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论文文献综述)
刘兴,杨尚钦,曹海泉[1](2018)在《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行政执法研究》文中提出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是国防动员的关键环节,是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的客观要求。为有效解决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权限和执法内容等多年来困扰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的难题,分析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行政执法存在困惑的问题与原因,从行政属性、行政主体、执法内容、执法责权等4个方面,对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法理基础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提高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行政执法效用的对策。
刘华[2](2017)在《我国军事征用补偿制度的检审与完善——一个宪法学的视角》文中指出为维护国防安全或应对公益危机之军事任务需要而进行的军事征用是军民融合战略实施的一个重要方面,征用补偿也成为公权力与私权利冲突的理性选择。军事征用补偿涉属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个宪法关系问题,从宪法学角度审视我国军事征用补偿制度,明确征用补偿的宪法本质,分析补偿制度的现实不足,能够从根本上对军事征用补偿问题加以深入研究,更好地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设计,对维护征用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军事征用的高效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周京京,李祖贤,刘士通,王开勇[3](2017)在《深港地区军民一体化交通运输动员体系构建》文中指出深港地区分属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法律体系,军民一体化交通运输动员体系尚未构建。为实现军民一体、深港一体,保持和提升深港地区的战略安全与发展优势,在深入研究深港地区交通运输动员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指挥体系、运行机制、激励措施等方面入手,提出深港地区军民一体化交通运输动员体系构建的对策与建议。
赵勇,丁岚,顾路胜[4](2013)在《民用运力快速动员制约因素分析及对策》文中研究表明阐述了民用运力快速动员的基本涵义及其特点,从民用运力的体制、法律、资源等方面,讨论研究了当前制约我国民用运力快速动员的一些因素,并就如何促进民用运力快速动员进行了相应的理论分析,并基于我国民用运力快速动员制约因素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张兴国,袁平[5](2008)在《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补偿的法理分析》文中认为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属于行政紧急征用,民用运力征用制度应遵循现代财产征用法律原理,对于在国家行使民用运力动员权过程中权利受损的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我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的相关法律欠缺有关征用及补偿的程序。为落实宪法的要求,应尽快完善民用运力征用补偿标准以及救济机制,切实保障被征用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陈汉春[6](2004)在《民用运力动员建设应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文中研究表明
俞宁一,任延兵[7](2004)在《解读《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文中提出今年1月1日,经国务院 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 命令并批准公布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以 下简称《条例》),已正式施行了。此《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 来,我国第一部关于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方面的重要法规。它的公布与实施,填补了国家法规体系中在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方面法规建设的空白,标志着民 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走上依法有序开展的轨道。同时,对于增强全民的国防 观念,理顺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关系,促进国防 交通建设与国家交通建设的相互兼容、协调发展,做好 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条例》,本刊 特邀参加《条例》起草的 同志撰写了此 文。
俞宁一,任廷兵,牛俊峰[8](2003)在《让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走上法制化轨道——《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起草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文中研究说明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中央军事委员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批准公布我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 记者:请您谈一谈制定《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的必要性。 负责人:制定《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国家国防安全利益的需要。从法律上规范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活动,对平时做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各项准备,加强国防建设,赢得未来战争的胜利,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客观环境发生了变化,需通过立法明确责任、义务和权利,使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相统一。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条例》的适用范围。
俞宁一,任延兵,牛俊峰[9](2003)在《让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走上法制化轨道》文中研究指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批准公布我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条例》的公布,是我国国防动员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国防交通立法工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近日,《条例》起草负责人就大家普遍关注?
