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运”超载问题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措施的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张志辉[1](2021)在《江西省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对策研究》文中指出江西省位于我国中部,与长三角、珠三角以及西南地区货运来往密切,是一个典型的通道省份。不同原因引起的超限超载现象严重破坏公路和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并对交通运输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相关数据表明,由超限超载引起的交通安全事故高达70%。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展开相关治理,但成效不甚显着。如何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下去乃至彻底解决超限超载问题,是江西省值得关注和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从超限超载的概念出发,对超限超载运输的区别、相同点及其危害开展论述。然后,从利益角度出发,分析超限超载运输的原因,有关管理部门对超限超载治理采取的措施,着重分析超限超载治理过程中的问题根源、市场监管和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分析各行政管理部门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中治理超限超载存在的问题。最后,在分析国内外超限超载治理的基础上,总结先进、高效的治超方法与经验,从而提出对超限超载的治理除了交通部门查处路面超限车辆的方法外,同时还可以采取其他辅助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监督货运源头、监督执法过程,从而有效规范货运市场并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的科技治超平台,进而探索出治理超限超载的长效机制。本文对超限超载的治理理论进行系统性的梳理,结合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对源头治理、路面治理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出具体建议。
申戬[2](2021)在《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研究》文中提出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新业态,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打车简便化,对推进行业结构改革,提升服务水平,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有重要作用,同时,大量私家车涌入市场,盘活了车辆闲置资源。但网约车给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伴随着安全与违法、道路拥堵、环境污染、巨头垄断以及对传统行业造成冲击等诸多社会问题,加之发展初期野蛮生长、无序发展、盲目扩张,给政府监管造成了巨大压力。本文分析昆明市网约车现状,深入剖析政府规制面临的重点和难点,运用共享经济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借鉴国外网约车政府规制经验与启示,提出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优化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应狠抓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民生实事、提升科技监管、推进合规化进程,强化事中事后联合监管,严厉打击客运违法行为,重点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广利用新能源网约车,保障乘客安全,助推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构建网约车和巡游出租汽车多元化、差异化服务体系,努力打造“互联网+客运”出租汽车新模式,重塑“互联网+大数据+交通监管”新格局,促进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有序、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我国其他地方政府网约车政策制定提供经验借鉴。
曾子恒[3](2020)在《广西岑溪市政府在石材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作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常态发展时期,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由于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涨、资源环境压力加剧、持续的产能过剩,加上后发国家的工业化和发达国家再工业化的双重挤压,传统产业以往依赖要素驱动和低成本竞争的发展模式,变得越来越难以为继,传统产业转型发展迫在眉睫。从实践中得出,由于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和不足,地方政府行为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至关重要,政府发挥着宏观调控的职能,是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推手。岑溪市是中国最大的花岗岩生产基地之一,拥有“中国花岗岩之乡”的美誉,该市石材产业历经30多年的蓬勃发展,已在国内成为主要石材加工销售基地之一。岑溪市拥有丰富的花岗岩资源,初步形成了规模较大、产品种类丰富的石材产业集群。同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岑溪市石材产业结构矛盾愈发突出,如简单粗放型的增长模式、产业发展层次较低、创新技术滞后等问题明显制约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岑溪市石材产业的转型升级面临着严峻挑战。本文研究了岑溪市政府在当地石材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作用。首先、通过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总结了当前政府作用研究中的基本理论和成果,其次、通过对业内人员的访谈和政府资料整理,对岑溪市石材产业转型的现状进行了介绍,接着,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笔者指出政府在推行石材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在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论的指导下,从政府供给职能、协调职能和规范职能三个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改善建议,进而为实现传统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王成[4](2020)在《山东海域砂石船舶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海洋强国战略、交通强国战略及“一带一路”战略目标的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和综合交通物流行业得到迅猛发展,所涉及的海上工程建设、港口建设、房地产建设等项目对砂石料的需求也与日俱增。