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论文文献综述)
郑威[1](2021)在《“入世”二十年来我国涉外税收政策的演进规律与经验启示》文中提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年来,涉外税收政策的优化调整是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和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纵观我国涉外税收政策的演进历程,其呈现出政策工具从"规范化约束"向"法制化规制"转变、政策目标从"经济效率优先"向"兼顾市场公平竞争"转变、政策内容从"平衡区域间协调发展"向"产业战略布局"转变、政策导向从"国际惯例遵循"向"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转变、政策理念从"国内涉外税收管理"向"国际税收治理合作"转变的基本规律。面对新发展阶段的战略选择和新一轮对外开放的目标定位,有必要从涉外税收政策演进规律中总结经验启示,从启示中提炼出完善涉外税收政策的基本思路。
罗秦,曾帅[2](2021)在《走向国际化的中国税收:“入世”二十周年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入世二十年,我国经济深度融入全球化,税收国际化特征不断显现。通过从税制国际化和征管合作国际化两方面分别梳理入世二十年来我国税收改革大事,并与同时期的世界税收发展相比较,总结相关经验,可以得出三点启示:一是我国税收走向国际化是顺应经济全球化与改革开放的必然;二是国际化让我国税收改革的影响力延展至全球治理领域;三是国际化让我国税收改革实现从"引进来"到"走出去"的转变。在当前国际国内新形势下展望我国税收改革,有两点建议:一要坚持国际化方向,继续坚定维护本国税收权益;二要提升税收国际化程度,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王智烜,邓力平[3](2021)在《“入世”二十年我国涉外税制的回顾与展望》文中研究指明我国涉外税制1在入世二十年的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入世之初,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我国涉外税制进行持续调整促进了对外经贸的发展。进入新时代,在应对逆全球化、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涉外税制起到了重要支柱作用。在新征程上,我国涉外税制要继续积极应对国际税收规则竞争,加强国际间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互利共赢新局面。
王文清,王晖[4](2021)在《后疫情时代我国税收政策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思考与建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20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暴发,转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与生活环境,同样也改变了世界各国之间的对外贸易发展格局,全球经济增长进入了下行调整期。对此,我国政府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疫措施,推出一系列"以税抗疫"的优惠政策,在稳外贸、促就业、保市场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当下,随着疫情的蔓延,全球抗疫斗争转为常态化,后疫情时代的到来改变了疫情前国际贸易的基本格局,我国将在此背景下谋求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方面,疫情初期我国对外贸易受到严重冲击,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对商品需求与供给的渴望日益高涨,短期内会直接影响到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而改变贸易格局;另一方面,随着疫情暴发向着恢复期乃至无疫期的转变,全球产业结构及价值需求可能会面临重新组合,长期内我国为避免对外经济发展边缘化的风险而改变贸易格局。基于此,本文以后疫情时代为背景,通过阐述税收政策应对常态化疫情的必要性,进一步分析我国外贸格局变化的新趋势与规律,提出后疫情时代我国税收政策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姬玉[5](2021)在《“一带一路”域内税收征管合作视角下的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研究》文中提出2013年,习近平主席发起“一带一路”倡议,并诚挚邀请“一带一路”域内国家加入,截至目前为止共有65个国家加入“一带一路”倡议中。经过7年的共同努力,“一带一路”域内跨境贸易日益增加,沿线各国之间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我国作为“一带一路”发起国,更是与域内各国建立了更加密切友好的合作贸易关系,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在税收领域,从“一带一路”倡议践行发展至今,我国与“一带一路”域内国家通过签订税收协定、合作协议、建立和加入税收征管合作组织等方式搭建税收合作沟通桥梁,致力于达成跨境税收领域征管共识,追求长期稳定的税收征管合作关系。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地方贸易保护主义的崛起、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贸易方式的改变等外界因素,全球税收环境也随之变化,数字税的征收、税收征管数字化的提出等税收变化致使全球税收不确性增加,跨境税收领域面对的挑战及矛盾日益凸显,从全球防止重复征税到全球反避税,跨境税收关注点不仅局限于所得税领域,货劳税问题也逐渐引起大众关注,国家间的税收竞争及对本国税收利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税收争议覆盖范围扩大、争议内容不断新增,但目前域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效率低、效力弱的问题致使跨境税收争议问题难于解决。再加之“一带一路”域内发展中国家较多,其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法治化水平、监管服务水平普遍不高,进一步降低了税收争议解决的效率和效力。2019年于我国乌镇举行了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并发布相关的成果文件,此次论坛初步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成立了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制定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计划——《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会议成果对“一带一路”域内税收征管合作的发展具有前所未有的促进作用和里程碑式的意义。