喻宁一,牛俊峰[10](2003)在《《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公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报北京10月9日讯 喻宁一、记者牛俊峰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批准公布我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这一条例的公布,标志着我国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开始走上依法开展工作的轨道。 民用
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论文提纲范文)
(1)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行政执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行政执法面临的困境 |
2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行政执法面临困境的诱因剖析 |
3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行政执法的法理分析 |
4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行政执法对策 |
5结语 |
(2)我国军事征用补偿制度的检审与完善——一个宪法学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之提出 |
二、军事征用补偿规范体系 |
三、军事征用补偿制度的宪法学检审 |
(一) 对宪法第13条的两种理解 |
(二) 征用补偿的宪法本质 |
1. 公民宪法权利及其限制 |
2. 公民宪法权利与国家保护义务 |
(三) 补偿制度的现实不足 |
1. 宪法文本补偿原则缺失 |
2. 法律规定高度概括化 |
3. 法律法规相互之间缺乏协调 |
四、以宪法思维完善军事征用补偿制度 |
(一) 补偿原则的调整入宪 |
(二) 补偿范围的协调细化 |
(三) 补偿权利主体的严格规范 |
(四) 补偿程序的不断完善 |
(五) 补偿方式的积极拓展 |
(六) 补偿救济的制度健全 |
(3)深港地区军民一体化交通运输动员体系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1 我国民用运力动员基本程序 |
2 深港地区民用运力动员现状 |
2.1 深圳地区民用运力动员现状 |
2.2 香港地区民用运力动员现状 |
3 深港地区民用运力动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 法规体系不健全 |
3.2 体制机制不完善 |
3.3 思想认识不统一 |
4 深港地区民用运力动员体系构建 |
4.1 指导思想 |
4.2 基本原则 |
4.3 基本架构 |
4.4 建设内容 |
5 结语 |
(4)民用运力快速动员制约因素分析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基本涵义及其特点 |
1.1 民用运力及民用运力动员概念 |
1.2 民用运力快速动员概念 |
1.3 快速动员的界定标准 |
2 制约因素分析 |
2.1 体制约束 |
1)动员决策权限过于集中,制约应急决策速度。 |
2)组织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制约动员展开速度。 |
3)信息交流渠道不畅,制约动员信息保障速度。 |
2.2 法律约束 |
1)没有确实可行法律细则,很难形成约束力。 |
2)对征用补偿规定过于笼统,缺乏积极性引导。 |
3)法律的监督作用还有一定的局限性。 |
2.3 资源约束 |
1)运力结构不合理。 |
2)动员潜力信息把握不准。 |
3)民众意识淡薄。 |
3 建议与对策 |
3.1 改革国防交通动员体制 |
1)合理划分决策层次,提高战区决策力度。 |
2)建立精干协调机构,完善动员组织体系。 |
3)构建交通动员信息网络,加强交通动员信息交流。 |
3.2 细化、充实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法规制度 |
3.3 搞好民用快速运力动员潜力调查,努力营造良好的国防动员环境 |
4 结语 |
(5)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补偿的法理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的宪法规制 |
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的补偿标准 |
1.行政征用补偿原则理论 |
2.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补偿标准 |
三、民运用力征用补偿及救济的法律程序 |
1.民用运力征用补偿的行政程序 |
2.民用运力征用补偿的司法救济 |
四、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论文参考文献)
- [1]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行政执法研究[J]. 刘兴,杨尚钦,曹海泉. 军事交通学院学报, 2018(08)
- [2]我国军事征用补偿制度的检审与完善——一个宪法学的视角[J]. 刘华.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5)
- [3]深港地区军民一体化交通运输动员体系构建[J]. 周京京,李祖贤,刘士通,王开勇. 军事交通学院学报, 2017(01)
- [4]民用运力快速动员制约因素分析及对策[J]. 赵勇,丁岚,顾路胜. 军事交通学院学报, 2013(07)
- [5]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补偿的法理分析[J]. 张兴国,袁平.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8(03)
- [6]民用运力动员建设应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J]. 陈汉春. 国防, 2004(10)
- [7]解读《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J]. 俞宁一,任延兵. 国防, 2004(02)
- [8]让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走上法制化轨道——《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起草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J]. 俞宁一,任廷兵,牛俊峰. 西南民兵, 2003(11)
- [9]让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走上法制化轨道[N]. 俞宁一,任延兵,牛俊峰. 解放军报, 2003
- [10]《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公布[N]. 喻宁一,牛俊峰. 中国国防报, 2003
标签: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