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生态学会“五大”及理事会(论文文献综述)
陈娜[1](2020)在《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力建设研究 ——以X机构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政府加大了社会服务的购买力度。目前,政府已经成为购买社会服务的主要力量。为了合理、公平地评价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有效性,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这种外部评价方法能更好地反映评价工作的公平性。文章中的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是指根据一定的评估资格,由独立、专业和价值中立的社会组织在受政府委托的基础上,对政府的公共政策和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或公共成果以及其他公共支出行为进行评价的机构。目前,我国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尚处不成熟阶段,行业壁垒相对较低,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不足,法律地位不明确等普遍问题,导致能力建设不足,也影响了其有效发挥对社会服务提供组织的监管能力。为了促进社会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自身发展,有效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第三方评估中的监管作用,有必要加强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能力建设,从而提高其内部管理和社会公信力等能力,提高其服务能力,有效发挥第三方评估应有的外部评估作用。文章是笔者在X机构四个月实习的基础上,通过参与多个第三方评估项目,从日常管理、专业服务能力和外部发展能力等方面分析了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现状,阐述X机构能力建设现状,反思与探索其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此提出提高能力建设的相关路径。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涉及研究背景、问题、意义、文献综述、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文章阐述了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展的背景,梳理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相关文献,以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作为文章的理论基础,界定社会服务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相关概念。第二部分为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力建设现状。以X机构能力建设现状为例,在简要回顾X机构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描述了机构概况及对内自我管理与治理能力及外部发展能力等建设现状。第三部分是X机构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基于机构能力建设的现状,分析了机构内外部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第四部分是基于X机构能力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对第三方社会服务评估机构的能力建设路径进行研究,在政府层面主要从第三方评估机构准入标准、资金投入与保障、法制体系及监管体系入手。在机构层面从人才培训与培育、资金来源渠道、组织文化与宣传体系建设、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路径入手提升机构能力。在社会层面主要是从第三方评估监管机构建设与发挥大众媒体的监管作用来促进机构能力提升。
陈文梅[2](2019)在《甘肃省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利益博弈与目标异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内外关于发展及研究合作社的经验表明,农民合作社不仅符合多数国家推动农业发展的历史趋势,也是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引导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路径。截至2018年年底,甘肃省农民合作社已发展至10.01万家。然而,这类合作社大多由强者牵头成立,而由小户自发组建的合作社少之又少,合作社面临着民主化管理程度低、带农增收效果不明显等背离合作社发展初衷的问题,具有显着差异性的合作社利益相关群体如何在利益博弈中发掘自身的“生存之道”?合作社本身承担着什么目标期许?如何从合作社利益相关者“合作博弈”的视角下,阐释农民合作社发展目标的异化逻辑?基于此,该研究在总结合作社相关研究理论,收集及整理甘肃省农民合作社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将研究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在整体把握甘肃省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发展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发现:甘肃省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扩大化、合作形式多元化、组建类型多样化特征明显,且普遍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组织化程度较低、品牌建设较为滞后、整体盈利能力不强、利益联结相对松散、带动效益不明显等问题。其次,基于外部环境变化与内部制度变迁两个角度阐释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所面临的环境变化,根据农户资源禀赋差异,将异质性成员分为大户、小户两类主体,综合运用博弈论方法,分类解读弱者联合型合作社发展极易陷入困境的原因、强弱互惠型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的条件、地方政府与核心社员相互依存的行为逻辑,从而得出由强者牵头、联合弱者,与地方政府相互依存的合作形式是实现多主体“合作共赢”的有效路径,也是现阶段大多数合作社选择强者牵头的理论解释。且这种在均衡条件下形成的极不平衡的互动关系在经济理性条件下又极易衍生出合作社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生存智慧”:普通社员倾向于“搭便车”行为,核心社员倾向于选择“利益合谋”,而地方政府为完成经济考核任务、实现政绩发展而倾向于与合作社相互依存,基于此,从不同主体视角,构建代表合作社利益相关者寻租行为等级量表。再次,根据已有研究理论,结合国家政策导向,以及农民合作社发展初衷,考察及界定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目标;并结合实际调查数据,从集体受益、社会服务、民主管理及促农发展方面,通过指标赋值,结合熵值法综合测算农民合作社目标异化程度,经测算:甘肃省农民合作社异化程度集中于50%-80%区间内的占比高达84.26%,其中目标异化程度在60%-70%区间内的占比最大,达32.46%,甘肃省农民合作社目标异化程度较高,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甘肃省农民合作社的目标异化的具体表现。第四,为厘清合作社“博弈均衡”条件下利益相关者寻租行为与合作社目标异化的发展逻辑,该研究首先搭建合作社利益相关者寻租行为与合作社目标异化的理论框架,并运用SEM模型实证分析地方政府、监事会、核心社员、普通社员利益博弈下的寻租行为与集体受益、社会服务、民主管理及促农发展目标异化各潜变量之间的内在作用机理,研究认为,合作社利益相关者利益博弈下的寻租行为对合作社目标异化具有显着影响,具体表现为:合作社监事会、核心社员与地方政府相互之间存在明显的“利益合谋”关系,政府寻租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促农发展、集体受益目标异化;监事会寻租行为是导致合作社民主管理目标异化的主要原因,但对于社会服务目标异化的影响较弱;核心社员寻租行为是导致合作社促农发展、集体受益、社会服务目标异化的主要原因;普通社员寻租行为对于合作社民主管理目标异化有一定影响。最后,基于以上研究,为优化合作社外部环境、规范社员参与行为、提升发展效果,从重视社员教育与培训,培养社员参与意识;严格规范成员参与义务,明确合作社主体地位;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打破核心社员“利益合谋”格局;完善政府政绩考核机制,规范合作社建设方向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张晓[3](2018)在《珠三角城市边缘区村庄规划向村规民约转化研究 ——以从化古田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农村的历史发展中,村规民约的社会治理作用一直是乡村秩序构建和维持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村规民约的内容、完善与否关系政府治理乡村社会的效率高低,对农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然而,随着城镇化进一步深入,乡村社会在城市化的大潮下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冲击,面临诸多问题。其中,珠三角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其城市边缘区乡村问题研究具有典型性,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大对村庄规划建设的探索是时代必然要求。由此,提出在有长期的自我管理的传统乡约的基础上,通过村庄规划与村规民约的有效转化,以促进村庄建设和管理。如何实现村庄规划与传统村规民约历史价值的现代转换,使之在新的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村庄规划和建设难以落地实施的问题,是本文写作的出发点。本文以原因、思路、途径为文章主线,首先对村规民约进行相关基础研究,论证村庄规划转化为村规民约的原因;其次,针对文章研究范围,分析珠三角城市边缘区村庄规划转化为村规民约的适用性及必要性;并以广州从化区古田村美丽乡村规划为主要案例,总结提炼出村庄规划向村规民约转化的框架和思路;最后,根据村庄乡土特征提炼出促进珠三角城市边缘地区村规民约转化的实施途径。本文共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明确研究概念、框架、意义,并对相关概念及文献进行研读和综述,奠定文章基础;第二章对村规民约的发展历程、法律基础、管理体制及其与村庄规划关系、转化优势等村规民约的基础研究进行梳理,分析二者转化的原因;第三章聚焦珠三角城市边缘地区村庄,论证其村庄规划向村规民约转化的适用性及必要性,总结出以村规民约提升自治的方式符合珠三角城市边缘区村庄发展特征;第四章从目标、原则、内容、过程、成果、实施方面,为村庄规划转化为村规民约提供了一个探索性框架和思路;第五章结合村庄乡土特征,提炼出以血缘与德治为依托、利益绑定为催化剂、法治与自治相结合的实施途径;第六章以广州市从化古田村转化过程实录及村规民约作为本文实践案例;第七章文章结尾,总结了本次研究的结论、创新与不足及研究展望。
