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科学性有效性(论文文献综述)
王俊博,邱本[1](2021)在《论宏观调控及其法治化》文中提出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对宏观领域的调控,内含着科学调控,并且必须是依法调控。目前我国的宏观调控还存在随机性、缺乏长远性、缺乏程序性以及有些措施不当、不能追责等问题。宏观调控迫切需要制度化、法治化,因其具有前瞻性、权威性、稳定性、科学性和灵活性等共同属性也完全可以法治化。宏观调控法治化要依法规定宏观调控的原则、机构、权限、程序和责任等要素,并通过发展规(计)划、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产业政策等的法治化予以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法治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途径。
陈凯[2](2021)在《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适应这一新的功能和定位,因此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而预算作为财政制度的核心内容,必然要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的角色。作为现代财政制度基础的现代预算制度,其目标是“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现代预算制度的基本要素是内容完整、编制科学、执行规范、监督有力、讲求绩效和公开透明,而现代预算制度最直接表现形式就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决算差异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直接结果,对于充分把握预算管理水平,发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立足于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事实,深入分析预决算差异的整体特征和结构特征。在系统呈现预决算差异特征事实的基础上,归纳总结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对其形成机制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探究影响我国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因素。首先,全方位、多角度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特征和演变趋势。结合我国一般公共预算体系,分别从总量层面、结构层面、区域异质性层面等不同角度对预决算支出差异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其次,根据预决算差异背后的逻辑,归纳总结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并结合我国预算功能取向,为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奠定理论基础;同时充分借鉴已有文献的研究成果,并根据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阶段的全周期运行特点,从“预算过程+预算结构”两个维度梳理出可能影响预决算差异的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主体互动因素,并借助实证分析框架进行实证检验。第三,基于回归方程的分解法,分别利用基于R2的夏普利值分解和MQ指数测度不同因素对预决算差异的贡献度,探寻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来源,充分认识我国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第四,总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内部动态特征,结合从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的预算周期,分析预决算差异在年度内普遍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倒V型模式的原因。最后,通过借鉴美、法、日等国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实践经验,更清晰认识我国政府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推动我国的预决算差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本文的主要结论是:(1)各级政府预决算差异具有普遍性,且存在结构性差别。整体特征分析发现:2013年以来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规模均大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支成为预决算差异的突出表现形式;2011年以后预决算差异度出现下降,但绝对规模不降反增,2017年支出预决算差异规模超过2011年达到新高;地方层面的预决算差异规模和差异度均高于中央;省级预决算差异、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三者呈倒“V”形,调整差异通常为正,执行差异通常为负,但是决算数通常仍会大于年初预算数。结构特征分析发现:支出科目越细化预决算差异越大,离散程度越高;中央预决算差异稳定度更高,且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和节能环保支出等科目预决算差异较大,而地方在一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等科目预决算差异较大;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总体大于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区域特征分析发现,调整差异的区域特征明显,但执行差异的区域特征并不明显,其中东部地区调整差异更小,因此总体来看东部地区预决算差异小于中西部地区。(2)预决算差异具有普遍性、不可预知性、非对称性、成因多样性、适度性,要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具有的五大属性决定了预决算差异的复杂性,因此认识预决算差异不能一概而论,要从导致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成因出发,分类视之,即理性认识客观因素,主动化解不合理因素,鼓励支持节支因素。基于“预算过程+预算结构”二维逻辑框架,将预决算差异的成因归类为六类——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和主体互动因素。(3)通过预算管理主体间的博弈分析发现,财政部门、支出部门和监督部门之间的互动行为影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进而影响预决算差异。预算编制过程中,影响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博弈均衡的因素有: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的削减比例、财政部门审核预算的成本、支出部门虚报预算的成本、财政部门和支出部门的信息不对称从程度会影响预算编制过程的均衡结果。支出部门之间的博弈表明,由于预算规模既定,社会获得公共物品与服务的总量也是一定的,而这种竞争活动是需要相应成本的,其最终结果应该是某种“负和”的社会损失。预算监督过程中,通过分析是否财政结余的博弈过程发现,均衡结果与监督部门对未及时结余的惩罚力度F、实质结余资金规模B、结余后第二年度的削减规模、支出部门选择不结余的处理成本、监督部门选择监督的成本有关。(4)通过静态和动态面板模型对技术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的回归发现,经济不确定程度、转移支付占比、晋升压力、政策不确定性、潜在GDP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速、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透明度会显着影响预决算差异。内部动态特征分析结果表明,由于各因素的作用路径不同,对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的影响存在不同,部分因素在调整差异中显着而执行差异中不再显着——经济预测偏差、财政收入增速和财政透明度,部分因素在调整差异中不显着而预算执行差异中显着——经济不确定程度、财政分权、政策不确定性、潜在GDP增长率、人均GDP。(5)通过利用Shapely分解和MQ指数对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的贡献度分解,发现我国的预决算差异最主要的来源是制度因素和管理因素,并同时受到经济因素影响。其中制度因素主要作用于影响调整差异,管理因素在执行差异中的作用更为明显。(6)预决算差异的成因具有地区异质性,通过分析发现东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官员晋升压力、财政收入增速、财政分权;中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财政分权、人均GDP和转移支付占比;而西部地区贡献度最高的三个因素分别为财政收入增速、经济增速和转移支付占比。时间异质性分析发现,随着时间的延续,影响因素结构存在一些规律性变动——转移支付的贡献度呈下降趋势,宏观经济预测差异的贡献度呈上升趋势。总体来说,我国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预决算差异。我们要客观认识预决算差异,分类施策——“理性认识客观因素,主动化解不合理因素,鼓励支持节支因素”,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执行效率,更好履行政府受托责任。要认识到我国当前阶段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成因是制度性因素和管理因素,以及预算调整差异和预决算执行差异性质的不同,未来需不断优化制度并强化预算管理。具体政策建议为:一是不断完善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加强财政预算法治化建设。二是加强各项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体制,理顺政府间收支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宏观预测能力,并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建设,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四是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整流程,建立预算调整控制机制。五是优化制度设计,协调预算主体良性互动,完善预算监督体系,营造公开透明预算环境。六是强化绩效意识,将预决算差异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王国志[3](2021)在《经济不确定性、经济周期与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新征程中,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国内外经济不确定性事件频繁发生,导致我国经济周期运行的波动性加剧,货币政策调控难度加大,因此科学研判经济不确定性对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对于提升宏观调控有效性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遵循“文献梳理——理论分析——现状测度——实证研究——理论拓展”的总体研究框架,综合采用文献分析、理论梳理、指数测算、动态计量实证研究、DSGE理论模拟等方法对经济不确定性、经济周期与货币政策调控之间勾稽关系的规律性特征开展理论和实证研究。本文首先从理论层面梳理了经济不确定性概念的起源、界定及其度量,分析经济不确定性对经济周期影响的理论机制、经济不确定性对货币政策有效性影响的理论机制以及不同经济周期下货币政策调控的相关理论,奠定全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综合现有文献来看,可以将经济不确定性的基本概念界定为经济主体对未来的发生事件的无法预测性,衡量经济不确定性程度的方法主要包括运用现有的经济变量作为代理变量、运用专业人士对未来经济预测的分歧程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合成指数法、运用大数据爬虫抓取报纸关键词方法、运用高维宏观数据提取共同因子的方法等5种方法,其中后两种方法被广泛使用。理论机制分析结果显示,经济不确定性对经济周期的影响机制主要包括投资期权机制、预防储蓄机制、金融摩擦机制、信息传递机制、长期投资机制、H-A传导机制等6个方面,经济不确定性冲击对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调控具有显着影响。不同经济周期理论下的货币政策调控理论也存在显着差异,催生了不同的货币政策规则。其次,本文测度了我国经济周期指数,分析了经济不确定性和经济周期之间的动态关联机制。结果显示,中国经济不确定性指数走高的时点大多与特定的经济政治事件相关联,1996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我国一共经历了3轮完整的经济周期,第四轮经济周期尚未结束。时变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显示,在经济不确定性较高时,经济不确定性对经济周期具有一定的预测性;在经济周期交替变化的时点,经济周期对经济不确定性具有一定的预测性。动态条件相关系数分析结果显示,经济不确定性与经济周期之间具有较为显着的负向动态条件相关性,在经济紧缩期经济不确定性波动剧烈,而在经济扩张期经济不确定性波动平稳。动态溢出指数分析结果显示,经济不确定性与经济周期之间存在显着的时变动态溢出效应,且经济周期波动加大了经济不确定性,经济不确定性同样加剧了经济周期波动。第三,本文构建了MS-AR模型将我国经济不确定性指数划分为三区制,在此基础上构建LT-TVP-VAR模型分析了货币政策在不同程度经济不确定性冲击时的反应及其调控效果,得出如下结论:(1)经济不确定性冲击对数量型和价格型货币政策存在正向时变冲击效应,但在经济不确定性的低、中、高区制下调控效果存在较大差异。(2)在经济不确定性处于低区制时数量型政策在调控产出缺口方面效果比较明显。当经济不确定性处于中高区制时价格型货币政策对产出缺口实施反周期调控的效果比较明显。