然而,砂石的生产地和需求地分布不一致,催生了生产、运输、使用砂石的产业链。以山东为例,在海洋方面,山东海岸资源条件优越,海岸线漫长曲折,提供了丰富的海砂资源;在陆地方面,山地丘陵占山东省总面积的34%左右,且多为花岗岩或片麻岩组成,提供了丰富的矿石资源。同时,山东还地处环渤海经济圈,有着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招引了大量砂石船舶参与到砂石市场中来。这些船舶多存在的船舶状况差、超载运输、配员不足、证书不全、违规航行等问题,对海上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同时盗采海砂、违法排污等行为也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难以逆转的破坏。海事部门作为海上行政执法单位,是监管砂石船舶的重要一环。本文便以海事部门的监管工作现状为基础,深入分析砂石市场的各方面要素,通过统计近年来发生海上事故的砂石船舶案例,整理出了砂石船舶的自身特点、涉及海域的海况气象条件,从深层次上研究了非法砂石船舶禁而不绝的原因。文末,在借鉴实际案例及实际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借助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的基础模型,提出对砂石船舶监管对策的优化建议,主要是综合地方政府和各海事监管部门力量,共同建立起打击海上非法砂石船的统一战线,并形成长效机制,改变以往各部门各自为战的局面。
马海鹰[5](2020)在《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演进及模型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催生出的新治理时代,摆脱固化的政府部门结构,通过跨部门协同治理对产业发展和社会诉求做出整体性回应,是新世纪以来多个国家政府改革的新趋势。推进跨部门协同治理也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走向之一。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遵循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回顾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程,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政府作用的充分发挥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政府诸多部门协同推进旅游业的治理上。在全域旅游下,发挥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在此背景下,加强政府的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研究就显得必要和有价值,而有关这方面的研究目前整体上显然还较为薄弱。本文溯源了政府跨部门协同的有关基础理论,包括协同理论、治理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明晰了政府跨部门关系中的政府跨部门协同概念,并从政府跨部门协同治理发生的逻辑过程入手,对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演进过程进行了分析,总结出了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四种主要类型,从内外因的角度对演进的过程进行了分析,从而梳理出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有关脉络体系。在对国内外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实践的分析基础上,通过对已有跨部门协同治理的主要典型模型分析,在借鉴优点和分析不足的基础上构建了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分析模型。结合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实际,本文对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演进过程进行了分析。旅游业的综合性决定了政府的旅游行政职能实际上分配于多个部门之中,旅游行政权力的配置变化决定了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难易程度。政府需要在不同层面、环节和领域对旅游业发展采取大量的协同行为,既是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问题,又是如期实现旅游发展目标的需要。不同的政府部门拥有不同的行政资源,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需求,也有进行资源交换的需要。政府管理的碎片化状态不仅直接影响政府服务的效率,也会给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带来权责空档、权责固守、利益冲突等阻碍。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客体的多变性决定了旅游协同治理有着不同的类型。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聚焦于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关系,在我国同级政府的治理体系中,旅游治理的参与者往往包括多个层面:个体人、旅游行政机构及多种形式的协调机构和机制。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变化对跨部门旅游协同的治理方式提出更多的要求,这就对构建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分析模型提出了需求。在分析已有SFIC模型、多主体协同治理模型、公共部门旅游管理模型优点和不足的基础上,明确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明确一般性目标、层次性目标和法律性目标。在明确目标之后,优化的协同方式和协同过程则至关重要,建立决策中枢系统协同、强化等级制职务权威协同、共享等级制组织协同的利益、加强旅游机构的协同能力建设、完善横向协同机制、完善辅助机制等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优化方式。同时,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还需要加强文化、制度和技术支撑,来帮助其运行得更加有效。