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情追究”追究谁?(论文文献综述)
张骞化[1](2020)在《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房地产业起步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在近三十年的长期发展之后,中国的房地产业从起步、摸索、动荡、调整的过程中,逐步趋于理性和成熟,而商品房预售作为一种商品房销售的方式,在促进房地产行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它加速了建设资金的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扩大了企业的开发能力,商品房供给增加,也满足了住房需求。但同时商品房预售也具有风险高、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其自然运行状态存在局限性和不稳定性,这决定了对商品房预售的监管是一个非常必要的、系统的工程,不仅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健全预售制度,更需要对预售制度进行监管。以乌鲁木齐为例,2017年,乌鲁木齐全年新建商品房办理预售581栋,面积发售494.2万平方米;2018年,全年新建商品房办理预售827栋,面积发售915.4万平方米;2019年发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886栋,较2017年上涨52.5%,面积发售936.7万平方米,较2017年上涨89.5%。从数据上看,乌鲁木齐的房地产市场活跃,规模逐渐扩大,商品房预售制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涌现出了一系列的突出问题,例如购房者投诉和举报量明显增加,违法违规预售、预售房屋面积公摊超标、开发企业违约无法正常退款、售房承诺不予兑现等现象层出不穷。为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研究乌鲁木齐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阐述了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对国内外学术界的研究现状进行论述和总结,在确立本文的研究内容和思路,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明晰,确立本文的理论基础,并以此展开研究。其次以乌鲁木齐市为例,从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实际出发,分析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现状、主要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再次,通过过乌鲁木齐市维权个案的分析,来倒推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基于全文分析的基础,从地区立法、地区监管模式及地区监管环境方面出发,提出了乌鲁木齐市对于完善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的切实有效的对策和建议。最后对全文研究内容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叶承桃[2](2019)在《践行“一案双查”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福建省S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化,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或者履行不力而进行责任追究,已越来越常态化。“一案双查”作为问责制的重要部分,是实现“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目前被广泛运用于各个重要领域发生案件的追责问责,如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等,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通过“一案双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不履职尽责导致引发案件进行问责,促进了国家工作人员担当尽责,推动了国家有效治理。本研究经由公共管理及政治学角度,论述“问责”、“党内问责”、“一案双查”一系列核心含义和基本理论,从公共管理学等方面寻找支持践行“一案双查”的理论基础,融合“一案双查”践行4年多来公开通报的典型实例、相关数据和本人自身体悟,结合福建省S市践行“一案双查”基本情况,研究了“一案双查”的践行效果,分析践行中面临的问题以及存在这些问题之原因,最后指出深入完备该项制度的措施建议:一是树立权责对等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通过明确启动倒查追责条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明确适用对象、准确定性量纪等方面,对该项制度不断进行细化;三是进一步明晰责任划分,建立健全人事制度、内部监督、情况通报、容错免责、后续使用等配套制度;最后是不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一案双查”实施主体的履职能力,推动其扩展延伸到行政问责,并与其它党内监督制度一道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
孙敬良[3](2018)在《拆迁政治的经纪选择全景——以豫中前河村为例》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由城市改造、城中村拆迁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已成为当前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一方面,政府获得土地财政、农民实现身份转变推进了城市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伴随着拆迁利益的存在,强拆、上访、"钉子户"等非和谐因素也给拆迁本身带来更深刻的思考。选择家乡的一个城郊村作为调研点,记录了从1996年开始历经5次的征地拆迁,目前正在进行规模较大的第6次拆迁。通过运用"过程—事件"研究方法,比较完整地再现了2009年拆迁即第五次拆迁过程,并通过总结,提出了"经纪选择"的解释性概念。拆迁权力结构的权力等级差和信息差,是拆迁秩序形成的基础条件,政府主体在拆迁利益上的自由裁量权就是利益的"经纪空间"。在经纪人的选择上,利益、风险和成本是最重要的变量,血缘与地缘关系、社会资本与政治资本的大小是一种序列性的选择,但在"血缘"原则与"利益"原则冲突时,利益成为拆迁户选择的优先序列。