朱东北[4](2018)在《民国合法工会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素来以农为本,工人及工会是“近代性”产生的重要底色。受近代社会转型进程影响,工人数量不断增加,权益意识与日俱增,逐渐成为规模庞大的新生力量。清末民初传统社会崩塌后,各业工会开始普遍发展,无可避免地成为20世纪国家与社会之间的重要环节。其中,1924-1949年,合法工会是一个主要的组成部分,其演变可分为发轫、重构、转型、复建四个时期。这个发展轨迹与城市社会的形成紧密联系,又与乡村社会的变迁不可分割,是传统中国社会内部变迁和接纳世界潮流相互结合的产物,是改造中国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维度,也是呈现多种社会人群近代化互动关系的载体。从实际情形看,工人加入行帮,主要由寻求庇护”心理促成。对于工会发展来讲,自发需要党治的引导,党治也会与自发相契合,两种趋向呈现了排斥与融合的历史轨迹。在执政与革命并行的时期,虽各地应有多样性的组织样本,工会的纵向、横向架构已具雏形,工会组织形态既符合政党对工运动员需要,也是现实经济产业结构平衡的结果。针对劳资纠纷及衍生的治安问题,依照“全民党”定位及工会法规,国民党形成了由党部、政府主管官署以及工商团体共同参与的调解机制。与此同时,工会活动家群体处于工会运转的枢纽地位,对工会组织与运行的重要性日益显着。在工会及活动家的努力下,边际工人群体从传统的偏重于人情援助向组织援助演变,与旧式联合的区别在于,合法工会不仅致力于所属成员的“互利共济”,也注意从社会公益角度开展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处于新兴社会组织的萌芽的时期,民国工会扮演着十分丰富的角色。国民党按照党部指导,政府监督的二元管理模式构建基层社会。在中央以民众训练委员会、民训部指导全国组织治理,国民政府则组成工商部、实业部,对工会进行事务性管理,并先后对全国工会及会员人数进行了调查统计,各地党务指导委员会、民训会也对本地工会进行整理。在全国范围内,国民党前所未有地改变了工会缺乏法律依据的状况。当然,也有必要从“法制”进程与“法治”形态两个方面,考察合法工会面临的存在空间。通过工会化的数量考察,可以了解工会运行的全貌。这一进程中所限定的工会形态分析其合法角色、职能的阶段性变迁,工会管理程序确立,与工会变革形成互动,通过对不同时期工会,以及成员资格、属性、名额作为分析指标,以及职工会、总工会、厂工会个案,可以看出合法工会稳定中改革、改革为了更好的稳定特征。民国社会的转型,不仅意味着“人”的近代化,也意味着“群”的近代化。普通工会中工会领导人与会员有鲜明的分化特征。研究的问题有二:一是工会参与者群体的人格化回归;二是他们所从事的以“公共性”为特征的社会生活空间,揭示工人日常组织生活的会务及问题。就特别系统而言,全国性及关乎国计民生的产业,铁路、海员、矿务、邮务、电务五个国营企业准许组织特种工会。研究将揭示特种工会结构网络扩展化、以及工会成员资格划分取向。通过特种工会与普通工会的对比,形成趋于完整的结论支撑与提升。另外,以铁路基层事务所为个案,分析其组织形态及人员构成,检验特种工会运行机制的效度。劳动争议中工会形成了独特的运行机制。通过通则式与个案式的解释模式,阐述劳资争议事件的工会处境与活动,这种分析可为最后论断提供复证。按照劳资协调的原则,国民党希望在劳方与资方之间达成协调,而不偏向于任何一方,具体为有限罢工与工厂检查办法。劳资调解仲裁体制得以初建,但在实际的运行中逐渐被边缘化,这个假设将为劳资关系提供进一步研究的视野。在此之下,合法工会寻求多样的“斗争手法”,以建立政治互信与足够的合法空间,诸如撇清与“非法”的关联,寻求会员维持与社会援助、团体之间的联络接洽、制度参与、党政请愿,等。抗战爆发以后,为缔造健全的工会体系,国民党实施强制工会化办法。理监事的上层活动与会员心态在团结对外情境中日益脱节。即便在抗战特定情境下,工会同群感及活动具有差异性,工会与“工合”的配合并不顺畅,因对现实情形不同的认知及反思,工会参与者分为强制派与教育派,结果是强制派与中枢意图共同促进了工会发展进入了历史性误区。从互动关系看,中央社会部改隶行政院,地方党部则改为党团形式对工会发挥指导作用。危机环境的国家与工人的互动,体现在工训的进行,及国家策动技术的调适,这些考察趋向于证明抗战时期工会发展仍然偏离国家意志之外。在基层,工会组织的“逆化”日益外显,为求得私利,滥用工会的职业控制权,形成变相的摊派,名利之争下的工会权位,地方总工会,以私沽权,以权生利,已完全不在法度之内。工会不免沦为执行工具与“权斗”砝码,工人的自主性抵制选择以一种不被察觉的方式存在及延续。战后,工会数量及会员数量达到了新的高度,而国民党与工人却日渐疏远。出于对内整合,对外联络需要,国民政府着手重建“全国总工会”。与此同时,大力推动地方工会的组建,一方面限于战前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又由于战时体制遗留,促使工会发展处于一个前后“混淆”的畸形空间之中,工会虽名义上是国家治理的参与者,但作为工人的合法代表者,它的民主化基础不足、发展有限。从考察看,并非每个工人都具备参加工会活动需要相应的能力与意愿,这导致工会日常会务参与的不平衡。地方党部的工会参选更为实用主义,在此基础上构建的高级民主,难以名副其实。从国家与社会关系来看,合法工会的最终呈现出传统与现代交融的发展过程,现代为表,传统为里,成为20世纪中国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缩影。民国时期,合法工会作为政府许可的“法人”,担负着主张和维护工人的正当权益的角色,也承接政府劳动施政,国民党训练民众的功能,不仅救济失业,调解工人纠纷,也承接工人教育,引导工人文娱生活。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兴建了各类工人福利设施。从更广阔的视角看,作为工人群体专门性的近代社团,民国工会也开始向公共领域扩张,不仅参与从业者准入,维护行业秩序,也提倡现代意识,参与公共事务与社会公益。尽管如此,由于劳工诉求无不受到政策需求、经济波动、雇主策略、保障机制、工人分化的制约,以及近代工人群体主体地缘、心理、传统的特征,民国工会表现出突出的弱组织化现象。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在这一发展进程中,合法工会对国民党策略的作用有限,反成为工人阶级形成的前提。民国合法工会的发展轨迹,证实了工人阶级形成与发展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对近代及其后历史样貌的塑造,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陈美秀[5](2018)在《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行业协会商会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十八大以来,围绕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现代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国家和江西不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这为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迅速,在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还存在政会分开不彻底、独立性不够、资金人才缺乏、监督管理不到位、能力建设不足、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本文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定量分析的方法,揭示了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并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法律制度建设、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支持和培育、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能力建设、构建新型政会关系、建立综合监管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为促进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提供借鉴。
陈永华(Chan Wing Wah)[6](2017)在《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文中研究表明中国人移民外地的历史悠久而且漂洋过海无处不到,所谓“有海水的地方就有华人”。华人移民异地先侨居,後发展为落地生根,与当地非华族主体共存共荣,渐次融入主流社会。他们把中国文化习惯、物质文明带到异地,经历多年累积构建而成当地多元化民族和多元文化的一分子。同时华侨散布各国,进一步把中国文化发展为世界性的中华文化。对海外华侨华人的历史研究可追朔100年前之清末民初。但由於华侨华人事务、活动繁多,分布的地域国家也非常广泛。於是有着众多可供历史研究的选材下,多数学者的着作是华侨在某国家、某地区生活状况的国别史,或是专科领域的教育、媒体、经济、宗教和社团等,或是专题专案的关於成功企业家、革命家(对中国近代政治而言)、某类物质文明或个别乡族文化。对於海外中华商会或某国家中华商会的专门研究是稀少。发掘海外中华商会的重要性,是近年的事。中国在开放改革後,市场经济重新成为中国经济的另一半。商业活动、商人和商会又在国内蓬勃起来,连带推动对近现代中国商业活动和商人组织的经济、社会功能的研究。对中国的商业、商人、商人组织的活动和历史展开研究,除了在中国近现代史有学术价值外,实际重要意义是帮助中国寻找一条合适自已的经济发展之路。在20世纪末的90年代,着名历史学家章开沅领导团队对中国商会历史作出大规模系统性的研究,继而引发连串国内外学者对中国商会研究热潮。进入21世纪,全球急速一体化使中国对世界经济开放的政策加大力度。政府修改了 20世纪90年代的“引进来、走出去”的被动战略转变为21世纪的主动方式“走出去、引进来”。在上世纪末,中国“崛起”的现象已引起西方国家的关注,在未来10年中国对全球的经济影响力再度攀昇是可以预期的。另一个影响中国和印尼的关系而又与印尼中华商会相关的是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中、印两国政府都非常重视与世界华商网络接轨。同时段中国商会学者也发现中国的商会组织随华侨移民海外,并且已经自然发展成为遍布世界各地的海外中华商会网路。他们在中国商会的档案中也发现中国的商会与各地海外中华商会曾经有着长期紧密的关系和通讯。因而在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内着名华侨历史研究大学的支持下对海外中华商会(南洋区)的专门研究。南洋区是中国人最早移民也是最多华侨的地域,其中以印尼为最突出。估计印尼华人人口在1000万以上,是中国以外最大华人族群的居住国,当地华商更是印尼经济的主力。可是至今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研究是稀少。在众多印尼国别史上,学者往往侧重於教育、经济、宗教等明显社会议题的论述。即使在社团的研究论着中,有关印尼中华商会的内容也是稍有涉及,通常是放在业缘社团中的一栏目,给予小篇讨论。从而忽视了中华商会对中国、印尼关系和印尼华人近今100多年历史的重要贡献。论文是采用“总体式”专题研究的方法。印尼中华商会定义为:由印尼华侨华人在印尼成立的商会,组织成员为华商,商会主要服务对象为华侨华人,并承传着中华文化。总体史强调宏观的、综合的、长时段的研究。把握和审视是宏觐的,切入是微观的,描述是全方位的,观察包括了“时段性”和“统合长时段”性两种。在研究分析时也可用历史学、国际关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体的说,论文是对印尼中华商会和活跃其中的商人进行研究。透过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研究看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会三者之间复杂的联系,看印尼中华商会与上述三个政社群体之间的关系,看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国近现代史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论文选择了“中、印关系”作为宏观环境的切入角度,以在过去115年内中、印关系和中华商会的重要事件作为分时段的指标。