环保税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内容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首先阐述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分析了全球环境问题、国内环境保护理念及环保税立法情况等方面,进而强调研究环保税的绿色效应,对于构建绿色税制和建设美丽中国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其次,分析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现状。包括环境税理论、环境税效应的实证分析、环保税制度和完善环保税的政策建议研究,层层剖析了国内外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并对其加以述评。最后描述研究框架和方法,运用流程图展示了本文从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出发,对环保税实施现状和问题进行定性分析,以及环保税绿色效应实证研究的定量分析,再比较发达国家的环境税制度,归纳总结出适应我国发展情况的经验启示,最终提出优化环保税制度的政策建议。第二部分先从不同层次界定环境保护税概念,并分析其与排污费的联系和区别。接着,从理论角度基于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双重红利理论,阐明环保税的理论依据。第三部分是环保税的现状和问题分析。先描述环境保护税的演变过程,具体包括起步、推进和实施三个阶段来阐述从排污费到环保税的演变过程,相应分析政策调整与排污费收入的变化关系,将排污费收入与环保税收入相比较,接着从现实出发,概述环保税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纳税人、征税范围、税收减免和征收管理等方面,并与排污费制度作对比,再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分析环保税的实施现状,以济南市为例做微观研究,分析环保税的实施情况,最后提出并分析环保税制度存在征税范围较窄、税率设置较低、税收减免不完善、协同征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第四部分是环保税绿色效应的实证分析。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并加入代表环保税改革该政策变化的虚拟变量,将工业废气排放量(选用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污水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构建三个模型,并将2018年环保税收入和2017年排污费收入作为解释变量,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第二产业产值比重、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控制变量,但受公布时间限制,各变量以全国十一个省份为范围,再通过描述性分析和回归分析,得出实证分析结果:在征收初期,环保税对环境的改善作用不明显,环保税的绿色效应体现不足。并分析造成环保税对污染物影响不明显的原因是实证结果受到数据容量、收入水平和制度问题等客观因素影响。第五部分将发达国家环境税的突出特点进行比较研究,归纳总结进一步完善我国环保税的相关启示。主要介绍美国、德国、荷兰和日本的环境税基本制度和相关措施,并总结归纳得出了要制定统一明确的法律法规、改革分阶段循序推进、税收收入专款专用、注重调动个人和企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等启示。第六部分是根据存在的问题和实证结果分析,提出一些相应的完善政策建议。适当拓宽环保税的征税范围;根据污染物种类调整税额,合理地设计税率;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税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协同征管,运用互联网推进信息平台建设;鼓励环保产业发展;实行环保税收入专款专用,并增强信息透明度等建议。
郎威[10](2020)在《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经济建设取得了飞速的发展,这是世界有目共睹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年我国GDP为896915.6亿元人民币,总量稳居世界第二,GDP同比增长了6.6%。但伴随着我国粗放型经济的不断增长,环境和生态问题日益突出。我国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环境问题,这也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环境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的调节,包括采取行政处罚、财政补贴、税收和可交易许可证等多种政策工具。其中,税收是国家整体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政府调控的一个重要工具,而绿色税收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绿色税收(Green Tax)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从绿色税收的内容看,不仅包括为环境保护而特定征收的各种税,还包括为环境保护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在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中,除了环境保护税是在2018年新开征的绿色税种外,其他税种都是已开征多年的税种,而这些税种设置的目的更多是基于经济因素的考量。随着环境污染问题和对资源的过度开采、滥用等现象越来越多,绿色税制已经成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趋势。而税制的绿化就是基于绿色发展的要求,对现有的税制进行绿色化调整,使其在整体上体现环境保护功能。通过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可以引导和约束社会成员正确地处理资源环境问题。因此,我国需要构建完善的绿色税收制度,用税收的手段把环境污染问题内部化,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从而解决环境污染治理难的问题,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绿色税收的实施效果,既与自身制度的合理设计和征管的有效实施密切相关,也离不开其他环境相关税种的协调配合。因此,本文合理界定绿色税收和绿色税收制度的概念和内涵。将绿色税收制度界定为,国家为达到污染防治目的而推进传统税制全面“绿化”转型过程中所征收的各种税收及所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统称,由若干性质不同的绿色税种及税收优惠政策组成的绿色税收体系。