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omments on UN Reform(论文文献综述)
魏冉[1](2021)在《中国与东盟的联合国大会投票实践研究(1991-2019)》文中认为联合国是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大会投票成为考察会员国在国际事务立场相似性的重要途径。对联大投票的分析建立于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同时规避了经验主义的主观因素及不可控因素。有鉴于此,本文通过系统考察1991-2019年中国与东盟在联合国大会的投票情况,探究影响中国-东盟投票立场一致或相异的因素,分析二者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推动国际议题合作,以便精进中国-东盟合作、增益中国-东盟关系,并对中国如何借助联合国大会增强发展中国家代表性、推动完善全球治理提供启示。在理论层面,国家利益决定国家是否会遵守国际规范,而对规范的遵守又会影响国家利益的偏好。笼统将国家利益与国际规范一概而论只能被视为一种简单的补充性解释,因此将国家利益与国际规范作为自变量解释国家投票行为之时,必须将其放置在特定的时段与国际议题下展开,同时说明选择依据。投票立场出现差异是国家基于利益与规范对相对收益进行衡量的结果。对此,有两种解释。一是因为国家对某一决议或其映射的国际问题的利益认知出现根本性分歧;二是当国家利益与国际规范相斥时,国家在联大决议中坚持选择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的投票立场。简而言之,投票立场相异源于国家将维护利益置于遵守规范更优先的位置,投票立场代表了一国在特定情境下维护国家利益的最优选择。在经验层面,通过考察中国与东盟在联合国大会三个主要议题领域的1104个决议发现,中国与东盟在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议题领域投票一致性最高;其次是裁军和国际安全议题领域;社会、人道主义和文化议题领域一致性最低,且波动幅度较大。将中国与东盟近30年的联合国大会投票趋势置于同时段内思考中国-东盟关系,可以发现:中国-东盟联大投票结果并未受到“中国威胁论”的影响;中国-东盟联大投票差异未削弱中国-东盟国际合作,体现出了双方包容互利的发展格局。研究还发现,美国因素拉低了中国与东盟的投票一致性。因此,中国应借助制度建设、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与讲究道义等优势,采取相关措施弱化美国影响,加强东盟与中国在国际事务立场上的协调与配合,提高中国-东盟联大投票一致性,从而增强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这对于化解中国和平发展面临的战略压力、推动完善全球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王煜[2](2020)在《冷战结束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探析》文中指出本文以美国与联合国的互动为分析框架,从联合国成立以来美国不同时期多边外交政策与联合国自身角色演变及主要机构改革两条线索出发,分析了冷战结束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特点,并对两者互动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与展望。绪论部分提出研究对象和主要问题。首先提出本文研究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及相关理论工具。然后对国内外学术界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大致梳理,以此为基础提出本文的研究重点问题。第一章回顾冷战前美国与联合国的历史渊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理论流派。第二章分析冷战终结对美国的联合国政策造成的冲击和影响,并由此明确贯穿全文的两条分析线索,一是美国国别线索,重在析清冷战终结对美国国内外政局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美国对待多边外交工具的态度演变及其国际组织战略特点。二是联合国发展演变线索,重在分析冷战终结对联合国角色的影响及联合国面临的改革压力。通过两条线索交织互动分析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双重性特点。第三章重点运用历史和比较分析方法,对冷战结束后美国各届政府对联合国政策进行逐一梳理。在回顾各届政府多边外交政策的理论渊源和现实背景的基础上,总结出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表象特征和内在动力。第四章重点运用案例分析,以美国对联合国具体事务的政策(包括秘书长人选、安理会改革、发展与人权问题,联合国会费等)为案例展开研究,一方面分析了美国的联合国政策对联合国机构的直接影响和效力,另一方面研究了美国与联合国互动中后者对前者存在的反作用,以及前者对此做出的反应。第五章尝试展望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重在分析特朗普上台后美国外交政策目标的调整及其制约因素,以及现阶段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一系列变化可能对二者互动带来的深远影响。本文分析研究表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存在较为明显的功能性定位,从政策表层看,美国对联合国政策在不断调整变化;但分析其内在动因则发现,美国从联合国擭取权力与利益的的本质从未改变,变化的只是维护利益的方式和手段。本文尝试梳理冷战结束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变”与“不变”,揭示美国利用联合国服务其国家利益的内在本质,探寻未来多边格局的走向与应对之策。
陈磊山[3](2020)在《非洲维和机制构建与中国的参与》文中指出随着联合国维和行动由“解决冲突”向“维持和平”、“预防冲突”、“建设和平”的任务转变,保护平民和解决政治问题成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内容,在制度层面,基于集体安全思想下的非洲维和机制构建显得尤为迫切。在联合国主要维和任务转变的新形势下,非洲维和机制构建也面临着诸多方面的现实困境。由于联合国安理会、秘书处与主要维和资源贡献国三方存在协调不畅的问题,非盟在自身力量薄弱的基础上无法独立处理非洲地区安全事务,因此非洲维和机制的创新与改革也势在必行。近年来,非盟与非洲次区域性组织迫切希望能更多地独立地掌管非洲事务,找回失落的话语自主权。但由于政治制度的不完善、经济发展水平低、政局动荡以及缺乏强有力的应急机制等现实情况,难以仅凭借非盟自身达成愿望,联合国在这一背景下顺应趋势与非盟构建合作伙伴关系。与此同时,美英法等西方大国逐渐对非洲维和行动失去兴趣,尽显疲态,逐渐减少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实际支持,缺少传统大国大力支持下,这无疑是对非盟与非洲次区域性组织逐步开展非洲地区性安全事务进程的一大打击。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呈现突飞猛进的势头,综合实力的提高使得中国增加了参与到非洲维和机制构建中的热情与信心。与美国所倡导的单边主义不同,中国严格遵守在联合国主导框架下,积极主动地承担起非洲的建设和平任务。随着维和行动的开展,中国无疑会在更多方面,更深层次地推动非洲维和机制构建的脚步,凸显中国智慧,为世界贡献中国方案。目前,非洲维和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联合国与非盟权力性结构性问题,双方在何时由谁来主导的问题上更多的是凭借过往维和经验判断,没有明确的沟通交流机制;随着非洲自主意识的不断觉醒,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在开展过程中保护责任与国家主权的界限问题引起明显争议,这给维和行动带来一定挑战;中西方维和模式的分歧也表明联合国内部协调机制并不统一。针对这些问题,中国积极推动非洲维和机制的改革建设,通过积极承担联合国与非盟的“中间人”角色,推动联合国与非盟进一步深化构建合作伙伴关系;加强非洲自主主导的前期预防机制与前期评估机制的实施,避免冲突的大规模爆发,使前期维和机制常态化;倡导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多边主义维和,促进非洲地区以和平方式解决危机,体现出“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中国特色。