《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中将“加快税收争议解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在文件中提出加快税收争议解决的对应改进措施。由此可见改进现行域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在税收征管合作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本文以“一带一路”域内我国与沿线国家的税收征管合作为背景,首先将概述目前国际社会关于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的相关概念、理论及实际操作路径。其次,将范围缩小至“一带一路”域内,通过理论研究、政策梳理、数据分析、案例探讨等方式介绍税收合作成果下“一带一路”域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情况、具体方式和实际运行情况,并梳理和总结出了“一带一路”域内国家之间双边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目前存在解决效率较低、规则不完善、解决方法较为局限及实际中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并分析了产生以上问题的成因;最后,借鉴相关国际争议解决机制经验的同时,结合“一带一路”域内税收征管合作的未来规划、区域内经济发展及沿线国家税收环境变化趋势等因素,提出适用于“一带一路”域内可完善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的对策思路,其中主要思路包括两点内容:一应该加强“一带一路”域内的税收征管合作。税收征管合作对跨境税收争议解决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税收争议的解决应建立在和谐、稳定、有序的税收征管合作中。因此,税收征管合作应与域内发展趋势紧密结合,以税收助力域内各国之间的持续发展、合作共赢。另外,应该深化现有的合作内容,其中就包括扩大税收征管合作范围、提高域内税收确定性,加强域内税收征管合作人才队伍的建设。二完善域内的税收争议解决机制。主要从域内和国内两个角度出发,域内应该更新和完善现有的MAP内容和条款、增加解决税收争议的补充措施、重视跨境纳税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的参与权。对于我国国内,应紧密衔接我国与他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条款以此完善国内相关政策法规,同时也应该提高国内涉外税收人才的服务能力和征管能力。
吴慧英[6](2021)在《我国外商投资的税收国民待遇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文中提出世界金融的持续生长过程中,我们在列国市场上的重要地位愈来愈突出。跨境投资正在变得愈来愈自由,二〇二〇年我们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法》,外商在我们这里注资的经济环境不断被优化,税收优惠激励措施不再是一项引诱它们来我们这里注资的关键要素,其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最明显的弊端就是造成东部繁荣地区与西部区域的经济不均衡的生长,不利于我国经济正常生长。从税收公正角度上,税收优惠激励措施对于内商来说也是一种不平等税收待遇,承担的税收重于本国的外商。因而,我们应当鉴戒域外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成功的经历,拟定出适合我们市场经济的税收法律规范。由于我们内地与东部繁荣经济地域生长速率差距太大,我们可以基于国情采用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同时采取税收优惠鼓励外商向我们重点扶助的行业、地域进行投资。目前,我们关于外商的税收法律规范,包括《外商法》和《所得税法》,前者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是缺失的;后者虽然规定了内、外商在税收上的国民待遇法律原则,但是法律规定不够精细化。本论文通过借鉴域外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成功经历,来精细化、完善我们对于外商采用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和税收优惠激励措施两者并存的法律规范。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是维护内、外商的平等争夺、优化经商环境的法律武器,这为今后我们这里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生长、正常争夺资源,奠定法律机制基础,并巩固我们这里的营商环境,对促进我们市场经济正常成长具有关键作用。近几十年,我们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不仅在引诱外商注资、提高经济实力薄弱的西面地区经济方向起到了紧要效用,而且在提高我们这里的财政收入、促进就业方向的效用也是不可小觑的。虽然外商可以依据税收优惠享有较低的税收负担,但税收优惠并不违背WTO所要求的国民待遇原则。本论文通过借鉴域外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成功经历,精细化、完善我们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填补税法中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构建同一的内、外商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与税收优惠激励措施,实现税收法律体系被改良。近年来疫情的原因,这就在成了很多国内的外资企业相继倒闭,改良我们这里的税收法律体系是税收改革的紧要因素,削减外国的税收负担,节约外商资金投入,才能顺利渡过新冠疫情的冲击。
厉丽[7](2020)在《我国离岸信托避税法律规制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信托制度发源于英国,法学家梅特兰评价其为英国人在法学领域最伟大的贡献,亲切地称其为“普通法皇冠上的宝石”1。在其诞生伊始便具有规避法律的特性。最初利用信托进行国际避税的主要是自然人,更多属于民事继承和赠予领域。随着资金国际流转的日益频繁,信托制度逐渐渗透到商事领域,并为大陆法系国家所接纳,成为国际投融资领域的重要一员,高净值人群或跨国企业已频繁利用离岸信托形式来规避本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由于我国信托制度的欠发达,离岸信托这种避税手段尚处于萌芽阶段,但西方发达的信托制度和避税地国家提供的税收优惠制度,足以使离岸信托成为又一个极具吸引力的国际避税手段。在我国,离岸形式的运用是现代金融创新的体现,是金融自由化、国际化而产生的概念。但这种国际避税行为侵犯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的,破坏正常的税收秩序,不利于信托市场的稳定运行,具有实质危害性,如何有效规制离岸信托避税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第一章为离岸信托避税概述。