就我国而言,具体包括三部分:一是专门为环境保护而设立的绿色税种,如环境保护税,属于事后干预型;二是现行税制中其他具有环保性质的绿色相关税种,其中又划分为资源占用型和行为引导型;三是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梳理我国现行的绿色税收制度,对比不同类型的绿色税收的占比变化。在2009-2018年的我国绿色税收结构中,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所占的比例最高,比例达到70%以上;其次是资源占用型绿色税收,比例在20%-30%之间;环境保护税收的比例一般在3%以下,尤其是2018年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后,比例最低只达到0.73%。可见,我国现有的绿色税收制度主要还是侧重于征收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这些行为引导型绿色税收。税制的绿化程度反映了绿色税制对环境改善和资源节约的程度。本文对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进行了初步的测算。在指标选取上采用了OECD国家常用方法,即用绿色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例来表示。结果表明我国在2009-2018年间税制绿化程度在13.15%-15.53%之间,且在2015年以后呈下降趋势。虽然我国和OECD国家绿色税收内涵和结构不同而导致税制绿化程度存在很大差异,但相比之下,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仍然不低。我国不同地区税收的绿化程度也存在很大差异,其中东部地区税收绿化程度较低。为进一步研究绿色税收对我国环境和经济可能产生哪些影响,本文选取全国30个省市的2005-2017年的数据进行门槛回归分析。首先,以绿色税收收入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做了四种公式的假设,分析我国绿色税收的环保效应,即污染减排和节能降耗效应。结果显示,在污染减排效应方面,在全国范围内,绿色税收收入每增加1%,会使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0.05%至0.06%,区域差别不大。而绿色税收不是废水排放的主要影响因素,对废水排放的抑制作用不明显。在节能降耗效应方面,由于绿色税收收入和能源消费量之间呈现正相关的关系,绿色税收对能源消费的节能降耗作用不显着。其次,以绿色税收收入、能源消费量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做了三种公式的假设,分析我国绿色税收对以人均GDP为表征的经济效益的影响,即绿色税收的经济效应。结果表明,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大于门槛值569.55亿元的地区,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来说,提高绿色税收收入会使经济效益增加67.03%。然而,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小于等于门槛值569.55亿元的地区,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区来说,提高绿色税收收入会大幅度地降低经济效益。同时,当以能源消费量和二产占比为门槛变量时,绿色税收收入每提高1%,会使经济效益在28.91%至87.51%的范围之间增加。因此,我国绿色税收的双重红利效应存在一定的门槛值条件,即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大于门槛值的地区,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来说,双重红利效应存在。但对于绿色税收收入小于门槛值的地区,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区,双重红利效应则不存在。最后,指出我国现行绿色税制存在的问题,再结合OECD国家绿色税制改革的经验,对我国绿色税制的完善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绿色税制改革需要按照不同的功能定位和作用范围对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绿色相关税种进行总体规划、相互配合,避免不同绿色税收手段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从而构建完善的绿色税收制度。
二、建立机动车I/M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立机动车I/M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论机动车I/M制度的实现途径及其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1 I/M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
1.1 M站的设立问题 |
1.2 M站与I站的闭环问题 |
2 I/M制度的实现途经 |
2.1 运用市场化手段是机动车I/M制度建设的必然选择 |
2.2 I/M软件闭环管理的实现方式 |
3 I/M制度建设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3.1 I/M制度实施的全面性 |
3.2 维修的强制性 |
3.3 M站初检方法的经济性以及和I站的互洽性 |
3.4 维修过程的可追溯性 |
4 市场化条件下I站和M站的监管 |
4.1 日常行政监管 |
4.2 应用大数据进行监管 |
5 芜湖市I/M制度的实施成效 |
5.1 构建全方位监测体系,多途径严密防控机动车超标排放 |
5.2 通过I/M闭环管理+遥感监测,有效遏制违规检验和虚假维修行为 |
5.3 通过广泛宣传,I/M制度为公众所普遍接受 |
(2)环境保护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1.2.1 环境税的产生 |
1.2.2 环境税的发展历程 |
1.2.3 环境税的效应研究 |
1.2.4 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的研究 |
1.2.5 我国环保税法的研究 |
1.2.6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可行性分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可行性分析 |
1.5 创新点 |
第2章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理论基础及作用机理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大气污染规制 |
2.1.2 环保税 |
2.1.3 环保税法的效应 |
2.2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理论基础 |
2.2.1 大气污染产生的经济学解释——基于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大气污染导致外部性问题——基于外部性理论 |
2.2.3 大气污染外部性问题的矫正——庇古税与科斯定理 |
2.2.4 庇古税规制大气污染的目的——基于社会成本理论 |
2.3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作用机理 |