代江波[4](2018)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治生态”是当前中国政治话语体系中的一个高频词,也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一个永久性课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九大首次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基本要求写入党章,要求全党遵照执行,掀起了新时代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热潮。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党内政治生态如火如荼的建设实践有力推动了相关理论研究的纵深发展。本文借鉴引用政治生态学中的相关原理,运用结构功能、历史比较、系统分析等研究方法,以一种全面的、动态的、平衡的、开放的全新视角来观察和分析党内政治现象,揭示党内政治生态系统内部结构体系,理清党内政治生态理论发展的历史渊源,总结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实践的历史经验教训,深入查找和分析当前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及多维诱因,针对性地提出改进优化其建设路径的对策建议,探索性地设计考核评价体系,旨在为新时代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实践提供新的理论支撑。在绪论中,系统阐述了进行党内政治生态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厘清了有关党内政治生态理论研究的核心概念,从不同角度系统总结和评价了国内外学术界对政治生态理论研究的现状,明确了进行本论题研究的方向、方法和思路,确定了本文拟重点突破的创新点与难点,进而为接下来的系统研究做了比较充分的引导和铺垫。第一章聚焦党内政治生态理论构建,旨在搞清楚党内政治生态到底是什么的问题。本章从政治生态理论渊源为起点,系统阐述了马列经典作家对无产阶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思想的积极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政治生态意蕴以及西方传统政治理念中包含的政治生态追求,厘清了政治生态思想孕育形成、发展演进的历史脉络。在此基础上,立足我们党自身建设实际,运用政治生态学的相关原理和研究方法,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系统内部结构体系和构成要素,明确了进行本论题研究的价值导向和应重点把握的理论特征,进而为下文的研究确立了“的”和“矢”。第二章聚焦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历史实践,旨在搞清楚党内政治生态从哪儿发展而来,又将朝着哪儿去的问题。本章沿着我们党进行政治生态建设实践的历史轨迹,深刻总结了新民民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进行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主要特点,深刻总结了贯穿其建设实践始终的基本经验和深刻教训,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进而为下一步理论研究和深入实践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益镜鉴。第三章聚焦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深层次问题分析,旨在搞清楚影响和制约党内政治生态健康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及诱因。本章对照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理想目标和现实要求,按照其构成要素,选择了从党内文化、党内行为和党内制度三个维度深入查找和分析当前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及引起这些问题的多维诱因。此外,本章还从验证评价的角度,探讨了因政治生态评价工具缺失而带来的重重困难,以及造成评价工具缺失的深层次原因,进而为下一步探索构建评价模型作好理论铺垫。第四章聚焦改进和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科学路径,旨在搞清楚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到底应该怎样办的问题。本章以问题为导向,以历史经验教训为镜鉴,针对性地提出增强党内政治文化自信,确立并坚守党内核心价值体系,创新党内政治文化话语体系与传播载体,厚植党内政治生态文化土壤;严格规范党内政治行为、组织人事行为、作风行为和廉洁从政行为,彻底铲除腐败毒瘤;完善党内制度创立机制,严格党内制度执行,大力整治“潜规则”,筑牢党内政治生态安全屏障等对策建议。第五章聚焦构建党内政治生态考核评价体系,旨在明确对其建设实践成效怎么考评的问题。本章明确了构建党内政治生态考核评价体系的理论依据、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考核指标并赋予了其相应地分值,探索构建了党内政治生态考核评价基本模型,明确了考核评价的方法与程序,提出了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的相关建议。在结论中,对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理论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进行了总结升华,重点从党内政治生态系统内部结构体系与基本特征,历史经验与深刻教训,现实问题与多维诱因,系统内部要素优化与外部环境生态互动,实践成效验证与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抽象或概括出一些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需重点把握,可称之为“规律”的东西,力图为当前政治生态建设实践提供一些现实指导和借鉴参考。本文沿着理论追溯——历史探究——问题揭示——原因剖析——路径优化——验证评价——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一研究逻辑序次展开,力图全景式地展现党内政治生态理论与实践的演进历程,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研究链条。不断变化的时代条件和复杂的系统要素构成决定了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实践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以久久为功的坚定信念把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推向更高质量发展阶段。因而对其的理论研究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细化过程。
林晴樾[5](2018)在《福州市仓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作为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是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我国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障。论文以福州市仓山区为例,采用文献分析、实地调查、系统分析等方法,分析了仓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存在的监督意识薄弱、监督职责模糊、监督渠道不畅、监督力度不强等问题,以及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干部监督深层思想障碍尚未破除、监督的制度体系不完善、监督手段和滞后、责任追究力度不足等;在分析和借鉴国内其他县区科级干部选拔监督工作的先进理念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强化监督意识和监督水平、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及创新监督手段、加大惩处追责力度等具体对策。
姜保忠[6](2016)在《司法责任制视角下的错案刑事追责机制构建》文中研究说明司法责任制涵盖司法权运行机制、司法监督和管理、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司法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司法人员的履职保障等内容。现行错案责任追究和错案检察机制的效果应当在司法责任制背景下重新进行检视。通过对错案刑事追责的实证分析,发现检察机关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时遭遇"发现难、立案难、取证难、处理难"等困境。解决之道在于明确冤错案件认定标准、强化执行监督和控告申诉检察、提高渎职侵权犯罪侦办能力,根本出路在于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度。