首先介绍了离岸信托制度的概况,阐释离岸信托避税产生的现实背景和基本架构。其次将离岸信托和避税联系起来,分析利用离岸信托避税的成因和主要方式。本章主要说明什么是离岸信托避税,以及法律规制离岸信托避税的必要性,为解决离岸信托避税提供理论基础。第二章论述我国对离岸信托避税规制的现状和不足。分析我国目前对离岸信托避税规制具体现状,无论是离岸信托税收制度还是涉税信息交换都存在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注意。第三章提炼出了有助于规制离岸信托避税行为的相关国际法律规定和建议,既包括美国、英国的多年规制的经验,也包括OECD国际组织为国际反避税所做的努力,目的在于论证离岸信托避税规制的国际法维度需求。第四章是文章的重点,即我国如何完善规制离岸信托避税的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总结前文的论述,从国内与国外两个层面分析。国内层面提出以实质课税原则作为我国规制离岸信托避税法律适用基本原则,同时借鉴了其他国家对离岸信托避税规制的相关经验,设想我国规制离岸信托避税的各种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合理税制、完善监管制度和涉税信息交换等方面。国际层面不仅要求加强涉税信息交换,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区域性合作组织和国际准则的制定,提出全面加强税收国际合作。
丛圣元[8](2020)在《功能视角下的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当今的国际竞争中,科学技术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对技术后进国的创新能力形成十分重要。尽管在一些领域里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实现了跟跑甚至领跑,但从整体上看我国的科技水平同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正因如此,我国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长期目标。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具备保障跨国技术转让活动顺利进行,提升本国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功能,但我国的涉外技术转让制度近年来遭到发达国家的频繁质疑,在客观上对跨国技术转让活动的进行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我国现行制度设计未能及时匹配新形势下的新需求,导致提升本国技术水平及自主创新能力之功能的实现效果不佳。鉴于此,本文以制度功能为视角,以充分发挥制度功能服务于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目标为主线,分四个部分对我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进行研究。首先是对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基本构成、理论和功能的研究。涉外技术转让活动是指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以技术转让为内容的商事活动,技术的确权与保护该活动是其前提与基础,《合同法》是该活动的主要依据,因该活动属于对外贸易的一部分且往往与投资行为相结合,其还应受涉外领域的法律规制,同时竞争法、争议解决法、相关的产业政策等也会对该活动产生影响。基于对技术转让活动商事属性的认识,该领域在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均诞生了诸多理论,这些理论也深刻影响了一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制定。涉外技术转让的功能即各国涉外机制转让制度追求的最终目标,其内容一是跨国技术转让活动顺利进行,二是通过该活动提升本国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一切有关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设计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功能所展开。其次是对我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现状进行规范分析,并研究该制度设计的具体目的。在国内法层面,我国并无统一的技术转让法律规范,而与之相关的规范分散于各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行政要求之中;在国际法层面,亦无统一的多边国际法律规则,相关活动主要依靠WTO法律规则调整,并由双边(区域)条约为补充。基于当时的国内外形势,我国制度确立时具有“以市场换技术”,鼓励、引导外国当事人进行技术转让并通过制度设计对本国企业加以保护的目的。再次,回顾分析了我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功能实效,发现这些制度确实发挥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促进我国经济、技术水平之功能;但客观上也导致了我国核心技术短缺、对外技术依赖度高的后果,且在近年来频繁受到发达国家质疑,阻碍了我国涉外技术转让活动的开展。在分析该制度功能实效不佳的原因时发现,我国现行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并未违反国际义务及国际惯例,发达国家的指责并不公平,但却给我国敲响了警钟;而我国现行制度的设计并没有与新形势下的新需求匹配,存在着内在理念未能及时更新、部分规范未及时修改,授人以柄、法律规范缺乏系统性,存在缺位与冲突等不足。最后,作为全文的结论,给出了我国发展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一些建议。我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应及时更新内在理念,从对“量”的追求转向对“质”的追求,扩大开放合作创新“以引进促竞争”;宜在国内法层面调整法律规范以避免缺位与冲突、及时修改可能的争议规范;宜依据贸易与投资的不同属性区别立法;宜完善双边(区域)条约中的技术转让规则,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推动技术转让国际规则的谈判与制定,让技术能像货物、服务一样在国际间自由流动。