(3)在经济不确定性处于低区制时数量型和价格型货币政策对通胀缺口调控效果较好,在中、高区制时数量型货币政策对通胀的调控存在局限性,而价格型货币政策对通胀缺口实施反周期调控效果更优。第四,本文构建TH-SVAR和SEIVAR模型实证分析了经济周期不同阶段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和非对称性。基于TH-SVAR模型的研究结果显示,同一货币政策工具在相同经济周期阶段对产出和通胀的调控效应具有对称性,但不同货币政策工具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下调控效果呈现出非对称特征。数量型和价格型货币政策在经济扩张期调控效应优于经济收缩期。经济扩张期价格型货币政策对产出调控效果优于数量型货币政策,数量型货币政策对通胀调控效果优于价格型货币政策。经济收缩期两种政策工具对产出与通胀的调控效果相对复杂。基于SEIVAR模型的研究结果表明,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下货币政策对通胀和产出的调控效果存在显着差异和非对称特征。数量型货币政策对通胀调控更为有效,价格型货币政策对产出调控更为有效。数量型货币政策在经济收缩期对通胀和产出的调控效应优于经济扩张期。价格型货币政策在经济收缩期对通胀的调控效应更加符合政策预期。价格型货币政策对产出的调控在经济收缩期优于经济扩张期。最后,本文构建了包含预期因素和异质冲击的DSGE模型探讨了货币政策有效性问题,得出如下结论:(1)当模型中引入政策预期因素后可以与数据实现较好的拟合,且预期冲击形式的有效识别使得工具变量对目标变量波动的反应程度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2)通胀对利率工具调控较为敏感,数量工具调控对产出的影响作用相对较大,然而数量冲击下产出易出现逆向波动降低调控有效性。当对预期冲击和非预期冲击进行识别后,工具变量的预期冲击对目标变量波动的影响作用均有所增加,且目标变量收敛周期均有所缩短。(3)影响产出和通胀波动的占优冲击来源分别为数量政策和利率政策,对冲击来源结构的有效分解可以提升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根据以上研究结果和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及货币政策调控实践,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准确识别经济不确定性冲击,稳定经济政策预期,以政策确定性应对经济不确定性。(2)优化货币政策量价配合机制,强化政策工具间的组合协调。(3)加强对微观主体的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提升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
王秀芳[4](2021)在《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莫尔、圣西门、傅里叶,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社会主义的发展实现了从空想到科学,从理论到实践的巨大飞跃,但是从巴黎公社起义失败到苏东剧变的发生,也充分表征了社会主义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纵观社会主义走过的五百年历程,其中不乏思想家、政治家为此所提出的真知灼见,但是以科学家视角探索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管理的理论却少之又少。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是钱学森创立的,关于中国应该如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21世纪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观点和主张。这一学说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系统工程和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法为方法支撑,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促进21世纪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协调发展和高效管理为重点所进行的理论探索,是钱学森晚年学术思想的精华。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是一个涉及多学科的重要研究课题,是一个内容极其广泛的理论学说,本论文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指导下,以《钱学森书信》及其补编(15卷)以及《钱学森文集》(6卷)等为主要文本依据,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等多种方法,从广泛分散在书信、文集、讲话中提取钱学森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管理的观点,在全面展现这一宝贵精神财富的真实面貌基础上,对这一理论进行概括总结、演绎分析。钱学森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规划主张始终围绕着三个问题进行:如何实现现代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问题;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建设为人民服务的问题;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建设内部各系统互相服务的问题。世界社会形态和三次社会革命观点,不但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学说,深刻揭示了中国与世界发展的不同步问题,并以此为出发点,钱学森对于21世纪中国如何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管理进行了深入探索。四大领域九大建设主张对于新时代五位一体建设、教育发展和国防建设,尤其是对于创建健康中国、绿色中国、科技强国、教育强国等有重要启示与借鉴价值。社会工程和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法的倡导,对于推进信息革命背景下国家治理体系从任务能力型到系统效能型转变有重要意义。虽然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不是尽善尽美的理论学说,但至少为当今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一种思路、一种方法、一种路径,而且经过实践的检验,其中的诸多理论学说已经得到了认可并被付诸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之中,虽说其中的有些观点、理论尚存在争议,但依然不能掩盖这一思想所散发的光芒。
胡枚玲[5](2020)在《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二战之后,GATT主要致力于削减和约束关税壁垒,到WTO协定建立了对国家贸易政策的协调体系。WTO协定对一国的对外贸易规制措施建立了统一的纪律约束,比如关税、海关估价、原产地、反倾销等;对一国的国内规制措施也进行了约束,比如TBT协定、SPS协定、GATS协定等对国内规制措施明确了非歧视性、透明度以及不必要的贸易限制等要求。然而,WTO协定主要约束的是成员的贸易保护性国内规制措施,对规制约束的范围也有限,无力解决普遍存在的低效、重复的或非歧视性规制壁垒。而这些不受WTO约束的国内规制壁垒仍会对国际贸易带来负担。国际经贸协定对国内规制监管的难点在于如何区分必要的规制,在成员的规制自主以及自由贸易之间实现平衡。WTO似乎陷入了两难困境,造成这一困境的根源在于国家制定和实施规制措施时局限于国内思维,不仅可能会造成贸易壁垒也会导致成员之间的规制不一致从而增加贸易成本。解决这一困境的方式是在规制制定过程中引入国际思维,考虑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以及规制一致性,进行国际规制合作。如今世界各国还面临一系列全球化问题,比如环境、金融、健康或安全等,一国无法有效应对,也需要进行规制合作。由于WTO多哈回合谈判长期陷入了困境,对国内规制监管的改革难以推进成功。2012年,美国通过了13609号行政命令,明确提出推进国际规制合作,并寻求在区域贸易协定中推进国际规制合作,引入以“良好规制实践”为核心的规制合作,致力于国家内部规制的一致性,国内规制的透明与高效。美国相继在TPP、TTIP谈判中引入“规制一致性”或“规制合作”议题。随后,CETA、JEEPA以及USMCA等新近国际经贸协定都纳入了这一新型规制合作。新近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的目标、模式、规则以及保障等形成的规制合作机制,正成为一种新的全球规范。而中国所参与的自由贸易协定还没有引入此种规制合作,国内也没有形成系统的良好规制机制。因此,需深入系统研究规制合作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国际经贸协定如何更好的实现规制合作、中国国内规制改革的策略以及参与国际经贸协定的规制合作方案。本文从以下几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机制的基本理论与实践。为实现公共政策目标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或控制形成了规制,而各国由于不同的历史、文化、政治或制度等原因在各自领域范围内形成了不同的规制,这种规制差异特别是不必要的规制差异会阻碍经济的全球发展。各国的规制差异不会自动达成和谐状态,会形成规制的冲突。有冲突就会有合作,国际规制合作机制可以有效化解规制冲突,促进经济的全球发展。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实践经历了从约束规制效果到约束规制过程、从约束歧视性规制到追求国内规制透明、一致、高效的转变,GATT时期注重国家的外贸政策的协调,WTO为代表的传统国际经贸协定关注国内规制效果的协调,新近国际经贸协定更追求规制过程的透明、一致与高效。当前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还面临诸多挑战,比如规制合作目标的困惑、规制合作模式的选择与确定、规制合作规则的安排、规制合作如何保障等。第二部分,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目标与原则。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的目标不应该是单一,而应是多元的分层次的体系,要促进国际自由贸易和投资,提高国内规制质量和水平,保证国内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但要同时实现这些目标存在困境,要保障国内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需要规制自主,而规制自主可能导致贸易壁垒,还会造成规制的冲突。因此,需要首先在规制制定过程中统筹考虑这些目标的平衡;其次应明确特定条件下一些重要的目标予以优先考虑。要实现这些目标,应坚持规制主权原则、多元治理原则、成本效益原则以及规制一致性原则。第三部分,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模式。规制合作模式主要有委托代理模式、复合网络模式以及实验主义治理模式。传统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主要采取的是委托代理模式,由于委托事项不具体,委托后果具有不可预见性,这一模式会引发成员国规制主权的担忧,也很难适应新产生的问题,虽然在具体领域探索了实验主义治理模式,但没有形成法律约束力;新近国际经贸协定的规制合作以实验主义治理模式为主:确立框架目标,参与者在框架目标下自行实践,参与者定期汇报、公开评议,对框架目标进行定期修订。实验主义治理模式充分尊重了成员国的规制自主,通过不断实践进行评议不断提高,代表了未来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的趋势和发展方向。第四部分,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规则。传统国际经贸协定中对国内规制的约束主要包括非歧视性要求、必要性要求以及国际透明度,鼓励采用规制等效与相互承认、国际标准等实现规制协调。其致力于消除贸易保护性措施,无力解决非歧视性的规制冲突,重视规制的效果而忽视了规制过程的约束,约束的范围也比较局限,在保障国内民主方面也存在一定局限,忽视了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等。新近国际经贸协定的规制合作规则更重视规制过程的透明度要求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创设了“良好规制实践”规则:包括内部规制协调审查、规制影响评估、透明度与利益相关者参与等,同时注重规制合作交流以及规制协调等,形成了新的规制合作范式。在规制合作的具体规则上,新近国际经贸协定各具特点,具体制度的设计上也存在不完善之处:TPP/CPTPP的引导式规制合作规则通过示范引导成员实现“良好规制实践”,但不宜将一国的国内法律制度作为示范性要求,可采取问题导向式,使成员结合自己的国情进行实践;TTIP的协调式规制合作规则注重协调融合成员不同的规则,但不宜将成本效益分析作为规制影响评估的必然选择,可以作为其中一项选择;USMCA的相对强制式规制合作规则更注重强制性的透明度义务,但不应是一国国内法律制度的直接输出,而应体现不同国家之间制度的融合。第五部分,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保障机制。传统国际经贸协定对国内规制规则采取硬性保障的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在解决“必要性”与科学性方面引起了质疑,还存在解决纠纷成本大、裁决过程不透明等问题需要进行完善。对传统规制合作领域新近国际经贸协定都采取了硬性保障的争端解决机制,其争端解决机制是半开放的,引入了金钱补偿机制,只有USMCA的有限的硬性保障机制具有普遍适用性。传统国际经贸协定还采取了软性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发挥了积极效用,存在的问题在于审议范围太广而深度不够,对经济实力强大的国家约束力不强,可以在全面审议的基础上增加分议题审议,有效衔接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与争端解决机制,加强贸易政策审议之后的后续监督。新近国际经贸协定的规制合作普遍采取了软性保障机制,TPP/CPTPP建立了通知实施以及审议机制,TTIP采取部长级会议审议交流机制,USMCA鼓励成员之间寻求解决方式。国际经贸协定中规制合作的保障应采取硬性保障与软性保障的结合,鉴于规制涉及一国的政治法律体制,应严格限定硬性保障机制的适用范围,完善软性保障机制,并建立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机制。第六部分,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对中国的挑战及应对。新近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的政治战略对中国参与国际规制合作形成了一定的挑战,规制合作新范式对国内规制的高标准高要求也给中国的国内规制带来了挑战。中国需要从国际国内层面积极应对:国内层面,中国需要对国内规制进行“良好规制实践”的改革和优化升级,提升透明度,保障公众参与,建立系统的规制影响评估制度,建立规制协调机构,完善规制协调程序等;国际层面,中国可以考虑在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以及升级中引入合适的规制合作机制:不宜采取强制的规制合作规则,应选择协调式的规制合作规则,可以接受引导式的规制合作规则;设计合适的规制合作方案:应明确在保障国内公共政策目标的基础上实现多元目标的协调;肯定各国的规制原则和程序;倡导进行规制影响评估,不宜将成本效益分析作为必须步骤;在促进规制一致性上,注重透明度以及公众参与;鼓励推动采用国际标准、相互承认等;排除争端解决机制,强调规制合作的实验主义治理。中国需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制合作规则的制定,又需要主动进行国内经济和政府管理制度的改革,形成中国制度优势和“良好规制实践”,实现国际和国内法治格局的良性互动,提高中国全球经济治理的话语权。