于晓丹[7](2016)在《党政领导干部选任中的监督机制研究》文中提出党政领导干部关系着国家的兴衰成败,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这也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监督机制,有利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化。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建设,而选任干部监督机制作为中枢制度的重要一环,有特有的内涵与意义。随着我国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高度重视,在不断探索实践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当前的监督机制仍存在一定的漏洞,任人唯亲,违规用人的现象依然盛行。究其原因主要是领导干部选任监督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惩处力度不足等。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监督机制作为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是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建设我国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保障。本文主要采用文献法、查阅相关书籍资料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通过对国内外的监督理论学习,总结出相关经验,对我国领导干部选任监督机制完善提出有针对性建议。通过我国领导干部选任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果及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深入分析了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根据原因进行探索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途径,从而对领导干部选任监督机制的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本文的创新是主要通过结合领导干部选任监督的各个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可量化的实际操作方法,从而将监督置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
石强[8](2015)在《基层地税部门“四化四追究”落实两个责任的思考》文中研究指明面对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地税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职能和税收执法部门,要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本文结合基层地税工作实际,提出对两个责任进行必要的细化、深化、量化和硬化,切实解决"追究谁、追究什么、如何追究、追究不到位"问题,构建了健全完整的责任体系,真正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邓勇[9](2015)在《让主体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文中提出国税系统承担着守护国家“钱袋子”的重责大任,因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是国税系统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结合青海省国税系统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国税事业发展的“总开关”?
田国仁[10](2015)在《对国有企业落实好“两个责任”的一些思考》文中指出责任不明,落实就没有方向,明确责任是抓落实的基础。企业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也是承担责任主体。不久前,我参加了山西省纪委组织的推进"三转"工作专题培训,通过两天的学习思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国有企业如何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谈几点体会。明确责任是抓好落实的基础一段时间以来,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够有力,权责不清、责任虚化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企业主要领导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企业纪检部门的事,日常工作中但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就直接交给纪委书记。企业纪委在实际工作中也更多地扮演着"开山斧"、"灭火队"的角色,存在职能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
二、“说情追究”追究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说情追究”追究谁?(论文提纲范文)
(1)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选题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思路 |
第2章 理论分析 |
2.1 相关理论 |
2.1.1 公共利益理论 |
2.1.2 行政监管理论 |
2.2 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及其特点 |
2.2.1 商品房预售的概念 |
2.2.2 商品房预售的特点 |
2.3 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的概念及主要功能 |
2.3.1 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的概念 |
2.3.2 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的主要功能 |
第3章 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现状 |
3.1 监管主体 |
3.1.1 组织结构及职能分配 |
3.1.2 机构间协同监管 |
3.2 商品房预售相关法律法规 |
3.3 监管内容 |
3.3.1 商品房预售行政许可开展情况 |
3.3.2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
3.3.3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情况 |
3.4 监管手段 |
3.4.1 加强政策引导 |
3.4.2 做好日常动态监管 |
3.4.3 加大执法力度 |
3.4.4 加强信用监管 |
3.4.5 建立监管信息平台 |
3.4.6 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 |