海媛[4](2020)在《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冷战结束之后,随着两极体制的终结,非洲大陆曾被大国争霸所掩盖的内部矛盾和冲突不断显现,非洲安全形势出现了新变化。为了更好地解决非洲内部冲突,维护非洲的和平与稳定,联合国与非洲大陆最具代表性的国际组织——非洲联盟开始了在非洲维和方面的合作,并逐步构建了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关系。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联合国就与非盟前身——非洲统一组织开始了合作维和的探索。当然这个探索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尤其是在卢旺达维和中,行动的失败既显示出非统组织自身机制的缺陷,也给联合国维和造成沉重的打击。正是基于前期合作的经验与教训,非盟在成立时即规划构建了和平与安全理事会,以用来专门处理非洲的各种冲突争端。同时,也继续密切与联合国在维和领域的合作。在双方近二十年的维和实践中,一种灵活多元的伙伴关系逐渐建立起来。然而,在这种伙伴关系中,还存在许多挑战,需要联合国与非盟一同克服,这包括能力与需求的差异、非盟的话语权不足问题、区域与次区域安排之间的摩擦、以及冲突干预与主权原则之间的矛盾等。本文重点关注联合国——非盟维持和平伙伴关系的构建。介绍了伙伴关系兴起的背景,通过考察利比里亚,卢旺达和达尔富尔的维持和平行动,梳理了伙伴关系的建设过程和各个阶段的特点,分析了伙伴关系建设中面临的一些挑战,最后讨论了伙伴关系的新进展和建设重点。
冯兴宇[5](2020)在《21世纪以来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文中研究指明中国作为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在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问题上的态度和政策,经历了21世纪以前的“谨慎表态,有限的参与”到进入21世纪以后的“积极表态,积极参与”,再到目前“积极介入、深度参与”演变过程。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态度和政策都发生了显着变化。这一变化具体体现在2001年中国国防部成立了维和事务办公室,不仅如此,2015年联合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中国政府就联合国维和问题发表了“六大维和承诺”。这标志着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态度和政策发生了由“积极关注,有限的参与”到“深度参与,积极派遣部队维和”的转变。如今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维和人员规模持续扩大和物资投入持续增加。除此之外,中国还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改革和联合国维和机制建设,积极监督联合国维和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形成了一套相互促进、相互作用,良性互动的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路径。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利于改变联合国传统维和体系中由某些超级大国把持话语权的现象。最后,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认知的变化与联合国维和制度的演变具有同向性,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利于国际社会妥善处理维持和平与建设和平关系,也为联合国维和行动注入了新的动力。本文主要通过对2001年至2015年和2015年至当今这两个阶段,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为的态度及派兵参与联合国具体维和行动的实践分析,探究这一时期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态度和政策发生的变化及其原因,阐述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特点和在联合国维和机制中所起的作用。
孟必康[6](2019)在《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研究 ——以全球治理为观察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维和行动作为联合国维持地区和平,促进世界稳定的手段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自1971年来,中国基于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地位,积极配合参与维和行动。一方面,中国不断提升维和经费份额摊派比例,并加大了对维和行动的物资配备及供给。另一方面,中国先后派驻工兵、警察、医疗兵、观察员、特派员等维和力量,并成立了8000人规模的维和部队。而这也引起了世界的关注和议论。为什么中国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为什么中国参与联合国行动反而受到了西方社会的攻讦诋毁?为什么中国始终强调维和行动的中国方案?本文认为,全球治理理念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追求是相统一的。伴随着全球化的浪潮,维和行动所面临的问题发生了交叉转化,其影响力和破坏性性危及全球。单一国家、单一地区内的问题已经无法控制,全球治理的理念和模式则是对这些具有全球性、公共性问题最好的解决之策。而中国一贯以来将维和行动视为一种全球治理的路径,这也为中国提升国际影响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此过程中,西方社会现实主义国家利益至上的思维、修昔底德陷阱的思维等,使得其对于中国产生了假想中的威胁。中国威胁论,特别是中国军事威胁论的论调甚嚣尘上。戏剧性的却是,国际问题的严峻形势、国际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等情况,使得西方社会不得不希望中国担负起更多的大国责任,更全面地参与到维和行动之中。但这种转变背后的实质却是从中国威胁论的“棒杀”到大国责任论的“捧杀”。本文通过梳理发现,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呈现明显的阶段性,1988年和2008年是两个非常明显的转折点。国内外的关注点也从对中国参与维和行动历史、目的、意义的研究,开始转向对中国参与维和行动前景的研究。国内外对中国的关注越来越多,中国参与维和行动广度和深度都不断增加,但国际社会却对中国充满了不信任,甚至遏制。本文认为,这与西方国家长期霸占维和领域、国际安全领域的话语权有关,与联合国自身体制机制的僵化有关,也与中国自身因素有关。那么,面对当下复杂的局势,以及维和任务所面临问题的紧迫性,中国维和行动将何去何从呢?本文认为,今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有两个关键。一是中国应该坚守主权独立、政治平等的外交行动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秉持哈马舍尔德三原则等制度规定;二是在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过程中,注重发挥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的影响力,以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样的高度和追求去推动维和行动的再发展,大力推进全球治理的正当性、有效性,从而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献策出力。