在构建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县域政府引导推动旅游业发展、出台重大旅游政策、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三个实践案例对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进行了具体分析,进一步说明了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能够有效地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武汉大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研究专项课题组[6](2020)在《重大疫情下政府经济政策法治化研究——基于市场决定理论与新冠肺炎防控实践》文中指出2019年底2020年春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大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全方位检测,同时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干预经济实践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弊端也是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契机。市场机制作为"看不见的手"调节经济是几百年来市场经济的古老规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这一规律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表达。重大疫情下政府干预经济亦应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遵循比例原则、非必要不干预原则,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尽量避免过度干预和不当干预,力求在法治的轨道上适度干预和精准施策。既要弥补市场失灵,又要避免政府失灵,还要在疫情过后尽快恢复市场机制作用,才能真正形成促进经济良性循环、提升经济抗风险能力的长效机制。
朱照平[7](2020)在《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创新 ——以芜湖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网约车作为“互联网+交通出行”新业态蓬勃发展,其高效便捷的服务特点,有效缓解了城市打车难、道路拥堵等实际问题,但也产生了安全监管缺失、不公平竞争、涉嫌非法营运等争议。2016年7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对网约车实行平台、车辆、人员三项许可制度。同时,考虑地域差异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车辆标准下放属地方政府制定。通过三年多的政策实施效果分析,各地均存在网约车管理出租化、政策标准同质化、过度监管和额外加码的现象,网约车治理陷入严格立法、普遍违法和疲于执法的僵局困境。以芜湖为代表的地市政府管理部门,直面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系统方案,修订调整政策,鼓励包容创新,激发了网约车市场活力,保障群众出行需求,形成了一套特色的网约车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全国网约车地方治理提供了方案模本。本文在网约车合规纳管的大背景下,运用公共管理相关理论,通过实地调查、文献研究、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问卷调查等方法,对网约车发展现状和基本定位深入分析,结合芜湖市网约车治理改革实践研究评析,从构建公平普惠价值导向、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和构建新型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等角度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从而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群众安全便捷高质量出行。
刘阳升[8](2020)在《广州网约车行业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是公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行业发展关系公众切身利益。因其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以及行业发生了影响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使得政府监管十分必要。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都对网约车行业监管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呈现出中央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和地方监管趋紧的现象。地方政府是网约车行业监管的主体,探析地方监管的存在显着问题,探索合理化监管路径,在互联网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以广州网约车行业监管为主题,通过对各利益主体的深入访谈和主题明确的问卷调查,并进行了大量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研究发现,广州网约车行业监管在政策制定中存在“干预过多”和“介入不足”两方面问题,分别体现为设置市场准入障碍,以及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行业扶持政策的差异,存在限制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体现在三组利益相关者间的互动关系上,一是主管部门对行业市场主体合规化管理成效甚微,二是参与监管的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间的协同共治没有实现,三是监管部门对平台公司的监管存在缺位现象。通过规制理论探究上述问题成因,地方政府保护既得利益和政策制定者维护部门利益,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网约车行业监管政策制定和执行,也不利于建立完善协同共治机制。此外,国家政策设计的考虑、政策制定者的意愿和认知以及多元主体参与等方面的不足,也影响了网约车监管政策制定和执行。因此,地方政府应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改善平台发展环境、推进传统行业改革、发挥公众参与作用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改进网约车行业监管,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