李其成[6](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王璟谛[7](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合理的财税体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统一有序、社会公平公正、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基于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安排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必然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然要求,也是民族自治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并提出了加大力度支持革命地区、民族自治地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给民族自治地方尤其是边疆民族自治地方带来了新发展机遇。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坚实的财力保障和规范的制度保障,由于历史原因和原来国家战略大局安排,民族自治地区财政经济发展还明显地落后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自主财力还较为薄弱,目前中央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政策还欠稳定欠规范,转移支付力度与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此背景下,加强在国家治理视角下开展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全面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文献回顾和收集八个民族省区的财政经济资料的基础上,针对民族自治地方存在的财政问题开展一定范围的实地调研,从国家治理视角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和财政运行的特殊性进行再认识,按照“理论分析—统计描述—实证分析(案例分析)—改革设计”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全面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体系、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政策、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制度和债务管理制度等财政体制问题,以及国家的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和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规建设问题,并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本论文主要的创新点和突破点为:一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改革和地方税体体系)的基础上进行论证和修订,并提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框架(财政收支体系、财政体制、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法律)。二是用历史唯物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科学分析,得出受国家发展战略影响,民族自治地方存在基本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自身定位不准发展滞后等多重因素制约,在一定时期内,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优先于地方组织收入工作。三是论文提出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体现历史补偿原则,中央和发达地区支持是民族自治地方成功从“输血”转向“造血”的重要保障。四是通过研究中央部委不当政策干预造成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优、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案例,得出结论是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重赋金、轻赋权的指导思想应该要调整,并进一步指出财政法制建设任重道远。五是提出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先试先行天然试验区,根据建设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先行全面深化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率先试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构改革,尤其是突破人大机关职能职责的改革,率先推进财政大数据。
唐梅玲[8](2018)在《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文中指出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是指,制定针对精准扶贫内容并能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的法律规则,对扶贫参与主体设定良好的权利(权力)和义务(责任),设立专门的扶贫管理机构,对精准扶贫成效进行持续的评估、管理和交流等活动,并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规范和监督手段实现精准扶贫的目的。总体来说,目前的精准扶贫是政府在一种资源相对短缺的背景下所实施的大规模的行政改革。5年来,在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我国实现了贫困人口的较大规模持续减少,中国减贫成绩被称为“奇迹”。然而,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基层政府和乡村精英“寻租”、贪污挪用、渎职失职,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国精准扶贫制度面临法治困境,体制缺陷,程序机制不畅等问题。以行政法视域审视精准扶贫,其主要面临着以下困境:首先,对精准扶贫主体而言,当下政策推进下的精准扶贫面临体制性障碍,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够、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其次,考察精准扶贫范围,存在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市场机制扶贫范围界限不明;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再次,关于精准扶贫的方式,存在扶贫方式未能满足合法性需求、扶贫方式未能满足服务性需求、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之间相互冲突等诸多不足;复次,在精准扶贫的程序方面,缺乏规范的扶贫信息公开程序,科学的民主决策程序,扶贫行政机关未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缺失扶贫教示程序;最后,关于精准扶贫救济,扶贫领域未合理适用信访制度,扶贫领域调解制度不健全,扶贫领域未规范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制度。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在于:首先,分析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即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其次,公益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与效率原则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给付行政理论、反贫困理论、人权保障理论以及合作治理理论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主体需要重点因应这些问题:一是,从精准扶贫主体来看,为突破困境,有必要引入“合作扶贫理念”,从政府、市场、社会三维角度重塑多元主体合作扶贫治理格局。具体来说,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从而明确精准扶贫究竟“谁来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范围而言,首先,应确定其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并且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机关职责、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其次,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范围的制度实践及经验。最后,须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具体内容:一方面,明确精准扶贫范围需遵循适当性原则、效率原则;另一方面,也要确定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标准,即信息标准、公共安全责任标准、专业技术标准以及扶贫效率标准,分别为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基础标准、目的标准、工具标准以及评价标准。就精准扶贫方式而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有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优化我国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措施。首先,明晰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其次,通过主体上赋权,程序上激励以及救济上激励的路径,引入激励型扶贫行政方式;最后,通过规范行政指导,优化行政资助,完备行政奖励的路径,来完善既有扶贫方式。唯有如此,才能找到与扶贫目标相匹配的扶贫方式,以期实现有效脱贫。对扶贫方式的分析实质上回答了精准扶贫领域“怎样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程序而言,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实质上通过程序路径监督扶贫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以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日本、德国扶贫程序的行政法制度。具体通过健全精准扶贫信息公开程序,合理适用精准扶贫听证程序,优化精准扶贫教示程序,规范精准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来解决“如何监督扶贫行政主体”的问题。就精准扶贫救济而言,首先,考察精准扶贫行政法之救济,梳理对精准扶贫救济制度认识误区;其次,对于现行的行政救济方式能否直接适用于精准扶贫领域,以及如何完善需要再认识;最后,对于如何优化精准扶贫救济制度,需要规范扶贫领域信访制度,健全扶贫领域调解制度,完善扶贫领域行政复议制度,改善扶贫领域行政诉讼制度。对救济方式的研究主要回答“扶贫对象如何获得救济”的问题。为从源头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的合法性,首先,从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理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的总体思路。接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主要内容和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说明。最后,通过健全以权利保障为中心的扶贫基本法律体系,制定扶贫基本法,完善扶贫法律支撑体系,规范扶贫法律保障机制,对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进行了设计。
