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如何完善我国税收法律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刘剑文,赵菁[1](2021)在《高质量立法导向下的税收法定重申》文中提出税收立法的理想样态——税收立法质量的标准提炼,是在总结一般立法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对税收法定原则的深化。究其核心,无外乎税收立法文本的体系协调融合、结构逻辑合理、语言明确统一,税收法律制度具有科学性、回应性、前瞻性和价值性。在此标准下,结合立法质量的影响因素,我国未来的税收法治需从保证税收立法数量、健全税收立法体制、提高税收立法技术、完善税收立法程序等方面能动地调整,建立一个组成部门齐备、层次清晰、相互协调的高质量税收法律体系,为实现"理财治国"提供基本的框架支持和规则约束。
张文辉[2](2021)在《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孟珈羽[3](2021)在《H市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成熟度研究》文中认为
王亚男[4](2021)在《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活动的逐步增加,非居民税源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加上跨国投资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人员的流动,使得税收管辖权在国际上产生了许许多多的交叉。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发展,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逐步走向正轨,但依然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加强对非居民企业的有效管理,对于提升我国国际地位、维护我国税收主权和利益、防止税收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现状的分析,深度挖掘出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原因剖析。同时结合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典型案例的分析以及对国际优秀管理经验的借鉴,提出了针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相应对策,并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提出的关于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对策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和评价,证明提出对策的有效性为良,并且对五方面对策的有效性进行了排序,对于日后有针对性地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侧重点给出了参考。本文根据论述需要,一共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分析了选题的背景、研究意义和创新点等;第二部分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相关概念与理论进行了阐述;第三部分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度挖掘;第四部分对挖掘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第五部分通过两个典型案例佐证第四部分提出的有关问题;第六部分主要阐述西方国家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实践的做法,提出了可借鉴的地方和经验启示;第七部分主要根据上述论述内容,对第三部分挖掘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对策;第八部分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第七部分提出的对策可行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从而验证了本文提出的关于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对策的可行性为良,说明提出的关于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对策有效,并对提出的五方面针对性的对策可行性的优良程度进行了排序,为日后更有针对性地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给出了参考和帮助,也为日后的非居民企业税收工作提供了努力的方向。
侯惠文[5](2021)在《供应链视角下的Z电力公司纳税筹划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电力企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行业,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进步。近年来随着国家“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改革”等政策的持续深入,煤炭供给短缺且价位上涨,火电行业营业成本持续加重。新形势下的火电上市公司利润大幅下降,普遍存在发展受阻且税负较重的现象,因此,通过纳税筹划来有效控制成本势在必行。本文以Z电力公司为案例进行研究,作为传统垄断国有企业,Z公司税务工作面临诸多问题,税负水平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仅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占到企业纳税总额的90%以上,开展纳税筹划工作迫在眉睫。因此,本文结合最新税收政策,从Z公司供应链的角度出发,多环节、多税种、系统性地进行纳税筹划方案设计。论文以Z公司纳税管理现状为切入点,基于供应链流程中的采购环节、生产环节、经营环节以及销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用案例分析法、调查分析法、对比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Z电力公司2015-2019年的财务数据以及税负水平进行分析,找出Z公司纳税筹划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的纳税筹划策略。通过研究发现,Z公司税收负担在逐年加重,纳税筹划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筹划方式较为单一、没有设置专业的纳税筹划部门、税务工作分工不够明确、筹划方案缺乏整体性等。通过本文结合供应链环节进行的筹划方案设计,预计可为Z电力公司有效节省数目可观的税收成本。本文期望能为Z电力公司提供参考,以推动Z电力公司降低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吴慧英[6](2021)在《我国外商投资的税收国民待遇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世界金融的持续生长过程中,我们在列国市场上的重要地位愈来愈突出。