郭晓琳,刘炳辉[9](2020)在《以强胜快:危机治理中的国家治理体系——以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为例》文中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构成了一次大考,防疫过程中,治理体系在初期应对不足,国家主导全面防疫后展现了制度优势。防控初期,造成地方应对不足的主要原因有三:复杂体系的反应短板、疫情防控的市场失灵、危急时刻的局部"超载"。中央主导防疫之后快速掌控局面,其间国家治理体系运行主要有六大突出亮点:科层组织的战时重组、领导注意力的高度聚焦、基层社会的网络组织、集中统一的大国优势、城乡互补的战略纵深、官民合作的科技治理。最终,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了整合资源的优势,经受住了严峻危机的考验,"以强胜快"是本次防疫中国家治理体系运行的重要经验。同时,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化也面临着加强预警体系建设、克服官僚主义倾向、统筹医疗公共资源和探索基层组织网络模式等任务。
任恒[10](2019)在《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公共事物的治理难题,自古以来既已困扰着人类社会。传统集体行动理论预言,除非借助政府管制或产权私有的解决方案,否则理性个体将由于无法改变相应的制度安排,致使集体合作不可避免地陷入困境之中。有鉴于上述政策方案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灵问题,美国当代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基于扎实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主要以规模较小的公共池塘资源为研究对象,专注于考察不同制度安排将如何增进或阻碍个体之间的合作机制,并从中发现人类社群解决集体行动困境的可能性。不仅如此,奥斯特罗姆还针对制度安排影响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绩效的内在机制予以细致阐述,将影响个体选择的内外部变量纳入综合分析范畴,继而扬弃了政府管制与产权私有的传统解决方案,并另辟蹊径地提出资源占用者自主治理的“第三条道路”,构建出一套自主治理的制度分析框架,为解决公共物品供给问题及超越集体行动困境开辟出全新路径。基于此,本文尝试将奥斯特罗姆有关资源占用者们可借助自主组织开展自主治理活动的理论主张,凝练为自主组织的自主治理思想。概言之,本文以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思想为研究对象,围绕学界有关公共事物治理、集体行动问题与社会制度分析的系列成果,对所涉人物观点进行综合梳理与对比研究。具体而言,本文主要依据奥斯特罗姆逾五十载的学术生涯中有关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的探索历程,对她关于人类社群能够借助自主组织进行自主治理的丰富思想予以细致研究,旨在完整地呈现奥氏学术思想中的核心内容、结构要素及其发展历程。与此同时,本文遵循生成背景、应用场域、构建逻辑、分析特色与价值审视的研究进路,尝试对这一思想进行系统性、全方位的剖析工作,力图把握奥氏该项研究的衍生脉络、逻辑结构与理论贡献等关键内容,以积累个体之间展开自主合作与治理机制的相关理论知识,为公共资源的治理实践提供了独特的理论借鉴。
二、“春运”超载问题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措施的改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春运”超载问题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措施的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1)江西省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点 |
2.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 |
2.1 超限、超载运输的界定 |
2.1.1 超限运输 |
2.1.2 超载运输 |
2.1.3 超限运输与超载运输的区别及联系 |
2.2 超限超载运输带来的危害 |
2.2.1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
2.2.2 破坏公路基础设施 |
2.2.3 扰乱运输市场秩序 |
2.3 治超运输的理论依据 |
2.3.1 市场失灵理论 |
2.3.2 多元治理理论 |
2.3.3 行政监督理论 |
3.江西省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江西省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现状 |
3.2 治超工作主要做法 |
3.2.1 坚持系统治理 |
3.2.2 坚持依法治理 |
3.2.3 坚持科技治理 |
3.2.4 坚持源头治理 |
3.3 江西省超限超载治理过程中存在问题 |
3.4 江西省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利益驱动 |
3.4.2 市场监管不力 |
3.4.3 法律政策缺陷 |
3.4.4 监督机制及信息平台不健全 |
4.国内外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及其经验借鉴 |
4.1.1 美国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经验借鉴 |
4.1.2 日本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经验借鉴 |
4.1.3 英国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经验借鉴 |
4.2 国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及其经验借鉴 |
4.2.1 山西省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经验借鉴 |
4.2.2 湖南省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经验借鉴 |
5.加强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法律政策规定 |
5.1.1 完善法律法规 |
5.1.2 加大对超限超载执法的力度 |
5.1.3 从政策层面提高执行力 |
5.2 规范运输市场 |
5.2.1 降低承运车辆运输成本 |
5.2.2 促进运价合理回归 |
5.2.3 严格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
5.3 加强监督 |
5.3.1 加强源头监督 |
5.3.2 加强执法过程监督 |
5.3.3 建立治超监督信息平台 |
6.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调查问卷设计及简要统计 |
附录B 关于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调查问卷 |
附录C 个人访谈 |
致谢 |
(2)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难点及创新 |
(一)研究难点 |
(二)研究创新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互联网+”、共享经济 |
(一)“互联网+” |
(二)共享经济 |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车、顺风车 |