2.3.1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减排效应的作用机理 |
2.3.2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经济效应的作用机理 |
2.4 小结 |
第3章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现状及问题 |
3.1 大气污染的现状及危害 |
3.1.1 全球大气污染的趋势和现状 |
3.1.2 我国大气污染的现状及成因 |
3.1.3 大气污染的危害 |
3.2 大气污染规制的现状 |
3.2.1 大气污染规制的国际现状 |
3.2.2 大气污染规制的中国现状 |
3.3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现状及困境 |
3.3.1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现状 |
3.3.2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困境 |
3.4 小结 |
第4章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环境效应研究 |
4.1 环保税法对PM_(2.5)的减排效应——基于地面站点监测数据 |
4.1.1 研究方法 |
4.1.2 基于地面站点监测数据的环保税法减排效应估计结果 |
4.1.3 基于地面站点监测数据的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的影响因素分析 |
4.1.4 结果与讨论 |
4.2 环保税法的PM_(2.5)减排效应—基于PM_(2.5)排放清单数据 |
4.2.1 研究方法 |
4.2.2 2018、2019 年省级工业类PM_(2.5)排放清单数据估计结果 |
4.2.3 基于PM_(2.5)排放清单数据的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的估计结果 |
4.2.4 基于PM_(2.5)排放清单数据的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的影响因素分析 |
4.2.5 结果与讨论 |
4.3 环保税法对PM_(2.5)污染减排效应的空间溢出研究 |
4.3.1 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的空间溢出指标构建 |
4.3.2 中国省区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空间溢出结果 |
4.4 小结 |
第5章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经济效应研究 |
5.1 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效应 |
5.1.1 理论分析与假设 |
5.1.2 计量模型及变量说明 |
5.1.3 基准回归结果 |
5.1.4 稳健性检验 |
5.1.5 机制检验 |
5.1.6 结果与讨论 |
5.2 环保税法对企业迁移的影响效应 |
5.2.1 理论假设 |
5.2.2 实证过程 |
5.2.3 贝叶斯回归结果 |
5.2.4 安慰剂检验 |
5.2.5 机制检验 |
5.2.6 结果与讨论 |
5.3 小结 |
第6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1.1 环保税法环境效应的研究结果 |
6.1.2 环保税法经济效应的研究结果 |
6.2 对策建议 |
6.2.1 计税方法合理化设置 |
6.2.2 污染物排放量监测机制的完善建议 |
6.2.3 收益分配和使用机制的优化路径 |
6.2.4 环保税法与其他大气污染规制的配合机制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6.3.1 研究不足 |
6.3.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致谢 |
(3)绿色税收与技术创新 ——基于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绿色税收制度研究 |
二、绿色税收效应研究 |
三、环保税与技术创新的研究 |
四、文献评述 |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绿色税收与技术创新相关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绿色税收定义与范围 |
第二节 绿色税收与技术创新理论基础 |
一、遵归成本说与创新补偿说的基本理论 |
二、绿色税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 |
第三章 我国绿色税收体系与OECD国家比较 |
第一节 我国绿色税收体系改革进程与现状分析 |
第二节 OECD国家绿色税收体系 |
一、污染税 |
二、能源资源税 |
三、机动车税 |
四、农药化肥税 |
第四章 我国制造业绿色税收与技术创新的事实特征分析 |
第一节 制造业企业绿色税收的事实特征分析 |
一、总体税收事实特征分析 |
二、分税种税收事实特征分析 |
第二节 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事实特征分析 |
一、中国创新指标体系 |
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指数 |
第五章 绿色税收与技术创新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一、解释变量:绿色税收 |
二、被解释变量:技术创新 |
三、控制变量 |
第二节 构建模型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
二、相关性分析 |
三、多元回归分析 |
第六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移动源遥感监管平台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移动源监管的背景 |
1.1.1 我国机动车发展基本现状 |
1.1.2 机动车尾气排污现状 |
1.2 移动源监管信息化现状 |
1.3 移动源监管平台建设研究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2 总体功能 |
2.1 前言 |
2.2 总体逻辑架构设计 |
2.2.1 总体逻辑架构设计 |
2.2.2 支持体系设计 |
2.3 技术路线设计 |
3 物理感知层 |
3.1 前言 |
3.2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
3.2.1 机动车尾气检测原理 |
3.2.2 机动车尾气常用检测技术及运算方法 |
3.2.3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组成 |
4 基础设施层 |
4.1 前言 |
4.2 云计算服务 |
4.2.1 云计算基础设施与环境框架 |
4.2.2 信息虚拟资源池构建模式 |
4.2.3 统一资源池管理体系 |
4.2.4 云计算设施服务中心 |
5 数据资源层 |
5.1 数据库设计的主要依据 |
5.2 数据库设计原则 |
5.3 数据库建设的目标 |
5.4 数据库结构 |
6 服务平台层 |
6.1 前言 |
