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有资产房屋出租少的原因
- 答:有这几方面的原因
一、房屋处置中的国有资产流失
(一前悔)房屋出租无书面合同,租金收费标准随意
在审计中发现,企业部分房屋出租超过六个月,但租赁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这往往造成收取租金存在随意性,缺乏透明陵液度。可能只有各粮站、农机站站长说了算,主管部门又监管不力,造成内部管理失控。
(二)房屋租赁有合同,但随意变更
在审计中发现,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执行中多数随承租人的意愿而变更合同,而变更的结果往往是造成国有资产出租方吃亏或损失。这种现象出现主要是出租人和承租方私下商量,往往是损了公家、肥了私家。
(三)房屋租赁有合同,但随意减免租金
在审计中发现,部分企业在签定租赁合同后,不严格履行约定,以承租方维修房等理由擅自减免租金,但都是口头协议、无相关的维修清单及补充协议等书面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四)房屋租赁签订合同,但流于形式
在审计中发现,部门企业虽然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维慧汪正修费由承租方承担”,但实际中还是由出租方维修并承担费用。了解原因,单位说是如果让承租方承担维修费用对方会不租等等,使合同中有关条款形同虚设。
(五)签订长期无效合同出租国有资产
在审计中发现,多数企业存在签订长期无效合同, 出租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有的租赁期限长达50年以上(含50年),租金仅有几万元。这种现象大多数为二三十年前历史遗留问题,可能当时企业为了解决职工工资、保险等问题,但这一锤子买卖,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六)随意处置国有资产
在审计中发现,部分企业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转让企业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且部分收入存入私人银行卡,未记入单位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答:房屋出租无书面合同、租金收取标准存在随意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采用 书面形式。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房屋出租期限大多超过六个月,而有的却没有 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书面租赁合同。这往往造成收多少租金存在随意性,缺乏透 明度。在单位内部只有极少数人或个别人知道或说了算,也就是暗箱操作,造成 内部管理失控。
2.
有合同,但随意变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随意性 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执行中多数随承察纤羡租人的意愿而变更合同。而变更的 结果往往是造成国有资产出租方吃亏或损失。这种现象出现多数是出租人与承租 人是公对私的情况下较多。而变更的结果往往是损了公家、肥了私家。
3.
有合同竖塌,但流于形式,其后果是应收不收。 合同法明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败拍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 可以要求承
问:怎样做好一份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
- 答:你知道一份房地历运产市场调研报告值多少钱吗枯烂丛?
你知道编一份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有多难吗?
好的 只没樱能去买
交作业 参考普通的调查报告的报表就好了
问:国有房屋出租可能对预算有影响的原因
- 答:近年来,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整合和改善,部分办公用房出现了闲置。为盘活闲置房产,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将闲置办公用房对外出租,笔者近期在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在闲置房产对外出租收梁裂入管理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出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与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管理。但审计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统筹管理,不符合预算编制和执行相关规定,影响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2.房屋出租收入管理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房屋出租收入属于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属于财政预算管理中的 非税收入,应实行收支两条早桐线管理。但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在取得房租收入后未按陆渣坦规定及时上缴财政非税收入,而是直接缴入单位账户。
3.房屋出租收入未按规定缴交税款。审计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租金收入管理方面的法律知识缺乏,认为租金收入全额上交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就行了,在收取房租收入时仅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导致一部分出租收入取得时,存在税款应缴未缴情况。
审计建议:
1.房屋出租收入应全面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在年度末根据下一年度预期房租收入作出收入概算,逐级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完整。
2.严格收入管理,使用规范票据。行政事业单位在取得房屋租赁收入时,应及时开具税务发票进行收缴,并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3.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基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持续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房屋出租等国有资产管理环节和行为有章可循,确保国有资产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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