赵润菲[9](2021)在《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关联程度越来越高,我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原则,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程度,并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推进区域经济的深度合作。该倡议是习近平主席在2013年出访东亚和东南亚国家时提出,该倡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同时贸易规模、贸易结构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在中美发生贸易摩擦的背景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成为我国缓解贸易摩擦的重要途径,而税收政策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的宏观调控作用不容忽视。要想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就必须借助“一带一路”倡议来拓展我国对外贸易空间,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的稳定发展。立足于高质量发展,让税收政策能够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往来中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本文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其他学者的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角度的不同,本文着重研究了税收政策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往来的促进作用,以高质量经济发展为目标,提出了在关税税率结构调整、增值税政策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机制、税收协定方面的政策建议。本文整理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发展情况,对我国与沿线国家之间贸易的主要行业以及规模进行梳理归纳,在明确贸易基本状况的基础上,对各国税收政策进行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经济、政治以及税收制度的差异,让跨境企业在遵循税收政策时出现一些问题。因此本文在撰写时,查阅了与“一带一路”倡议有关的关税、增值税、出口退税方面的税收政策,通过文献分析法,依据相关理论发现了税收政策存在的漏洞,同时在贸易数据支持下借助实证分析,探析了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贸易发展的税收政策。本文立足于税收政策,通过对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税收政策实施效果分析,定量分析了相关税收政策在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往来中发挥的税收激励作用,从中发现亟待改进的地方,提出建议来完善我国针对国际贸易的税收政策,指明税收政策在支持贸易发展上应改进的方向。
蒋捷媛[10](2020)在《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文中认为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受益者,外资企业在我国的投资领域逐渐扩大、投资金额不断增加、投资方式持续创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格局,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贸易水平提高做出重要贡献。随着影响力的多方面上升,外资企业逐步形成了自己特殊的政治经济影响。一方面,外资企业通过正当方式进行利益表达和参与政治生活是我国政治民主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实现政策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另一方面,外资企业作为特殊利益集团可能扭曲和阻挠我国市场化进程,影响政府公共权力功能的发挥,加剧社会的不平等,甚至导致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这损害了我国的政策效应。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直接受益者,外资企业是否同时推动了我国对外经济制度的变迁?对我国开放政策产生何种影响?中国政府应该如何正确认识外资企业在中国改革开放中的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因此,研究转型时期外资企业在中国对外经济政策过程中的作用与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根据利益集团定义“具有共同利益、组织化结构、形成政治压力”的三大组成要素,在华外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利益集团。本文采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制度——政策——利益集团”的三维分析范式出发,梳理政府的决策过程、利益集团行为逻辑和行动结果,总结并构建了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决策的理论范式与分析框架。在保护待售模型的基础上,本文尝试引入外资企业因素,建立了外资利益集团影响政府决策的一般性模型。鉴于中国政治体制的特殊性和我国对外经济政策决策过程的内生特性,需要进一步探讨用利益集团经典理论分析我国对外经济政策决策的适用性,确定利益集团在我国对外经济决策体系和宏观政治架构中的位置。不同于西方代议制国家,中国的政治决策体系结构较为复杂,外资企业作为重要的利益集团在决策体系中的位置并不稳定,发挥影响的路径和方式较为隐蔽,外资企业拥有的资源要素和面对的外部条件决定了其在对外经济政策过程博弈能力的强弱。本文回顾了外资企业的在华发展历程,根据在华外资企业拥有的资源禀赋和行为策略建立了外资企业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总体机制和分析框架。外资企业的影响路径分为集体行动和个体行动。集体行动有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两种路径。直接干预路径通过干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过程。由于我国不允许公开游说且政府的防御性较强,外资企业直接对我国对外经济政策产生的影响并不大,多是利用我国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利益表达渠道来传递诉求,通过《企业所得税法》制定过程的案例可窥一二。间接干预路径是外资企业游说母国政府在谈判和磋商中对中国政府施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华美国企业主要通过(1)向美国政府提交报告、(2)院外游说、(3)非正式会晤等政策工具使美国政府和美国企业界了解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在华企业的经营困境;第二阶段,美国政府通过多边对话、双边对话和单边行动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从而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决策。