第4章 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 行政监管主体设置不尽合理,整体监管效能较弱 |
4.1.1 行政监管部门权责不清 |
4.1.2 行政监管资格不适当 |
4.1.3 行政监管人员素质不高 |
4.2 行政监管法规不完善 |
4.2.1 法律法规滞后,行政监管依据不完备 |
4.2.2 少数法律不具有可操作性,导致现实中不好执行 |
4.2.3 行政监管法规缺少违法责任的规定 |
4.3 行政监管力度不强 |
4.3.1 职责繁多,日常监管不力 |
4.3.2 保护主义作祟,监管不力 |
4.3.3 行政执法监督存在困难 |
4.4 行政环境制约行政监管 |
4.4.1 行政监管环境不够宽松,监管机构独立性差 |
4.4.2 对行政监管不到位的问责性差 |
4.4.3 公开信息质量不高 |
4.4.4 监管信息平台重复建设 |
第5章 国内外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的先进经验 |
5.1 国内经验 |
5.1.1 重庆 |
5.1.2 杭州、江苏 |
5.1.3 台湾 |
5.2 国外经验 |
5.2.1 日本 |
5.2.2 德国 |
5.2.3 美国 |
5.3 启示 |
5.3.1 鼓励诚信经营 |
5.3.2 按进度支付房款 |
5.3.3 构建风险分担模式 |
第6章 完善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的对策建议 |
6.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
6.1.1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 |
6.1.2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
6.1.3 提高行政监管人员的法律素质 |
6.2 健全法律规定,实施依法监管 |
6.2.1 进一步完善行政法和房地产行业部门法规 |
6.2.2 完善激励扶持政策 |
6.2.3 研究制定内部管理办法 |
6.2.4 完善行政监督法律规定 |
6.3 创新监管手段,推动长效管理 |
6.3.1 提高风险意识,建立预警机制 |
6.3.2 差别化监管,重点项目跟踪督办 |
6.3.3 转变监管观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6.3.4 从严设定法律责任,加大违法成本 |
6.4 改善监管环境,激励民主监督 |
6.4.1 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牢固依法行政的坚强后盾 |
6.4.2 打造优质服务,营造高效政务服务环境 |
6.4.3 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增强民主监督 |
6.4.4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
第7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践行“一案双查”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福建省S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框架与创新点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问责与党内问责 |
二、“一案双查”的含义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权责一致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S市“一案双查”践行情况 |
第一节 S市“一案双查”的主要做法 |
一、建立实行“一案双查”的制度和机制 |
二、细化践行“一案双查”的工作流程 |
三、严格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实践 |
四、着力开展“一案双查”警示教育 |
第二节 S市“一案双查”案件的特点 |
一、人数较多,级别较高 |
二、责任类型较多元 |
三、启动问责案件多样 |
四、给予重处分追责较少见 |
第三节 S市践行“一案双查”取得的成效 |
一、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 |
二、“两个责任”意识明显加强 |
三、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 |
四、促进责任追究制度化、规范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践行“一案双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S市践行“一案双查”发现的问题 |
一、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 |
二、具体应用上还存在制度不清晰问题 |
三、工作实践中存在问责走样现象 |
四、保障措施上还未形成工作合力 |
第二节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文化影响,问责环境欠佳 |
二、权责不清,问责相对困难 |
三、本领不强,职能发挥不足 |
四、立法滞后,影响有效问责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完善“一案双查”制度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树立权责对等观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一、在领导干部中营造“一案双查”问责文化 |
二、培育“一案双查”社会氛围 |
第二节 不断细化“一案双查”制度规定 |
一、明确“一案双查”启动条件 |
二、明确“一案双查”启动程序 |
三、明确“一案双查”适用对象 |
四、明确“一案双查”处分标准 |
第三节 建立完善“一案双查”配套制度 |
一、明晰责任划分 |
二、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 |
第四节 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
一、提升实施主体的履职能力 |
二、推动“一案双查”向行政问责拓展 |
三、不断扎牢制度笼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3)拆迁政治的经纪选择全景——以豫中前河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乡村经纪模式理论的治理困境 |
(一)拆迁制度、拆迁行为与拆迁治理的理论思辨 |
(二)与乡村家户制和经纪模式理论的对话 |
二、前河村“拆迁政治”的多元治理 |
(一)前河村的6次拆迁 |
(二)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斡旋 |
(三)拆迁过程中的经纪策略与后果 |
三、经纪选择理论的自治理逻辑 |
(一)经纪选择理论的利益优先 |
(二)经纪选择理论的适用空间 |
(4)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及研究现状 |
一、核心概念 |
二、国内研究概况 |
三、国外研究概况 |
四、对现有研究成果的综合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不足与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理论界说 |
第一节 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理论渊源 |
一、马列经典作家有关党的政治生态建设思想探索 |
二、蕴含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政治生态思想意蕴 |
三、蕴含在西方国家政治学理念中的政治生态价值追求 |
第二节 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结构体系 |