孙峰[9](2018)在《网络社会情境中我国政策议程设置研究》文中提出公共政策是政府等公共权力机关对社会价值和利益做出的权威性分配,决定着管理活动的方向和目标,对社会发展具有深刻影响。政策议程设置是公共政策的首要环节,处于社会问题进入决策视野的“颈项”位置,是开启政策过程的前置阶段。网络社会开启了政策议程设置嬗变之窗,传统政策议程设置模式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当今网络时代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新情境中,政策议程设置的地位和重要性不断增加。随着互联网和现代化研究热度的不断增加,政策议程设置正在酝酿以网络社会和现代化为突破点的新研究范式。基于这一态势,本研究借助文献分析、案例研究、调研访谈、比较研究、演绎推理和归纳分析等研究方法,以2015年以来的我国出租车改革议程为例,探索了网络社会情境中我国政策议程设置的现实表征、驱动因素、局限性及其产生机理,并提出了政策议程设置顺应网络社会情境的优化方略。基于我国政策议程设置的实际,本文研究对象并不是所有情境下和全类别的政策议程设置,为了增强研究聚焦性和深度,使之更能体现公共决策发展趋势和现代社会特点,将研究对象设定为网络社会情境中存在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开放式的政策议程设置。政策议程设置具有情境敏感性,当下我国网络社会情境对其产生了深刻影响。“互联网+”将网络社会的战略高度大大提升,虚拟化、离散化、泛在化的网络公共空间成为政策议程设置的新场域。同时,现代公民意识不断成长,他们通过交往行动将生活世界中的议题在公共领域讨论、辩护和批判,使我国民主机制的潜力得以释放。“互联网+”的时代新情境、公共领域民主潜力释放、公众个体思想和行为的现代化新特征,共同构成了我国政策议程设置的网络社会新情境。金登的多源流理论是政策议程设置的经典分析模型,然而其中国化过程遇到了体制、观念、环境等方面的新变量。本文对该模型进行了修正,建构了更契合网络时代特征、我国国情和现代化趋向的网络多源流模型。基于网络多源流模型的分析框架,以我国出租车改革议程为例,对网络社会情境中政策议程设置的问题流、政策流、政治流、信息把关和政策之窗进行了分析,发现政策议程设置各个环节都体现出不同于传统模式的新特点:政策议题建构实现了网络突破、政策共同体出现融合型参与态势、政治机会结构发生变迁、信息把关走向专业规范化、政策之窗开启的不可预测性和控制手段增加。通过对网络社会情境中我国政策议程设置现实表征的分析发现,政策议程设置的逻辑取向正在由“政治建构”向“社会建构”转变、运行过程由“闭门造车”向“开放吸纳”转变、参与主体由“精英主导”向“大众参与”转变、决策机制由“经验控制”向“理性沟通”转变。这种转变是互联网和现代化潮流影响下多重要素共同驱动的结果。社会问题及其特性改变是前置性驱动因素,互联网技术是工具性驱动因素,参与理念的改变是价值性驱动因素,社会利益结构和分配机制的变化是根本驱动因素,政治管理制度现代化是直接驱动因素。虽然网络社会情境中我国政策议程设置体现出趋向现代性的现实表征,但依旧存在诸多局限性。借助Nvivo11进行编码分析,发现政策议程设置主要存在六大约束要素:议程参与主体间信任缺失、议程目标设定科学性不足、决策信息处理与利用欠佳、政策共同体沟通成效较低、利益相关者话语权不平衡、法律规范和领导协调不够。这些局限性的产生,既受社会转型期信任断层等客观因素影响,也有参与者之间相互信任基础不牢固、现代化决策价值观尚未形成、沟通意识不强等思想层面原因,更是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制度化和程序建设滞后、管理方式不科学的结果。如何克服上述局限,实现政策议程设置在网络社会情境中的优化,是顺应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趋势和提升决策科学性的重要环节。政策议程设置优化本质是实现现代化的系统权变过程。本文以系统权变理论为框架,对国内外现代化理论、标准和我国现实案例中析出的现代化元素进行整合,建构了政策议程设置优化的标准体系和多维系统优化模型。政策议程设置的优化,要以优化标准体系为依据,基于多维系统优化模型,从改善政策议程设置超环境系统、建构议程参与者间信任关系、培育现代化的决策目标价值、完善政策议程设置技术支持和信息把关、加强政策共同体间良性互动、推动议程利益相关者关系合理化、完善法律基础和保障体系等维度采取具体对策。本文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一是建构了我国政策议程设置的网络多源流模型分析框架;二是从把关人角度揭示了政策议程设置中信息筛选与流动的过程;三是指出政策议程设置优化本质就是趋向现代性的过程;四是设计了政策议程设置优化标准和多维系统优化模型。网络社会情境中的政策议程设置是一个现实性很强的研究选题,可以“以小见大”地窥探很多政治社会领域的宏观问题。希望通过本文研究,逐渐充实完善政策议程设置在网络社会和现代化语境中的理论体系,为推动我国公共决策科学化贡献自己有限的绵薄之力。政策议程设置研究永无止境,本文只是千里跬步,愿做引玉之砖。
郭随磊[10](2018)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政府高度重视的产业之一,我国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系统支持已经有近20年的时间。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政策工具选择不合理、与产业政策转型趋势相悖的问题比较严重。对于政策工具理论来说,其重要地位与其受关注不够之间的矛盾突出。在这样的现实和理论背景下,有必要在深化政策工具理论研究基础上,对我国新能源汽车政策工具选择现实进行分析,找出相应的选择优化方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进行研究,需要以一定的理论作指导。“新治理”理论把行政管理或公共政策的分析单位转变到实现公共目标的工具,同时强调组织网络、公私合作、协商说服方法和赋权技能对公共问题解决的重要意义,与我国当前的治理环境相适应。“新治理”理论为我们进行政策工具分类、设定政策工具选择标准以及明确政策工具选择过程具有启发意义,可以作为构建政策工具选择分析框架的理论基础。就工具分类而言,把政策工具分为管制、激励、能力建构、系统改进四类,既与当今网络治理背景相适应也符合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研究的需要。四种类型政策工具选择分别以规则安排、公共物品财政购买、科技创新支持、公共物品供给体系优化作为其核心机制。就政策工具选择标准而言,公益性、科学性、体制适应性、易管理性是研究者最为重视的,也是最有系统性的标准。就政策工具选择过程而言,结合新治理范式及其他学者的研究,可以把政策工具选择过程划分为政策工具选择现状分析、政策工具选择现状评价及政策工具选择优化三个阶段。以政策工具分类、政策工具选择标准、政策工具选择过程为核心要素的政策工具选择分析框架,构成了本文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进行研究的逻辑基础。2001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可划分为研发推动、消费推广、系统支持三个历史时期,比较全面的涉及了管制、激励、能力建构、系统改进工具。近二十年来的政策工具选择具有服从政策规划目标、被关键事件推动、受体制改革影响以及更加依赖多元合作的特点,并且在基础研发、产销量、商业模式创新上取得了一定成果。在回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是否具有合理性问题方面,本文的结论建立在运用扎根理论的方法进行案例分析基础上。在对16个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相关典型事件或过程进行事实描述、特征总结之后,采取三级编码分析的方式,分别回答管制、激励、能力建构、系统改进工具选择是否符合公益性、科学性、适应性、易管理性标准。并通过逻辑一致性检查、进一步诠释论证等措施增加结论的可靠性。通过应然与实然状态对比,可以总结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的合理之处:在公益性上,科技参与渠道的拓展确保了能力构建工具选择的公益性;在科学性上,通过政策研究、实验,科技信息共享互评等增加了激励工具、能力建构工具选择的科学性;在体制适应性上,通过与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相适应,减少了管制工具、系统改进工具选择与制度环境的可能冲突;在易管理性,通过职能互补合作关系建立,增加了能力建构工具选择的有效性。与此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也呈现一定的问题。在公益性上,由于缺少公益性、有效性评估,缺少参与机制、有效性保障机制构建,导致管制、激励、系统改进工具选择偏离公共利益;在科学性上,由于认识视角狭隘、对社会风险认识的片面性,导致管制及系统改进工具选择脱离实际情况;在体制适应性上,由于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科技体制结构-功能紊乱导致政府在相关职能上缺位和越位;在易管理性上,由于忽视管制与被管制者、给予激励者与接受激励者、不同职能承担者合作关系的建立,导致相关行动者在相应问题解决上不合作。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的优化,应该针对政策工具选择问题的成因,确保工具选择的公益导向、增加工具选择的科学性、拓展工具选择的合理制度空间、建立工具选择所依赖的有效合作关系。本文的创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以新治理范式为理论基础构建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分析框架。该框架主要包括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现状分析、依据标准进行工具选择评价、政策工具选择优化三阶段的过程机制。第二,设计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评价方案。本文以政策工具选择这一决策过程核心阶段为切入点,结合政策工具选择公益性、科学性、体制适应性、易管理性的应然性标准,新能源汽车管制、激励、能力建构、系用改进工具选择的实然状态,提出一种政策工具选择评价方案。第三,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优化的关键在于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往提出的产业政策工具选择优化方案要么具有片面性,要么缺乏相关事实依据。本文既通过提出地方政府行为的双重激励模型论证中央和地方不合作的风险点,又通过多个案例从事实上证明中央和地方零和博弈是政策工具选择不合理的最主要原因。第四,提出我国治理背景下的政策工具选择策略。不管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把治理理论和政策工具理论融合具有一定必然性,但是网络治理背景下政策工具选择策略的研究还不多见。本文既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的经验事实述说“新治理”理论,又提出网络治理背景下政策工具选择的应然性标准,试图超越个案提出治理背景下具有启发性的政策工具选择策略。
二、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科学性有效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科学性有效性(论文提纲范文)
(1)论宏观调控及其法治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
二、我国宏观调控及其存在的问题 |
三、宏观调控法治化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四、宏观调控要素的法治化 |
五、宏观调控体系的法治化 |
(2)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思路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内容、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4.1 预决算差异 |
1.4.2 预算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 |
1.4.3 预决算差异度 |
1.5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研究创新 |
1.5.2 本文研究不足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预决算差异的文献综述 |
2.1.1 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2.1.2 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2.1.3 文献评述 |
2.2 预决算支出差异分析的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官僚预算最大化理论 |
2.2.3 晋升竞争理论 |
2.2.4 政府预算管理相关理论 |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典型事实分析 |
3.1 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制度现状分析 |
3.1.1 预算编制的制度现状 |
3.1.2 预算执行的制度现状 |
3.1.3 决算审查的制度现状 |
3.1.4 结转结余的制度现状 |
3.1.5 其它相关制度现状 |
3.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整体特征分析 |
3.2.1 全国层面 |
3.2.2 中央与地方层面 |
3.2.3 省级层面 |
3.2.4 部门预算层面 |
3.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结构特征分析 |
3.3.1 全国层面 |
3.3.2 中央与地方层面 |
3.3.3 省级层面 |
3.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区域特征分析 |
3.5 中国预决算差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3.5.1 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立法层级不够高 |
3.5.2 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调整差异较大 |
3.5.3 公共决策与预算衔接不畅 |
3.5.4 部门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约束 |
3.5.5 预算管理不完善,预算执行监管不到位 |
3.5.6 约束机制不健全,未充分纳入绩效管理 |
3.6 本章小结 |
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分析及成因研究 |
4.1 预决算差异的属性分析 |
4.1.1 普遍性 |
4.1.2 不可预知性 |
4.1.3 非对称性 |
4.1.4 成因的多样性 |
4.1.5 适度性 |
4.2 中国预决算差异的基本判断 |
4.3 预决算差异的分析框架及影响因素分析 |
4.3.1 技术因素 |
4.3.2 制度因素 |
4.3.3 政策因素 |
4.3.4 经济因素 |
4.3.5 管理因素 |
4.3.6 主体互动因素 |
4.4 预决算差异管理的客观定位 |
4.5 本章小结 |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体博弈分析 |
5.1 预决算差异的主体博弈概述 |
5.2 预算编制: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博弈 |