经过四章的“时段”性分析,清楚显示了印尼中华商会在不同的时段,都对中国近现代史里的中、印关系有重要的作用。在这些时段,她的角色扮演和功能作用虽然不尽相同,但对中、印关系中的三大政社群体,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人都有着强大的影响力。最後,综合各时段的研究结果显示出一个动态式的观察来,它成为评论印尼中华商会对中、印关系的总体作用的基础。在中国、印尼近今115年的历史里,两国的内、外政局急剧变化带动着中、印关系的起伏。生存在中、印两国之间的印尼华侨华人固然是两地关系的重要元素之一。在20世纪前,印尼华侨可以说是中、印关系的始祖。到了清末之後,中国和印尼两地政府才成为中、印关系的主导者。由清末至1958年,当时代表着华侨的总机构-印尼中华总商会承担着重大的时代任命,带领着印尼华族在异国生存,维繋着与中国、印尼两国政府和华侨民间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後进行社会主义建国,政府没有使用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印关系里发挥功能。不幸地,在1965年印尼军事强人苏哈托施行邀进的同化华人政策,取缔了所有华人社团包括中华商会在内。从此时计算,印尼中华商会消失了 36年,到苏哈托被推翻下台三年後的2001年才得以复办。在进入21世纪初的15年,印尼中华商会再度在中、印尼关系中发挥她专长的经济功能,成就不少中、印经济贸易合作的成绩,使印尼渡过国家经济重大危机及帮助中、印两国修补过去的历史伤痕,为两国建立全面的战略性夥伴关系出了一分力。总的来说,印尼中华商会在历史的激流里,仍能保持她在中、印关系中的重要位置是靠着他们儒商智慧和坚毅的精神。她使用“三赢”的方程式使三个主角,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群,同得益处,其中以经济益处为最基本;并适时地调和这三方面的关系,减少矛盾冲突,加强政治互信,为华侨和中华商会寻求最大的生存空间。在21世纪未来的中、印关系,相信印尼中华商会也会采用这个曾经被长期使用并证实为有效的“三赢”方程式去做出贡献。而且在2015年中、印两国刚宣布了两国的长期经济大战略後,“一带一路”遇上“海洋经济”,明显展示了双方在国家经济发展方面有非常强的互补性。以中、印关系现时的良好走势看,印尼中华商会在调谐印尼华人与中、印政府的关系是较为容易。但印尼中华商会的三赢方案并不是必胜的。从四个歴史时段的观察,得出的结论是中华商会的作用和“三赢方案”成效与当时“印尼华人国家认同”的争议情度有密切的关系。印尼中华商会的功能作用基本上是经济性质。但在不同时段的中、印内外政治环境形成不同的中、印关系状态时,三个主角,中国政府、印尼政府和印尼华侨社群会赋予它额外的政治、外交、社会文教等其他重要任务,调教着它在不同时段的角色。印尼中华商会未来的挑战仍然是在“印尼华人的国家认同”争议。2015年7月一批“反华人”的人士组成了“原住民党”,并故意在8月17日印尼国庆日宣布,制造声势。现今世代,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国家有责任对国民作出一生的教育、照顾和保护,换取的是国民必须向国家效忠。是一种法理上的承诺。入了外国籍的华人对国家效忠必定是他们的国籍国,是法理上必须要做。如果他们的行为有损国籍国的利益时,必被定为叛国罪行。但在法理以外的感情归属,则各地民族和各人也有不同。人类的情感归属效忠对象可能是出.生国、或是居住国、或是祖籍国,甚至是宗教信仰。但不竟华人问题是两国政府和人民的敏感问题。中、印关系的三大主角,中、印两国政府和代表印尼华人的重要社圑,必须要合作,共同面对,主动地去解决这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难题。笔者以印尼中华商会为历史研究个案,在论文开始写作之前,并未感到使用“总体史”研究范式的特点和好处。但使用後,意识到它是研究专题个案的很好方法。采用了“总体史式”的方法,能把印尼中华商会的特性和历史角色看得明白,也能总结出印尼中华商会“成功”、“失败”的因素和导致她在近今115年的中、印关系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原因。继而本着“监古知今”学习历史的态度,推论印尼中华总商会在21世纪中、印关系中可能扮演的角色。相信此论文不单是一篇对印尼中华商会多面的专题研究,也可以作为研究中、印经济史、社会史和外交史的一篇辅助参考。
周娟[7](2017)在《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研究》文中指出为了实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2015年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根据上述改革意见,我国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支持的格局。但30余年的改革证明:政策路径根本无法实现高等教育治理模式的构建,要实现高等教育多元治理,就必须采取法治路径,将高等教育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但高等教育治理模式并不是全部需要进行法治化,而是应当对其重要的、稳定的内容进行法治化。从系统论的角度讲,高等教育治理系统重要的、稳定要素就是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系统元素)和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系统结构)。而要建立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模型,其核心就是对高等教育治理权责进行法治化。当然,在高等教育治理系统结构建立后,难免也会出现高等教育治理失序的现象。因此,为了避免高等教育治理失序,就应当对高等教育治理的运行从法律程序上进行过程控制,从法律责任上进行结果控制。全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绪论部分从选题背景出发,介绍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研究进行综述,并对本文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点进行介绍。第二章对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阐述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理论基础;阐述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通过对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模式的分析,明确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基本内容,包括高等教育治理主体法治化、高等教育治理关系法治化、高等教育治理权责法治化、高等教育治理法律程序与法律责任。第三章对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现状进行分析,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存在高等教育治理主要停留在政策层面,立法欠缺;高等教育治理存在有法不依现象;政府高等教育改革随意性太强;高校办学偏重政府,难以实现面向社会办学等问题。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还存在政府方、高校方、社会方障碍,阻碍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进程。另外,由于我国行政权力过于强大、存在权力腐败、非营利组织异化与法治政府和法治理念欠缺,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存在失序可能。第四章对我国高等教育治理主体法治化进行理论分析。首先,界定了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概念与范围;其次提出了高等教育治理主体法治化的概念,其核心就是要通过法律赋予高等教育治理主体资格(权利能力),以保障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广泛性、独立性、组织性、专业性;第三,对高等教育治理主体中的政府主体、高校主体、社会主体的资格进行了探讨,主要论述了高校主体的独立行政法人资格的应然设计、社会主体资格确认的必要性与“法律松绑”。第五章对高等教育治理关系法治化进行论述。在界定高等教育治理关系法治化的基础上,提出高等教育治理关系法治化不是对高等教育治理关系全盘法治化,而是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关系,重要的、稳定的高等教育平权治理关系进行法治化,并对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模型、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的种类等内容进行探讨。在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种类上,重点介绍了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法律关系、高等教育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系、理事会决策法律关系、契约法律关系、投资拨款法律关系、政务服务法律关系。第六章对高等教育治理权责法治化进行分析。在界定高等教育治理权责法治化的概念基础上,提出了高等教育治理权责分配的基本原则,包括均衡分配原则、分权治理原则、清单管理原则(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对政府权责、高校权责、社会权责进行了分配。第七章对高等教育治理过程序与结果的法律规制进行分析,提出在过程控制方面,主要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法律程序、高等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参与法律程序、理事会决策法律程序、招投标程序、治理纠纷解决程序;在结果控制方面,重点要完善政府越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违反高等教育公平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第八章对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对策进行分析,提出通过将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内嵌于高等教育治理法律规范体系当中,通过修订与制订《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法》《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法》《高等教育社会团体管理办法》《高等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形成高等教育治理法治体系,以确保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顺利开展。
