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郑州婷[1](2021)在《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研究》文中提出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的研究,是基于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际运行乱的现实问题下提出的。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是未来一定时期内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一个方向。研究上海市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及其特色,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广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现养老服务公益定位、保基本生活以及满足新时代下新需求、新水平、新期待的民生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针对上海市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中概念不清、理念不晰、机制固化、发展活力缺乏等问题,从可持续发展出发,注重社会调研,采用质性研究方法,以公建民营社区养老设施为样本切入点,重点调查和剖析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的现行运行机制,对其运行情况和特色、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以协作治理理论为理论依据,对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目标运行机制进行构想,设立其发展目标,提出其理想运行机制及相应的对策,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现行运行机制,以提供政策导向。通过文献分析,本文结合现行上海社区养老服务实际操作,明晰“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社区养老设施”等基本概念及其类型,并从老年人需求角度出发对社区养老设施进行功能分类,最终归类成社区照料护理类、社区便民服务生活类、社区休闲娱乐类三类养老设施。通过参与观察法与访谈法搜集一手资料,从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的六个要素:服务对象的确定、收费与定价、税收优惠与补贴、规范性、智慧化、专业性来全面剖析上海市6个区县8个街镇三类社区养老设施的现行运行机制,并梳理出当前上海市中心城区、郊区、老旧小区、国有农场改革社区等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的特色与经验。此外,分析其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协作治理为指导,设想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目标运行机制,通过健全准入机制、服务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支持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保障机制7个子机制,以及形成外部运行、内部运行、内外部作用整体运行3个平衡机制及闭环,阐述其理想运行机制,从而提出能够促进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现行运行机制得以更快更好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看来,目前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整体上取得了较好的运行效果,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模式可行,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积极意义;调研涵盖范围广,社区三类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特色与经验具有可推广性,可为上海市乃至全国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后续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依据协作治理,本文提出了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目标运行机制,并从多元主体协作下的政府、运营方、社会层面出发,结合目标针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完善对策,为我国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提供经验,推动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提升老年福祉。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2020)在《住宅小区物业费调整研究》文中提出前言2003年至2019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由510元提升至2,100元,涨幅超过4倍;2005年至2019年广州市社平工资由1,670元提升至8,603元,涨幅超过5倍,其他城市也存在类似情况。然而,多数住宅小区物业费的收费标准近十年未变;而工资标准逐年递增,清洁、绿化、秩序维护费用、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日常办公费用等都在不断增加,这些都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经营造成了较大的经营压力。对物业费进行合理调整,已成为物业服务企业继续维持运营的必由之路。
马骁[3](2020)在《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问题研究 ——以济南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居家养老服务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内容,是当前国家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和重点。“十三五”以来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年提升,但当前服务体系满足目标人群需求的能力仍不高,城市老年人在多个服务项目上的整体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这反映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程度不理想,无法为潜在服务对象提供充分的进入服务体系的机会。服务的不可及主要与地方社会服务网络对人群设置的障碍有关,提高服务的可及性是一项供方的责任,有必要从服务供给的角度对服务可及性的困境及成因做出探讨。然而当前国内研究者对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问题的理论解读和实证研究较少,对政策实践中什么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如何测量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如何确定影响服务可及性的因素等问题的解答欠缺理论指导。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补充国内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从服务供给的角度分析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现状及成因,并为实践中改进相关政策执行的结果提供参考。本研究试图解答“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方组织结构如何影响服务的可及性?”这一研究问题,具体分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有哪些,他们在服务筹资、输送和规制中的角色是什么?”“现有供给模式下的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现状如何?”“多元主体参与供给的模式是如何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产生影响的?”