跨境投资正在变得愈来愈自由,二〇二〇年我们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法》,外商在我们这里注资的经济环境不断被优化,税收优惠激励措施不再是一项引诱它们来我们这里注资的关键要素,其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最明显的弊端就是造成东部繁荣地区与西部区域的经济不均衡的生长,不利于我国经济正常生长。从税收公正角度上,税收优惠激励措施对于内商来说也是一种不平等税收待遇,承担的税收重于本国的外商。因而,我们应当鉴戒域外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成功的经历,拟定出适合我们市场经济的税收法律规范。由于我们内地与东部繁荣经济地域生长速率差距太大,我们可以基于国情采用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同时采取税收优惠鼓励外商向我们重点扶助的行业、地域进行投资。目前,我们关于外商的税收法律规范,包括《外商法》和《所得税法》,前者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是缺失的;后者虽然规定了内、外商在税收上的国民待遇法律原则,但是法律规定不够精细化。本论文通过借鉴域外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成功经历,来精细化、完善我们对于外商采用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和税收优惠激励措施两者并存的法律规范。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是维护内、外商的平等争夺、优化经商环境的法律武器,这为今后我们这里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生长、正常争夺资源,奠定法律机制基础,并巩固我们这里的营商环境,对促进我们市场经济正常成长具有关键作用。近几十年,我们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不仅在引诱外商注资、提高经济实力薄弱的西面地区经济方向起到了紧要效用,而且在提高我们这里的财政收入、促进就业方向的效用也是不可小觑的。虽然外商可以依据税收优惠享有较低的税收负担,但税收优惠并不违背WTO所要求的国民待遇原则。本论文通过借鉴域外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成功经历,精细化、完善我们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填补税法中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构建同一的内、外商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与税收优惠激励措施,实现税收法律体系被改良。近年来疫情的原因,这就在成了很多国内的外资企业相继倒闭,改良我们这里的税收法律体系是税收改革的紧要因素,削减外国的税收负担,节约外商资金投入,才能顺利渡过新冠疫情的冲击。
司树雄[7](2020)在《二手房交易税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房地产交易也越来越频繁,与此同时,和房地产市场相关的税收收入也在大幅增长。近年来,房地产及其相关领域的税收收入在我国财政总体收入中占有非常大的份额,对我国的经济总量的增长有着突出的贡献。伴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与二手房交易相关的税收立法问题和税收征管问题。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中与二手房交易相关的税收制度不完善,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存在障碍,税收机关的征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对我国二手房交易中税收法律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现行二手房交易中的税收立法缺陷和征管制度为切入点,以二手房交易中税收征收问题为背景。首先,通过对二手房交易中所涉及到的概念以及税收征管的概念进行阐述,简要论述了二手房交易的理论基础;其次,针对二手房交易中的涉税现状,在结合相关制度和征管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二手房交易税收存在的立法缺陷和税收征管漏洞,如税种和税率设置不合理、税收监管措施不到位等;再次,分析了国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方面成熟有效的经验,提出借鉴的建议;最后,提出完善我国二手房交易税收法律体系的建议和加强税收征管的建议。在立法层面,主要采取加快房产税立法进度、通过循序渐进开征资本利得税税种的措施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在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问题中,采取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创新纳税服务机制和提高税收服务质量等方式加以完善。通过在立法层面的完善和对税收征管措施的加强,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提高二手房交易中的税收征管质量,调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包俊杰[8](2020)在《内蒙古科左后旗开放式办税服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办税服务的优化与完善正逐渐成为当前健全税收征管体制,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提升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影响力和话语权的重要课题。着力解决现行办税服务方式下突出存在的一些问题,是税收工作的基础与核心性的工作,是值得各级税务系统去探索讨论的重要课题。科左后旗全称科尔沁左翼后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东南部。2017年十月,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国税局(现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后旗税务局,以下称科左后旗税务局)在借鉴兄弟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现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全国首创的“开放式办税服务”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为要求,结合科左后旗地区实际,对全局纳税服务方式、征收管理机制、深化简政放权层次等进行了大胆的创新与变革。本文将以科左后旗开放式办税服务的完善和优化为重点研究方向,横向结合国内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纳税服务中心、上海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丹东市5G办税服务厅的成功经验,参考德国、美国、日本的办税服务体系,纵向总结中国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收信息化的历史发展,对比讨论。运用税收遵从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对科左后旗开放式办税服务的现状及发展过程中的不足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对此种办税方式的发展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及建议。在开放式办税服务的运行过程中,从不断加深信息化开放深度、进一步推进征管改革、办税服务厅实质赋能、推广办税服务社会化四方面对其不断地演进和改善,持续提升科左后旗地区税务工作效能,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获得感,从而推动科左后旗地区税收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与地区营商环境的改善。