何燕[8](2017)在《广州市增城区邓村村四方联动的建设发展策略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的社会经济正处于一个从追求发展效率到追求发展质量的转型过渡时期,日趋扩大的城乡差距已不容忽视。在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乡村规划建设涉及的主体及途径日趋多元化,传统自上而下的村庄规划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村庄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需要结合理论与实践,探索适合于现阶段村庄发展的规划建设模式,以促进乡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基于乡村发展现状及对现阶段村庄规划模式已有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广州市增城区邓村村为例进行分析。通过对邓村村规划建设全过程的描述、在规划建设各阶段中如何协调各参与方的利益的分析及最终的实施效果评价,探讨出在大城市周边资源丰富的乡村地区的乡村规划策略--四方联动。并以系统论、运筹学及博弈论为基础,从模式构建和综合效益两个方面将已有的村庄规划模式与四方联动进行对比分析,对策略至机制的形成进行理论分析,并以此探讨村庄规划建设实施四方联动机制的合理性。最终通过对邓村村案例的典型性和非典型性的研究,对四方联动机制的推广实施可能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制度等方面的建议,最后明确四方联动使用的地域类型,并从资源、物质空间等层面对四方联动可以形成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本文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以多学科为背景,提出四方联动的村庄建设发展机制,认为该机制可以为改善当前村庄规划可实施性较差、村庄建设中存在的资源与资本无法适应匹配、村庄发展动力不足,可持续性较差等问题提供参考。通过该机制的实施可以充分推动资源与资本的高效融合,在规划导控与政府、村民与市场的协调下,充分发挥并提升乡村土地的资源价值,惠及农村,真正解决农民问题,以此为国家发展及政策改革提供依据和参考。
杨文生[9](2014)在《基于监管视角的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通过建立现代渔业保险制度对渔业风险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对于促进渔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和保持渔区的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渔业互保协会组织渔民开展互助模式的渔业保险,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非营利性的渔业保险新路径。2007年以来,互保协会又与农业部、渔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联合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工作,渔业互助保险的业务规模和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农业保险条例》,从法律制度层面界定了渔业保险的“政策性”特征,肯定了农业互助保险组织作为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的合法性。要在《农业保险条例》所设计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下,建立起以渔业互保协会为承保主体的覆盖全国、全行业的渔业保险制度,不仅需要发挥互保协会独特的运营优势和其作为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部门合作提供准公共产品、参与社会管理的身份优势,更需要以组织体系完备、管理科学规范、业务运营高效的渔业互助保险为依托,并将渔业互保业务逐步纳入保险监管的体系之中,完善治理结构,有效防范和化解运营风险。这对于发展历史较短、实力较弱,组织体系与业务运营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又特殊的互助保险组织来说,不仅是良好的发展机遇,更意味着严峻的挑战。本文在对渔业保险领域已有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梳理、评述和对相关基础理论进行阐述的基础上,运用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与方法,围绕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的运营绩效评价展开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首先,对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的运营特点与监管现状的分析。以非营利组织为视角,从业务运营、治理结构、运营风险和监管几个层面分析渔业互助保险的运营特点,理性认识互保协会因组织性质与承保模式相结合而产生的运营优势;揭示政策支持对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的影响;剖析互助运营中所面临的监管困境。其次,对构建监管导向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体系必要性的探讨。一方面,绩效评价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增加互保运营的竞争实力,可以促进能力建设,增强互保协会的社会公信力,可以改善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是渔业互助保险可持续发展与战略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保险监管的有效性不足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的低效率及监管空白,使渔业互助保险陷入监管困境。因而,为实现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经济效益与合法合规的双赢,使其运营目标与监管目标更加接近,弥补运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使其顺应保险业发展趋势,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使其治理结构得到完善并突出监管重点与特色,使监管方式更适应非营利互保组织的监管特点,提高监管效率,需要构建监管导向的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体系。第三,采用平衡计分卡方法构建监管导向的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体系。在总结保险企业绩效评价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非营利组织绩效评价中常用的平衡计分卡方法,并引入监管维度,构建出包括客户、财务、内部流程、创新与成长和监管五个维度的平衡计分卡运营绩效评价模型,对各维度进行内涵界定、成功关键因素及相互间的因果联系分析,设计出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评价过程中的指标筛选、权重设置方法进行分析说明。第四,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的实证研究。采集相关指标计算与权重赋值所需要的财务、业务和问卷调查数据,运用五维度监管导向的渔业互保运营绩效评价体系,对山东省渔业互助保险的运营绩效进行实证分析,一方面检验评价方法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反映山东省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的总体绩效,为进一步完善运营管理,提升运营绩效水平寻找依据。最后,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提升的政策与措施建议。结合实证研究的结论,从监管导向平衡计分卡运营绩效评价体系的五个维度,提出改善运营绩效的政策与措施建议,并将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的改善,提升到渔业保险的战略发展与战略管理层面,为互保协会完善渔业互助保险的运营管理和政府部门制定对渔业保险的支持政策与扶持措施提供参考。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运用平衡计分卡,构建出包括监管在内的五维度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模型与指标体系。在各层级评价指标的设计上,不仅突出了互保协会在组织使命上的非营利性特色,而且针对渔业互保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对偿付能力、资产类、信息披露与治理结构等指标进行了调整与缩减。其次,将互保协会放在互益型非营利组织的视角下,突出其作为非营利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中应发挥的作用,分析其运营特点及其运营绩效评价中所应体现出的社会性,进而探求如何规范运营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运营绩效的思路。
吴顺天[10](2014)在《泉州市级科技社团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科技社团,是同一学科或行业的科技工作者,出于相互切磋学术问题、提高自身学术水平的需要而自愿结成的社会团体。长期以来,由于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内部治理等诸多方面因素,严重影响了科技社团作用的发挥和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党的十八大后,各地相继出台政策,扶持发展科技社团。在这种情况下,探讨符合科技团体发展规律的社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推进科技社团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己经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以泉州市级科技社团为样本,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回顾总结了泉州市科技社团发展过程和现状,剖析泉州市级科技社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归纳为外部困境和内部困境。外部困境,主要表现为公众民主意识不高和社团发展动力机制的变化、法律制度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等方面;内部困境,主要表现为发展经费不足、学术活动不多、学术水平不高、服务会员能力不高、专职人员匮乏等主要问题等方面。基于上述分析,借鉴美、英、台湾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国内其他城市的做法,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政府重构科技社团与政府的关系、尽快制定和出台配套法律、制定有利于科技社团发展的财政经济政策、完善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加强监督与指导工作、完善市级科技社团评估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移;科技社团方面应加强内部治理、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提高服务会员能力、提高经营能力、改进活动方式,提升自主发展能力。
二、广东省生态学会“五大”及理事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广东省生态学会“五大”及理事会(论文提纲范文)
(1)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力建设研究 ——以X机构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第三方评估机构相关研究 |
2、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方法 |
2、研究思路 |
(四)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1、概念界定 |
2、理论基础 |
二、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X机构能力建设现状 |