“如何调整现有的多元主体供给结构以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四个子问题。研究思路是借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的分析框架,对多元供给主体在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组织和行为方式,以及现有供给模式下的服务可及性现状和问题做出描述分析;并从服务供给的组织结构中探寻影响服务可及性问题的结构性成因,以为实践中改进相关政策执行的结构、过程和结果提供参考。本研究将山东省济南市作为实证研究的案例,主要通过深度访谈收集资料,采用质性研究的三级编码资料分析方法对研究问题作出解答。本研究的主要发现为:(1)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市场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其中政府部门承担着服务筹资和规制责任,社会主体主要参与服务的输送。(2)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可及性较差,从可及性的“可获得性”“空间可达性”“适切性”和“可接受性”四个评价维度展开来看,这一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服务对象范围局限、服务项目与内容层次低,服务的可获得性较弱;专业性的需求评估手段和服务对象分类分级标准缺失,服务过程和内容的适切性不足。(3)在服务的筹资、输送和规制三个维度中,均发现了服务供给的组织结构对服务可及性产生影响的方式:服务的资金来源和筹资规模影响服务对象的资格条件、待遇标准以及社会主体参与服务输送的积极性,从而对服务的可获得性产生影响;服务输送主体的性质、能力和服务生产形式影响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对服务的可获得性、空间可达性、适切性和可接受性均能产生影响;缺少专业的需求评估手段和精确的服务分类分级的服务规制特征造成服务供给不足与资源浪费并存,对服务的适切性产生了影响。结合以上三个方面的研究发现,本研究得到的最终结论是:当前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主要采用了公共筹资、社会主体输送、公共规制的供给模式,这一供给模式下的资金规模有限、服务主体参与能力不足、资金和服务的规制手段粗糙,导致服务的整体可及性较弱。针对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在服务筹资方面提高市级财政资金的保障水平、拓宽服务资金的筹集渠道,在服务输送方面支持社会主体参与服务的分配、丰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形式,在服务规制方面出台精准化的服务分类分级补贴方案、加强对服务质量的评估等政策建议。本研究补充了国内关于服务可及性概念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借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在国内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开展的应用研究,研究结果对政策实践中有效评估标准的构建、有针对性地完善服务体系的组织架构、提升共建共享发展中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增强基本公共养老服务资源的均等分配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研究提出了几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包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的衔接问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福利多元供给问题、服务使用者对服务供给的多元主体和可及性现状的评价问题、精细化的“可及性”量化指标的构建问题等,这些问题有待于开展后续研究得到解决。
燕妮[4](2020)在《基于扎根理论的城市老旧小区治理困境及对策研究 ——以青岛市S区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市老旧小区作为一种特殊的城市社区类型,存在的矛盾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如基础设施不完善、物业管理缺失及社区社会资本存量低等,严重影响城市老旧小区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各地相继开始开展城市老旧小区治理工作,但在治理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因此,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归纳出城市老旧小区的治理困境,并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改善城市老旧小区治理的措施,对提升城市老旧小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城市老旧小区治理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厘清城市老旧小区治理政策的演变及发展历程。同时,根据当前我国城市老旧小区治理主体的不同,将目前我国现行的城市老旧小区治理模式分为三种,分别是行政主导型、混合型、社区自治型。其次,青岛市S区是青岛市的老城区,辖区内的老旧小区数量众多,面临的治理困境较为全面典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对青岛市S区老旧小区进行深入调研,归纳总结出青岛市S区通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创新探索社区物业管理方式、引进社区社会组织和推进社区文化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治理。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青岛市S区的老旧小区治理从治理基本情况、物业管理、社区组织及社区社会资本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发现青岛市S区老旧小区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但仍然面临很多治理困境。采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分析青岛市S区老旧小区治理面临的困境,提出城市老旧小区治理困境框架,分为硬性困境和软性困境两大核心治理困境,细化为四大主要治理困境——社区治理基础薄弱、社区治理资源缺乏、社区治理结构不合理、社区社会资本匮乏。最后,根据本文提出的城市老旧小区治理困境框架并结合多中心治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完善老旧小区治理基础、构建多元主体共治模式、健全老旧小区治理保障机制的对策建议,以此提高城市老旧小区治理的治理水平和能力,实现城市老旧小区治理的“善治”。
姜郸[5](2020)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城市社区既是观察社会治理水平的微观窗口,也是实现人们美好生活向往的幸福家园;既是社会矛盾冲突交织与化解的缓冲带,也是一切治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落脚点。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关键性和基础性工作。在我国社会结构转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社区治理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独特地位。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城乡社区治理”写进党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区治理置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全局中进行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加强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指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良性互动”、“合作互赢”、“民主协商”成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目标的关键词。那么,面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十字路口,究竟哪条道路可以帮助我们拉近与理想目标之距离?