郑涵[9](2019)在《“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金融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金融业的税收制度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为国家贡献重要的财政收入以外,也潜移默化地给金融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基于税收原则理论、税收中性理论、最优税制理论及税收职能理论等基础理论,通过历史与现状的纵向比较,本行业与其他行业及国际上相关国家的横向比较,揭示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营改增”顺利落地实施这一历史契机,提出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应相辅相成,二者相得益彰。同时本文就推进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和立法的指导思路和路径选择,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根据以上思路,本文论述内容如下:论文首先探寻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进程,归纳各阶段的特点,金融业税收制度的沿革是与宏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但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发展仍需要关注一些问题。站在今天的历史时点和空间位置,对我国金融税制现状特点进行归纳和评价,更深刻的阐述了我国金融业税制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了“营改增”税制改革给金融业带来的影响,包括其对普遍关注的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对金融业经营模式、经营成果、管理行为等方面的影响,从多个侧面评价了“营改增”在金融税制改革中的历史作用、对金融业带来的影响和意义。本文以具有较好代表性的国有五大商业银行数据为基础,通过实证分析,得到以下结论:对金融主体征收的税收,尤其是间接税,对金融主体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带来了非中性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主体的盈利能力和效率,进而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和活力。同时,随着金融主体积极性的降低,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实证分析后,本文论述了如何体现一个科学、现代的金融业税制体系的税收中性特征,如何选择实现税收中性的路径。通过比较国际上相关国家的整体税制设计思路和税种要素,分析其税制设计背后的原因,具体从直接税和间接税两方面比较税制结构、税种选择和税种要素等,分析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税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实践,研究国际上相关国家税制给我国金融业税制完善带来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在我国金融业双主体税种的情况下,完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完善我国金融税制体系的有力抓手。“营改增”改革之后,作为金融业主体税种的增值税立法已经刻不容缓。本文论述了金融税收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立法路径的选择上,应尽可能的采用原则性立法的模式,同时在法律具体内容中对相关产品服务约定清楚。在“营改增”后相对稳定的时期,应该尽可能做到先立法后改革。金融业税收制度的立法要明确立法与授权的关系,促进现代税制结构的形成,要明确政策目的,坚持税制改革的初衷。结合国内外热点问题,我国应着眼建立能适应经济全球化、防范金融危机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体系。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相辅相成。税制完善要通过深化税制改革,凝炼税制要素来完善,又通过税收立法来引领,从而推进税收立法。而我国税收立法应具有前瞻性,更好发挥税收立法对税收制度完善的引领作用。在使完善税收制度与税收立法二者相辅相成的总体思路下,本文从作为具体立法内容的税收制度,即从直接税、间接税结构和内容角度,对税制结构、税种要素的完善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写作视角具有创新性,从适用金融业税收政策的主体角度,对“营改增”实施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进行研究。以税收制度对金融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述金融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营改增”改革及“营改增”后金融业税收制度对金融业的影响及推进制度完善和税收立法的相关建议。以金融业市场主体的视角,对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影响进行了量化评估,包括统计性的数据分析、归纳金融业税收政策特点、“营改增”对金融机构主体税负变化及经营结果的影响、降低间接税税率对金融机构主体的影响等等,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实证分析部分的模型建立、变量设定及结论分析具有创新性。论文结合面板数据是时间序列数据和截面数据混合的数据特点,选取税收变量和可以代表金融业经营指标的变量,建立模型,分析得到税收对金融主体盈利能力、经营效率、信贷规模等非中性影响的结论。为后文分析实现税收中性的途径奠定了基础。在比较我国与国际上相关国家税收制度时,本文并没有简单分析税收制度内容的不同,而是从税收制度设计的理念和整体思路出发,分析税收制度设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我国金融业特点,提出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需向国际上相关国家借鉴和完善方面的建议。本文提出了以下结论:关于通过实证分析得到金融业税收影响金融主体的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信贷规模,进而影响了金融业的活力和效率,不利于体现税收中性特征的结论。