(一)X机构概况 |
1、成立背景 |
2、服务对象及范围 |
3、办公场地 |
4、机构SWOT分析法 |
(二)X机构能力建设现状 |
1、对内自我管理与治理现状 |
2、专业服务技术能力现状 |
3、机构公信力现状 |
4、评估业务运营能力现状 |
5、外部发展能力现状 |
三、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X机构能力建设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X机构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
1、机构内部能力建设问题分析 |
2、机构外部能力建设问题分析 |
(二)X机构能力建设问题的原因分析 |
1、外部因素 |
2、内部因素 |
四、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力建设路径研究 |
(一)微观系统:机构层面 |
1、完善人才培训体系,提高评估专业服务能力 |
2、完善员工培育体系,加强人才保障制度建设 |
3、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 |
4、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避免权力核心化现象 |
5、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增强机构凝聚力 |
6、建立多元化宣传体系,提升机构形象 |
7、增强营销意识,实施品牌战略计划 |
(二)中观系统:政府层面 |
1、完善第三方评估机构准入机制 |
2、强化政府资金保障与监督 |
3、加强第三方评估法制体系建设 |
4、完善多元化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管体系 |
(三)宏观系统:社会层面 |
1、组建并完善第三方评估监管机构 |
2、发挥大众媒体舆论监管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2)甘肃省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利益博弈与目标异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SUMMARY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数据来源 |
1.4 技术路线图 |
1.5 创新点和不足 |
1.5.1 主要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2 甘肃省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
2.1 甘肃省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
2.1.1 发展规模不断扩大 |
2.1.2 合作形式多元化 |
2.1.3 组建类型多样化 |
2.2 甘肃省农民合作社面临的主要问题 |
2.2.1 内部管理不规范,民主化程度较低 |
2.2.2 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社会服务效果整体较弱 |
2.2.3 品牌建设较为滞后,盈利能力普遍不强 |
2.2.4 利益联结相对松散,农户带动率有待提高 |
2.2.5 合作社资金缺口较大,融资渠道相对狭窄 |
3 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利益博弈与寻租行为 |
3.1 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环境变化 |
3.1.1 外部环境变化 |
3.1.2 内部制度变迁 |
3.2 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利益博弈 |
3.2.1 弱者联合型合作社陷入合作困境的原因分析 |
3.2.2 强弱互惠型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的基础条件 |
3.2.3 地方政府与合作社相互依存的行为逻辑 |
3.2.4 利益博弈下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分析 |
3.3 博弈均衡条件下合作社利益相关者寻租行为 |
3.3.1 博弈均衡条件下普通社员寻租行为 |
3.3.2 博弈均衡条件下核心社员寻租行为 |
3.3.3 博弈均衡条件下地方政府寻租行为 |
3.4 利益相关者寻租行为指标体系构建 |
3.5 研究小结 |
4 甘肃省农民合作社目标异化及其测度 |
4.1 农民合作社发展目标及异化 |
4.2 甘肃省农民合作社异化的具体体现 |
4.2.1 产权结构失衡,民主管理无据可依 |
4.2.2 成员关系异化,社会服务效果不显着 |
4.2.3 盈余分配不当,集体受益作用不明显 |
4.2.4 政府扶持移位,促农发展目标不理想 |
4.3 甘肃省农民合作社目标异化测度 |
4.3.1 变量选取及描述性统计 |
4.3.2 模型选取 |
4.3.3 模型结果与分析 |
5 农民合作社寻租行为与目标异化的实证分析 |
5.1 理论框架及研究假设 |
5.2 模型选取 |
5.3 模型拟合结果分析 |
5.3.1 信度与效度检验 |
5.3.2 模型拟合 |
5.3.3 模型修正 |
5.3.4 模型结果分析 |
6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促进甘肃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政策建议 |
6.2.1 重视社员教育与培训,培养社员参与意识 |
6.2.2 严格规范成员参与义务,明确合作社主体地位 |
6.2.3 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提升合作社经营能力 |
6.2.4 加强监事会有效监督,打破核心社员“利益合谋”格局 |
6.2.5 完善政府政绩考核机制,规范合作社发展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A 调查问卷 |
作者简介 |
导师简介 |
附件 |
(3)珠三角城市边缘区村庄规划向村规民约转化研究 ——以从化古田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宏观背景:三农问题是国家根本 |
1.1.2. 政策背景:加大对村庄建设的探索 |
1.1.3. 时代背景:城镇化背景下的乡村剧变 |
1.1.4. 历史背景:村规民约自古以来是村庄自治的方式 |
1.2. 选题来源与研究意义 |
1.2.1. 选题来源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范围 |
1.3.3. 研究内容 |
1.3.4.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1.5. 相关概念及文献综述 |
1.5.1. 相关概念 |
1.5.2. 文献综述 |
1.5.3. 文献综述小结 |
第二章 村规民约的相关基础研究 |
2.1. 传统村规民约的发展历程 |
2.1.1. 历史沿革 |
2.1.2. 主要特征 |
2.1.3. 作用机制 |
2.2. 村规民约存在的法律基础 |
2.2.1. 现行法律支持 |
2.2.2. 法律价值分析 |
2.3. 现行村规民约管理体制及局限 |
2.3.1. 现行村规民约管理体制 |
2.3.2. 现行村规民约的局限 |
2.3.3. 现行村规民约的转型 |
2.4. 村规民约与村庄规划关系梳理 |
2.4.1. 本质上村庄规划即是村规民约的表达 |
2.4.2. 内容上二者以村庄建设管理为共同点 |
2.4.3. 实际上村庄规划与村规民约缺乏关联 |
2.5. 村庄规划向村规民约转化的优势解读 |
2.5.1. 传统村规民约的现代化演绎 |
2.5.2. 加强规划执行力的重要决策 |
2.5.3. 提升村民自治价值有效手段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珠三角城市边缘区村庄规划向村规民约转化的必要性分析 |
3.1. 珠三角村庄类型划分 |
3.1.1. 珠三角城市边缘村庄发展特征 |
3.2. 珠三角城市边缘村庄建设现状 |
3.2.1. 村庄建设困境 |
3.2.2. 规划实施窘境 |
3.3. 珠三角城市边缘村庄规划管理 |
3.3.1. 现行村庄规划审批流程 |
3.3.2. 自上而下规划体制缺陷 |
3.4. 自治与自上而下结合利于珠三角城市边缘村庄发展 |
3.4.1 自上而下政府管理主导的方式——浙江省 |
3.4.2 村规民约自治与自上而下结合——珠三角 |
3.5. 珠三角城市边缘村庄规划向村规民约转化的必要性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珠三角城市边缘区村庄规划向村规民约转化的框架构建 |
4.1. 科学全面的目标构建 |
4.2. 三个坚持的原则构建 |
4.2.1 坚持村民的主体性 |
4.2.2 坚持内容的实用性 |
4.2.3 坚持操作的简单性 |
4.3. 四方联动的过程构建 |
4.3.1 政府引导 |
4.3.2 村民参与 |
4.3.3 规划协调 |
4.3.4 社会支持 |
4.4. 面向实施的内容构建 |
4.4.1. 以管理制度架构为基础 |
4.4.2. 以建设管理公约为核心 |
4.5. 简明通俗的成果构建 |
4.5.1. 一张建设蓝图 |
4.5.2. 一份村规民约 |
4.5.3. 一套行动方案 |
4.6. 动态持续的运作机制 |
4.6.1 明确角色分工 |
4.6.2 创新运作模式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珠三角城市边缘区村庄规划向村规民约转化的实施途径 |
5.1. 通过血缘地缘维系 |
5.1.1 传统公共空间(宗祠等)的修复 |
5.1.2 与当地德高望重的代表达成共识 |
5.2. 通过道德文化约束 |
5.2.1. 乡村产业构建文化基底 |
5.2.2. 公共活动唤醒文化认同 |
5.2.3. 文化教育引导价值观念 |
5.3. 通过村民利益绑定 |
5.3.1. 经济利益绑定规划执行 |
5.3.2. 明确的奖惩规定及措施 |
5.4. 法治与自治相结合 |
5.4.1. 完善相应规划体系 |
5.4.2. 法治—群治—自治的实现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古田村村规民约转化案例 |
6.1 古田村简介 |
6.2 古田村“四方联动”过程实录 |
6.2.1. 动员、组织、引导:村民齐心协力、共建有序古田 |
6.2.2. 村民共商共议:赞许规划内容、共遵规划成果 |
6.2.3. 村规民约与村庄理事会的置入:规范管理、有序发展 |
6.3 古田村村规民约 |
6.3.1. 制度建设 |
6.3.2. 建设管理公约 |
第七章 结语 |
7.1. 结论总结 |
7.2. 创新点与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古田工作历程 |
附录2 古田制度建设 |
附录3 目前建设实施情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民国合法工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民国工会研究述评 |
1.2 史料、概念与方法 |
1.3 研究思路与结构 |
第2章 发轫:合法工会的蜕变 |
2.1 民初工会崛起的背景 |
2.2 从行会到工会 |
2.3 自发与党治:工会形成的轨迹 |
2.4 国家与工会的沟通形式 |
第3章 组织活动与现代事业 |
3.1 工会的组织形态初建 |
3.2 工会活动家的产生 |
3.3 社会援助的开展 |
3.4 越界、混乱与新秩序 |
第4章 重构:制度塑造和组织实态 |
4.1 国民党工运的停顿与重整 |
4.2 党治与整理:过渡性的转换机制 |
4.3 表与里:制度话语与地方秩序 |
第5章 变革的张力、技术与向度 |
5.1 工会化测评(一) |
5.2 会结构的演变 |
5.3 职工会、总工会及厂工会 |
第6章 从“人”到“群”的互动空间 |
6.1 工会及会员 |
6.2 会务运行状况 |
6.3 有限的公共空间 |
6.4 文娱活动 |
第7章 特别系统:特种工会的组织形态 |
7.1 组织网络的合法扩展 |
7.2 会员划归:以海员工会为例 |
7.3 基层实态:以“分事务所”为例 |
第8章 劳资争议处理(上) |
8.1 日常处理形态 |