5.2.1 支出部门与财政部门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
5.2.2 部门预算编制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
5.2.3 不完全信息两期序贯博弈(部门预算博弈策略) |
5.3 预算编制:支出部门之间的博弈 |
5.3.1 博弈特点 |
5.3.2 策略空间 |
5.3.3 模型的建立与推导 |
5.3.4 均衡分析 |
5.4 预算监督:支出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的博弈 |
5.4.1 博弈特点 |
5.4.2 策略空间 |
5.4.3 模型的建立与推导 |
5.4.4 均衡分析 |
5.5 影响因素分析与政策启示 |
5.5.1 主体博弈因素分析 |
5.5.2 政策启示 |
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实证检验分析 |
6.1 回归模型设定 |
6.1.1 静态面板模型 |
6.1.2 动态面板模型 |
6.2 变量与数据来源说明 |
6.3 预决算差异影响因素的实证结果 |
6.4 预算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成因的实证结果 |
6.5 时空异质性分析 |
6.5.1 地区异质性分析 |
6.5.2 时间异质性分析 |
6.6 稳健性检验 |
6.7 本章小结 |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成因的贡献度分解 |
7.1 测度贡献度的基本原理 |
7.1.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夏普利值分解 |
7.1.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7.2 预决算差异的贡献度分解 |
7.2.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 |
7.2.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7.3 预决算差异贡献度的内部动态分析 |
7.3.1 基于R~2的贡献度指标 |
7.3.2 基于方差分解和均值分解的MQ指数 |
7.4 时空异质性分析 |
7.4.1 地区异质性分析 |
7.4.2 时间异质性分析 |
7.5 调整差异和执行差异的主要成因 |
7.5.1 调整差异的成因分析 |
7.5.2 执行差异的成因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8 预决算差异的国际比较研究 |
8.1 美国 |
8.1.1 美国联邦政府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8.1.2 美国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8.2 日本 |
8.2.1 日本财政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8.2.2 日本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8.3 法国 |
8.3.1 法国财政支出预决算差异状况 |
8.3.2 法国预决算差异管理实践 |
8.4 国际经验及启示 |
8.4.1 健全法律体系,提高预算法治化水平 |
8.4.2 预算编制科学精细,预算执行规范有序 |
8.4.3 严控预算调整,强化监督问责 |
8.4.4 预算信息充分公开,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 |
9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预决算差异管理的基本原则 |
9.2.1 坚持预算法定原则 |
9.2.2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 |
9.2.3 坚持权责一致原则 |
9.2.4 坚持系统观念 |
9.3 相关政策建议 |
9.3.1 加强财政预算法治化建设 |
9.3.2 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制度有效衔接 |
9.3.3 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降低预算调整差异 |
9.3.4 增强预算执行规范性,严控预决算执行差异 |
9.3.5 完善预算监督约束体系 |
9.3.6 预决算差异充分纳入绩效管理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2016-2019年中央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情况(59个部门) |
附录二:各国预算和决算相关数据 |
博士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3)经济不确定性、经济周期与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经济不确定性对经济周期影响机制的研究综述 |
1.2.2 经济不确定性对货币政策有效性影响机制的研究综述 |
1.2.3 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下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 |
1.3.1 研究方法 |
1.3.2 主要创新与贡献 |
1.4 论文框架与结构安排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经济不确定性概念的起源、界定与度量 |
2.2 经济不确定性对经济周期影响机制的理论基础 |
2.3 经济不确定性对货币政策有效性影响的理论基础 |
2.4 不同经济周期下货币政策调控的理论基础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经济不确定性与经济周期测度及其协动性 |
3.1 我国经济不确定性走势分析 |
3.2 我国经济周期指数的测度和走势分析 |
3.2.1 传统经济周期测度方法的总结与利弊评述 |
3.2.2 MS-DFM测度经济周期的原理简述 |
3.2.3 我国经济周期指数的实时测度 |
3.2.4 我国经济周期统计特征与趋势分析 |
3.3 我国经济不确定性与经济周期协动性检验 |
3.3.1 经济不确定性与经济周期时变格兰杰因果检验 |
3.3.2 经济不确定性与经济周期间的动态相关性检验 |
3.3.3 经济不确定性与经济周期间的动态溢出效应检验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不同经济不确定性水平下的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 |
4.1 不同政策目标和不确定性水平下货币政策量价选择的初步探讨 |
4.1.1 不同政策目标下数量型与价格型货币政策有效性探讨 |
4.1.2 经济不确定影响下货币政策有效性探讨 |
4.1.3 双重背景下数量型与价格型政策选择的探讨 |
4.2 我国经济不确定性阶段划分 |
4.2.1 MS-AR模型 |
4.2.2 经济不确定性区制划分 |
4.3 LT-TVP-VAR模型构建与参数估计 |
4.3.1 LT-TVP-VAR模型构建 |
4.3.2 数据选取与处理 |
4.3.3 参数估计与检验 |
4.4 不同经济不确定性水平下货币政策时变反应与调控机制 |
4.4.1 不同经济不确定性水平下货币政策时变反应 |
4.4.2 数量型与价格型政策对产出调控的实时对比 |
4.4.3 数量型与价格型政策对通胀调控的实时对比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下的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 |
5.1 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下货币政策调控的典型事实 |
5.1.1 经济周期波动下货币政策调控的历史演变 |
5.1.2 经济周期扩张阶段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分析 |
5.1.3 经济周期收缩阶段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分析 |
5.2 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下货币政策调控效果对比 |
5.2.1 TH-SVAR模型介绍 |
5.2.2 数据选取与检验 |
5.2.3 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下货币政策对产出的调控机制检验 |
5.2.4 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下货币政策对通胀的调控机制检验 |
5.2.5 数量型与价格型货币政策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下的有效性对比 |
5.3 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下货币政策调控的非对称性检验 |
5.3.1 SEIVAR模型估计原理与脉冲响应函数构建 |
5.3.2 数量型货币政策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下的非对称性检验 |
5.3.3 价格型货币政策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下的非对称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未预期冲击、预期管理与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 |
6.1 价格型和数量型货币政策的适用条件 |
6.2 考虑政策预期因素的DSGE模型构架 |
6.2.1 私人家庭 |
6.2.2 生产厂商 |
6.2.3 政府部门 |
6.2.4 货币当局 |
6.3 数据处理与参数估计 |
6.3.1 数据选取与处理 |
6.3.2 参数校准与设定 |
6.3.3 冲击路径识别 |
6.3.4 参数贝叶斯估计 |
6.4 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分析 |
6.4.1 脉冲响应分析 |
6.4.2 方差分解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和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4)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意义、不足 |
第一章 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的发展轨迹 |
第一节 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形成的历史逻辑 |
一、资本主义的入侵催生了近代国家观念和科技救国思潮的产生 |
二、二十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 |
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实践 |
第二节 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形成的思想渊源与影响因素 |
一、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形成的思想渊源 |
二、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形成的影响因素 |
第三节 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的形成过程 |
一、萌生阶段(1930-1955):在救国思想主导下,初步接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努力掌握专业知识 |
二、发展阶段(1956-1981):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系统工程思想逐步成熟 |
三、成熟阶段(1982-1996):在邓小平理论的影响下,开始用社会工程思想思考社会主义建设问题 |
四、完善阶段(1997-2009):在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影响下,以“钱学森之问”为标志继续思考国家重点领域的发展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钱学森关于时代发展特征的分析 |
第一节 对时代发展特征的把握分析(一):“科学技术”视角 |
一、现代科学技术体系不断发展 |
二、当今世界科技发展呈现“大科学”发展态势 |
三、把握产业革命才能推动社会不断发展 |
第二节 时代发展特征的把握分析(二):“世界社会形态”视角 |
一、世界社会形态是世界历史发展到信息革命时代的阶段性特征 |
二、信息化、差异化、资本化是时代发展的重要趋势 |
三、钱学森对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的解读 |
第三节 对中国发展的历史方位和重大任务的认识 |
一、第一次社会革命奠定了当前中国发展的制度优势、思想优势 |
二、第二次社会革命亟需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不协调发展的问题 |
三、主动为第三次社会革命作准备 |
第四节 中国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战略对策 |
一、 “时代差”决定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任务是极其艰巨的 |
二、科技立国重要性日益凸显 |
三、用系统视角分析时代问题 |
第五节 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的总体内容 |
一、基本理念与创新主张 |
二、方法支撑和具体运用 |
三、主要框架及基本内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钱学森关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理论探索 |
第一节 钱学森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创新探索 |
一、瞄准新兴产业革命推动国家产业不断升级 |
二、加强三大经济学研究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三、运用系统工程提高经济管理水平 |
四、创造性地提出人民体质建设主张 |
第二节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一):大力开展“科技经济建设” |
一、科技是21 世纪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核心 |