(一)网约车 |
(二)巡游出租车 |
(三)顺风车 |
三、政府规制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共享经济理论 |
(一)共享经济的起源 |
(二)共享经济的优势 |
(三)共享经济发展的驱动因素 |
二、市场失灵理论 |
(一)外部性 |
(二)垄断 |
(三)市场失灵 |
三、政府规制理论 |
(一)公共利益理论 |
(二)规制俘获理论 |
(三)激励性规制理论 |
第二章 昆明市网约车发展现状 |
第一节 昆明市网约车概况 |
一、网约车新业态的出现 |
二、昆明市网约车基本情况 |
(一)网约车平台公司情况 |
(二)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情况 |
(三)网约车信息化建设情况 |
三、规制主体、依据及手段 |
(一)主体 |
(二)依据 |
(三)主要手段 |
第二节 昆明市网约车成效分析 |
一、平台企业竞相发展,优势竞争力不断显现 |
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持续加强 |
三、与论环境持续改善,传统行业谋求转型升级 |
四、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积极化解行业风险 |
五、新能源推广取得突破,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 |
第三章 昆明市网约车规制困境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昆明市网约车规制困境 |
一、平台主体责任不强,合规化进程缓慢 |
(一)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 |
(二)存在“以租代购”金融风险 |
(三)平台、车辆及驾驶员法律责任不清 |
(四)行业巨头涉嫌垄断市场 |
(五)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合规化进程缓慢 |
二、政府监管能力不足,退出机制不健全 |
(一)市场准入条件存争议 |
(二)事中事后监管存在诸多困难 |
(三)联合监管机制未建立 |
(四)合规网约车平台公司退出机制操作性不强 |
(五)合规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退出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
三、新旧业态融合缓慢,冲击传统客运明显 |
(一)网约车存在价值与现实冲突问题 |
(二)新业态包容性不够 |
(三)传统客运转型升级缓慢 |
四、安全运输形势严峻,违法查处困难重重 |
(一)网约车安全及违法情况 |
(二)长距离运营网约车安全风险较大 |
(三)网约车巡游化 |
五、互联网科技运用不够,“互联网+监管”还未形成 |
(一)互联网科技运用不够 |
(二)“互联网+监管”未真正形成 |
第二节 昆明市网约车规制困境原因分析 |
一、相关法律政策滞后 |
二、政府规制手段单一 |
三、传统客运行业阻力 |
四、新寡头垄断捆绑市场 |
五、新业态营运规范未建立 |
第四章 国外经验借鉴及政府规制路径优化 |
第一节 国外网约车政府规制经验借鉴及启示 |
一、国外网约车政府规制典型模式 |
二、经验借鉴及启示 |
第二节 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路径优化 |
一、着力推进合规进程,狠抓平台主体责任落实 |
(一)加大网约车车辆及驾驶员合规化进程 |
(二)全面落实平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
(三)强化事中事后联合监管 |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修订完善地方政策措施 |
(一)优化营商环境 |
(二)修订完善地方政策措施 |
(三)加强网约车政府规制队伍建设 |
三、着力落实民生实事,助推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
(一)落实民生实事,完善客运服务体系 |
(二)促进新旧业态融合发展 |
四、着力提升科技监管,严厉打击客运违法行为 |
(一)加快“互联网+”技术运用,提升科技监管能力 |
(二)严厉打击客运违法行为,构建公平市场环境 |
五、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
主要结论及研究展望 |
一、本研究主要结论 |
二、本研究的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致谢 |
(3)广西岑溪市政府在石材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访谈调研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中国石材产业 |
2.1.2 产业转型升级 |
2.1.3 政府经济作用 |
2.2 理论基础 |
2.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三章 岑溪市石材产业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困境 |
3.1 广西及岑溪市石材产业发展现状 |
3.1.1 广西石材产业发展情况 |
3.1.2 岑溪市石材产业发展概况 |
3.2 岑溪市石材产业发展面临困境 |
3.2.1 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程度不足 |
3.2.2 恶性竞争依然存在 |
3.2.3 缺乏龙头企业带动,营销方式简单 |
3.2.4 产业同质化现象严重,创新能力较弱 |
3.2.5 市场准入门槛低,缺乏行业标准 |
3.2.6 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
第四章 岑溪市政府推动石材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分析 |
4.1 供给行为方面 |
4.1.1 制定产业升级方案实施“退城进园” |
4.1.2 出台石材加工企业整合升级政策 |
4.1.3 搭建中国(岑溪)石材建材博览会平台 |
4.2 协调行为方面 |
4.2.1 加大服务企业力度 |
4.2.2 进一步降低石材企业成本 |
4.2.3 促进石材配套产业建设 |
4.3 规范行为方面 |
4.3.1 开展“小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 |
4.3.2 规范石材行业税收管理,加强市场监管 |
第五章 岑溪市政府推动石材产业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 |
5.1 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
5.1.1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
5.1.2 产业集群优势和集聚效应不明显 |
5.1.3 交通基础设施总体落后 |
5.2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还需进一步强化 |
5.2.1 政府部门服务企业工作有待改进 |
5.2.2 可利用公共服务平台还需巩固提升 |
5.3 市场监管缺位 |
5.3.1 环保整治“一刀切”损害部分企业利益 |
5.3.2 安全生产存在隐患 |
第六章 对优化岑溪市政府推动石材产业转型升级作用的建议 |
6.1 供给行为方面 |