治理理论中的新范式——“互动式治理”理论,似乎为我们的选择提供了一个别样的视角。本土化的互动式治理理论在城市社区中的发育显得应时应需,其价值内核与社会治理创新需求显得尤为契合。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构建不仅是一种理念构建,更是作为一种工具的机制构建,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完美融合,也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现实需求的有力推手。本文考察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分析十八大以来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现状、困境。为破解当前治理困境,本文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本土化机制构建及其实现路径。通过以中国特色的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与实现路径为研究主题,以“行动者-制度-行动”作为研究的分析框架;以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行动者即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市场参与的互动性为线索;以梳理互动式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为研究基础;以观察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进程为脉络;以田野调查方式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进行案例分析;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转型创新的困境为问题意识。在以上分析的前提下,有利于能够深入理解互动式治理理论嵌入我国城市系统末梢——社区治理的契合性与可行性;同时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及构建路径,力图较为全面、系统、准确地回答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模式构建的问题。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理论来源,既有西方治理理论和中国本土化后的“善治”理论的继承,又蕴含着“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思想内涵,能够为新时期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构建提供重要理论依据。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是在中国城镇社区区域范围内,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以“民主法治”、“责任理性”、“合作共治”为理念宗旨,以协调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为行动路线,促进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公共事务中良性互动的治理过程。在宏观把握“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基础上,试图构建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分析框架——“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一切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进程都是理论与实践交相辉映的过程,是学术研究与实践活动相互推动、相互融合、相互协调、实现共同发展的过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变革、治理形态架构与转型,是在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不断地渐进、改进、调适、演化的结果。虽然社区治理真正推进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但中国城市社区的早期实际存在却也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本文依照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特征、社区制度和政策变迁、社区主体行动的互动逻辑为划分标准,发现我国城市社区是沿着“行政管理-全面建设-多元治理”的发展脉络前进。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社区治理置入到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战略高度,也为互动式治理在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提供现实可能性。源于复杂的历史发展与现实因素,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长期处于政府主导的一元化治理状态,行政色彩浓郁。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社区治理机制和模式的创新为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间的良性互动,及建设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助推。新时代下中国城市社区处于急剧变革的状态,虽在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重重治理困境。故此,选取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并研究该社区对不同问题的治理实践与创新。具体来看,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实践面临着行动者角色迷失、社区资源整合困境、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和互动渠道不畅通等众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探索更为科学化、现代化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机制,破除社区治理困境。互动式治理机制则不失为一个符合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情境的合适选择。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包括行动者、制度、行动三要素。行动者层面,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具有不同价值取向、利益偏好、资源权力的行动者——国家行动者、社会行动者、市场行动者,三方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为互补与互嵌。制度层面则指对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框架,是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行动者的法律政策体系。行动层面则关注行动者的行动空间、行动的共同目标、精神内核、互动逻辑等。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路径选择主要包括互动网络架构、互动规则建设、互动精神塑造、互动平台打造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相互统一、协调互动的,网络是基础、规则是关键、精神是动力、平台是保障,共同组成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建构之路。互动网络架构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总出发点和构建之基。互动规则建设则是从法治化、制度化和监督角度助力社区互动式治理建设,为其提供合法性与规范性保障。互动精神塑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文化内推力,其对城市社区公共精神重塑和社区公共体回归具有重要意义。互动平台打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落实载体。综上所述,构建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是对“治理重心下移”改革方向的积极回应;是处理好城市社区中多元矛盾冲突的优良方案;是冲破当前治理重重桎梏的探索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创新之路。