提出通过尽可能全面降低税收对金融业经营的影响,降低税负,尤其是间接税税负、缩小免税范围、保证抵扣链条完整、合理设定征税环节等方式以实现税收中性,提高社会整体福利;降低税收遵从成本也是体现税收中性的重要方面,税收中性不单单体现在税收金额上,也体现在不给纳税人带来超额负担,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提高整体社会效率方面。通过与国际上相关国家的金融业税制结构、税种要素进行比较,分析其设计原因、理念及发展思路,提出需树立大局意识、全面考虑战略性、系统性的问题,需统筹考虑税制结构、各税种的配合与衔接,在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同时优化各税种要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暂时不宜开征银行税等功能性税种,但可以向国际上相关国家借鉴,合理设计间接税征税环节,试点消费地原则增值税,以更好的发挥税收中性特征,均衡税源。对于税种要素中降低税率及税率简并的方式,国际上相关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不同,我国在减并税率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如何完善税收优惠制度。本文创新性的提出了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的关系,二者相互推进,相辅相成。深化税制改革,凝练税制要素,完善金融业税制是推进金融业税收立法的基础;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税收立法又引领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制度完善应兼顾好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抑制金融风险与推进金融创新的平衡、建立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平衡、优化税制结构与构建地方税税制体系的平衡。我国宏观经济大形势和金融业发展热点问题不可避免的影响了金融业税制发展和演进,在金融全球化、数字化、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结合当今宏观经济和社会的热点问题,应更好发挥立法前瞻性对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的引领作用。结合金融业自身特点,本文论述了应在一种产品服务一种税收规则的方式明确税种要素的基础上,采用原则性的立法模式。同时在“营改增”实施后税种要素相对科学合理、税收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选用先立法后改革的路径。对于完善金融业间接税税收制度的具体建议,论文提出:1.应尽快完善传统信贷业务等核心业务间接税税收制度,短期内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应允许下游企业进行部分抵扣,在财政收入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期,进一步允许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全额抵扣;长期,应对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并给融资企业配套的进项税扣除政策。2.随着我国增值税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改革,应进一步降低、简并增值税税率。短期内,参考现代生产生活服务业的进项税配套扣除政策完善金融业相关抵扣配套政策;中期,考虑调整较高两档增值税税率,适当降低金融业核心业务税率;长期,随着我国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改革完成,对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3.对金融业相关业务,理顺增值额,确定合理的计税基础。4.合理确定征税范围。5.将增值税改革融入到中央、地方税制建设的过程当中;中央地方的税收收入分配应保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采用以事权定财权的原则,使地方政府具有积极性。我国可考虑由现在的按比例分成方式逐渐转变为特殊行业分配原则与消费地原则相结合的模式,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增值税收入归中央政府,用于风险防范、危机应对及补偿税式支出等,对于其他行业,结合可以调整的分成比例,试点实行消费地增值税,以更好的体现税收中性,公平各地区税负,使地方政府注重内涵式发展。6.尽快推进增值税电子发票建设,提高征管效率,降低遵从成本。7.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有的放矢,通过完善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农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等,使金融业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等等。对于完善金融业直接税税收制度的具体建议,论文提出:1.合理设定金融业企业所得税税负。2.合理设定所得税税率结构。3.将金融业风险防范与企业所得税制度紧密结合。4.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更好的发挥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等。总之,“营改增”实施后应积极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完善,同时加快推进适应并促进金融业发展的金融业税制(如增值税制等)的立法进程。
张星星[10](2019)在《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税收政策”一词早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便已出现。税收政策对我国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税收政策数量繁多、政出多门;税收政策之间无内在逻辑性,衔接不当,整体运行上处于凌乱状态等。根据国内外税收法治的经验,税收政策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应当在法治范围内运行和发挥作用。本文通过对我国税收政策进行类型化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实现税收政策法治化的对策。以期为税收政策在新常态背景下顺应税收法治要求、完善自身法治化提供参考。本文运用了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首先,在界定我国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说明我国税收政策存在的必要性,并对税收政策应用的基本原理进行初步探讨,以证其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对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进行阐述,进而说明税收政策法治化的必要性;其次对税收政策进行类型化分析,以从宏观上了解我国税收政策现状,分析税收政策法治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在研究域外国家税收政策方面的立法及执法实践基础上,加以借鉴,提出完善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的建议。