二、发挥社会主义国家优势大力推进科技经济建设 |
三、建设主动型“宏观控、微观放”的科技经济管理体制 |
四、依靠伦理、管理、法理规约科技经济行为 |
第三节 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二):重视发展“人民体质建设” |
一、从整体的角度规划人民体质建设 |
二、深入研究人体科学 |
三、推进医学改革 |
四、关心重视老龄人口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钱学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探索 |
第一节 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探索 |
一、钱学森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必要性 |
二、钱学森论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性 |
三、研究社会主义精神财富创造事业的学问 |
第二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思想建设是“主观表现” |
一、思想指导: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作用 |
二、 理论研究:思维科学、系统科学、社会科学加行为科学是关键 |
三、技术手段:思想政治社会工程 |
第三节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客观表现” |
一、 “中国文化是强大的国力” |
二、传统文化的扬弃主张 |
三、建设21 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 |
四、21 世纪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主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钱学森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理论探索 |
第一节 钱学森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创新探索 |
一、较早进行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研究 |
二、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主张 |
三、主张建立行政科学理论体系 |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一):政体建设 |
一、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看法与主张 |
二、行政机构必须因时因事进行调整 |
三、建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行政工作体系 |
四、总体设计部:现代国家智库建设的雏形 |
五、中央科学技术委员会:加强科学技术的综合管理 |
第三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二):法律建设 |
一、法治以实现对社会和国家的最佳治理为目的 |
二、构建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系统工程 |
三、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系统工程 |
第四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三):民主制度建设 |
一、为完善基本民主制度献计献策 |
二、探索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路径 |
三、开展人民政协学研究助力协商民主 |
第五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四):党的建设 |
一、钱学森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建议和主张 |
二、钱学森关于领导科学及领导干部的培养主张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钱学森关于地理建设的理论探索 |
第一节 钱学森提出地理建设的过程及基本主张 |
一、钱学森提出地理建设的过程 |
二、地理建设的主要内涵 |
三、地理建设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基础设施建设:国土工程 |
一、把交通建设作为地理建设之本 |
二、在“尊重”和“创造”基础上开展水利建设 |
三、发展沙产业、林产业、草产业为代表的知识密集型产业 |
四、加快现代城市建设 |
五、推进重点地区发展 |
第三节 地理建设(二):生态环境保护 |
一、国家再生资源委员会:规划资源回收利用 |
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
三、灾害学研究:科学防治自然灾害 |
四、城市学研究:山水城市发展主张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钱学森关于教育、科技、外交、国防发展的理论探索 |
第一节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
一、教育是第一位的大事 |
二、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 |
三、进行全面的教育改革 |
四、开展大成智慧教育 |
第二节 推动科学技术发展 |
一、党要不断提升科技领导力 |
二、社会科学也是第一生产力 |
三、面向群众开展科普宣传 |
第三节 积极践行和平外交政策 |
一、平等是外交的基础 |
二、坚持独立自主原则 |
三、贯彻世界范围内的群众路线 |
四、大力维护国家安全 |
第四节 推进国防与军队现代化建设 |
一、认真研究21世纪国防建设重点问题 |
二、加强战略战术运用确保打赢现代战争 |
三、顺应国际军事变革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的总体评价与当代价值 |
第一节 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的贡献 |
一、以系统理论创新分析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和发展问题 |
二、深入阐明了科学技术推动国家进步发展的作用机理 |
三、为解决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的难点和热点献计献策 |
四、解读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中的某些重要论断和观点 |
五、提出并尝试破解21 世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发展问题 |
第二节 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的特点 |
一、科学家的理想性与问题本身的复杂性 |
二、技术方法的科学性与具体场景的适用性 |
三、学理上的逻辑性与实践中的有限性 |
第三节 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的评价 |
一、性质上:它属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阶段性:它是还不成熟、不完善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 |
三、实践上: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是宝贵的精神财富 |
第四节 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的教育启示 |
一、树立求真求实态度,认真研究国家发展中的各类问题 |
二、汲取人物思想智慧,助力推动思政教育创新发展 |
三、注重资源开发利用,挖掘展现先进群体精神风貌 |
四、贯彻立德树人方针,实现高等教育道德性与知识性逻辑的统一 |
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强化科学家队伍的国家观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主要内容与主要结论 |
五、研究创新与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机制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
第一节 规制合作机制的理论基础 |
一、规制的起源 |
二、各国规制的冲突 |
三、国际规制合作机制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的实践发展 |
一、GATT 时期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协调 |
二、WTO为代表的国际经贸协定对国内规制的协调 |
三、新近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 |
第三节 当前国际经贸协定中规制合作机制面临的挑战 |
一、规制合作目标的困惑 |
二、规制合作的模式问题 |
三、规制合作的规则问题 |
四、规制合作的保障与实施问题 |
第二章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目标与原则 |
第一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目标 |
一、确立规制合作的多元目标 |
二、规制合作多元目标平衡之困境 |
三、规制合作多元目标平衡之策 |
第二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的原则 |
一、规制主权原则 |
二、多元治理原则 |
三、成本效益原则 |
四、规制一致性原则 |
第三章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模式 |
第一节 规制合作的不同模式 |
一、委托代理模式 |
二、复合网络治理模式 |
三、实验主义治理模式 |
第二节 传统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模式 |
一、以委托代理模式为主 |
二、对实验主义治理模式的探索 |
第三节 新近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模式 |
一、对传统国际经贸协定委托代理模式的改进 |
二、以实验主义治理模式为主 |
第四章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规则 |
第一节 传统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规则 |
一、规制合作规则的现行要求 |
二、规制合作规则存在的问题与局限 |
三、规制合作规则的完善 |
第二节 新近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规则的新范式 |
一、国内规制程序:良好规制实践 |
二、规制合作交流:浅层次规制合作 |
三、规制协调与认可:深层次规制合作 |
第三节 新近国际经贸协定规制合作的不同规则 |
一、TPP/CPTPP引导式规制合作规则 |
二、TTIP协调式规制合作规则 |
三、USMCA相对强制式规制合作规则 |
第五章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保障机制 |
第一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硬性保障机制 |
一、硬性保障机制的基本理论 |
二、传统国际经贸协定中规制合作的硬性保障机制 |
三、新近国际经贸协定中规制合作的硬性保障机制 |
第二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软性保障机制 |
一、软性保障机制的基本理论 |
二、传统国际经贸协定中规制合作的软性保障机制 |
三、新近国际经贸协定中规制合作的软性保障机制 |
第三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保障机制的选择与完善 |
一、严格限定硬性保障机制的适用 |
二、完善软性保障机制 |
三、建立对发展中国家规制合作的技术援助机制 |
第六章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对中国的挑战及应对 |
第一节 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对中国的挑战 |
一、规制合作的政治战略因素对中国的挑战 |
二、规制合作的新范式对中国国内规制的挑战 |
第二节 中国参与国际规制合作的现状 |
一、中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规制合作的现状 |
二、中国参与APEC规制合作的现状 |
三、中国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现状 |
第三节 中国参与国际规制合作的应对策略 |
一、国内规制的改革与升级 |
二、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平台推动规制合作 |
三、中国参与的国际经贸协定中引入合适的规制合作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6)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主要研究范围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1.3 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1.4 文献述评 |
1.5 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1.6 研究的难点与创新 |
第二章 国家治理与财政相关理论基础 |
2.1 国家治理 |
2.2 财政分权理论 |
2.3 财政职能划分 |
2.4 民族区域自治与地方财政相关理论 |
2.5 构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意义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的再认识 |
3.1 .民族自治地方政治特殊性的再认识 |
3.2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3 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4 民族自治地方地理生态和历史文化特殊性的再认识 |
3.5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对财政问题的影响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问题分析 |