李廷康[7](2018)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改革》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何可以和如何给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改革提供指引?对于前者,本文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一种构建国际共同体的中国方案和理想,它与集体安全的联系建立在国际共同体与集体安全的关系基础之上。从渊源和历史发展来看,集体安全是一种共同体式的安全结构:往往有什么样的国际共同体构建理念,就相应有什么样的集体安全体系;一定的集体安全也需要一定的组织形式作为支撑。作为国际共同体理念和集体安全理想的当代载体,联合国的建立体现了国际共同体特别是安全共同体的特征,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原则和程序设计也继承了这些理念,尤其是对共同利益、共同价值和共同行动的要求。但是,由于缺乏集体安全运行的理想条件,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存在难以弥补的内在缺陷,其改革不仅难以突破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和价值分歧,而且因受到西方构建国际共同体思路的影响而产生偏离。对于后者,本文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既是对联合国理念的继承和创新,也是对西方国际共同体观念的超越,其理念和实践将促进国际社会的融合和发展,对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改革在各方面均起到促进和指引作用。
孙德刚,张帅[8](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参与联合国在中东维和行动的理念与实践》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认知经历了从感性到理性、从片面到全面、从消极到积极的变化过程。中国参与联合国在中东的维和行动是中国参与中东安全治理的重要领域,其过程可分为谨慎接触(19791987年)、初步参与(19882001年)、机制创新(20022011年)和主动塑造(2012年以来)四个时期。中国参与联合国在中东维和行动理念、政策和行为的变化,受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中国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中国海外利益不断拓展和中国负责任大国身份不断强化等四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中国参与联合国在中东的维和行动不仅展现了发展中大国对中东安全治理的参与,而且成为中国探索"维和外交"、运筹与美、欧、俄、非盟和阿盟等大国和地区组织战略合作的重要平台。在维和实践中,如何做到既"出钱"又"出人",既"出思想"又"出方案",是新时期中国从"维和大国"向"维和强国"迈进的重要任务。
王志佳[9](2018)在《国家境外武力反恐合法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恐怖主义对国际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非武力反恐方式以及一国实施的境内武力反恐,已经无法遏制恐怖主义全球蔓延的态势,国家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应成为国际社会遏制、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必要选择。但在现行国际法框架下,国家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合法性问题面临挑战。本文以国家境外武力反恐合法性问题为研究内容,将国家境外武力反恐分为国家经安理会授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国家行使自卫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国家经他国邀请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国家单边主义境外武力反恐、海上武力反恐五种情形。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定性分析法、个案研究法、系统研究法,对国家境外武力反恐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论证。本文共分九章。第1章为绪论,介绍了论文选题背景,综述了前期研究成果,提出了论文的研究内容、方法和意义,确定了论文研究结构和章节安排。第2章主要研究国家境外武力反恐的必要性及其情形。本章分析了国际恐怖主义的严重危害性,对联合国框架下非军事机构打击恐怖主义、刑事反恐和国家境内武力反恐的实践、成效、局限性进行了梳理分析,认为国家实施境外武力反恐是必要选择。结合国际实践认为国家境外武力反恐主要有五种情形。第3章主要研究国家经安理会授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及其合法性。本章梳理了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反恐的现行国际法规制、具体实践及存在问题,结合恐怖主义是否构成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恐怖主义组织能否成为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打击的对象等对其合法性进行分析论证。第4章主要研究国家行使自卫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及其合法性。本章梳理了国家自卫权的现行国际法规制、国家行使自卫权武力反恐的具体实践及存在问题,结合恐怖主义袭击是否构成武力攻击、恐怖主义组织能否成为国家行使自卫权的对象等对其合法性进行分析论证。第5章主要研究国家经他国邀请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及其合法性。本章对国际法上的同意请求原则及具体要件、国家经他国邀请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具体实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国家经他国邀请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合法性进行论证分析。第6章主要研究国家单边主义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及对现行国际法的挑战和侵蚀。本章梳理了单边主义的内涵及论调、国家单边主义武力反恐的实践,重点从侵蚀禁止使用武力原则、违背国家主权原则等方面论证了单边主义境外武力反恐对现行国际法的挑战和侵蚀。第7章主要研究国家海上武力反恐及其合法性。本章明确了海上武力反恐的对象,分析了海上武力反恐的必要性、现行国际法对海上武力反恐的规制,对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公海等三种不同性质海域海上武力反恐的合法性进行分析论证。第8章主要研究国家境外武力反恐国际法律规制的构建。本章从明确国家境外武力反恐对象、健全完善相关国际法律制度和机制、遵循适当性原则、强化国际反恐合作等方面提出建议。第9章主要研究中国对国家境外武力反恐应持有的态度和立场。本章分析了中国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待国家境外武力反恐的立场提出了建议。