6.2 遥感监管平台服务层逻辑架构 |
6.3 遥感监管平台服务层标准与设计 |
6.3.1 信息服务标准 |
6.3.2 服务平台层设计 |
6.4 遥感监管平台服务栈 |
6.4.1 微服务架构 |
6.4.2 OGC网络服务体系结构 |
6.4.3 平台层服务栈体系结构设计 |
6.5 遥感监管平台服务模式 |
6.5.1 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和部署模式 |
6.5.2 服务资源分配与应用激活策略 |
6.6 遥感监管平台服务目录管理 |
6.6.1 信息服务注册机制 |
6.6.2 服务层注册库设计 |
6.6.3 服务平台目录组织方式 |
7 业务应用层 |
7.1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
7.1.1 站点信息管理 |
7.1.2 实时数据 |
7.1.3 历史数据 |
7.1.4 通知管理 |
7.1.5 白名单管理 |
7.1.6 统计分析 |
7.2 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 |
7.2.1 非道路移动机械档案信息管理 |
7.2.2 检测信息管理 |
7.2.3 使用人和所有人管理 |
7.2.4 使用情况跟踪 |
7.2.5 环保标识管理 |
7.2.6 电子标签管理 |
7.2.7 老旧移动源淘汰管理 |
7.2.8 移动执法管理 |
7.2.9 在线监测与电子围栏管理 |
7.2.10 进出工地管理 |
7.2.11 数据分析 |
7.2.12 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APP |
7.3 柴油货车在线管理 |
7.3.1 车辆分布 |
7.3.2 实时监测 |
7.3.3 数据查询与统计 |
7.3.4 违规查询 |
7.3.5 报警管理 |
7.3.6 网络连接情况 |
7.4 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 |
7.4.1 检测信息数据管理 |
7.4.2 数据查询综合统计分析 |
7.4.3 高排放车型统计 |
7.4.4 防作弊数据预警管理 |
7.4.5 转入车辆管理 |
7.4.6 老旧车辆信息管理 |
7.4.7 车辆黑名单管理 |
7.4.8 路检抽检管理 |
7.4.9 辅助管理 |
7.5 排放检验与维修(I/N)监管 |
7.5.1 I端功能设计 |
7.5.2 M端功能设计 |
7.6 冒黑烟尾气抓拍 |
7.6.1 实时视频分析 |
7.6.2 黑烟车抓拍记录 |
7.6.3 点位信息管理 |
7.6.4 设备管理 |
7.6.5 人工审核 |
7.6.6 地图展示 |
7.7 电子围栏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专着 |
博士后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专着 |
个人简历 |
永久通信地址 |
(5)建设使用好M站 促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论文提纲范文)
1 M站建设运行的积极作用 |
1.1 M站建设是“大气污染防治”对机动车排放治理的要求 |
1.2 M站建设丰富和完善了现有汽车维修体系 |
1.3 M站建设是实现机动车排放超标治理“闭环管理”的基本条件 |
1.4 M站运行是恢复车辆技术状况、减少排放污染的必然要求 |
1.5 M站建设运行是治理车辆排放污染的长效机制 |
2 促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的焦作实践 |
2.1 努力提高驾驶人的正确使用技能,促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 |
2.2 结合“三检合一”落实好I站建设,促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 |
2.3 强化“网络监管系统”建设运用,促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 |
2.4 高标准建设运行好M站,推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 |
(6)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概述 |
第一节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概念 |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概念 |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的概念和特点 |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概念及特征 |
第二节 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法律防治的意义 |
一、有利于保障公民环境权 |
二、有利于健全良好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 |
三、有利于规范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
第二章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
第一节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立法现状 |
一、中央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立法现状 |
二、地方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立法现状 |
第二节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现行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立法体系不完整 |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具体内容不完善 |
第三章 完善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议 |
第一节 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规定 |
一、理顺管理体制 |
二、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具体制度 |
三、强化法律责任 |
第二节 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
一、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必要性 |
二、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可行性 |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体例 |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具体内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及框架 |