4.1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情况分析 |
4.2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水平分析 |
4.3 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补助收入分析 |
4.4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的实证分析 |
4.5 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的制度分析 |
5.1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财税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
5.2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分析 |
5.3 民族自治地方分级财政体制问题 |
5.4 民族自治地方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5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入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6 民族自治地方债务管理制度缺失 |
第六章 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 |
6.1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构想 |
6.2 建立并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夯实民族自治地方治理现代化的物质基础 |
6.3 坚持并完善符合民族区域自治的财政体制机制,理顺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关系 |
6.4 .构建现代财政法律体系,提升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治化水平 |
6.5 创新配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一、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
二、主持或参与研究的课题 |
后记 |
(8)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范围限定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方法与框架 |
五、本论文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 |
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足 |
三、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 |
第二节 精准扶贫范围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与市场扶贫范围界限不明 |
二、扶贫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 |
第三节 精准扶贫方式面临困境 |
一、扶贫方式未满足合法性需求 |
二、扶贫方式未满足服务性需求 |
三、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冲突 |
第四节 精准扶贫程序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息公开程序不规范 |
二、扶贫听证程序未合理适用 |
三、扶贫教示程序缺失 |
四、扶贫决策程序不健全 |
第五节 精准扶贫救济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访制度不规范 |
二、扶贫调解制度不健全 |
三、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不完善 |
四、扶贫行政诉讼制度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
第二章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的语义 |
二、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 |
第二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
一、规范和控制扶贫公共行政权力的需要 |
二、行政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 |
三、提升脱贫质量的内在需要 |
第三节 精准扶贫领域的行政法回应 |
一、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 |
二、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 |
第四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本原则 |
一、公益性原则 |
二、协调性原则 |
三、公众参与原则 |
四、效率原则 |
第五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理论依据 |
一、给付行政理论 |
二、反贫困理论 |
三、人权保障理论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健全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主体含义 |
二、精准扶贫行政主体之特点 |
第二节 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主体行政法保障的启示 |
第三节 “合作扶贫理念”下精准扶贫主体制度之完善 |
一、以“合作扶贫理念”健全精准扶贫主体制度 |
二、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 |
三、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
四、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五、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第四章 精准扶贫范围之行政法厘定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范围的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范围概念之界定 |
二、厘清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之必要性 |
第二节 明确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合理性基础 |
一、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 |
二、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主体职责 |
三、有助于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 |
第三节 域外扶贫制度的保障范围 |
一、域外扶贫范围的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范围制度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路径 |
一、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遵循的原则 |
二、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标准 |
第五章 精准扶贫方式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之思考 |
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 |
二、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 |
第二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性 |
一、精准扶贫方式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
二、精准扶贫方式需遵循程序制约机制 |
第三节 域外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 |
一、域外扶贫方式的实践 |
二、域外扶贫方式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优化 |
一、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 |
二、构建激励型扶贫方式 |
三、完善既有扶贫方式 |
第六章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 |
第一节 明确精准扶贫行政程序之作用 |
一、监督扶贫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 |
二、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 |
第二节 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反贫困程序实践的启示 |
第三节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路径 |
一、健全扶贫信息公开程序 |
二、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 |
三、优化扶贫教示程序 |
四、规范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 |
第七章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再思考 |
一、精准扶贫救济制度的认识误区 |
二、正确认识和积极运用精准扶贫救济制度 |
第二节 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启示 |
第三节 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建构思路 |
一、规范扶贫信访救济制度 |
二、健全扶贫调解救济制度 |
三、完善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 |
四、改善扶贫行政诉讼救济制度 |
第八章 精准扶贫的立法建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总体思路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建议说明 |
三、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设计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9)网络社会情境中我国政策议程设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与背景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与评价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研究评价 |
1.4 研究对象界分 |
1.4.1 研究情境划定 |
1.4.2 研究对象界定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创新点 |
1.6.1 建构我国政策议程设置研究的网络多源流模型分析框架 |
1.6.2 从把关人角度揭示政策议程设置中信息筛选与流动过程 |
1.6.3 提出政策议程设置优化本质就是趋向现代性过程的观点 |
1.6.4 设计政策议程设置优化的标准体系和多维系统优化模式 |
第2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厘定 |
2.1.1 网络社会 |
2.1.2 公共政策 |
2.1.3 政策议程 |
2.1.4 政策议程设置 |
2.2 政策议程设置的逻辑与模式 |
2.2.1 政策议程设置的基本逻辑 |
2.2.2 政策议程设置的主要模式 |
2.2.3 我国政策议程设置模式的历史演进 |
2.3 本文理论基础及其应用 |
2.3.1 多源流理论及其应用 |
2.3.2 系统权变理论及其应用 |
第3章 我国政策议程设置的网络社会新情境 |
3.1 政策议程设置的情境敏感性 |
3.1.1 前端性: 政治输入和公共政策的起点 |
3.1.2 载体性: 政治选择和社会治理的环节 |
3.1.3 核心性: 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的过程 |
3.1.4 地域性: 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密切相关 |
3.1.5 负熵性: 系统影响下的逐渐上升态势 |
3.2 “互联网+”的时代新情境 |
3.2.1 战略高度提升: 从“+互联网”到“互联网+” |
3.2.2 属性形态变化: 从网络媒体到网络社会 |
3.2.3 “互联网+”时代新情境的总体特征 |
3.3 公共领域的现代化新情境 |
3.3.1 公共领域话语的中国意义 |
3.3.2 我国公共领域转型的时代机遇 |
3.3.3 我国公共领域民主机制潜力释放 |
3.4 公众个体的现代化新情境 |
3.4.1 现代公民意识成长 |
3.4.2 公众行动能力提升 |
3.4.3 公众网络抗争增多 |
3.5 新情境下政策议程设置中的共生关系 |
3.5.1 公众偏好: 价值偏好与情境偏好 |
3.5.2 性质争论: 技术决定论与社会决定论 |
3.5.3 扩张模式: 制度效应与注意力 |
3.5.4 发展进路: 冲突变革与协调合作 |
第4章 网络社会情境中政策议程设置的案例论辩 |
4.1 分析框架: 多源流模型及其修正 |
4.1.1 多源流模型修正的价值 |
4.1.2 网络多源流模型的逻辑预设 |
4.1.3 多源流模型的修正策略 |
4.2 出租车改革议程案例描述 |
4.2.1 案例选择标准 |
4.2.2 出租车改革议程案例概览 |
4.3 基于网络多源流模型的出租车改革议程案例分析 |
4.3.1 问题流:指标构建、危机演进和反馈的有效机制 |
4.3.2 政策流: 网络虚拟接触下政策共同体博弈 |
4.3.3 政治流: 网络民意的“三柄利剑” |
4.3.4 信息把关: 信息的全面把握与资源流动 |
4.3.5 政策之窗: 网络与新意见阶层的推动 |
第5章 网络社会情境中政策议程设置的现实表征 |
5.1 问题流: 政策问题建构的网络突破 |
5.1.1 指标构建: 政策问题建构对象征标志和知识的信任 |