卢文刚,温超敏[6](2020)在《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放开试点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于惠州市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政策风险评估是防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避免激化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随着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日趋成熟,市场价格日益在物业管理行业中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放开价格,发挥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市场决定机制,将有利于扭转目前物业服务的困境。在政策大环境下,广东省选取惠州市作为首批物业价格放开的试点城市,试点期间,惠州市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和社会反响,在价格放开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梳理与借鉴。本文以惠州市为研究对象,从公共政策的全生命周期出发,结合政策要素与政策周期过程,基于政策试点的三阶段,分析评估惠州市试点政策的发生机制、内在逻辑与社会稳定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放开的优化路径。
耿记敏[7](2020)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模式的计费模型及其风险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2月发布文件《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中提到,现阶段要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本文简称全咨),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招标代理等企业采取并购重组、联合经营等方式开展全咨,以培育一批可以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的先进综合企业。该文件的发布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高度重视,并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开展全咨的热潮。此后住建部、各省市纷纷出台关于其的指导意见、试点方案等,很多房屋建筑、市政项目也加入到了试点的行列中。但从当前实施的效果来看,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探索之路并不顺畅,推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难题,例如到底什么是全咨和如何开展全咨、计费模式又该如何选取等问题都亟待解决,本文试图对其概念、计费问题等进行研究。首先,本文介绍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相关概念和全过程咨询的模式。通过对发改委、住建部、各省市出台的关于全咨的政策进行梳理,并结合所查阅文献中各专家学者的观点以及自身理解,理清其真正概念、服务的范围、优势、企业资格要求等内容以及国内外发展现状;同时将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一新的组织模式与目前国内推行的工程总承包、代建制等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理清之间的关系,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相关概念推广提供理论基础。其次,全咨计费问题是目前的研究难题之一,全咨服务效果到底能给费用额带来减少还是增加,亟需用数据来证明。本文通过研究现有制度,对完成全咨的各项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员配置标准及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梳理,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费模型,结合具体项目案例,测算咨询总负责人带领下开展的全咨总价费率计费模式、专项服务费率叠加计费模式、成本加酬金计费模式、叠加+成本酬金计费模式四种模式之间计费的差距,为项目决策和收费标准的制定提供具体数据和结论的支撑,为我国全咨模式下的计费实践提供参考。
张娟[8](2019)在《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文中提出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房地产行业深刻影响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鉴于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中国政府自1998年以来出台了多项针对该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完善房地产市场和提高居民住房福利水平有着重要意义。理解历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挖掘其变迁背后之机理,总结其未来发展之趋势,既是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现实需要,也是丰富房地产宏观调控研究的理论需要。本文首先基于政策文本分析视角,运用共词分析和聚类分析的政策文献计量方法,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划分为三个阶段,展示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聚焦点变迁的阶段特征和规律,并联系具体政策内容分析不同阶段政策主题词变化的原因,总结出1998-2018年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演进路径主要围绕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方面进行。其次,本文着眼于长时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引入间断-均衡理论对其进行阐释,分析表明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经历了两个均衡期和一个间断期,体现出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特征。为了进一步解释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本文结合了修正后的间断-均衡理论模型,综合考察近二十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研究发现,政策形象变化是房地产调控变迁的前提,而焦点事件爆发、官方决策系统注意力转移和宏观层面价值取向的变化是政策变迁的三个基础变量。最后本文从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明确官方决策系统的注意力指向、保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方面提出了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建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9](2019)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SDPR-2019-0330009鲁市监法规字[2019]8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2019年11月17日省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鲁市监法规字[2019]1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自2019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9日。本基准生效前制定的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除外)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废止。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10](2019)在《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关于调整公布温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延伸,促进我市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浙发改投资[2019]34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温委办发[2019]37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对本级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关于社区养老设施的研究 |