这种方式对外资企业改善在华营商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政府采购与自主创新脱钩的案例正是外资企业努力的成果之一。两者共同作用,形成了外资企业集体行动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的重要机制。个体行动是从微观层面出发,分析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个体进行的游说活动。外资企业个体行动几乎无法改变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家战略方针,但由于央地分权制度、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等原因,外资企业可能对我国地方外资政策产生影响。本文建立合作博弈模型,研究地方政府与外资企业之间的互动关系,得出结论:外企的寻租活动投入越高,则当地政府提供的补贴越高。之后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外资企业数据,用聚类稳健标准误下的混合回归方法对面板数据进行计量检验,计量结果显示外资企业的寻租投入对政府补贴的影响十分显着,进一步验证了外资企业对我国对外经济政策尤其是地方外资补贴政策存在影响。针对外资企业影响我国政策的行为逻辑和策略方法,本研究从对外经济政策酝酿过程、制定过程和执行过程提供规范外资企业影响行为的思路,从而保障我国政策制定过程健康有序的开展,为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本文采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重点聚焦于外资企业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路径的分析,从在华外资企业集体行动和个体行动两个角度,研究其政治干预方式和游说机制,并通过“两税合一”、政府采购等案例分析和实证检验,得出外资企业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方式和结果,外资企业的进入使我国的开放程度提高。
二、谈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谈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1)“入世”二十年来我国涉外税收政策的演进规律与经验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入世二十年来我国涉外税收政策的演进规律 |
(一)政策工具从“规范化约束”向“法制化规制”转变 |
(二)政策目标从“经济效率优先”向“兼顾市场公平竞争”转变 |
(三)政策内容从“平衡区域间协调发展”向“产业战略布局”转变 |
(四)政策导向从“遵循国际惯例”向“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转变 |
(五)政策理念从“国内涉外税收管理”向“国际税收治理合作”转变 |
二、入世二十年来我国涉外税收政策的经验启示 |
(一)涉外税收政策应遵循税收法定原则 |
(二)涉外税收政策应符合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要求 |
(三)涉外税收政策应重视与产业发展战略相配合 |
(四)涉外税收政策应避免国家税收合法权益损失 |
(五)涉外税收政策应兼顾国际间税收竞争与合作 |
(2)走向国际化的中国税收:“入世”二十周年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入世与税收国际化 |
(一)学术研究的视角 |
(二)对外贸易税收收入的视角 |
二、入世二十年我国税收的国际化进程 |
(一)税收制度的国际化 |
(二)征管合作的国际化 |
三、入世二十年我国税收国际化的启示 |
(一)我国税收走向国际化是顺应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必然 |
(二)国际化让我国税收改革的影响延展至全球治理领域 |
(三)国际化让我国税收改革实现从“引进来”到“走出去”的转变 |
四、国际新环境下对我国税收改革国际化的展望 |
(一)坚持税收国际化方向,继续坚定维护本国税收权益 |
(二)提升税收国际化程度,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
(3)“入世”二十年我国涉外税制的回顾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入世之初我国涉外税制改革 |
二、新时代我国涉外税制改革与发展 |
三、新征程上我国涉外税制的展望 |
(4)后疫情时代我国税收政策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思考与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一、文献综述 |
二、我国国内经济复苏与对外贸易发展状况及相关税收政策分析 |
(一)国民经济复苏趋快,国内循环稳中向好 |
1. 消费结构持续升级 |
2. 三大产业恢复增长 |
3. 实体经济经营状况改善 |
4.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
(二)对外贸易形势严峻,发展格局趋于好转 |
1. 进出口总值先降后升,整体呈“W”型趋势 |
2. 外商投资逐渐明朗,贸易回升后期有望 |
3. 贸易结构转变,发展格局稳中有进 |
4. 初级产品进出口先降后升,重点行业平稳过渡 |
5. 贸易国家两极分化,市场呈现差异不同 |
(三)税收服务精准施策,“稳外贸”成效显着 |
1. 创新纳税服务举措,支持抗疫稳定出口增长 |
2. 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
3. 税收促进复工复产,引导企业自我加力 |
三、后疫情时代我国税收政策支持贸易发展的建议 |
(一)继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夯实国内大循环发展根基 |
(二)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助力外贸经济稳定推进 |
(三)优化税收政策,营造良好国际税收营商环境 |
(四)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协作,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 |
(5)“一带一路”域内税收征管合作视角下的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技术路线 |
四、创新和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一章 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理论与实践概述 |
第一节 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相关概念及理论 |
一、跨境税收争议 |
二、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的概念 |
三、相关税收原则 |
四、理论基础 |
第二节 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实践路径 |