赵昌[10](2018)在《约翰·霍华德政府的“平衡外交”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约翰·霍华德执政时期在澳大利亚外交史上具有特殊重要地位,其推行的“平衡外交”战略不仅在当时产生了巨大效应,而且对后世影响深远。概括而言,“平衡外交”战略的推出是由澳大利亚国家利益决定的,体现了澳大利亚在文化传统与地缘现实间、经济发展与政治联盟间、国际公义与国家利益间的矛盾现实和利益取向。“平衡外交”是澳大利亚独立外交的发展成果和新形式,标志着澳大利亚外交政策的成熟。霍华德政府的“平衡外交”是在战后澳大利亚外交政策调整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其中工党的“中等强国外交”的实践为“平衡外交”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而在吸收柏克、孟希斯、撒切尔、里根等着名保守主义思想家政治思想基础上,霍华德的“新保守主义”思想为“平衡外交”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平衡理念的指引下,霍华德上台后即对澳大利亚外交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一方面通过加强与欧美国家传统关系的方式对前任基廷政府的亚洲政策进行纠偏,变“亚洲唯一”为“亚洲第一”,实现外交的平衡发展。另一方面奉行实用主义的外交政策,强调澳大利亚的特质和地位,以增强外交政策的自信心。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以及地区安全形势的新变化也要求澳大利亚推行更加均衡的外交政策,以全方位地实现国家利益。为了实施“平衡外交”,霍华德领导的联合政府改变了工党对多边路径的依赖,把美、中、日、印(尼)四大国双边外交关系作为澳大利亚的外交支柱,并时刻注意以国家利益为准则平衡经济发展、政治联盟和价值观念等因素之间的关系。同时在多边外交上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注意国家利益与国际形象的平衡、国家安全与国际公义的平衡、融入与自主的平衡以及多边与双边的平衡。此外,在全球性热点事务中推行平衡政策、在多元文化外交、人权外交、价值观联盟外交和经济外交等方面霍华德政府保持了原则性与实用性的平衡。因此,平衡是霍华德时期澳大利亚外交的基本逻辑,经过长期的政治实践,霍华德政府的“平衡外交”基本定型,并产生了良好的政策反响。当然“平衡外交”也面临一些挑战,澳大利亚的地缘、文化和社会舆论都会使其出现波动,但总体来讲平衡策略不失为澳大利亚外交的最佳选择,具有稳定的政策空间。霍华德政府时期形成的这种外交平衡的战略思想在陆克文政府“亚太共同体”倡议和特恩布尔政府出租达尔文港等政治实践中被沿用,产生了深远影响。总之,平衡理念贯穿了霍华德时期的外交实践,也为我们深刻认识澳大利亚的外交特性和利益取向提供了完整个案,对我们把控现任澳大利亚政府的外交趋向提供了分析依据,具有显着的国际政治意义。
二、Comments on UN Reform(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Comments on UN Reform(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与东盟的联合国大会投票实践研究(1991-2019)(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三、研究时段、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利益、规范与联大投票实践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国家利益 |
二、国际规范 |
第二节 联大投票实践中利益与规范的考量 |
一、国家利益与国际规范的逻辑联结 |
二、联大投票实践中的国家利益与国际规范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联合国框架下的合作及中国与东盟的联大投票情况 |
第一节 国际组织的利益互补:东盟与联合国 |
一、东盟-联合国伙伴关系历程 |
二、东盟在联合国的身份与作用 |
第二节 联合国框架下的中国-东盟国际合作 |
一、中国与东盟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政治合作 |
二、中国与东盟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安全合作 |
第三节 联大投票表决原则与投票情况 |
一、联合国大会的表决原则 |
二、数据来源与统计说明 |
三、中国与东盟的联大投票情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利益视角下中国与东盟投票立场一致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联大决议中的共同利益诉求 |
一、中国与东盟在联合国大会中的涉核决议 |
二、中国与东盟在涉核决议中的共同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多领域合作中的共同利益诉求 |
一、政治互信的持续增进 |
二、经济发展的利益驱动 |
三、其他领域合作的现实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际规范视角下中国与东盟投票立场一致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强化主权的规范 |
一、主权平等规范及相关决议 |
二、民族自决与非殖民化原则及相关决议 |
三、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及相关决议 |
第二节 限制主权的规范 |
一、维护人的尊严与促进人权及相关决议 |
二、反对通过制裁解决争端及相关决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利益与规范视角下中国与东盟投票立场相异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利益的分歧 |
一、涉及核问题决议中的国家安全利益分歧 |
二、涉及中东问题决议中的国家政治利益分歧 |
三、涉及旅行自由权决议中的国家经济利益分歧 |
第二节 利益与规范的冲突 |
一、涉及批评他国人权决议的利益诉求与规范冲突 |
二、涉及禁止使用地雷决议的利益诉求与规范冲突 |
三、涉及暂停使用死刑决议的利益诉求与规范冲突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发现与政策启示 |
第一节 基于中国与东盟联大投票实践的思考 |
一、“中国威胁论”与投票差异的非直接相关性 |
二、投票差异未削弱中国-东盟国际合作 |
三、美国因素对中国-东盟投票一致性的影响 |
第二节 深化中国-东盟国际议题合作的路径探索与启示 |
一、优化中国-东盟制度建设与合作 |
二、提供更多优质国际公共产品 |
三、更加注重道义原则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研究的基本结论 |
二、研究局限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2)冷战结束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主要研究对象及研究意义 |