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分成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在对税收政策及其法治化范畴界定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论证税收政策存在及其法治化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从税收政策总体概况、效力层级、税种数量、法律时效四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并对2018年税收政策进行具体分析,研究我国税收政策的现状。以此为基础,分析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进程中的问题及其原因。近年我国税收法治进程明显加快,取得显着成效,但税收政策尚缺乏成熟机制,存在明显不足之处:法规政策数量多而法律少;税收政策制定不规范;税收政策评估、监督等相关机制待完善;税收人才缺乏,不能满足税收法治的要求。第三部分,研究域外税收政策法律制度,借鉴其可取之处,为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提供参考。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的建议。一是,贯彻税收法定原则,加快税收立法,健全税收法制,为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提供制度基础。二是,规范制定程序,完善配套机制,从税收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监督、问责及救济等角度进行规范。三是,优化税务法治人才培养方式,提高税务法治人才素质,为推进税收法治提供人才储备。四是,完善国内税法,为衔接国际税法创造良好的条件;增强国际合作,以完善合作机制方式来实现各国税收政策协调配合。
二、论如何完善我国税收法律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如何完善我国税收法律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高质量立法导向下的税收法定重申(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税收法定原则落实的实践观察:税收立法的经验与缺漏 |
(一)总体分析:税收立法的进程、构成与体系 |
1.税收立法进程加快、修法力度加大、过程更加民主。 |
2.税收立法构成上存在“数量差”和“时间差”。 |
3.税收法律体系过于庞杂,引发效力失序。 |
(二)路径分析:税制平移和税制优化 |
1.借鉴域外制度,逐步接轨国际。 |
2.回应理论争议,实现制度变革。 |
3.吸收改革成果,完善税收立法。 |
(三)文本分析:税法要素、税法规则和基本结构 |
1.税法实体要素初步实现法定。 |
2.税法程序要素参差不齐。 |
3.税法规则可操作性不强、授权不统一。 |
4.税法文本的基本结构缺乏理性。 |
二、高质量税收立法的标准提炼:税收法定原则的理论延展 |
(一)税收立法质量的文本面向 |
1.税法文本的体系协调融合。 |
2.税法文本的结构逻辑合理。 |
3.税法文本的语言明确统一。 |
(二)税收立法质量的实践面向 |
三、高质量税收立法的路径探索:税收法定原则的法治前瞻 |
(一)保证税收立法数量 |
(二)健全税收立法体制 |
(三)提高税收立法技术 |
(四)完善税收立法程序 |
四、余论 |
(4)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实践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创新点 |
2.不足之处 |
一、相关概念与理论 |
(一)相关概念 |
1.非居民企业 |
2.税收协定 |
3.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 |
(二)相关理论 |
1.税收遵从理论 |
2.信息不对称理论 |
3.税收风险理论 |
二、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现状 |
(二)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
1.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水平较低 |
2.非居民企业税收征管环境较差 |
3.征管方式落后 |
4.信息不对称 |
5.信息化程度较低 |
三、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非居民企业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 |
(二)专业人才匮乏 |
(三)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 |
(四)纳税遵从度欠缺 |
(五)权利义务不对等 |
(六)缺乏信息化的征管方式 |
四、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案例分析 |
(一)税收协定管理案例分析 |
1.案例概况 |
2.案例分析 |
3.处理结果 |
(二)非居民企业股权间接转让案例分析 |
1.案例概况 |
2.案例分析 |
3.处理结果 |
五、国际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经验借鉴 |
(一)美国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经验借鉴 |
1.制定法律法规 |
2.畅通税企沟通渠道 |
3.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 |
(二)德国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经验借鉴 |
1.从法律层面上推动各部门协作 |
2.充分利用民间组织的力量 |
3.充分利用税卡制度 |
(三)西班牙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经验借鉴 |
1.限制和国际避税港的往来 |
2.严格控制转让定价 |
(四)经验与启示 |
1.积极从法律层面入手 |
2.积极推进信息化 |
3.积极搭建税企沟通渠道 |
六、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对策 |
(一)提高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水平 |
1.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法律法规 |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
3.提高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重视程度 |
(二)改善非居民企业税收征管环境 |
1.提高违法成本 |
2.完善纳税信用等级征管制度 |
3.提高失信惩戒力度 |
4.提高纳税人遵从度 |
5.加大非居民企业税收知识普及力度 |
6.提升纳税人法制意识 |
(三)改进征管方式 |
1.改进现有传统管理方式 |
2.提高互联网经济新业态发展模式应对能力 |
3.分散管理权力 |
4.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价体系 |
(四)提高信息对称度 |
1.提高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对称度 |
2.提高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对称度 |