2 理论概述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关中城市群 |
2.1.2 雾霾 |
2.1.3 治污减霾 |
2.1.4 防控联动机制 |
2.2 相关理论概述 |
2.2.1 公共产品和外部性理论 |
2.2.2 产权理论 |
2.2.3 行为博弈理论 |
2.2.4 协同治理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兴起 |
2.3.2 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研究 |
2.3.3 跨域环境治理中防控联动的困境 |
2.3.4 对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评价 |
3 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现状 |
3.1 防控联动机制的形成 |
3.2 各市治污减霾的效率分析 |
3.2.1 研究方法与指标选取 |
3.2.2 效率的变化趋势分析 |
3.2.3 效率的空间特征与防控联动的必要性 |
3.3 防控联动机制存在的问题 |
3.4 小结 |
4 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实证研究 |
4.1 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设 |
4.2 模型设定与中介效应检验 |
4.2.1 模型设定 |
4.2.2 中介效应检验 |
4.3 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
4.3.1 变量说明 |
4.3.2 数据来源 |
4.4 实证结果 |
4.5 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构建 |
4.6 小结 |
5 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实施路径 |
5.1 地方政府之间防控联动的实施路径 |
5.1.1 跨部门协同的组织模式 |
5.1.2 煤炭削减的利益协调 |
5.1.3 环境信息的互通 |
5.2 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防控联动的实施路径 |
5.2.1 市场型政策的组合运用 |
5.2.2 税费政策抑制煤炭过度消费 |
5.2.3 构建排污权交易市场 |
5.2.4 绿色金融政策设计 |
5.3 政府与公众之间防控联动的实施路径 |
5.3.1 政府引导公众参与 |
5.3.2 政府与公众合作共治 |
5.3.3 畅通公众监督渠道 |
6 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政策保障 |
6.1 深化政府部门协作制度 |
6.2 推进城市群能源一体化建设 |
6.3 完善法律法规保障 |
7 结论及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7.1 结论 |
7.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9)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绿色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3 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 |
第2章 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概念与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环境保护税的概念界定 |
2.1.2 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的关系 |
2.2 环境保护税的理论依据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3 双重红利理论 |
第3章 环境保护税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
3.1 我国环境保护税的演进过程 |
3.2 环境保护税的实施现状 |
3.2.1 环境保护税基本内容概述 |
3.2.2 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的制度比较 |
3.2.3 环境保护税的实施现状分析 |
3.3 环境保护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
3.3.1 征税范围较窄,改善环境作用受限 |
3.3.2 税率设置较低,治污力度不足 |
3.3.3 税收减免尚不完善,鼓励减排效果不突出 |
3.3.4 协同征管制度不健全,环境治理受阻 |
第4章 环境保护税绿色效应的实证分析 |
4.1 模型构建 |
4.2 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4.3 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
4.4 实证结果分析 |
第5章 发达国家环境税及其启示 |
5.1 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税 |
5.1.1 美国环境税 |
5.1.2 德国环境税 |
5.1.3 荷兰环境税 |
5.1.4 日本环境税 |
5.2 各国环境税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政策建议 |
6.1 优化环境保护税制度设计 |
6.1.1 将其他重要污染物逐渐纳入征税范围 |
6.1.2 调整税额下限,更好地反映污染的外部成本 |
6.1.3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
6.2 运用互联网完善税收协同征管机制 |
6.3 鼓励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
6.4 税收收入专款专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对环境政策工具选择的研究 |
1.2.2 对绿色税收内涵界定的研究 |
1.2.3 绿色税收实施效应的研究 |
1.2.4 对税制绿化程度的研究 |
1.2.5 主要启示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绿色税收的概念及内涵 |
2.1.1 绿色税收的概念 |
2.1.2 绿色税收的内涵 |
2.2 绿色税收制度 |
2.2.1 环境保护税 |
2.2.2 绿色相关税种 |
2.2.3 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2.3 环境税相关理论 |
2.3.1 公共物品理论 |
2.3.2 外部性理论 |
2.3.3 庇古税 |
2.3.4 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 |
2.4 库兹涅茨曲线 |
第3章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发展现状 |
3.1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构成 |
3.2 环境保护税 |
3.2.1 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费的比较 |