6.1.1 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 |
6.1.2 加大财政金融对石材产业的支持 |
6.1.3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高产业园区标准 |
6.1.4 实施技术改造补贴,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升级 |
6.2 协调行为方面 |
6.2.1 促进企业品牌建设,培育龙头企业 |
6.2.2 加强与石材协会协同合作,推进行业协会建设 |
6.2.3 强化协调服务指导,改善生产要素保障 |
6.2.4 不断开拓市场,建设一体化区域性石材交易产业中心 |
6.3 规范行为方面 |
6.3.1 淘汰“小散乱污”企业,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
6.3.2 实施标准化战略,规范行业管理 |
6.3.3 整合矿山资源,加快推进矿山整改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访谈大纲 |
致谢 |
(4)山东海域砂石船舶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的背景 |
0.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0.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1 国外研究现状 |
0.3.2 国内研究现状 |
0.4 研究方法、内容 |
0.4.1 研究方法 |
0.4.2 研究内容 |
0.5 创新与不足 |
1 概念界定和理论概述 |
1.1 砂石船舶 |
1.2 海事监管 |
1.3 市场失灵理论 |
1.4 公共选择理论 |
2 山东海域砂石船舶发展现状 |
2.1 海上砂石产业概述 |
2.1.1 产业重要环节 |
2.1.2 从业人员分析 |
2.1.3 砂石船舶特点 |
2.1.4 作业海域及气候特征 |
2.2 砂石船舶监管现状 |
2.2.1 砂石船舶合法运营的途径 |
2.2.2 砂石船舶监管的体制机制 |
2.2.3 海事监管的主要手段 |
2.2.4 海事监管成效 |
2.3 砂石船舶安全形势分析 |
2.3.1 砂石市场失灵的风险 |
2.3.2 砂石船舶事故原因分析 |
3 山东海域砂石船舶监管难点及原因分析 |
3.1 砂石船舶监管难点 |
3.1.1 监管法律依据不完备 |
3.1.2 海上砂石市场源头管理不严 |
3.1.3 监管力量整合缺乏有效性 |
3.1.4 现场监管手段不足 |
3.1.5 后期处置震慑力不足 |
3.2 存在监管难点的原因分析 |
3.2.1 地方政府存在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 |
3.2.2 砂石船舶的运营成本低、收益高 |
3.2.3 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 |
3.2.4 社会媒体宣传报道具有片面性 |
4 海上砂石船舶监管对策优化建议 |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4.2 转变公共治理模式 |
4.2.1 以政府为主导的属地管理 |
4.2.2 有关监管部门各司其职 |
4.2.3 砂石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4.3 引入市场管理机制 |
4.3.1 从源头入手疏堵结合 |
4.3.2 规范引导砂石运输市场 |
4.4 提升监管执法成效 |
4.4.1 创新监管执法手段 |
4.4.2 提升监管人员素质 |
4.4.3 依法严惩违法行为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演进及模型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1.1 理论背景 |
1.1.2 实践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3.1 有关行政改革的研究 |
1.3.2 有关政府部门间关系的研究 |
1.3.3 有关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研究 |
1.4 研究问题、研究方法与研究不足 |
1.4.1 研究问题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不足 |
2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理论 |
2.1 理论溯源 |
2.1.1 协同理论 |
2.1.2 治理理论 |
2.1.3 协同治理理论 |
2.2 政府中的跨部门关系 |
2.2.1 政府跨部门冲突 |
2.2.2 政府跨部门协同 |
2.3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 |
2.3.1 政府介入旅游业的原因 |
2.3.2 全球政府旅游协同治理的典型模式 |
3 中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演进 |
3.1 政府履行旅游治理职能的演进 |
3.2 中国政府旅游行政权力配置的演进 |
3.3 中国政府旅游协同治理演进的内因 |
3.3.1 政府组织协同的需要 |
3.3.2 政府干预的需要 |
3.3.3 部门行政资源交换的需要 |
3.4 中国政府旅游协同治理演进的外因 |
3.4.1 权责空档 |
3.4.2 权责固守 |
3.4.3 利益冲突 |
3.5 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主要类型 |
3.5.1 正式型横向协同 |
3.5.2 有特定职能的旅游议事协调机构 |
3.5.3 体制型的综合旅游机构 |
3.5.4 非正式型协同 |
4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的构建 |
4.1 已有代表性模型述评 |
4.1.1 SFIC模型 |
4.1.2 多主体协同治理模型 |
4.1.3 公共部门旅游管理模型 |
4.2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的完善思路 |
4.3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的构建 |
4.3.1 确立治理目标 |
4.3.2 确定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的多中心治理主体 |
4.3.3 确立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支撑 |
4.3.4 确立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方式 |
4.4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 |
5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的案例分析 |
5.1 宏观维度:江西青原区政府引导推动旅游业发展 |
5.1.1 案例基本情况 |
5.1.2 案例的综合模型分析 |
5.2 中观维度:协同推动边境旅游试验区重大政策出台 |
5.2.1 案例基本情况 |
5.2.2 案例的综合模型分析 |
5.3 微观维度:处理中国旅游团在老挝严重交通事故 |
5.3.1 案例基本情况 |
5.3.2 案例的综合模型分析 |
6 结论 |
6.1 本文的主要结论 |