1.2.2 关于公建民营的研究 |
1.2.3 关于研究角度的梳理 |
1.2.4 文献研究述评 |
1.3 基本概念界定 |
1.3.1 社区养老设施及其分类 |
1.3.2 公建民营养老设施及其功能类型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1.6.1 创新点 |
1.6.2 难点 |
第2章 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分析——照料护理类 |
2.1 服务对象的确定 |
2.1.1 身体条件 |
2.1.2 优先入住情况 |
2.1.3 综合因素 |
2.2 收费和定价 |
2.2.1 基本入住率 |
2.2.2 基本收费 |
2.2.3 主要资金来源与支出 |
2.2.4 总体盈亏情况 |
2.3 享受的税费优惠和补贴情况 |
2.3.1 政策情况 |
2.3.2 税费优惠与补贴情况 |
2.4 规范化建设 |
2.4.1 运营方招投标要求 |
2.4.2 公建民营合同管理要求 |
2.4.3 监督管理 |
2.5 信息化建设 |
2.5.1 智能养老产品的使用 |
2.5.2 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搭建 |
2.5.3 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
2.6 专业化建设 |
2.6.1 社会运营方资质与能力 |
2.6.2 专业团队成员的资质与配置 |
2.6.3 专业团队的培训 |
2.7 运行特色 |
2.7.1 医养融合,打通为老服务各个环节 |
2.7.2 运用信息系统,打造智能管理平台 |
2.7.3 精准对象,分类分层服务,降低运行风险 |
2.7.4 服务网络片区化,充分发挥规模效应 |
第3章 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分析——便民生活服务类 |
3.1 服务对象的确定 |
3.1.1 范围 |
3.1.2 优先享受情况 |
3.1.3 综合因素 |
3.2 定价机制 |
3.2.1 供餐内容与方式 |
3.2.2 基本收费 |
3.2.3 工作人员的工资承担及发放形式 |
3.3 优惠与补贴情况 |
3.3.1 政策情况 |
3.3.2 具体补贴情况 |
3.4 规范化建设 |
3.4.1 运营方资质与能力 |
3.4.2 安全管理 |
3.4.3 质量监控 |
3.4.4 监督与考核 |
3.5 运行特色 |
3.5.1 强化引导,实现标准化管理 |
3.5.2 两重补贴,促进可持续发展 |
3.5.3 第三方评估,规范监督管理 |
3.5.4 多方协作,促进资源整合 |
第4章 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分析——休闲娱乐类 |
4.1 服务对象的确定 |
4.1.1 身体条件 |
4.1.2 范围 |
4.1.3 综合因素 |
4.2 资金来源与供给情况 |
4.2.1 资金来源与支出 |
4.2.2 供给内容与方式 |
4.2.3 设施使用率 |
4.3 优惠与补贴情况 |
4.3.1 政策情况 |
4.3.2 补贴资金管理与使用 |
4.4 规范化建设 |
4.4.1 运营方资质与能力 |
4.4.2 运营方招投标与合同签订周期 |
4.4.3 评估管理 |
4.5 队伍建设 |
4.5.1 团队配备 |
4.5.2 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
4.6. 运行特色 |
4.6.1 多样化、一站式运行,功能齐全 |
4.6.2 专业服务、规范运行,全面提高质量 |
4.6.3 注重团队能力建设、链接资源,提升团队整体实力 |
第5章 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目标运行机制构想——基于协作治理视角 |
5.1 存在的问题 |
5.1.1 政府有关政策规范性不够 |
5.1.2 运营方服务质量偏低 |
5.1.3 社会支持网络尚未构建 |
5.2 设立发展目标 |
5.2.1 目标设立的理论依据 |
5.2.2 目标设想 |
5.3 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的理想运行机制 |
5.3.1 健全七个子机制 |
5.3.2 形成三个闭环 |
第6章 协作治理下完善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的对策 |
6.1 政府层面: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提高实施规范性 |
6.1.1 明晰社会运营方招投标要求 |
6.1.2 加强委托管理合同管理 |
6.1.3 优化补贴政策结构和内容 |
6.1.4 制定统一的评估考核体系 |
6.2 运营方层面:明确基本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益 |
6.2.1 运营方明确自身基本定位 |
6.2.2 参与前期建设,提高运行效益 |
6.2.3 加强智慧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
6.3 社会层面:完善资源整合机制,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
6.3.1 鼓励多渠道引入运营资金,保障资金周转 |
6.3.2 探索用财政补贴撬动市场项目,发展专业化运营 |
6.3.3 建立健全老年人需求表达与参与机制 |
6.3.4 引导市场主体的志愿服务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住宅小区物业费调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章绪论 |
1.1研究背景 |
1.1.1服务现状分析 |
1.1.2服务需求分析 |
1.1.3经营情况分析 |
1.1.3.1概述 |
1.1.3.2物业费单价低 |
1.1.3.3物业费收缴难 |
1.1.3.4物业费调价难 |
1.2研究目的、意义 |
1.2.1研究目的 |
1.2.2研究意义 |
1.3研究内容 |
1.3.1价格调研与对比分析 |
1.3.2经营模式 |
1.4研究方法 |
1.5研究创新点 |
1.5.1完善操作流程 |
1.5.2调研数据充实 |
第二章物业费调价相关研究综述与各地有益探索 |
2.1综述 |
2.2物业费调整案例 |
第三章物业费调价的法律分析 |
第四章物业费调价障碍及原因分析 |
4.1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
4.2开发商遗留问题 |
4.3消费理念与市场化需求 |
第五章物业费调整的操作性方案 |
5.1物业费调整的流程综述 |
5.2前期准备阶段 |
5.2.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
5.2.2法律法规研究 |
5.2.3走访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
5.2.4测算物业费调整幅度 |
5.2.5上报物业费调整计划 |
5.2.6内部培训与动员 |
5.2.7建立应急程序 |
5.3宣传引导阶段 |
5.3.1宣传物业公司服务 |
5.3.2公示物业费调整信息 |
5.3.3第三方成本监审 |
5.3.4公布项目账目、服务报告 |
5.3.5拟定调整通知 |
5.4实施控制阶段 |
5.4.1公示物业费调整方案 |
5.4.2方案呈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
5.4.3书面征询业主意见 |
5.4.4收集意见征询表 |
5.2.4.5统计征询意见 |
5.4.6公示意见征询结果 |
5.4.7收集业主反馈意见 |
5.4.8公示业主反馈意见 |
5.5后期跟进阶段 |
5.5.1收费备案 |
5.5.2调价报备 |
5.5.3系统调整与费用收取 |
5.5.3品质改善与提升 |
结语 |