8.2 重大调处机制 |
8.3 合法工会的“强”、“弱”转移 |
第9章 劳资争议处理(下) |
9.1 工潮与政府因应 |
9.2 合法化行为:新新公司工潮案 |
第10章 转型:战时工会反思与调适 |
10.1 工会化测评(二) |
10.2 出会与入会:工会“同群感”的量度 |
10.3 “趋上”抑或“附下”:工会走向的论争 |
10.4 “工合”与工会:互通与问题 |
第11章 国家意志与工人意愿的折冲 |
11.1 从工人教育到工人训练 |
11.2 战时调适:示范、奖励与福利 |
11.3 法外空间:异化与抵制 |
第12章 复建:结构变革与角色困境 |
12.1 工会管理体制调适 |
12.2 工会化测评(三) |
12.3 地方工会的重组及运行 |
12.4 战后工会的权威关系 |
第13章 经济社会中的工会作为 |
13.1 劳工政策的进展 |
13.2 工会的政治参与:以选举为例 |
13.3 程序化的代理:从“规约”到“世俗” |
第14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5)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有关研究 |
1.2.2 国外有关研究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2章 行业协会商会理论基础 |
2.1 社会组织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
2.2 行业协会商会概念阐释 |
2.3 行业协会商会的特征 |
2.4 行业协会商会的分类 |
2.5 发达地区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经验 |
第3章 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现状 |
3.1 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历程 |
3.1.1 起步阶段(1978 年-1997 年) |
3.1.2 规范发展阶段(1998 年-2012 年) |
3.1.3 改革完善阶段(2013 年-至今) |
3.2 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现状分析 |
3.2.1 数量及分布情况 |
3.2.2 成立时间、方式和内部治理 |
3.2.3 人财物概况 |
3.2.4 党的建设工作 |
3.3 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功能与作用 |
3.3.1 服务企业发展 |
3.3.2 沟通协调政府 |
3.3.3 参与行业自律 |
3.3.4 参与慈善公益 |
3.4 典型案例 |
3.4.1 江西省浙江总商会 |
3.4.2 上饶市保险行业协会 |
第4章 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4.1.1 独立性不够强 |
4.1.2 功能不健全 |
4.1.3 资金人才缺乏 |
4.1.4 公信力不高 |
4.2 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
4.2.1 政会分开不彻底,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路径依赖性强 |
4.2.2 培育支持力度小,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空间不足 |
4.2.3 自身建设薄弱,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能力不足 |
4.2.4 监管体系不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行为缺乏有效规范 |
4.2.5 法制建设不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缺乏制度支撑 |
第5章 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对策 |
5.1 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法律制度建设 |
5.1.1 基本定位 |
5.1.2 立法体例 |
5.1.3 几个重要制度 |
5.2 构建新型政会关系 |
5.2.1 继续推进政会分开 |
5.2.2 构建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合作互动关系 |
5.3 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支持和培育 |
5.3.1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
5.3.2 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从业人员职业化和专业化 |
5.3.3 多种措施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 |
5.4 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能力建设 |
5.4.1 提升法人治理能力 |
5.4.2 增强核心竞争力 |
5.4.3 提升专业化水平和能力 |
5.5 建立综合监管体系 |
5.5.1 建立政府联合执法机制 |
5.5.2 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自治 |
5.5.3 加强社会监督 |
5.5.4 加强信用监管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未来研究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绿起和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 海外华侨华人研究 |
(二) 中国商会研究。 |
(三) 海外中华商会研究 |
(四) 研究状况的结论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 |
四、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一章 二战结束前的中、印(尼)关系与印尼中华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两地的内、外政治环境(1900-1945) |
一、中国的内政、外交 |
二、荷兰及其印尼殖民政府的政治环境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前的中、印(荷政府)关系(1900-1945) |
一、中国的印尼政策 |
二、印荷政府对华人政策的改变 |
三、中国、印荷政府在印华事务上的角力 |
四、中国、印荷政府关系的改善 |
五、印尼华侨社会状况 |
第三节 印尼中华商会的孕育与诞生 |
一、印尼中华商会的孕育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成立 |
第四节 中国、印荷政府合作下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南京国民政府加强对印尼中华商会的管理 |
二、荷属东印度中华商会联合会的成立 |
第五节 印尼中华商会二战前的发展及其功能作用 |
一、中国政府在印尼的华侨事务机构 |
二、印尼华侨的“市民社会”管治核心 |
三、印荷政府的辅助管治工具 |
四、华侨”认同中国”的重要推动者 |
第六节 印尼中华商会的抗日运动与在日治时期所受的迫害 |
第七节 对抗的中、印(荷政府)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二章 二战结束後中、印(尼)关系及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政治环境(1945-1965) |
一、中国的国内政治环境 |
二、中国的外在政治环境 |
三、印尼的独立战争和“指导民主”时代 |
四、印尼的外在环境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後的中、印(尼)关系(1945至1965)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印尼外交与侨务管理 |
二、新中国的印尼外交与侨务管理(1949-1965) |
三、印尼开国政府的对华政策 |
四、印尼华侨社会的急剧变化 |
第三节、二战结束後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取代印尼中华会馆的印尼中华总会 |
二、复办的印尼中华商会与新办的中华总会的关系 |
三、印尼中华商会联合会的成立宗旨、组织、活动、人事布局 |
四、印尼中华商会联合会的关键人物分析 |
第四节、印尼各地区中华商会重光後的复办 |
第五节、印尼中华商会的衰落与分裂 |
一、印尼中华商会的衰落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分裂 |
第六节、印尼中华商会被查封与历史中断 |
一、印尼中华商会被查封 |
二、印尼中华商会的历史中断 |
第七节、复杂多变的中、印关系中的的印尼中华商会 |
一、南京国民政府的角度 |
二、印尼华侨社会的角度 |
三、印尼政府、印荷政府、印尼民众的角度 |
四、新中国政府的角度 |
五、印尼中华商会在中、印关系的整体作用 |
第三章 世纪之交的中、印关系与印尼中华商会再次复办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政治环境(1992-2004) |
一、中国的国内政治环境 |
二、中国的外在政治环境 |
三、印尼的国内政治环境 |
四、印尼的国外政治环境 |
第二节 世纪之交的中、印(尼)关系(1992-2004) |
一、中国的印尼外交 |
二、印尼的中国外交及华人政策 |
三、印尼华人社会的正向转变 |
第三节 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土壤和经过 |
一、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政治土壤 |
二、印尼中华商会第二次复办的经过 |
第四节、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早期活动与初步成绩 |
第五节、印尼中华总商会的重要领导人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总主席陈大江 |
二、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执行主席杨克林 |
三、印尼中华总商会首任常务副总主席张锦雄 |
第六节 风雨同舟的中、印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 |
第四章 21世纪初中、印关系与印尼中华总商会 |
第一节 中国、印尼的内、外在政治政环境(2004-2015) |
一、中国的大国兴起和新的对外经济策略 |
二、印尼的快速经济增长与打造海洋大国经济 |
第二节 21世纪初中、印关系(2004-2015) |
一、战略夥伴关系 |
二、全面战略夥伴关系 |
第三节 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与中、印关系 |
一、世界华人经济的崛起与世界华商大会的成立 |
二、世界华商大会与中国经济发展 |
三、世界华商对印尼经济发展的影响 |
第四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的革新扩展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的变革更新 |
二、领导印尼中华总商会改革的重要人物 |
第五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与世界华商大会的接轨 |
第六节 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政、商、社关系 |
一、印尼中华总商会的活动分析 |
二、印尼中华总商会与其他华人社团的关系 |
第七节 战略性伙伴的中、印关系中的印尼中华总商会 |
一、21世纪初中、印经贸成绩 |
二、“一带一路”遇上“海洋大国经济建设” |
三、世界华商大会扩展对中、印关系的帮助 |