一、国际跨境税收争议解决途径 |
二、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运行模式 |
第二章 “一带一路”域内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 |
第一节 “一带一路”域内经济和税收合作情况 |
一、“一带一路”域内经济发展概况 |
二、“一带一路”域内涉税环境 |
三、我国与“一带一路”域内国家税收征管合作情况 |
第二节 “一带一路”域内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建设情况 |
一、我国与“一带一路”域内国家签订税收协定情况 |
二、我国与“一带一路”域内国家解决税收争议主要途径 |
第三节 “一带一路”域内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运行情况 |
一、“一带一路”域内主要跨境税收争议内容 |
二、“一带一路”域内现行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运行现状 |
三、案例分析 |
第三章 “一带一路”域内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一带一路”域内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税收协定约定内容执行不到位 |
二、东道国国内税收救济力度不足 |
三、MAP使用效果不佳 |
四、跨境纳税人对政策缺乏了解 |
第二节 造成“一带一路”域内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域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规则不完善 |
二、域内国家依法行政水平参差不齐 |
三、域内争议解决相关的征管合作机制建设不完善 |
第四章 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的国际经验 |
第一节 国际组织争议解决机制 |
一、世界贸易组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
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华盛顿公约》 |
第二节 地区联盟争议解决机制 |
一、欧盟——《仲裁公约》 |
二、“一带一路”域内欧亚经济联盟——《欧亚条约》 |
第三节 发达国家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美国 |
一、美国税收协定范本中的MAP |
二、美国税收协定范本中的仲裁条款 |
第四节 经验借鉴 |
第五章 健全“一带一路”域内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一带一路”域内与争议解决相关的税收征管合作 |
一、税收征管合作紧密结合域内发展趋势 |
二、深化我国和域内国家税收征管合作内容 |
第二节 提高“一带一路”域内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效率 |
一、完善税收协定中的争议解决规则 |
二、落实域内征管合作中相关成果 |
三、提高我国国内跨境税收争议解决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我国外商投资的税收国民待遇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主题背景、研究意义 |
(一)主题选择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技巧、新颖点和缺点 |
二、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概要 |
(一)税收国民待遇的内容 |
1、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制度的概念 |
2、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制度的种类 |
3、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价值 |
(二)税收国民待遇机制内涵之概述 |
1、国民待遇之列明 |
2、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实现的必要性 |
(三)实现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法律意义 |
三、实现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实际障碍 |
(一)国内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现状 |
1、外商法中税收国民待遇原则法律方面的缺失 |
2、企业所得税法中税收国民待遇规定不充分 |
(二)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在中国实施不灵活之社会障碍 |
四、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境外考察 |
(一)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的各国实践 |
(二)根据境外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对我国的启发 |
五、克服外商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实现障碍的具体思路 |
(一)根据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完善我国税制法律体系 |
1、细分企业所得税法 |
2、填补外商法中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的漏洞 |
(二)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和税收优惠是矛盾的统一体 |
1、税收国民待遇原则 |
2、税收优惠的完善 |
(三)必须继续实行税收优惠 |
1、实行税收优惠的必要性 |
2、完善税收优惠的具体措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离岸信托避税法律规制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离岸信托避税概述 |
第一节 离岸信托 |
一、离岸信托的定义 |
二、离岸信托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三、离岸信托的基本架构 |
第二节 离岸信托避税 |
一、离岸信托与避税的内在联系 |
二、离岸信托避税的主要途径 |
三、离岸信托避税的法律性质 |
第二章 我国规制离岸信托避税的现状与不足 |
第一节 我国目前规制离岸信托避税的现状 |
一、我国规制信托避税的法律条款 |
二、我国离岸信托涉税信息交换 |
三、新个税法完善反避税法规 |
第二节 我国规制离岸信托避税的不足 |
一、离岸信托的法律冲突 |
二、缺失离岸信托征税制度 |
三、离岸信托监管力度不足 |
四、离岸信托涉税信息交换困难 |
第三章 域外离岸信托避税法律规制的考察 |