(3)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问题研究 ——以济南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及意义 |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一、居家养老服务 |
二、服务的可及性 |
第三节 理论视角: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第四节 文献回顾 |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定义 |
二、服务可及性的定义和维度 |
三、养老服务可及性问题的国内外相关研究 |
四、国内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现状 |
五、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的相关研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一、资料的搜集方法 |
二、资料的分析方法 |
第二章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主体供给模式 |
第一节 居家养老服务的筹资 |
一、筹资主体和资金来源 |
二、筹资水平 |
第二节 居家养老服务的输送 |
一、服务的采购 |
二、服务的分配 |
三、服务的生产 |
第三节 居家养老服务的规制 |
一、对服务资金的规制 |
二、对服务输送的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
第一节 服务的可获得性 |
一、服务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待遇标准 |
二、可获得的服务项目和内容 |
第二节 服务的空间可达性 |
第三节 服务的适切性 |
第四节 服务的可接受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主体供给对服务可及性的影响 |
第一节 筹资方式对服务可及性的影响 |
一、公共资金投入规模与服务对象的待遇资格 |
二、筹资渠道与社会主体的供给能力 |
第二节 输送模式对服务可及性的影响 |
一、分配主体的工作方式与服务信息的可获得性 |
二、生产主体的特征与服务内容的可获得性 |
第三节 规制特征对服务可及性的影响 |
一、规制标准与服务分配的适切性 |
二、规制思路与社区服务设施的适配性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际经验借鉴:加拿大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加拿大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福利供给 |
一、加拿大社会服务多元福利供给模式的历史演进 |
二、加拿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 |
三、加拿大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结构 |
第二节 加拿大BC省的“在家更好”居家养老支持项目分析 |
一、服务供给中的多元主体参与 |
二、服务的可及性概况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提高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服务的资金筹措 |
一、提高市级财政资金的保障水平 |
二、拓宽服务资金的筹集渠道 |
第二节 改进服务的输送方式 |
一、支持社会主体参与服务的分配 |
二、丰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 |
第三节 调整服务的规制措施 |
一、出台精准化的服务分类分级补贴方案 |
二、强化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措施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讨论 |
第一节 研究发现和结论 |
第二节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访谈对象的编号与身份 |
附录2 资料分析中的三级编码举例 |
附录3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4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5 居家养老第三方服务组织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6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基于扎根理论的城市老旧小区治理困境及对策研究 ——以青岛市S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的目的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 |
(二)国外相关研究 |
三、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性 |
第一章 城市老旧小区治理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本研究的相关概念 |
一、城市老旧小区的含义 |
二、社区治理的内涵 |
第二节 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 |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二章 我国城市老旧小区治理政策演化与治理模式 |
第一节 我国城市老旧小区治理政策演变过程 |
一、中央政府有关老旧小区治理政策 |
二、地方政府有关老旧小区治理政策 |
第二节 目前我国城市老旧小区治理模式 |
一、行政主导型模式 |
二、混合型模式 |
三、社区自治型模式 |
第三章 青岛市S区老旧小区治理实证研究 |
第一节 青岛市S区老旧小区治理主要做法 |
一、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
二、创新探索社区物业管理方式 |
三、引进社区社会组织 |
四、推进社区文化建设 |
第二节 青岛市S区老旧小区治理现状满意度调查结果分析 |
一、研究数据来源及样本基本情况 |
二、S区老旧小区治理满意度调查结果分析 |
第四章 基于扎根理论的青岛市S区老旧小区治理困境分析 |
第一节 青岛市S区老旧小区治理困境的扎根理论研究 |
一、研究方法介绍 |
二、数据资料的收集 |
三、开放编码 |
四、主轴编码 |
五、选择编码 |
第二节 青岛市S区老旧小区治理困境分析 |
一、老旧小区治理硬性困境分析 |
(一)社区治理基础薄弱 |
(二)社区治理资源缺乏 |
二、老旧小区治理软性困境分析 |
(一)社区治理结构不合理 |
(二)社区社会资本匮乏 |
第五章 完善城市老旧小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老旧小区治理基础 |
一、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
二、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
第二节 构建老旧小区多元主体共治模式 |
一、转变政府治理观念 |
二、明确社区居委会角色 |
三、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 |
四、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意识和能力 |
第三节 完善老旧小区治理保障机制 |
一、建立多渠道筹措治理资金机制 |
二、完善多方式培养治理人才制度 |
三、健全老旧小区治理政策法规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概况与总体评价 |
(一)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
(二)国内相关研究概况 |
(三)总体评价 |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研究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一)可能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社区、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二)中国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三)互动式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国家-社会”关系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对“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的继承 |
(二)对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继承发展 |