二、学术界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架构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历史和理论渊源 |
第一节 冷战结束前的美国与联合国 |
第二节 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理论渊源与权力诉求 |
第二章 冷战终结对美国联合国政策的影响 |
第一节 冷战结束后初期美国外交政策大辩论 |
第二节 联合国地位与角色的变化 |
第三节 冷战结束后美国联合国政策演变的双重逻辑 |
第三章 冷战后美国历届政府对联合国政策之比较分析 |
第一节 老布什政府:保守主义的有限合作 |
第二节 克林顿政府:积极的多边主义 |
第三节 小布什政府:“美国式的国际主义” |
第四节 奥巴马政府:实用的多边主义 |
第五节 特朗普政府:“美国优先”的单边主义 |
第六节 冷战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变”与“不变” |
第四章 美国对联合国具体事务的政策 |
第一节 美国对联合国秘书长选举的政策主导和博弈 |
第二节 美国对安理会改革的政策演进 |
第三节 美国对联合国发展机构及发展议程的政策 |
第四节 美国对联合国人权等社会事务的政策 |
第五节 美国的联合国预算政策 |
第五章 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未来走向 |
第一节 美国外交政策目标及其可能受到的制约 |
第二节 联合国改革面临的挑战 |
第三节 美国联合国政策的未来走向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非洲维和机制构建与中国的参与(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来源及选择本课题的指导思想 |
1.1.1 课题来源 |
1.1.2 课题的指导思想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存在的主要问题 |
1.3 本课题研究的意义、目的、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意义 |
1.3.2 研究目的 |
1.3.3 研究内容 |
1.3.4 研究方法 |
第2章 中国参与非洲维和机制构建历程与影响 |
2.1 中国参与非洲维和机制构建的历程 |
2.2 中国参与非洲维和机制构建的影响 |
2.2.1 推动了非洲基础设施建设 |
2.2.2 维护了非洲政局稳定 |
2.2.3 促进了非洲社会安全 |
第3章 非洲维和机制构建的现状与实施 |
3.1 联合国与非盟、非洲次区域性组织 |
3.1.1 非洲维和机制现状 |
3.1.2 联合国内部协作关系 |
3.2 联合国、非盟、非洲次区域三方协调机制 |
3.2.1 非盟内部协调机制 |
3.2.2 三方协作机制 |
第4章 非洲维和机制构建的现实困境 |
4.1 联合国与非盟的权力结构矛盾 |
4.2 “保护的责任”与国家主权的争论 |
4.3 中国与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维和模式”差异 |
第5章 中国在非洲维和机制构建中的作用 |
5.1 突出预防机制建设 |
5.2 前期评估机制建设 |
5.3 承担联合国与非盟的“中间人”角色 |
5.4 倡导维和行动多边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4)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本课题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论文框架 |
第一章 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关系产生的背景 |
第一节 冷战后非洲的安全形势与维和需求 |
第二节 联合国非洲维和面临的问题 |
第三节 非盟参与非洲维和的基础 |
一、制度基础 |
二、非盟自身的优势 |
第二章 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关系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联合国—非洲统一组织的维和初探 |
一、联合国——非洲统一组织合作维和的具体实践 |
二、联合国—非洲统一组织合作维和的特点 |
第二节 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关系的形成与实践 |
一、建立联合国维和伙伴关系议程的提出 |
二、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关系构建的具体实践 |
三、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的特点 |
第三节 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关系的发展 |
第三章 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关系面临的挑战 |
第一节 非盟话语权不足的问题 |
第二节 联合国与非洲次区域组织的关系问题 |
第三节 国家主权的问题 |
第四节 维和供需赤字的问题 |
第四章 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关系的新进展与建设重点 |
第一节 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关系的新进展 |
一、《深化联合国—非盟和平安全伙伴关系的框架文件》 |
二、“以行动促维和”倡议 |
第二节 加强伙伴关系建设的着力点 |
一、加强非盟自身能力建设 |
二、协调好与次区域组织的关系 |
三、平衡冲突干预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21世纪以来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本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路径及重要研究方法 |
(一)研究路径 |
(二)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点 |
五、核心概念说明 |
(一)联合国维和行动(UN Peacekeeping Operations,PKO) |
(二)中国正式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时间节点辨析 |
第一章 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2001-2015年) |
第一节 21世纪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背景 |
一、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诞生与发展演变 |
二、21世纪以前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认知演变:从否定到接受 |
第二节 中国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的建立 |
一、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建立的背景 |
二、中国开始建立协调和管理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工作的机构 |
三、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的组织结构与职能 |
第三节 中国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建立及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 |