5.1.2 危机演进: 政策议程设置脱域化、异构性和多元化 |
5.1.3 问题反馈: 网络反馈的机制形成 |
5.2 政策流: 政策共同体融合型参与模式 |
5.2.1 政策议程融合型民主的基本内涵 |
5.2.2 政策议程融合型民主的主要特征 |
5.3 政治流: 政治机会结构变迁 |
5.3.1 政治权威转型: 从事实权威转向法理权威 |
5.3.2 正式制度结构改革: 治理结构与规则转变 |
5.3.3 非正式过程重塑: 网络改变集体行动方式 |
5.4 信息把关: 专业规范和软权力“硬化” |
5.4.1 专业化: 信息把关标准科学化与客观中立 |
5.4.2 规范化: 信息把关模式成熟和结构合理化 |
5.4.3 软权力“硬化”: 信息把关机构改革与赋权 |
5.4.4 风险潜在化: 系统性风险的现实隐忧 |
5.5 政策之窗: 变幻性增加和控制手段多样化 |
5.5.1 政策之窗不可预测性增加 |
5.5.2 政策之窗外溢效应显着化 |
5.5.3 政策之窗控制手段多样化 |
5.6 网络开启政策议程设置嬗变之窗 |
5.6.1 逻辑取向由“政治建构”向“社会建构”转变 |
5.6.2 运行过程由“闭门造车”向“开放吸纳”转变 |
5.6.3 参与主体由“精英主导”向“大众参与”转变 |
5.6.4 决策机制由“经验控制”向“理性沟通”转变 |
第6章 网络社会情境中政策议程设置的驱动因素 |
6.1 问题驱动: 问题导向模式逐渐形成 |
6.1.1 当代中国社会问题“三症并发”的特征 |
6.1.2 风险社会中问题导向的决策模式 |
6.2 技术驱动: 网络技术的多维突破 |
6.2.1 增加信息资源丰富程度 |
6.2.2 推动管理组织机构变革 |
6.2.3 促进制度的变革与完善 |
6.3 理念驱动: 公众民主参与理念变化 |
6.3.1 政策议程融合型民主的产生动力 |
6.3.2 精英主义和大众民主的理念融合 |
6.4 利益驱动: 利益分配机制的变化 |
6.4.1 利益关系塑造政策议程设置形态 |
6.4.2 社会结构变动驱动利益关系改变 |
6.5 制度驱动: 政治管理制度的现代化 |
6.5.1 政治管理制度决定政策议程设置 |
6.5.2 我国政治管理制度现代化的体现 |
第7章 网络社会情境中政策议程设置局限性及其产生机理 |
7.1 政策议程设置局限性分析 |
7.1.1 信任关系约束: 议程参与者之间信任缺失 |
7.1.2 目标价值约束: 议程目标设定科学性不足 |
7.1.3 信息资源约束: 决策信息处理与利用欠佳 |
7.1.4 沟通互动约束: 政策共同体沟通成效较低 |
7.1.5 利益关系约束: 利益相关者话语权不平衡 |
7.1.6 协同保障约束: 法律规范和领导协调不够 |
7.2 政策议程设置局限性的产生机理 |
7.2.1 政策共同体之间信任基础不牢固 |
7.2.2 现代化的决策观和目标管理滞后 |
7.2.3 决策信息处理的观念和技术落后 |
7.2.4 公众参与决策的意识和制度制约 |
7.2.5 政策议题中利益关系协调不科学 |
7.2.6 相关法律和组织机构保障不完备 |
第8章 网络社会情境中政策议程设置的优化方略 |
8.1 政策议程设置优化本质:趋向现代性的过程 |
8.1.1 现代性的主要表现 |
8.1.2 现代性的国际观察 |
8.2 政策议程设置优化标准建构 |
8.2.1 标准提出依据 |
8.2.2 优化标准体系 |
8.3 政策议程设置优化目标模式 |
8.3.1 多维系统优化模式基本框架 |
8.3.2 多维系统优化模式阶段划分 |
8.4 政策议程设置优化具体对策 |
8.4.1 建构政策议程参与者相互信任的关系网络 |
8.4.2 培育现代价值观和统筹政策议程目标管理 |
8.4.3 完善政策议程设置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把关 |
8.4.4 加强政策共同体间的有效互动与良性合作 |
8.4.5 推动政策议程设置利益相关者关系合理化 |
8.4.6 夯实政策议程设置的法治基础和保障体系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着及获奖情况 |
(10)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政策工具理论的研究 |
1.2.2 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研究 |
1.2.3 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的研究 |
1.2.4 对以往研究的评价 |
1.3 研究目标、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思路、范畴与论文结构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范畴 |
1.4.3 论文结构 |
1.5 创新点 |
1.5.1 构建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分析框架 |
1.5.2 设计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评价方案 |
1.5.3 指出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优化的关键在于理顺央地关系 |
1.5.4 提出我国治理背景下的政策工具选择策略 |
第2章 研究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新能源汽车 |
2.1.2 新能源汽车产业 |
2.1.3 产业政策 |
2.1.4 政策工具 |
2.1.5 政策工具选择 |
2.2 指导政策工具选择研究的“新治理”范式 |
2.2.1 “新治理”范式的提出 |
2.2.2 “新治理”范式的关键理念 |
2.2.3 “新治理”范式的启示 |
2.3 政策工具的类别 |
2.3.1 本文的分类方法 |
2.3.2 四类政策工具界定 |
2.3.3 政策工具的存在形态 |
2.4 政策工具选择分析框架构建 |
2.4.1 政策工具选择标准 |
2.4.2 政策工具选择过程 |
2.4.3 政策工具选择分析框架图 |
第3章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选择演进 |
3.1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目标与行动者 |
3.1.1 产业政策目标 |
3.1.2 推动政策工具选择的行动者 |
3.1.3 主导政策工具选择变迁的央地关系 |
3.2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的历史演进 |
3.2.1 研发推动时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2001-2008) |
3.2.2 消费推广时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2009-2011) |
3.2.3 系统支持时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2012至今) |
3.3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调适的特点 |
3.3.1 服从政策规划目标 |
3.3.2 被关键事件推动 |
3.3.3 受体制改革影响 |
3.3.4 更加依赖多元合作 |
3.4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的积极效果 |
3.4.1 奠定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研发基础 |
3.4.2 推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位居世界前列 |
3.4.3 营造了新能源汽车商业模式创新的良好环境 |
第4章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案例分析 |
4.1 管制工具选择案例 |
4.1.1 案例1: 低速电动车“生死劫” |
4.1.2 案例2: 无充电设施衡水市的电动汽车强制使用 |
4.1.3 案例3: 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研制职能转移试点 |
4.1.4 案例4: 新能源汽车准入中的地方保护 |
4.2 激励工具选择案例 |
4.2.1 案例5: 任性的新能源汽车补贴 |
4.2.2 案例6: 具有中国特色的“十城千辆”工程 |
4.2.3 案例7: 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 |
4.2.4 案例8: 争议中推行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 |
4.3 能力建构工具选择案例 |
4.3.1 案例9: 影响新能源汽车技术政策的院士 |
4.3.2 案例10: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的成立与运转 |
4.3.3 案例11: “三纵三横”“三纵三链”的研发布局与组织 |
4.3.4 案例12: 推动有效研发合作的新能源汽车产学研合作联盟 |
4.4 系统改进工具选择案例 |
4.4.1 案例13: 争议中趋于暗淡的“央企电动车产业联盟” |
4.4.2 案例14: 环保城市深圳的新能源汽车蓝图 |
4.4.3 案例15: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规划丛林” |
4.4.4 案例16: 吉姆西诉财政部案件 |
4.5 政策工具选择案例分析及总结 |
4.5.1 政策工具选择案例分析 |
4.5.2 政策工具选择案例总结 |
第5章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的合理性分析及问题呈现 |
5.1 政策工具选择的合理之处 |
5.1.1 科技参与渠道的拓展确保了能力建构工具的公益性 |
5.1.2 通过政策研究和实验增加了激励工具的合理性 |
5.1.3 通过科技信息共享与互评增加了能力构建工具的科学性 |
5.1.4 管制工具选择适应了公共服务外包改革的趋势 |
5.1.5 系统改进工具适应了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趋势 |
5.1.6 能力建构工具促进了职能互补性研发合作关系的建立 |
5.2 政策工具选择的问题呈现 |
5.2.1 偏离公共利益 |
5.2.2 脱离实际情况 |
5.2.3 政府职能缺位与越位 |
5.2.4 相关行动者不合作 |
第6章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问题的成因 |
6.1 政策工具选择的公共利益保障机制缺失 |
6.1.1 管制工具选择缺少公益性和有效性评估 |
6.1.2 激励工具选择缺少有效的评估及参与机制 |
6.1.3 系统改进工具选择缺少公益性保障机制 |
6.2 政策工具选择建立在不合理的认知基础上 |
6.2.1 管制工具选择的认识视角具有狭隘性 |
6.2.2 系统改进工具选择对社会风险认识具有片面性 |
6.3 政策工具选择所处的制度环境不良 |
6.3.1 激励工具选择所依赖的市场经济监管制度不完善 |
6.3.2 能力建构工具选择所依赖的科技体制结构-功能紊乱 |
6.4 政策工具选择忽视行动主体合作关系的建立 |
6.4.1 管制工具选择忽视管制与被管制者之间合作关系的建立 |
6.4.2 激励工具选择忽视了行动者合力的形成 |
6.4.3 系统改进工具选择忽略职能互补性合作关系的建立 |
第7章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的优化对策 |
7.1 确保政策工具选择的公益导向 |
7.1.1 使管制工具选择与社会目标和市场效率具有兼容性 |
7.1.2 建立激励工具选择的公共利益保障机制 |
7.1.3 确保系统改进工具选择能够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
7.2 创造政策工具选择的科学认知条件 |
7.2.1 通过协商性管制奠定有效管制的认知基础 |
7.2.2 通过对社会风险全面认知进行有效系统改进 |
7.3 拓展政策工具选择的合理制度空间 |
7.3.1 通过完善市场经济监管制度增加激励工具的有效性 |
7.3.2 通过完善科技体制来实现研发资源的有效运用 |
7.4 建立政策工具选择所依赖的有效合作关系 |
7.4.1 通过增加管制诱因建立管制与被管制者的良性互动关系 |
7.4.2 建立激励工具所依赖的符合市场规则的互利合作关系 |
7.4.3 基于行动者意愿建立系统改进工具所依赖的有效合作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总结 |
8.1.1 新治理范式对于推进政策工具选择研究具有指导意义 |
8.1.2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应该符合多元标准 |
8.1.3 政策工具选择优化应该以理顺中央和地方关系为切入点 |
8.1.4 产业政策转型的关键在于政策工具的合理选择 |
8.2 研究展望 |
8.2.1 进一步拓展政策工具选择相关理论研究 |
8.2.2 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进行追踪研究 |
8.2.3 以政策工具选择为切入点探究适应市场经济的治理方式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着及获奖情况 |
四、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科学性有效性(论文参考文献)
- [1]论宏观调控及其法治化[J]. 王俊博,邱本. 社会科学家, 2021(09)
- [2]中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差异研究[D]. 陈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1(10)
- [3]经济不确定性、经济周期与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D]. 王国志. 吉林大学, 2021(01)
- [4]钱学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思想研究[D]. 王秀芳. 兰州大学, 2021(09)
- [5]国际经贸协定中的规制合作机制研究[D]. 胡枚玲.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6]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7]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D]. 王璟谛.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8]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D]. 唐梅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9]网络社会情境中我国政策议程设置研究[D]. 孙峰. 东北大学, 2018(02)
- [10]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选择研究[D]. 郭随磊. 东北大学,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