6.2 本文的创新点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重大疫情下政府经济政策法治化研究——基于市场决定理论与新冠肺炎防控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市场失灵 |
(一)新冠肺炎疫情下市场失灵之表现 |
1. 供需失衡 |
2. 价格失控 |
3. 企业倒闭以及投融资环境恶化导致经济衰退风险加剧 |
(二)原因及判断标准 |
二、重大疫情防控政府干预经济政策措施举要 |
(一)恢复供需平衡之策 |
(二)稳定价格之策 |
(三)纾困企业、稳定就业之策 |
(四)刺激经济增长之策 |
三、地方政府疫情防控举措可能存在的政府失灵 |
(一)不尊重市场规律忽视市场决定理论 |
(二)干预过度与干预不当并存 |
(三)存在权力寻租的风险 |
(四)施策不精准难达目标 |
四、重大疫情防控政府干预经济政策法治化建议 |
(一)在市场决定论指导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合理干预 |
(二)遵循适度干预原则精准施策 |
(三)法治化政府和社会力量互补机制 |
(四)拓展对干预举措的监督与权利救济途径 |
结语 |
(7)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创新 ——以芜湖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研究背景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网约车治理研究 |
1.2.1 国外治理现状 |
1.2.2 国内治理现状 |
1.2.3 交通运输部治理思路研究 |
1.3 研究路线和方法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网约车定位和理论内涵 |
2.1 网约车的发展沿革 |
2.1.1 网约车的发展 |
2.1.2 网约车与出租车的区别 |
2.2 网约车与共享经济 |
2.2.1 共享经济 |
2.2.2 网约车与共享经济的区别与联系 |
2.2.3 顺风车 |
2.3 网约车平台 |
2.3.1 网约车平台概念 |
2.3.2 网约车平台定位 |
2.4 相关治理理论 |
2.4.1 公共产品理论 |
2.4.2 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理论 |
2.4.3 适应性理论 |
第3章 芜湖网约车治理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芜湖网约车现状 |
3.1.1 芜湖网约车发展 |
3.1.2 芜湖网约车治理问题 |
3.2 芜湖网约车治理问题分析 |
3.2.1 政府监管重心失位 |
3.2.2 网约车定位偏颇 |
3.2.3 治理主体缺乏协同 |
3.2.4 安全监管手段缺失 |
第4章 芜湖网约车治理改革评析 |
4.1 芜湖网约车治理改革对策 |
4.1.1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
4.1.2 制定系统改革方案 |
4.1.3 包容创新修订政策 |
4.2 芜湖网约车治理改革评价 |
4.2.1 改革重塑政府治理边界 |
4.2.2 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
4.2.3 改革体现鼓励包容创新 |
4.2.4 改革过程多方主体参与 |
第5章 新型网约车治理体系构建 |
5.1 构建公平普惠的价值导向 |
5.1.1 坚持落实放管服改革 |
5.1.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5.2 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 |
5.2.1 监管体现包容性 |
5.2.3 治理体现适应性 |
5.3 构建五大治理体系 |
5.3.1 构建科学的政策制度体系 |
5.3.2 构建严格的监管责任体系 |
5.3.3 构建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 |
5.3.4 构建系统的信用管理体系 |
5.3.5 构建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芜湖市出租车网约车乘车意向调查问卷 |
附录2 芜湖市网约车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广州网约车行业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简要研究述评 |
1.3 理论基础与核心概念界定 |
1.3.1 规制理论 |
1.3.2 网约车的概念界定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2 广州网约车行业监管现状分析 |
2.1 网约车行业特点 |
2.2 国家网约车行业监管政策分析 |
2.2.1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
2.2.2 监管体制 |
2.2.3 配套政策 |
2.3 广州网约车行业监管政策分析 |
2.3.1 行业发展和监管的基本情况 |
2.3.2 本地政策突出三方合规要求 |
2.3.3 以交通运输部门为主体的监管体制 |
2.3.4 行政许可和执法 |
2.3.5 技术手段 |
3 广州网约车行业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 设定市场准入障碍 |
3.1.1 市场准入设置形成数量管制 |
3.1.2 市场供给减少增加公众成本 |
3.2 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
3.2.1 公平竞争审查缺失 |
3.2.2 行业扶持政策差异 |
3.3 行业合规管理成效甚微 |
3.3.1 现场执法效率不高 |
3.3.2 数据监管运作不畅 |
3.4 部门协同共治没有实现 |
3.4.1 未明确配合部门监管职责 |
3.4.2 未明确部分领域监管主体 |
3.5 平台市场监管存在缺位 |
3.5.1 行政约谈使用不当 |
3.5.2 市场风险处置不足 |
4 广州网约车行业监管问题的成因分析 |
4.1 国家政策设计的考虑 |
4.1.1 政策执行在设计上预留了空间 |
4.1.2 政策目标在表达中造成了执行偏差 |
4.2 地方利益抗争的影响 |
4.2.1 形成路径依赖 |
4.2.2 保护既得利益 |
4.3 部门协同配合的局限 |
4.3.1 部门利益影响政策制定 |
4.3.2 传统体制制约协同能力 |
4.4 政策调整完善的滞后 |
4.4.1 政策制定者认知有限 |
4.4.2 政策制定者意愿不足 |
4.5 多元主体参与的不足 |
4.5.1 平台自治作用得不到发挥 |
4.5.2 公众诉求得不到有效表达 |
5 加强和改进广州网约车行业监管的建议 |
5.1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
5.2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 |
5.3 改善平台发展环境 |
5.4 推进传统行业改革 |
5.5 发挥公众参与作用 |
6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调查问卷 |
附录2 .访谈提纲 |
致谢 |
(9)以强胜快:危机治理中的国家治理体系——以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治理挑战 |
1.唯快不破:大流动社会的疫情扩散 |
2.暂停时刻:大流动社会的治理挑战 |
二、防控初期国家治理体系的局部短板 |