3.3 绿色相关税种 |
3.3.1 资源占用型 |
3.3.2 行为引导型 |
3.4 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3.4.1 增值税 |
3.4.2 企业所得税 |
3.5 小结 |
第4章 我国现行税制的绿化程度 |
4.1 我国税制的绿化程度 |
4.2 我国税制绿化程度的区域差异 |
4.2.1 东北地区 |
4.2.2 东部地区 |
4.2.3 西部地区 |
4.2.4 中部地区 |
4.3 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税收环保效应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的建立 |
5.1.1 指标选取及变量说明 |
5.1.2 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5.2 实证过程 |
5.2.1 门槛效应检验 |
5.2.2 门槛估计值检验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污染减排效应分析 |
5.3.2 节能降耗效应分析 |
5.4 小结 |
第6章 我国绿色税收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的建立 |
6.1.1 指标选取及其变量说明 |
6.1.2 数据的来源与处理 |
6.2 实证过程 |
6.2.1 门槛效应检验 |
6.2.2 门槛估计值检验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3.1 门槛参数估计结果 |
6.3.2 绿色税收的经济效应分析 |
6.4 小结 |
第7章 我国现行绿色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
7.1 我国现行绿色税制整体上存在的问题 |
7.1.1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冲突 |
7.1.2 绿色税制结构不合理 |
7.1.3 绿色税收环保效应不明显 |
7.1.4 各税种之间衔接不顺畅 |
7.2 环境保护税本身存在的问题 |
7.2.1 征税范围过窄 |
7.2.2 税率过低 |
7.2.3 税收优惠政策过宽 |
7.2.4 碳税缺位 |
7.2.5 资金使用不明确 |
7.2.6 对污染物排放量的测定困难 |
7.2.7 税收信息共享不顺畅 |
7.3 我国现行绿色相关税种存在的问题 |
7.3.1 资源税制度设计缺乏环保针对性 |
7.3.2 消费税缺乏“绿色性” |
7.3.3 车辆购置税税率设计简单 |
7.4 我国现行绿色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
7.4.1 增值税 |
7.4.2 企业所得税 |
7.5 我国现行绿色税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7.5.1 现行绿色税制征管机制不够健全 |
7.5.2 现行绿色税制税收征管流程不够完善 |
7.5.3 尚未形成专款专用的运行机制 |
7.5.4 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 |
第8章 绿色税收制度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8.1 国外绿色税制的发展概况 |
8.1.1 澳大利亚 |
8.1.2 美国 |
8.1.3 日本 |
8.1.4 德国 |
8.1.5 瑞典等北欧国家 |
8.2 国外绿色税制的构成 |
8.2.1 国外绿色税制的主要税种 |
8.2.2 国外绿色税制的优惠政策 |
8.3 国外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 |
8.4 国外绿色税制对我国的启示 |
第9章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建议 |
9.1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构建的原则 |
9.1.1 绿色发展原则 |
9.1.2 税收公平原则 |
9.1.3 税收效率原则 |
9.1.4 税收中性原则 |
9.2 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改革思路 |
9.2.1 对绿色税制进行总体设计 |
9.2.2 调整绿色税制结构 |
9.2.3 加强绿色税收的环保效应 |
9.3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主要措施 |
9.3.1 继续完善环境保护税 |
9.3.2 与其他相关税种配合,构建绿色税收制度 |
9.3.3 完善绿色税收优惠政策 |
9.3.4 加强各税种、税收优惠政策之间的相互衔接 |
9.3.5 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税收调节力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四、建立机动车I/M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论机动车I/M制度的实现途径及其监管[J]. 许仁平. 环保科技, 2021(04)
- [2]环境保护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效应研究[D]. 韩菲.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3]绿色税收与技术创新 ——基于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分析[D]. 蒋俊兰. 安徽财经大学, 2021(10)
- [4]移动源遥感监管平台建设研究[D]. 唐古拉.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0(06)
- [5]建设使用好M站 促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J]. 徐彩琴,杨安科.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20(15)
- [6]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立法研究[D]. 邱若莲.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7]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研究[D]. 尚嘉欣.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8]论OECD国家环境税税源设计对我国的启示[J]. 林星阳.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3)
- [9]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绿色效应研究[D]. 占楠茜.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0)
- [10]中国绿色税收制度及其效应研究[D]. 郎威. 吉林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