3.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的信息对称度 |
(五)提高信息化程度 |
1.提高数据信息应用程度 |
2.提升数据共享度 |
3.提高数据质量 |
4.完善第三方交换机制 |
5.提升数据分析技术 |
七、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对策模糊综合评价 |
(一)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
(二)研究内容 |
1.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对策评价体系的构建 |
2.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 |
3.建立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
(三)评价结果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调查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对策可行性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5)供应链视角下的Z电力公司纳税筹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图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纳税筹划基础概念 |
2.2 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与目标 |
2.2.1 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
2.2.2 纳税筹划的目标 |
2.3 纳税筹划的理论基础 |
2.3.1 “经济人”假设理论 |
2.3.2 成本-收益理论 |
2.3.3 契约理论 |
2.3.4 博弈论 |
2.4 供应链视角下的纳税筹划阐述 |
2.4.1 基于供应链视角下的纳税筹划定义 |
2.4.2 供应链视角下纳税筹划的特征 |
2.4.3 基于供应链视角的税务筹划技术与方法 |
第三章 Z电力公司纳税管理现状分析 |
3.1 Z电力公司概况 |
3.1.1 Z电力公司简介 |
3.1.2 Z电力公司组织架构 |
3.1.3 Z电力公司经营范围 |
3.2 Z电力公司基本财务状况 |
3.3 Z公司涉税情况及税负水平分析 |
3.4 Z公司行业发展与税负情况对比 |
3.5 Z公司纳税筹划现状及问题分析 |
3.5.1 Z公司涉税项目现状及存在问题 |
3.5.2 Z公司纳税筹划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3.6 Z电力公司进行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
3.6.1 从企业管理角度分析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
3.6.2 从职能角度分析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
3.7 Z电力公司进行纳税筹划的可行性 |
3.7.1 外部条件 |
3.7.2 内部条件 |
第四章 供应链视角下Z电力公司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
4.1 Z电力公司供应链分析 |
4.2 供应链视角下的Z电力公司纳税筹划设计思路 |
4.3 供应链视角下的Z电力公司纳税筹划方案 |
4.3.1 采购环节纳税筹划 |
4.3.2 生产环节纳税筹划 |
4.3.3 经营环节纳税筹划 |
4.3.4 销售环节纳税筹划 |
第五章 Z公司纳税筹划方案的预期效果及保障措施 |
5.1 Z电力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实施的预期效果 |
5.2 Z电力公司纳税筹划方案的保障措施 |
5.2.1 基于供应链管理健全风险控制系统 |
5.2.2 建立健全企业整体流程的税务筹划 |
5.2.3 完善企业内部纳税筹划建设 |
5.2.4 优化企业税务筹划外部环境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研究的局限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6)我国外商投资的税收国民待遇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主题背景、研究意义 |
(一)主题选择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技巧、新颖点和缺点 |
二、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概要 |
(一)税收国民待遇的内容 |
1、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制度的概念 |
2、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制度的种类 |
3、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价值 |
(二)税收国民待遇机制内涵之概述 |
1、国民待遇之列明 |
2、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实现的必要性 |
(三)实现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法律意义 |
三、实现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实际障碍 |
(一)国内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现状 |
1、外商法中税收国民待遇原则法律方面的缺失 |
2、企业所得税法中税收国民待遇规定不充分 |
(二)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在中国实施不灵活之社会障碍 |
四、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境外考察 |
(一)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的各国实践 |
(二)根据境外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对我国的启发 |
五、克服外商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实现障碍的具体思路 |
(一)根据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完善我国税制法律体系 |
1、细分企业所得税法 |
2、填补外商法中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的漏洞 |
(二)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和税收优惠是矛盾的统一体 |
1、税收国民待遇原则 |
2、税收优惠的完善 |
(三)必须继续实行税收优惠 |
1、实行税收优惠的必要性 |
2、完善税收优惠的具体措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二手房交易税收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文献综述 |
1.3.2 国外文献综述 |
1.3.3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创新之处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我国二手房交易概述 |