(三)“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演进特征: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前世今生 |
一、传统到现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历史沿革 |
(一)1949~1990:城市社区行政管理阶段 |
(二)1991~2011:城市社区全面建设阶段 |
(三)2012~2019:城市社区多元治理阶段 |
二、管控到互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演进特征 |
(一)一元化向多元化演进的治理主体 |
(二)单位制向社区制演进的制度转型 |
(三)纵向型向网络型演进的行动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实践案例与困境分析:互动式治理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探索 |
一、中国差异化城市社区治理类型中的实践探索 |
(一)行政导向:大都市边缘社区治理实践 |
(二)社会导向:智慧社区建设的治理实践 |
(三)市场导向:新型商品房社区治理实践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特征 |
(一)治理行动者:党政为核心的多元主体治理转型 |
(二)治理制度:顶层设计与具体运作的制度化体系 |
(三)治理行动:多样化治理方式交叠的调适性互动 |
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互动困境 |
(一)行动者角色迷失困境 |
(二)社区资源整合的困境 |
(三)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 |
(四)互动渠道不畅通困境 |
四、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困境归因 |
(一)公共性不足问题 |
(二)治理模糊性问题 |
(三)路径依赖的问题 |
(四)法治化建设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动者-制度-行动”框架下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构建 |
一、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生成发育逻辑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传统意蕴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时代要求 |
二、行动者: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的多元动态主体 |
(一)国家行动者——党组织、政府、居委会的治理参与 |
(二)社会行动者——业委会、非政府组织的治理参与 |
(三)市场行动者——社区企业等市场力量的治理参与 |
(四)行动者间关系: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互动式治理中的互补互嵌 |
三、制度: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与行动的制度空间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内在逻辑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外在互动 |
四、行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行动空间与互动逻辑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行动空间内涵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共同目标 |
(三)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精神内核 |
(四)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互动逻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实现之路 |
一、互动网络: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的关系架构 |
(一)互动式动态网络构建的关键要素 |
(二)互动式动态网络架构的具体策略 |
二、互动规则: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体系完善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法治之路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软法之治 |
(三)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监督之力 |
三、互动精神: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文化内推力 |
(一)重塑社区公共精神 |
(二)整合社区公共文化 |
(三)培育社区文化组织 |
四、互动平台: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中的落实载体 |
(一)信息化中的技术型平台建设 |
(二)利益诉求的表达型平台建设 |
(三)民主互动的协商型平台建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重要讲话 |
附录二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要文献中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三 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四 十八大以来国家级重要规划中社区治理的相关论述 |
附录五 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
附录六 中央及部委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政策文件 |
附录七 某市社区治理任务与工作内容汇总 |
后记 |
(6)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放开试点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于惠州市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前试点阶段 |
(一)目标确立 |
(二)政策目标“层级演化” |
1. 中央政府:宏观政策动员 |
2. 广东省政府:指导文件动员 |
3. 惠州市政府:施行方案动员 |
三、试点阶段 |
(一)政策内容敲定 |
1. 惠州城市概况 |
2. 目标路径实现 |
(二)政策工具选取 |
1. 发生机制与内在逻辑 |
2. 政策内容具体实现 |
四、后试点阶段 |
(一)试点阶段评析 |
1. 外部环境的“适宜性”——适应市场配置资源的时代潮流 |
2. 权威主体的“互动性”——考虑不同群体对特定决策风险的隐性感知 |
3. 硬性资源的“时效性”——善于借助法律手段破解难题 |
4. 利益主体的“兼容性”——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
(二)试点政策成效评估 |
五、结论与建议 |
(一)坚定不移坚持市场化目标 |
(二)进一步探索放、管、服路径 |
(三)持续健全政策具体实施细节 |
1. 进一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
2. 动态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 |
3. 探索建立物业管理成本发布制度 |
4. 细化完善物业服务等级和标准 |
5. 加快建设多元治理的社区模式 |
(7)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模式的计费模型及其风险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发展历程及其研究综述 |
1.2.2 国内发展历程及其研究综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3.3 论文技术路线 |
第2章 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探讨 |
2.1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特点、阶段划分与内容 |
2.1.1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特点 |