四、印尼中华总商会在中、印战略性伙伴关系的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目录 |
附录 |
论文後记 |
(7)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高等教育治理理论 |
1.2.2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理论 |
1.3 研究的思路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基础理论 |
2.1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概念分析 |
2.1.1 高等教育治理的概念 |
2.1.2 法治化的概念 |
2.1.3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概念 |
2.2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理论基础 |
2.2.1 治理理论 |
2.2.2 法治理论 |
2.2.3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理论 |
2.3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原因 |
2.3.1 治理需要法治化 |
2.3.2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治理,也需要法治化 |
2.4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范围 |
2.4.1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模式的选择 |
2.4.2 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基本内容 |
第3章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现状、障碍与问题 |
3.1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现状 |
3.1.1 高等教育治理主要停留在政策层面,立法欠缺 |
3.1.2 高等教育治理存在有法不依现象 |
3.1.3 政府高等教育改革随意性太强 |
3.1.4 高校办学偏重政府,难以实现面向社会办学 |
3.2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障碍 |
3.2.1 政府方障碍 |
3.2.2 高校方障碍 |
3.2.3 社会方障碍 |
3.3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存在失序可能 |
3.3.1 行政权力过于强大导致高等教育治理失序 |
3.3.2 权力腐败导致高等教育治理失序 |
3.3.3 非营利组织的异化导致高等教育治理失序 |
3.3.4 法治政府理念与治理理念欠缺导致高等教育治理失序 |
第4章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法治化 |
4.1 高等教育治理主体法治化的界定 |
4.1.1 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含义与范围 |
4.1.2 高等教育治理主体法治化的含义 |
4.2 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法定资格 |
4.2.1 政府法定资格:依组织法自动取得资格 |
4.2.2 高校法定资格:独立行政法人的应然设计 |
4.2.3 社会主体资格:必要性与法律“松绑” |
第5章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关系的法治化 |
5.1 高等教育治理关系法治化的界定 |
5.1.1 高等教育治理关系的概念与种类 |
5.1.2 高等教育治理关系法治化的内涵、外延与结果 |
5.2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中的法律关系 |
5.2.1 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模型的必要性 |
5.2.2 法律关系多元化是高等教育治理的必然选择 |
5.2.3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的种类 |
第6章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权责法治化 |
6.1 高等教育治理权责法治化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
6.1.1 均衡分配原则 |
6.1.2 分权治理原则 |
6.1.3 清单管理原则 |
6.2 政府的权责配置 |
6.2.1 政府权力 |
6.2.2 政府方主体的权利 |
6.2.3 政府责任 |
6.3 高校的权责配置 |
6.3.1 高校权力 |
6.3.2 高校权利 |
6.3.3 高校责任 |
6.4 社会主体的权责配置 |
6.4.1 社会主体权力 |
6.4.2 社会主体权利 |
6.4.3 社会主体责任 |
第7章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过程与结果的法律规制 |
7.1 过程的法律规制: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法律程序 |
7.1.1 行政管理法律程序 |
7.1.2 高等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参与法律程序 |
7.1.3 理事会决策法律程序 |
7.1.4 招投标程序 |
7.1.5 治理纠纷解决程序 |
7.2 结果的法律控制: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法律责任制度 |
7.2.1 政府越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 |
7.2.2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 |
7.2.3 违反高等教育公平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 |
第8章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对策分析 |
8.1 修订《高等教育法》,对高等教育治理进行顶层设计 |
8.1.1 确立高等教育政府、高校、社会多元共治基本原则 |
8.1.2 明确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法律资格与各治理主体的主要权责 |
8.1.3 建立高等教育治理法律关系模型以实现治理的灵活性 |
8.1.4 设立法律责任专章,规定各治理主体的主要法律责任 |
8.2 制定《高等学校法》,规范高校法人治理结构 |
8.2.1 我国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
8.2.2 我国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
8.3 其他方面的立法完善 |
第9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广州市增城区邓村村四方联动的建设发展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乡村发展对于快速发展期的中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
1.1.2 新型城镇化推动了村庄发展方式的转变 |
1.1.3 村庄规划面临新的挑战 |
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对象与概念界定 |
1.3.1 研究对象 |
1.3.2 概念界定 |
1.3.3 适用范畴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5 研究框架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框架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国内外文献研究及实证综述 |
2.1 关于四方联动机制的学科研究 |
2.2 国内外村庄规划理论的研究综述 |
2.2.1 国内村庄规划理论研究 |
2.2.2 国外村庄规划理论研究 |
2.3 国内外村庄建设发展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综述 |
2.3.1 国内村庄建设发展模式的理论研究 |
2.3.2 国内村庄建设发展模式的实证研究 |
2.3.3 国外村庄建设发展模式的相关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邓村村建设发展策略的实证研究 |
3.1 课题背景 |
3.1.1 邓村石屋的历史文化资源价值较高 |
3.1.2 邓村石屋的自然风水景观可塑性强 |
3.1.3 邓村发展具有较强的政策导向性 |
3.2 邓村村建设发展的实施路径 |
3.2.1 主线推进/调查研究阶段 |
3.2.2 动态反馈调整/策略选择实施阶段 |
3.3 邓村村建设发展中的策略选择分析 |
3.3.1 邓村村建设发展策略的选择 |
3.3.2 邓村村建设发展中四方的责权与利益分析 |
3.3.3 邓村村四方联动策略模型及动态均衡分析 |
3.3.4 利益分配 |
3.4 实施效果评价 |
3.4.1 对村庄整体发展的影响 |
3.4.2 各方收益评价 |
3.4.3 “他山之石”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策略至机制 |
4.1 理论基础 |
4.1.1 系统论(System Approach)—指导思想(系统统筹) |
4.1.2 运筹学(Operations research)—现实运作的组织机制(动态观) |
4.1.3 博弈论(Game Theory)---策略观 |
4.2 逻辑架构 |
4.2.1 不同村庄规划机制的行为模式分析 |
4.2.2 四方联动机制下的模型建构分析 |
4.2.3 不同村庄规划机制的效益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村庄规划中四方联动机制的实施建议 |
5.1 邓村村案例的典型性与非典型性研究 |
5.1.1 案例的典型性研究 |
5.1.2 案例的非典型性研究 |
5.2 实践四方联动机制需要解决的问题 |
5.2.1 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最大化各方利益存在的问题 |
5.2.2 利益分配问题 |
5.2.3 关于社会资本参与的正确认知 |
5.3 实施四方联动机制的建议 |
5.3.1 引入社会资本的条件分析 |
5.3.2 推进乡村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
5.3.3 构建四方联动发展的利益分配协调机制 |
5.3.4 建立确实有效的信用体系 |
5.3.5 完善发展四方联动的监督机制 |
5.4 四方联动机制在新型城镇化中的运用评价 |
5.4.1 适用范围 |
5.4.2 四方联动的实施效果评价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语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创新点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美丽邓村”建设实施过程及效果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基于监管视角的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动态评述 |
1.3 研究目的、主要内容与思路 |
1.3.1 研究目的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分析 |
2.1 互助保险制度的内涵与作用 |
2.1.1 互助保险的涵义和主要组织形式 |
2.1.2 互助保险制度的特点、地位与作用 |