一、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制度下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立场和主张 |
二、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建立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实践 |
三、国防部维和行动办公室体制的积极意义及其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联合国七十周年峰会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政策的调整 |
第一节 联合国七十周年维和峰会及联合国维和行动机制的改革 |
一、联合国维和行动面临的新局面 |
二、联合国维和行动机制存在的不足及改革呼声 |
三、联合国七十周年维和峰会的召开 |
四、联合国七十周年维和峰会提出的联合国维和行动机制改革 |
第二节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政策的调整 |
一、中国领导人在联合国七十周年维和峰会上的承诺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新思路 |
二、中国深化联合国维和行动改革的具体主张 |
三、推动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新思路形成的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2015年至今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 |
第一节 2015年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变化及具体实践 |
一、2015年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新变化 |
二、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具体参与 |
第二节 2015年至今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特点 |
一、坚持多边主义原则 |
二、支持联合国与区域组织加强联系 |
三、始终坚持政治解决优先原则 |
第三节 中国全方位的深入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
一、建立与完善国际维和人员培训机制 |
二、加强女性维和人员比重 |
三、重视维和能力建设 |
四、提高维和规模和摊款比例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6)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研究 ——以全球治理为观察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意义 |
三、国内外关于中国参与维和行动的研究现状 |
(一)关于中国参与维和行动历史的研究 |
(二)关于中国参与维和行动目的的研究 |
(三)关于中国参与维和行动影响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参与维和行动前景的研究 |
(五)小结 |
四、论文研究框架 |
五、论文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关于中国参与维和行动的理论解释 |
一、维和行动与全球治理理念的统一性 |
(一)维和任务与全球问题的紧迫性 |
(二)全球治理必然有助于维和行动 |
二、现有理论对中国维和行动的解释 |
(一)中国威胁论 |
(二)大国责任论 |
(三)大国担当论 |
第二章 中国参与维和行动的历史进程 |
一、中国参与维和行动的初始时期(1971-1988) |
(一)自我孤立期(1971-1980) |
(二)支持但不参与期(1981-1987) |
二、中国参与维和行动的成熟时期(1988-2008) |
(一)积极参与期(1988-2000) |
(二)发展成熟期(2000-2008) |
三、中国参与维和行动的再发展期(2008 年至今) |
第三章 维和行动与中国履行大国责任的现实问题 |
一、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逻辑 |
(一)联合国与维和参与国的互动关系 |
(二)联合国与维和参与国的互动状态 |
二、中国在维和行动中的权利义务失衡 |
(一)中国在维和事务中的显性投入增加 |
(二)中国在维和事务中的话语权缺失 |
三、中国维和行动陷入了困境的原因 |
(一)联合国内部机制的僵化 |
(二)中国自身发展的局限 |
第四章 未来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方案 |
一、中国参与维和行动的关键问题 |
(一)坚守维和行动中心原则 |
(二)积极推动维和行动机制的完善与变革 |
二、全球治理与中国方案的未来 |
(一)中国与全球治理的利益相关性与责任相关性 |
(二)作为治理者和被治理对象面临的选择 |
(三)中国方案与全球治理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7)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一、联合国:国际共同体理念与集体安全的当代载体 |
(一) 国际共同体与集体安全的关系 |
(二) 联合国和集体安全机制的构建 |
二、共同体式的安全结构: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构建原则 |
(一) 国际共同体的基本要素 |
(二) 联合国和集体安全机制的构建原则 |
三、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内在缺陷和改革困境 |
(一) 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内在缺陷 |
(二) 西方国际共同体思想主导下的改革困境 |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改革的新路向 |
(一)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创新 |
(二)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改革的指引作用 |
五、结语 |
(8)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参与联合国在中东维和行动的理念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一、谨慎接触阶段 (1979~1987年) |
二、初步参与阶段 (1988~2001年) |
三、机制创新阶段 (2002~2011年) |
四、主动塑造阶段 (2012年以来) |
五、结语 |
(9)国家境外武力反恐合法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恐怖主义愈演愈烈 |
1.1.2 非武力反恐存在局限性 |
1.1.3 国家境外武力反恐的国际实践 |
1.1.4 中国《反恐怖主义法》出台 |
1.2 有关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安理会授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文献综述 |
1.2.2 关于行使自卫权实施武力反恐文献综述 |
1.2.3 关于适用同意(请求)原则实施武力反恐文献综述 |
1.2.4 关于“单边主义”实施武力反恐文献综述 |
1.2.5 关于海上武力反恐文献综述 |