1.复杂体系的应急短板 |
2.疾病预防的市场失灵 |
3.危急时刻的局部“超载” |
三、全面动员的危机治理 |
1.科层体系的战时重组 |
2.领导注意力的高度聚焦 |
3.基层社会的网络组织 |
4.集中统一的大国优势 |
5.城乡互补的战略纵深 |
6.官民合作的科技治理 |
四、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化 |
(10)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中文详细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价值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价值 |
二、文献梳理与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的考察 |
(二)国内相关研究的考察 |
(三)简要评析 |
三、论文架构与研究方法 |
(一)论文架构 |
(二)研究方法 |
四、可能的贡献与研究不足 |
(一)可能的贡献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的生成背景 |
一、时代命题:奥斯特罗姆所处的社会环境 |
(一)倡导自发秩序: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 |
(二)回归公共治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塑 |
(三)理性官僚制的正当性反思 |
二、理论积淀:集体行动问题的研究传统 |
(一)来自政治学视角的分析 |
(二)来自经济学视角的分析 |
(三)来自社会心理学视角的分析 |
(四)小结 |
三、学术延承:自主治理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公共选择理论 |
(二)新制度经济学 |
(三)合作博弈理论 |
(四)多中心治理理论 |
第二章 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的应用场域 |
一、运作对象:小规模的公共池塘资源 |
(一)物品类型与公共池塘资源 |
(二)资源系统、资源单位及其占用者 |
二、预设前提:行为假设与制度多样性 |
(一)制度分析的行为假设:完全理性与有限理性的结合 |
(二)作为博弈规则的制度:一项基于新制度主义的理解 |
三、场域困境:集体行动中的机会主义 |
(一)资源治理的三大模型 |
(二)激励结构的四重缺陷 |
(三)制度供给的二阶困境 |
第三章 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的构建逻辑 |
一、从质疑到开创:思想生成的演进路径 |
(一)质疑:非此即彼的政策方案 |
(二)开创:另辟蹊径的治理路径 |
二、从个体到系统:自主治理的分析脉络 |
(一)影响个人策略选择的综合变量 |
(二)集体行动情境自主治理的难题 |
(三)公共资源长期存续的设计原则 |
(四)集体行动制度层次的嵌套分析 |
三、从IAD到 SES:自主治理的研究框架 |
(一)制度分析与发展(IAD)框架 |
(二)诊断社会—生态系统(SES)框架 |
(三)IAD与 SES框架的关联互动 |
四、从信任到互惠:自主治理的核心要素 |
(一)社会资本的内涵及关键特征 |
(二)奥斯特罗姆的借鉴及其超越 |
第四章 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的分析特色 |
一、问题聚焦:以问题为中心的跨学科研究 |
(一)多学科交叉的综合分析方法 |
(二)发展与实证经验一致的理论 |
二、研究进路:制度分析与经验研究相结合 |
(一)理性选择的制度分析途径 |
(二)田野调查与实验研究并重 |
三、分析视角:基于个人主义的方法论 |
(一)有关个体行为的决策分析 |
(二)有限重复博弈理论的运用 |
第五章 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的价值审视 |
一、奥斯特罗姆思想的学术史定位 |
(一)公共治理谱系中的自主治理思想 |
(二)自主治理:复合民主的微观基础 |
二、自主治理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传统集体行动理论的变革 |
(二)当代制度分析视野的拓展 |
(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完善 |
(四)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奠基石 |
三、自主治理思想的局限审视 |
(一)适用性层面的局限 |
(二)实操性层面的局限 |
结语 重视奥斯特罗姆的学术遗产 |
一、摈弃万能药:诊断现实世界的复杂性 |
二、警惕理论模型的隐喻化用法 |
三、治理话语中积极公民的塑造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生平及学术研究历程 |
附录二 美国布鲁明顿学派的思想精义:多中心治理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春运”超载问题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措施的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 [1]江西省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对策研究[D]. 张志辉.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2]昆明市网约车政府规制研究[D]. 申戬.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3]广西岑溪市政府在石材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作用研究[D]. 曾子恒. 广西大学, 2020(07)
- [4]山东海域砂石船舶监管问题研究[D]. 王成.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5)
- [5]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演进及模型构建研究[D]. 马海鹰.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6]重大疫情下政府经济政策法治化研究——基于市场决定理论与新冠肺炎防控实践[J]. 武汉大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研究专项课题组. 法律适用, 2020(13)
- [7]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创新 ——以芜湖市为例[D]. 朱照平. 安徽工程大学, 2020(05)
- [8]广州网约车行业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 刘阳升. 暨南大学, 2020(07)
- [9]以强胜快:危机治理中的国家治理体系——以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为例[J]. 郭晓琳,刘炳辉. 中州学刊, 2020(04)
- [10]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研究[D]. 任恒. 吉林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