2.1.2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阶段划分 |
2.1.3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 |
2.2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主要模式 |
2.2.1 基本模式 |
2.2.2 专项模式 |
2.2.3 组合模式 |
2.2.4 特别模式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全过程工程咨询计费模型的研究 |
3.1 计费模型建立的理论基础 |
3.1.1 日工资单价的构成和计算方法 |
3.1.2 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方法 |
3.2 投资决策与管理服务计费模型 |
3.2.1 投资综合咨询计费模型 |
3.2.2 项目代建计费模型 |
3.3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计费模型 |
3.3.1 总价费率计费模型 |
3.3.2 专项服务费率叠加计费模型 |
3.3.3 成本加酬金计费模型 |
3.3.4 叠加+成本酬金计费模型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计费模型的计费对策研究 |
4.1 不同计费模型的风险 |
4.1.1 费率报价风险 |
4.1.2 专项服务费叠加风险 |
4.1.3 成本加酬金风险 |
4.2 对策建议 |
4.2.1 费率报价对策建议 |
4.2.2 专项服务费叠加对策建议 |
4.2.3 成本加酬金对策建议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项目实例分析 |
5.1 湖南省中方芙蓉学校项目概况 |
5.2 中方芙蓉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
5.2.1 中方芙蓉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 |
5.2.2 中方芙蓉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要求 |
5.3 中方芙蓉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的计算 |
5.3.1 总价费率模式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的计算 |
5.3.2 专项服务费叠加模式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的计算 |
5.3.3 成本加酬金模式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的计算 |
5.3.4 叠加+成本酬金模式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的计算 |
5.3.5 不同计费模式下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的比较分析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相关概念 |
2.1.1 房地产宏观调控 |
2.1.2 政策变迁 |
2.2 间断-均衡理论及在中国情景下的修正 |
2.2.1 间断-均衡理论 |
2.2.2 间断-均衡理论在中国情景下的修正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变迁阶段分析 |
3.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的选择与分析方法 |
3.1.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选择 |
3.1.2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分析方法 |
3.1.3 信效度检验 |
3.2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阶段的定量分析 |
3.2.1 住房制度改革起步阶段(1998-2002 年) |
3.2.2 房地产市场化发展阶段(2003-2009 年) |
3.2.3 房地产市场化调整阶段(2010-2018 年) |
3.2.4 变迁阶段的总体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阐释与内在机理 |
4.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理论阐释 |
4.1.1 均衡期: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探索阶段(1998-2002 年) |
4.1.2 均衡期: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深化阶段(2003-2009 年) |
4.1.3 间断期:房地产宏观调控得转向阶段(2010-2018 年) |
4.1.4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历程的总体阐释 |
4.2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 |
4.2.1 焦点事件爆发 |
4.2.2 官方决策系统注意力转移 |
4.2.3 宏观层面价值取向 |
4.2.4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完善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建议 |
5.1 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 |
5.1.1 重视房地产宏观调控立法 |
5.1.2 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配套政策 |
5.2 明确官方决策系统的注意力指向 |
5.2.1 重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性 |
5.2.2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价值的公共性回归 |
5.2.3 加强房地产预期管理 |
5.3 保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 |
5.3.1 合理配置房地产宏观调控手段 |
5.3.2 提高地方政府执行积极性 |
5.3.3 搭建房地产信息公开平台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研究[D]. 郑州婷.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2]住宅小区物业费调整研究[A].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课题研究成果, 2020
- [3]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问题研究 ——以济南市为例[D]. 马骁. 山东大学, 2020(04)
- [4]基于扎根理论的城市老旧小区治理困境及对策研究 ——以青岛市S区为例[D]. 燕妮. 青岛大学, 2020(02)
- [5]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D]. 姜郸. 吉林大学, 2020(08)
- [6]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放开试点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于惠州市的分析[J]. 卢文刚,温超敏. 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 2020(02)
- [7]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模式的计费模型及其风险对策研究[D]. 耿记敏. 湖南大学, 2020(07)
- [8]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D]. 张娟. 燕山大学, 2019(06)
- [9]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J].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33)
- [10]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关于调整公布温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J]. 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