第一节 美国对离岸信托避税的规制 |
一、离岸信托申报制度 |
二、签署税收信息交换协议 |
三、颁布《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 |
第二节 英国关于离岸信托避税的规制 |
一、对委托人纳税的规定 |
二、针对特定离岸信托所采取的规制 |
第三节 OECD针对离岸信托避税的规制办法 |
一、规制“避税天堂” |
二、促进涉税信息的公开和交换 |
第四章 我国应对离岸信托避税的法律建议 |
第一节 国内层面法律规制的建议 |
一、离岸信托的法律适用 |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征税制度 |
三、完善离岸信托监管制度 |
四、完善我国离岸信托涉税信息交换 |
第二节 国际层面法律规制的建议 |
一、加强国际离岸信托的涉税信息交换 |
二、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区域性合作组织 |
三、参与离岸信托税收监管国际准则的制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功能视角下的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基本理论 |
2.1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基本界定 |
2.1.1 技术 |
2.1.2 涉外技术转让 |
2.1.3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 |
2.2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理论根据 |
2.2.1 技术差距理论 |
2.2.2 技术转让选择理论 |
2.2.3 技术转让制度南北差异理论 |
2.3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功能 |
2.3.1 确保涉外技术转让活动顺利进行 |
2.3.2 提升本国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 |
第3章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现状 |
3.1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法律渊源及主要内容 |
3.1.1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国内法渊源及主要内容 |
3.1.2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国际法渊源及主要内容 |
3.2 中国现行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内在理念 |
3.2.1 “以市场换技术”提升本国技术水平以实现更高层次发展 |
3.2.2 保护本国弱势企业 |
3.2.3 平衡国际促进技术转让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力量 |
第4章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功能实效的检视 |
4.1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功能实效的回顾 |
4.2 “确保涉外技术转让活动顺利进行”的功能受阻 |
4.2.1 发达国家对我国现行制度的质疑 |
4.2.2 对发达国家质疑的分析 |
4.2.3 发达国家质疑对我国的警示 |
4.3 “提升本国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的功能受限 |
4.3.1 “建设创新型国家”对我国制度提出新的要求 |
4.3.2 现行制度设计与新要求的匹配度不佳 |
4.4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功能实效不佳的成因 |
4.4.1 理念未能及时更新 |
4.4.2 因部分规范未及时修改而授人以柄 |
4.4.3 因法律规范缺乏系统性导致缺位与冲突并存 |
第5章 中国完善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建议 |
5.1 确立“以引进促竞争”的内在理念 |
5.2 实现国内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体系化 |
5.2.1 调整法律规范以避免缺位与冲突 |
5.2.2 及时修正可能的争议规范 |
5.3 区别贸易与投资的不同属性进行国内立法 |
5.4 完善双边(区域)条约中的技术转让规则 |
5.5 构建公平合理的技术转让多边规则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综述评析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及思路 |
1.5 创新点及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一带一路”倡议 |
2.1.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往来 |
2.1.3 “一带一路”税收政策 |
2.2 理论基础 |
2.2.1 国际贸易理论 |
2.2.2 税收激励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
3.1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现状 |
3.1.1 贸易规模分析 |
3.1.2 贸易结构分析 |
3.2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税收政策 |
3.2.1 关税政策 |
3.2.2 出口退税政策 |
3.2.3 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政策 |
3.2.4 税收协定的签订状况 |
3.3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税收政策存在问题 |
3.3.1 仍存在一定程度关税壁垒 |
3.3.2 出口退税征收机制不健全 |
3.3.3 增值税优惠政策覆盖不全 |
3.3.4 税收协定网络有待优化 |
3.4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税收政策存在问题的原因 |
3.4.1 沿线国家税收制度差距较大 |
3.4.2 沿线国家政治经济环境相差较大 |
3.4.3 税收政策未成完整体系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税收政策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发展的实证分析 |
4.1 变量选取与数据处理 |
4.1.1 变量选取 |
4.1.2 数据处理 |
4.2 计量模型的构建 |
4.3 估计方法 |
4.4 结果检验与实证结果分析 |
4.4.1 模型结果的进一步检验 |
4.4.2 实证结果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完善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税收政策的建议 |