1.3 本文研究内容、方法和意义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意义 |
1.4 本文研究结构和章节安排 |
1.5 本文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国家境外武力反恐的必要性及其情形 |
2.1 国家境外武力反恐的必要性 |
2.1.1 国际恐怖主义严重危害国际安全 |
2.1.1.1 国际恐怖主义危害范围广 |
2.1.1.2 国际恐怖主义危害程度深 |
2.1.2 非武力反恐不足以有效打击严重的国际恐怖主义 |
2.1.2.1 联合国系统非武力打击恐怖主义的实践、成效及局限性 |
2.1.2.2 刑事反恐的实践、成效及局限性 |
2.1.3 国内武力反恐的实践、成效及局限性 |
2.2 国家境外武力反恐的情形 |
第3章 国家经安理会授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及其合法性 |
3.1 国家经安理会授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现行国际法规制 |
3.1.1 安理会授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与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规则 |
3.1.2 安理会授权会员国使用武力反恐的授权方式和授权效力 |
3.1.3 安理会授权会员国使用武力反恐的基本要件 |
3.1.3.1 安理会断定存在恐怖主义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 |
3.1.3.2 非武力反恐措施无法消除恐怖主义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 |
3.1.3.3 安理会作出授权会员国使用武力反恐的决议 |
3.2 国家经安理会授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具体实践及存在问题 |
3.2.1 国家经安理会授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具体实践 |
3.2.2 国家经安理会授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中存在的问题 |
3.2.2.1 恐怖主义是否构成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 |
3.2.2.2 恐怖主义组织能否成为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打击的对象 |
3.3 国家经安理会授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合法性分析 |
3.3.1 严重的恐怖主义行径应当视为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 |
3.3.2 恐怖主义组织可以成为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打击的对象 |
3.3.3 非武力反恐措施无法消除严重恐怖主义危害 |
3.3.4 安理会作出决议对会员国使用武力反恐进行有效“授权” |
3.4 小结 |
第4章 国家行使自卫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及其合法性 |
4.1 国家行使自卫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现行国际法规制 |
4.1.1 自卫权的国际法依据 |
4.1.2 行使自卫权的基本要件 |
4.1.2.1 受到武力攻击或存在正在发生的迫近的武力攻击 |
4.1.2.2 在安理会采取措施之前 |
4.1.2.3 以国家为对象 |
4.1.2.4 向安理会报告 |
4.1.2.5 遵循必要原则和比例原则 |
4.2 国家行使自卫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具体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
4.2.1 国家行使自卫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具体实践 |
4.2.2 国家行使自卫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存在的问题 |
4.2.2.1 恐怖主义袭击是否构成武力攻击 |
4.2.2.2 恐怖主义组织能否成为国家行使自卫权的对象 |
4.2.2.3 必要原则和比例原则是否仍适用于行使自卫权的武力反恐 |
4.3 国家行使自卫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合法性分析 |
4.3.1 严重的恐怖主义袭击应当视为武力攻击 |
4.3.2 实施严重恐怖主义袭击的恐怖主义组织可以作为自卫权行使的对象 |
4.3.3 行使自卫权的武力反恐可以适当突破必要原则和比例原则 |
4.4 小结 |
第5章 国家经他国邀请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及其合法性 |
5.1 国家经他国邀请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现行国际法规制 |
5.1.1 国际法上的同意(请求)原则 |
5.1.2 同意(请求)原则的基本要件 |
5.2 国家经他国邀请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具体实践及存在问题 |
5.2.1 国家经他国邀请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具体实践 |
5.2.2 国家经他国邀请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存在的问题 |
5.3 国家经他国邀请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合法性分析 |
5.3.1 作出请求是邀请国政府真实、自由作出的 |
5.3.2 作出请求的邀请国政府是合法政府 |
5.3.3 请求未违反国际强行法规则 |
第6章 国家单边主义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及对现行国际法的挑战和侵蚀 |
6.1 国家单边主义的内涵和论调 |
6.1.1 国家单边主义的内涵 |
6.1.2 国家单边主义的论调及其评价 |
6.2 国家单边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具体实践 |
6.3 国家单边实施境外武力反恐对现行国际法的挑战和侵蚀 |
6.3.1 国家“单边主义”境外武力反恐侵蚀了联合国框架下的集体安全保障制度 |
6.3.2 国家“单边主义”境外武力反恐违背了国家主权原则 |
6.3.3 国家“单边主义”境外武力反恐成为某些国家实施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借口 |
第7章 国家海上武力反恐及其合法性 |
7.1 海上武力反恐的对象 |
7.1.1 海上恐怖主义的界定 |
7.1.2 海上恐怖主义与海盗行为的区别和联系 |
7.2 海上武力反恐的必要性 |
7.2.1 海上恐怖主义已经造成严重现实损害 |
7.2.2 海上恐怖主义严重威胁国际海运事业 |
7.2.3 海上恐怖主义成为恐怖主义组织新的生存方式 |
7.3 海上使用武力的分类及现行国际法规制 |
7.3.1 海上使用武力的分类 |
7.3.2 现行国际法对海上使用武力的规制及评价 |
7.4 海上武力反恐的合法性分析 |
7.4.1 在毗连区开展海上武力反恐的合法性分析 |
7.4.2 在专属经济区开展海上武力反恐的合法性分析 |
7.4.3 在公海开展海上武力反恐的合法性分析 |
第8章 国家境外武力反恐国际法律规制的构建 |
8.1 明确国家境外武力反恐的对象 |
8.1.1 直接对象——非国家行为者的恐怖主义组织 |
8.1.2 可能对象——可归责的国家 |