2.2 非营利组织的绩效评价与治理 |
2.2.1 非营利组织的特征与作用 |
2.2.2 非营利组织的绩效评价 |
2.2.3 非营利组织的治理 |
2.3 保险监管与治理监管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
2.3.1 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
2.3.2 我国的保险监管目标与监管体系 |
2.3.3 保险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主要监管内容 |
2.3.4 治理监管对保险公司绩效的影响 |
2.4 我国的渔业互助保险制度与运营绩效评价 |
2.4.1 我国的渔业互助保险制度 |
2.4.2 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的作用 |
2.5 本章小结 |
3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的运营特点与监管困境 |
3.1 我国渔业互助保险的运营特点 |
3.1.1 业务运营上的特点 |
3.1.2 治理结构上的特点——“民办公助”的二重性特征 |
3.1.3 渔业互助保险运营风险的特殊性 |
3.1.4 渔业互助保险业务监管的特殊性 |
3.2 政策支持对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的影响 |
3.2.1 政策支持的空间与效应 |
3.2.2 政策支持与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的相互作用 |
3.3 渔业互助保险面临的监管困境 |
3.3.1 我国保险监管的有效性不足 |
3.3.2 渔业互助保险的监管困境 |
3.4 本章小结 |
4 监管导向的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体系 |
4.1 构建监管导向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
4.1.1 实现经济效益与合法合规的双赢 |
4.1.2 保持目标一致性并弥补运营薄弱环节 |
4.1.3 顺应保险业发展方式的转变趋势 |
4.1.4 改善渔业互保协会的治理结构 |
4.1.5 应对监管空白局面并提高监管效率 |
4.2 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的评价方法 |
4.2.1 我国保险企业绩效评价方法 |
4.2.2 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 |
4.3 监管导向的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平衡计分卡模型 |
4.3.1 使命的引导作用 |
4.3.2 战略的核心地位 |
4.3.3 平衡记分卡的各个维度与内涵 |
4.3.4 各维度的成功关键因素及相互之间的因果联系 |
4.4 渔业互保运营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
4.4.1 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4.4.2 运营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
4.5 运营绩效的评价过程 |
4.5.1 指标筛选与优化 |
4.5.2 设置权重 |
4.5.3 计算评价分值并进行评价 |
4.6 本章小节 |
5 山东省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实证分析 |
5.1 山东省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的基本情况 |
5.1.1 发展历程 |
5.1.2 运营管理 |
5.1.3 主要保险产品与保险责任 |
5.1.4 政策性渔业保险的主要业务收入与赔付情况 |
5.1.5 产品与服务创新 |
5.2 数据来源 |
5.3 指标筛选 |
5.3.1 单因素分析 |
5.3.2 主成分分析 |
5.4 指标赋权 |
5.4.1 确定五个一级指标的权重 |
5.4.2 确定客户维度各二级指标的权重 |
5.4.3 确定财务维度各二级指标的权重 |
5.4.4 确定内部流程维度各二级指标的权重 |
5.4.5 确定创新与成长维度各二级指标的权重 |
5.4.6 确定监管维度各二级指标的权重 |
5.4.7 底层指标权重分布 |
5.4.8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合成 |
5.5 评价结果 |
5.6 评价结论 |
5.6.1 综合绩效 |
5.6.2 客户维度绩效 |
5.6.3 财务维度绩效 |
5.6.4 内部流程维度绩效 |
5.6.5 创新与成长维度绩效 |
5.6.6 监管维度绩效 |
5.7 本章小节 |
6 提升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的对策建议 |
6.1 统筹运营管理体系 |
6.1.1 加快全国统一的运营管理体系建设 |
6.1.2 开展渔业互保运营的绩效管理 |
6.1.3 构建监管导向的运营绩效评价体系 |
6.2 从监管维度提升渔业互保运营绩效的措施 |
6.2.1 构建适应互保协会治理与运营特点的监管体系 |
6.2.2 建立偿付能力指标体系与风险内控机制 |
6.2.3 完善互保协会的治理结构 |
6.2.4 强化利益相关者的表达机制 |
6.3 从创新与成长维度提升渔业互保运营绩效的措施 |
6.3.1 改进与创新互保产品 |
6.3.2 培养并提升专业队伍素质 |
6.4 从内部流程维度提升渔业互保运营绩效的措施 |
6.4.1 理顺各层级互保协会之间的业务管理组织体系 |
6.4.2 细化业务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
6.5 从财务维度提升渔业互保运营绩效的措施 |
6.5.1 推进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投保方式 |
6.5.2 丰富政府扶持的政策措施 |
6.5.3 改进运营风险处置手段 |
6.5.4 拓宽融资渠道 |
6.5.5 开展商业保险业务代理 |
6.6 从客户维度提升渔业互保运营绩效的措施 |
6.6.1 建立协会内部的合同纠纷调处机制 |
6.6.2 开展渔业互助保险的组织文化建设 |
6.7 本章小结 |
7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研究工作总结 |
7.1.1 主要研究结论 |
7.1.2 主要研究不足 |
7.2 今后研究工作展望 |
7.2.1 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研究视角的丰富 |
7.2.2 渔业互保运营绩效评价方法的完善 |
7.2.3 渔业互保运营绩效评价标准的制定 |
7.2.4 渔业互保运营绩效实证研究的深入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泉州市级科技社团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的背景 |
1.2 问题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文献评述 |
1.3.2 科技社团研究的相关文献评述 |
1.4 研究方法 |
1.5 写作思路 |
1.6 研究的创新点及局限 |
1.6.1 研究的创新点 |
1.6.2 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非营利组织 |
2.2 科技社团 |
2.2.1 科技社团的产生和任务 |
2.2.2 科技社团的作用 |
2.3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关系理论 |
2.4 治理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泉州市级科技社团发展现状 |
3.1 泉州市级科技社团基本情况 |
3.1.1 泉州市级科技社团发展现状 |
3.1.2 泉州市级科技社团发展过程 |
3.2 泉州市级科技社团的作用及成效 |
3.2.1 学术交流 |
3.2.2 科普宣传 |
3.2.3 科技决策咨询 |
3.2.4 技术服务 |
3.3 泉州市级科技社团组织建设情况 |
3.3.1 内部治理 |
3.3.2 管理体制 |
3.3.3 资产情况 |
3.3.4 工作人员情况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泉州市级科技社团存在问题及其成因 |
4.1 泉州市级科技社团存在的问题 |
4.1.1 经费不足 |
4.1.2 学术活动不多 |
4.1.3 学术水平不高 |
4.1.4 服务会员能力不强 |
4.1.5 专职人才匮乏 |
4.2 泉州市级科技社团问题成因分析 |
4.2.1 外部因素 |
4.2.2 科技社团内部因素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境内外科技社团发展经验借鉴 |
5.1 发达国家和地区科技社团发展概况 |
5.1.1 美国科技社团发展概况 |
5.1.2 英国科技社团发展概况 |
5.1.3 台湾地区科技社团发展概况 |
5.2 国外经验的启示 |
5.2.1 法律法规要健全,社团职能要明确 |
5.2.2 服务会员、服务市场作为协会根本宗旨 |
5.2.3 实行民主管理 |
5.2.4 依法收取服务经费 |
5.2.5 注重信息网络化管理 |
5.3 国内城市有关促进科技社团发展的做法 |
5.3.1 深圳市的做法 |
5.3.2 上海市的做法 |
5.3.3 泉州市中医药学会的经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促进泉州市级科技社团发展对策 |
6.1 政府在促进科技社团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
6.1.1 重构科技社团与政府的关系 |
6.1.2 尽快制定和出台配套法律 |
6.1.3 制定有利于科技社团发展的财政经济政策 |
6.1.4 完善民间组织管理机构 |
6.1.5 加强监督与指导工作 |
6.1.6 完善市级科技社团评估体系 |
6.1.7 加快政府职能转移 |
6.2 科技社团加强内部治理,增进自主发展能力 |
6.2.1 加强内部治理 |
6.2.2 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 |
6.2.3 提高服务会员能力 |
6.2.4 提高经营能力 |
6.2.5 改进活动方式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广东省生态学会“五大”及理事会(论文参考文献)
- [1]社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力建设研究 ——以X机构为例[D]. 陈娜. 安徽大学, 2020(08)
- [2]甘肃省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利益博弈与目标异化研究[D]. 陈文梅. 甘肃农业大学, 2019(01)
- [3]珠三角城市边缘区村庄规划向村规民约转化研究 ——以从化古田村为例[D]. 张晓. 华南理工大学, 2018(12)
- [4]民国合法工会研究[D]. 朱东北. 吉林大学, 2018(12)
- [5]江西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对策研究[D]. 陈美秀. 南昌大学, 2018(05)
- [6]中、印(尼)关系中的印尼中华商会[D]. 陈永华(Chan Wing Wah). 华中师范大学, 2017(12)
- [7]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研究[D]. 周娟. 南昌大学, 2017(12)
- [8]广州市增城区邓村村四方联动的建设发展策略研究[D]. 何燕. 华南理工大学, 2017(07)
- [9]基于监管视角的渔业互助保险运营绩效评价研究[D]. 杨文生. 中国海洋大学, 2014(02)
- [10]泉州市级科技社团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D]. 吴顺天. 华侨大学, 20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