5.1 优化关税税率结构 |
5.1.1 设定阶梯差别关税 |
5.1.2 明确新兴产品税率 |
5.2 完善出口退税管理机制 |
5.2.1 建设征退税一体化机制 |
5.2.2 提高出口退税执法力度 |
5.3 拓展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 |
5.3.1 针对企业细化政策 |
5.3.2 适度放宽审批资质 |
5.4 完善税收协定网络 |
5.4.1 加快税收协定谈签步伐 |
5.4.2 及时更新税收协定内容 |
5.4.3 拓展税收协定覆盖领域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结构安排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1.5 核心概念及界定 |
1.5.1 外资企业 |
1.5.2 对外经济政策 |
1.5.3 利益集团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2.1.1 政治经济学产生与发展 |
2.1.2 政治经济学分析方法 |
2.2 外资利益集团理论综述 |
2.2.1 利益集团理论 |
2.2.2 外资利益集团 |
2.3 利益集团和中国政治 |
2.3.1 中国政治体制 |
2.3.2 中国利益集团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利益集团行为影响政策机制的理论范式与分析框架 |
3.1 .利益集团和政策过程 |
3.1.1 政策过程分析 |
3.1.2 利益集团行动逻辑 |
3.1.3 结果分析 |
3.2 利益集团影响政策决策的经典理论模型 |
3.2.1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 |
3.2.2 非合作博弈模型 |
3.2.3 “保护待售”模型 |
3.3 外国资本影响对外经济政策的理论模型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行为逻辑 |
4.1 中国政治体制特性 |
4.1.1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4.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4.1.3 国务院 |
4.2 中国对外经济政策制定 |
4.2.1 政策制定过程 |
4.2.2 政策制定机构 |
4.2.3 加入WTO后的新特点 |
4.3 对外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外资企业的行为逻辑 |
4.3.1 外资企业在中国政治决策体系中的位置 |
4.3.2 外资企业的资源禀赋 |
4.3.3 外资企业影响中国政策决策的方式与手段 |
4.4 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路径和机制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外资企业在华发展回顾:1978年-2019年 |
5.1 第一阶段:外资初步发展与试点探索阶段(1978年-1991年) |
5.2 第二阶段:外资快速发展阶段(1992年-2000年) |
5.3 第三阶段:外资高层次开放阶段(2001年-2011年) |
5.4 第四阶段:外资全面开放阶段(2012年至今)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外资企业集体行动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分析 |
6.1 概述 |
6.2 外资企业集体行动的直接作用路径:干预东道国政府 |
6.2.1 影响立法机关 |
6.2.2 影响行政机关 |
6.2.3 案例分析:“两税”合一的博弈过程 |
6.3 外资企业集体行动的间接作用路径:游说母国政府 |
6.3.1 第一阶段:在华外资企业游说母国政府 |
6.3.2 第二阶段: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施压 |
6.3.3 案例分析:政府采购与自主创新脱钩 |
6.4 外资企业对华策略现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外资企业个体行动影响对外经济政策的分析 |
7.1 .传统“反向寻租”理论和外资企业个体行动的寻租行为 |
7.1.1 地方优惠外资政策和传统“反向寻租理论” |
7.1.2 外资企业寻租行为 |
7.2 外资企业寻租行为的理论模型 |
7.3 外资企业寻租行为的实证分析 |
7.3.1 研究假设 |
7.3.2 数据、变量和实证方法 |
7.3.3 实证检验和结果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规范在华外资企业影响对外经济政策过程的建议 |
8.1 对外经济政策酝酿过程中规范外资企业行为的思路 |
8.2 对外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规范外资企业行为的思路 |
8.3 对外经济政策执行过程中规范外资企业行为的思路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谈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论文参考文献)
- [1]“入世”二十年来我国涉外税收政策的演进规律与经验启示[J]. 郑威. 税务研究, 2021(11)
- [2]走向国际化的中国税收:“入世”二十周年的视角[J]. 罗秦,曾帅. 税务研究, 2021(11)
- [3]“入世”二十年我国涉外税制的回顾与展望[J]. 王智烜,邓力平. 税务研究, 2021(11)
- [4]后疫情时代我国税收政策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思考与建议[J]. 王文清,王晖. 财政科学, 2021(07)
- [5]“一带一路”域内税收征管合作视角下的跨境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研究[D]. 姬玉.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6]我国外商投资的税收国民待遇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D]. 吴慧英.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7]我国离岸信托避税法律规制的研究[D]. 厉丽.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8]功能视角下的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研究[D]. 丛圣元.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7)
- [9]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D]. 赵润菲.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10]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D]. 蒋捷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