一、党内政治生态内部子系统及相关要素 |
二、党内政治生态的层级结构 |
三、各要素间保持良好关系状态的理想模型 |
四、党内政治生态系统的基本特征 |
第三节 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目标导向 |
一、维护政党的执政地位的合法性与长久性 |
二、增强从严治党的全面性和持久性 |
三、提高党内权力运行的廉洁性 |
四、维持党内关系的和谐性 |
五、保持党内信息与能量传递的畅通性 |
六、提高党的自我净化的有效性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实践分析 |
第一节 不同历史时期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主要特点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实践的主要特点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实践的主要特点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党内政治生态建设主要特点 |
第二节 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实践的基本经验与深刻教训 |
一、贯穿我们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历史始终的基本经验 |
二、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历史教训 |
第三节 新时代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 |
一、以转变作风修复党内政治生态系统与外部环境良性互动的“生态链” |
二、以高压反腐强力清除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污染源” |
三、以完善党内制度体系建设增强党内政治生态的“免疫力” |
四、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打造党内政治生态的“保护层” |
五、以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厚植党内政治生态的“文化土壤”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深层问题分析 |
第一节 党内文化子系统存在多重挑战 |
一、封建残余思想根深蒂固 |
二、资产阶级腐朽落后思想不断侵蚀 |
三、敌对势力大搞意识形态渗透 |
四、党内文化子系统自身建设存在的深层问题 |
第二节 党内行为子系统潜在风险依旧严峻 |
一、党内政治行为失范现象日益突出 |
二、组织人事行为失范现象顽疾难消 |
三、廉洁自律行为存在系统性失范风险 |
四、党员干部作风失范行为出现变异蜕化 |
第三节 党内制度子系统功能作用发挥受缚 |
一、党内制度创立环节存在的问题 |
二、党内制度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 |
三、“潜规则”带来的重重挑战 |
第四节 党内政治生态考核评价工具缺失 |
一、党内政治生态评价意识缺失 |
二、党内政治生态评价理论研究不足 |
三、党内政治生态评价价值导向多元 |
四、党内政治生态评价标准模糊 |
五、党内政治生态评价过程相对封闭 |
六、党内政治生态评价结果易流于形式 |
第四章 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 |
一、增强党内政治文化自信 |
二、充分发挥党内政治文化功能作用 |
三、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共产党人精神支柱 |
四、加强党内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
五、创新党内政治文化宣传话语体系与传播平台 |
第二节 严格规范党内行为 |
一、严格规范党内政治行为 |
二、严格规范党内组织人事工作行为 |
三、严格规范党内廉洁从政行为 |
四、严格规范党员干部作风行为 |
第三节 完善党内制度治理体系 |
一、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
二、严格执行党内制度 |
三、大力清除党内“潜规则” |
第五章 构建科学的党内政治生态考核评价体系 |
第一节 构建党内政治生态考核评价体系的重大意义 |
一、有利于引导全体党员树立科学的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观 |
二、有利于激发党员干部参与政治生态建设的饱满热情 |
三、有利于有针对性地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路径 |
第二节 构建党内政治生态考核评价体系的指导思想与理论借鉴 |
一、构建党内政治生态评价体系的指导思想 |
二、构建党内政治生态考核评价体系的理论借鉴 |
三、构建党内政治生态考核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 |
四、构建党内政治生态考核评价体系的基本思路 |
第三节 党内政治生态考核评价体系的基本模型 |
一、评价指标的选取 |
二、党内政治生态评价模型设计 |
三、开展党内政治生态评价的方法 |
四、强化党内政治生态评价结果的运用 |
结论 |
后记 |
参考文献 |
(5)福州市仓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科级干部 |
2.1.2 干部选拔任用 |
2.1.3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 |
2.2 理论基础 |
2.2.1 权力制约理论 |
3 福州市仓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仓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现状描述 |
3.1.1 仓山区干部队伍现状及选拔任用情况描述 |
3.1.2 仓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基本做法 |
3.2 仓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存在问题 |
3.2.1 调查统计的基本情况 |
3.2.2 仓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
3.3 仓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干部监督的深层次思想障碍尚未真正排除 |
3.3.2 监督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
3.3.3 监督方式滞后,监督渠道单一 |
3.3.4 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
4 国内部分县区的做法与借鉴 |
4.1 国内部分县区的做法 |
4.1.1 江苏省海门市“治未病法” |
4.1.2 四川省内江市“全程纪实法” |
4.1.3 浙江省磐安县构建立体监督网 |
4.2 国内干部选任监督工作先进经验与借鉴 |
5 完善和改进仓山区科级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对策建议 |
5.1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意识和监督水平 |
5.1.1 提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
5.1.2 增强组工干部履行监督职责的主动性 |
5.2 建立和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 |
5.2.1 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信息化制度 |
5.2.2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防控制度 |