8.1.3 当然对象——国家恐怖主义 |
8.2 确立国家境外武力反恐国际法律机制 |
8.2.1 完善安理会授权会员国境外武力反恐制度 |
8.2.1.1 明确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情势的界定标准 |
8.2.1.2 明确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反恐的决策标准 |
8.2.1.3 完善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反恐的决策机制 |
8.2.1.4 突出安理会决议对使用武力反恐的明确授权 |
8.2.1.5 建立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反恐的监控机制 |
8.2.2 完善国家行使自卫权境外武力反恐制度 |
8.2.2.1 做实国家行使自卫权“向安理会报告”的程序要件 |
8.2.2.2 建立安理会依职权对国家行使自卫权境外武力反恐主动调查制度 |
8.2.3 建立国家“单边主义”境外武力反恐的责任制度 |
8.2.4 建立对发生在公海的海上恐怖主义的普遍管辖原则 |
8.3 国家境外武力反恐要遵循适当性原则 |
8.3.1 打击对象适当性 |
8.3.2 打击手段和打击程度适当性 |
8.3.3 打击期限适当性 |
8.3.4 承担武力使用后重建责任 |
8.4 加强国际反恐合作 |
8.4.1 推进《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的生效 |
8.4.2 推进国际反恐情报信息交流机制的完善 |
8.4.3 推进国家间反恐司法协助 |
8.4.4 推进区域性国际组织反恐 |
第9章 中国对国家境外武力反恐应持有的态度和立场 |
9.1 中国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9.1.1 中国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必要性 |
9.1.2 中国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可行性 |
9.2 中国对国家境外武力反恐应坚持的立场 |
9.2.1 坚持国家境外武力反恐要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准则 |
9.2.2 维护安理会在国家境外武力反恐中的主导地位 |
9.2.3 支持安理会加强对国家行使自卫权实施境外武力反恐的监督作用 |
9.2.4 鼓励国家间开展武力反恐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与研究成果清单 |
发表学术论文 |
获得学术奖项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约翰·霍华德政府的“平衡外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四节 论文创新之处与不足 第二章 “平衡外交”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中等强国”思想与澳大利亚的平衡实践 |
一、澳大利亚与“中等强国”概念 |
二、“中等强国”的平衡外交 |
第二节 “新保守主义”思想与澳大利亚的平衡理念 |
一、柏克对霍华德的影响 |
二、孟希斯对霍华德的影响 |
三、里根、撒切尔对霍华德的影响 |
四、霍华德的“新保守主义”思想 |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平衡外交”的实施背景 |
第一节 对亚洲政策:由“亚洲唯一”到“亚洲第一” |
一、调整“亚洲唯一”政策 |
二、实行“亚洲第一”政策 |
第二节 同美欧关系:由疏远同盟到恢复活力 |
一、工党政府对澳美同盟的疏远 |
二、霍华德政府修复澳美关系 |
三、霍华德政府强化澳欧关系 |
第三节 冷战的终结:外交平衡的现实基础 |
一、经济全球化与澳大利亚的经济结构转型 |
二、政治多极化与澳大利亚的外交政策重构 |
三、安全地区化与澳大利亚的安全环境转变 |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平衡外交”下的双边外交 |
第一节 推行四大国支柱外交 |
一、对日关系:相互借助 |
二、对美关系:合作斗争 |
三、对中关系:积极务实 |
四、对印尼关系:追求稳定 |
第二节 推行双边协调外交 |
一、东北亚问题:间接干预 |
二、南亚问题:协调印巴 |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平衡外交”下的多边外交 |
第一节 在联合国推行多边平衡外交 |
一、推动联合国改革:国家实力与国际形象间平衡 |
二、领导国际军控:国家安全与国际公义间平衡 |
第二节 在亚太推行地区平衡外交 |
一、澳大利亚与东盟:融入与自主间平衡 |
二、澳大利亚与亚太:双边与多边间平衡 |
第三节 在南太推行周边平衡外交 |
一、平衡地区力量、主导地区议程 |
二、平衡大国影响、维护传统地位 |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平衡外交”下的全球外交 |
第一节 势力平衡外交 |
一、台海问题上逐渐中立 |
二、东帝汶问题上推行平衡 |
第二节 经济外交 |
一、澳大利亚的经济外交理念 |
二、霍华德政府的APEC经济平衡 |
第三节 多元文化外交 |
一、澳大利亚的多元文化外交理念 |
二、霍华德政府的文化平衡外交 |
第四节 价值观外交 |
一、讲求实用的人权外交 |
二、平衡利益的价值观联盟外交 |
本章小结 第七章 对“平衡外交”的评价 |
第一节 霍华德外交的平衡逻辑 |
一、执政方针的平衡性 |
二、执政体系的平衡性 |
第二节 “平衡外交”的内涵 |
一、文化传统与地缘现实间平衡 |
二、经济发展与政治联盟间平衡 |
三、国际公义与国家利益间平衡 |
第三节 “平衡外交”的效果 |
一、“平衡外交”的政策反响 |
二、“平衡外交”的战略空间 |
三、“平衡外交”的历史影响 |
本章小结 结语 附录:澳大利亚历任总理一览表 参考文献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后记 |
四、Comments on UN Reform(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与东盟的联合国大会投票实践研究(1991-2019)[D]. 魏冉. 外交学院, 2021(11)
- [2]冷战结束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探析[D]. 王煜. 外交学院, 2020(08)
- [3]非洲维和机制构建与中国的参与[D]. 陈磊山. 湘潭大学, 2020(02)
- [4]联合国-非盟维和伙伴关系研究[D]. 海媛. 外交学院, 2020(07)
- [5]21世纪以来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D]. 冯兴宇.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6]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研究 ——以全球治理为观察视角[D]. 孟必康.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7]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改革[J]. 李廷康. 国际关系研究, 2018(05)
- [8]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参与联合国在中东维和行动的理念与实践[J]. 孙德刚,张帅. 阿拉伯世界研究, 2018(05)
- [9]国家境外武力反恐合法性问题研究[D]. 王志佳. 北京理工大学, 2018(01)
- [10]约翰·霍华德政府的“平衡外交”研究[D]. 赵昌. 华东师范大学,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