2.1 二手房交易的基本理论 |
2.1.1 二手房的特征 |
2.1.2 二手房的主要种类 |
2.1.3 二手房具备的优势 |
2.2 我国二手房交易税费征收类型 |
2.2.1 增值税 |
2.2.2 个人所得税 |
2.2.3 契税 |
2.2.4 土地增值税 |
2.2.5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税 |
2.2.6 印花税 |
2.3 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税收征管理论 |
2.3.1 公共产品理论 |
2.3.2 税收公平理论 |
2.3.3 税收博弈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二手房交易税收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3.1 二手房交易税收立法缺陷 |
3.1.1 房地产税收立法活动进度缓慢 |
3.1.2 对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重复征收 |
3.1.3 个人所得税税率单一,缺少累进性 |
3.2 我国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问题 |
3.2.1 税收征管法调整范围过大 |
3.2.2 税务部门协作能力差 |
3.2.3 税务工作者综合能力较弱 |
3.2.4 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制度及经验借鉴 |
4.1 国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制度 |
4.1.1 美国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的经验 |
4.1.2 日本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的经验 |
4.1.3 韩国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的经验 |
4.2 国外收征管经验对我国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启示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完善我国二手房交易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议 |
5.1 建设科学的税收法律体系 |
5.1.1 加快房地产税的立法进程 |
5.1.2 合并二手房交易的个税与增值税为资本利得税 |
5.1.3 强化税收累进效果 |
5.2 优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措施的建议 |
5.2.1 健全税收征管法规及配套办法 |
5.2.2 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
5.2.3 提高税收服务质量 |
5.2.4 加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
5.2.5 加强对税收违法的处罚力度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8)内蒙古科左后旗开放式办税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办税服务 |
2.1.2 开放式办税服务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3 税收遵从理论 |
3 科左后旗开放式办税服务现状分析 |
3.1 科左后旗开放式办税服务的举措 |
3.1.1 硬件设施改造 |
3.1.2 深化简政放权 |
3.1.3 不断优化服务 |
3.1.4 完善税收征管机制 |
3.2 科左后旗开放式办税服务取得的成效 |
3.2.1 纳税人办税环境更加舒适 |
3.2.2 纳税综合指标进一步向好 |
3.2.3 征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
3.2.4 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 |
3.3 科左后旗开放式办税服务调查问卷分析及问题总结 |
3.3.1 问卷调查情况 |
3.3.2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
3.3.3 科左后旗税务局开放式办税服务问题 |
3.4 科左后旗开放式办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
3.4.1 地区发展限制税收信息化程度的提高 |
3.4.2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的税源管理文化差异 |
3.4.3 办税服务厅实质赋能程度不足 |
3.4.4 人员结构老化、人才培养滞后 |
4 国外与国内其它地区开放式办税服务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开放式办税服务 |
4.1.1 美国: 虚拟办税服务终端(VSD) |
4.1.2 日本: 依托先进信息技术的完备办税服务网络 |
4.1.3 德国: 成熟高效的办税服务体系 |
4.2 国内开放式办税服务 |
4.2.1 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纳税服务中心 |
4.2.2 上海市税务系统:一门一窗一平台办税 |
4.2.3 辽宁省丹东市: 5G办税服务厅 |
4.3 经验借鉴 |
4.3.1 重视信息化办税的支撑作用 |
4.3.2 注重结合地区发展 |
4.3.3 科学规划办税服务体系 |
4.3.4 注重社会化办税资源的开发 |
5 进一步完善科左后旗开放式办税服务的对策分析 |
5.1 整合优化各类办税系统 |
5.1.1 建设多功能聚合、强大稳定的税务端办税系统 |
5.1.2 健全办税种类丰富、体验优良的纳税人端系统 |
5.1.3 全面推广自助办税终端(ARRM) |
5.1.4 建立部门间信息交换平台 |
5.2 主动适应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 |
5.2.1 深刻理解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必然性、重要性 |
5.2.2 规范国地税合并背景下办税——征管体系内容 |
5.2.3 实现税源“管人管户”到“管事”的转变 |
5.2.4 深化税收法治理念 |
5.3 持续深化办税服务厅实质赋能 |
5.3.1 确立办税服务知识管理内容 |
5.3.2 建设“以人为本”的办税服务一体化集成 |
5.3.3 探索便捷严密的税收权益保障体系 |
5.3.4 优化办税服务人才培养体系 |
5.4 丰富社会类办税渠道 |
5.4.1 厘清社会类办税服务边界 |
5.4.2 加强部门间合作办税深度 |
5.4.3 扶持培育及指导各类社会办税服务机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科左后旗税务局办税服务调查问卷与结果统计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9)“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第五节 写作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六节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业税收制度演变 |