5.2.3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制度 |
5.2.4 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和廉情分析制度 |
5.3 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手段 |
5.3.1 提高组工干部队伍和监督队伍工作水平 |
5.3.2 聘用选人用人工作监督员 |
5.3.3 强化群众监督工作 |
5.3.4 充分发挥网络和舆论监督作用 |
5.3.5 积极研发“大数据”等先进监督手段 |
5.4 完善干部选任责任追究体系 |
5.4.1 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 |
5.4.2 加大对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司法责任制视角下的错案刑事追责机制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一、司法责任制与错案责任追究 |
二、错案刑事追责的实证分析 |
三、错案刑事追责的历史渊源 |
四、当前错案刑事追责的困境 |
(一)冤错案件中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 |
(二)冤错案件中渎职侵权犯罪立案难 |
(三)冤错案件中渎职侵权犯罪调查取证难 |
(四)冤错案件中渎职侵权犯罪处理难度大 |
五、完善错案刑事追责的对策 |
(一)明确冤错案件认定标准,统一错案责任追究条件和程序 |
(二)扩大冤错案件信息来源,强化执行监督和控告申诉检察 |
(三)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冤错案件中渎职侵权犯罪的侦办能力 |
(四)完善司法责任制,排除对办理冤错案件中渎职侵权犯罪的干扰 |
(7)党政领导干部选任中的监督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监督体制概述 |
1.1 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监督的相关概念 |
1.1.1 干部与党政领导干部 |
1.1.2 选拔任用 |
1.1.3 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监督机制的涵义 |
1.2 监督体制建立的依据分析 |
1.2.1 理论依据 |
1.2.2 政策依据 |
1.3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监督机制的积极意义 |
1.3.1 提高党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
1.3.2 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
1.3.3 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
1.3.4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
第二章 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监督体制运行情况分析 |
2.1 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
2.2 党政领导干部选任机制存在的问题 |
2.2.1 选拔监督机制不够科学 |
2.2.2 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监督机制的重要环节存在监督漏洞 |
2.2.3 监督主体合力不够,监督主体责任划分不清 |
2.2.4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尚未确立 |
2.2.5 用人中的失察失误责任追究难 |
2.3 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监督机制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2.3.1 官本位等深层思想阻碍尚未排除 |
2.3.2 干部选任监督机制不健全 |
2.3.3 权力过于集中,监督难于落实 |
2.3.4 查处力度不够,缺乏威慑力 |
第三章 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创新 |
3.1 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监督机制创新的基本原则和理念 |
3.1.1 同步监督原则 |
3.1.2 主动监督的理念 |
3.1.3 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 |
3.1.4 群众监督的理念 |
3.2 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监督的制度建设 |
3.2.1 形成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规范 |
3.2.3 探索协调机制,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
3.2.4 完善监督网络,形成多元化的监督机制 |
3.2.5 完善选任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基层地税部门“四化四追究”落实两个责任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扭住“牛鼻子”, 细化责任追究对象, 解决追究谁的问题 |
二、扎紧“铁笼子”, 量化责任追究机制, 解决如何追究的问题 |
三、种好“责任田”, 深化责任追究内涵, 解决追究什么责任问题 |
四、通上“高压电”, 硬化责任追究力度, 解决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
(10)对国有企业落实好“两个责任”的一些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明确责任是抓好落实的基础◆ |
◆履职尽责是抓好落实的关键◆ |
◆检查追责是抓好落实的保障◆ |
四、“说情追究”追究谁?(论文参考文献)
- [1]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行政监管研究[D]. 张骞化. 新疆大学, 2020(07)
- [2]践行“一案双查”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福建省S市为例[D]. 叶承桃.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3]拆迁政治的经纪选择全景——以豫中前河村为例[J]. 孙敬良. 政治人类学评论, 2018(02)
- [4]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研究[D]. 代江波.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5]福州市仓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研究[D]. 林晴樾. 福建农林大学, 2018(03)
- [6]司法责任制视角下的错案刑事追责机制构建[J]. 姜保忠. 法治研究, 2016(05)
- [7]党政领导干部选任中的监督机制研究[D]. 于晓丹. 青岛大学, 2016(02)
- [8]基层地税部门“四化四追究”落实两个责任的思考[J]. 石强. 现代商业, 2015(33)
- [9]让主体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N]. 邓勇. 青海日报, 2015
- [10]对国有企业落实好“两个责任”的一些思考[J]. 田国仁. 先锋队, 2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