第二节 从税制历史沿革看我国金融业税制发展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
第三节 我国现行金融业税收情况概况 |
第三章 “营改增”的改革背景及对金融业的影响 |
第一节 “营改增”的理论依据和改革背景 |
第二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 |
第三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
第四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影响评价 |
第四章 我国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效应实证分析 |
第二节 实证研究结论分析与政策启示 |
第五章 国际金融业税制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国际金融业税制设定基本思路与框架 |
第二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税制要素比较研究 |
第三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间接税制研究 |
第四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直接税制研究 |
第五节 国际税制比较对我国金融业税制的启示 |
第六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立法的指导思路与路径选择 |
第一节 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的指导思路 |
第二节 从国内外新形势视角看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金融业税制体系的法制现状评价 |
第四节 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立法的实现路径选择 |
第七章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整体思路 |
第二节 从税收职能看金融业间接税制完善 |
第三节 从税收原则看金融业间接税制完善 |
第四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建议 |
第八章 完善我国金融业直接税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对我国金融业企业所得税制现状的评价 |
第二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直接税制的建议 |
附表:实证研究原始数据 |
附表1: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一 |
附表2: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二 |
附表3: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三 |
附表4:2007年-2018年全国贷款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理论分析 |
(一)税收政策界定 |
1.税收政策定义分析 |
2.税收政策存在的必要性 |
3.税收政策应用基本理论分析 |
(二)税收政策与税收法律的关系 |
(三)税收政策法治化界定 |
1.税收政策法治化释义 |
2.税收政策法治化的必要性 |
二、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
(一)我国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
1.从政策数量分析我国税收政策 |
2.从效力层级分析我国税收政策 |
3.从税种数量分析我国税收政策 |
4.从法律时效分析我国税收政策 |
5.以最新税收政策为例具体分析 |
(二)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进程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1.税收法律制度不完善 |
2.政策制定程序不规范 |
3.政策配套机制不健全 |
4.税收法治人才不充足 |
三、税收政策法治的域外经验借鉴 |
(一)域外税收政策法治经验 |
1.韩国税收法律体系的健全性 |
2.日本税收优惠政策专门立法 |
3.澳大利亚减少政策干预市场 |
4.美国以制衡规范税收立法权 |
(二)对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的启示 |
四、完善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的建议 |
(一)加快税收立法,健全税收法制 |
1.贯彻税收法定原则 |
2.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
(二)规范制定程序,完善配套机制 |
1.规范税收政策制定程序 |
2.完善税收政策实施机制 |
3.健全税收政策评估和监督机制 |
4.落实税收政策问责和救济机制 |
(三)培养税务人才,推进税收法治 |
1.税务人才的素质要求 |
2.税务人才的培养方式 |
(四)加强国际合作,协调税收政策 |
1.完善国内税法,衔接国际税法 |
2.健全合作机制,协调税收政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参考法律法规 |
发表文章目录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四、论如何完善我国税收法律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高质量立法导向下的税收法定重申[J]. 刘剑文,赵菁. 法学杂志, 2021(08)
- [2]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研究[D]. 张文辉.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21
- [3]H市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成熟度研究[D]. 孟珈羽.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1
- [4]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研究[D]. 王亚男.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5]供应链视角下的Z电力公司纳税筹划研究[D]. 侯惠文. 西安石油大学, 2021(12)
- [6]我国外商投资的税收国民待遇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D]. 吴慧英.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7]二手房交易税收法律问题研究[D]. 司树雄. 山西财经大学, 2020(04)
- [8]内蒙古科左后旗开放式办税服务研究[D]. 包俊杰.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3)
- [9]“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D]. 郑涵.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10]我国税收政策法治化研究[D]. 张星星. 山西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