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如何迎接我国加入WTO的挑战

环境监测如何迎接我国加入WTO的挑战

一、我国环境监测如何应对入世挑战(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李其成[2](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吴岩[3](2012)在《医院危机管理中的预防策略研究 ——以山西省某三甲医院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医院的潜在危机向多元化的趋势发展,主要体现在:医疗纠纷逐年增加,医患关系逐渐紧张;管理理念相对滞后,缺少质量监控;医院的市场环境逐步恶化;竞争逐渐加剧;缺乏与媒体的沟通等。然而,面对如此之多的潜在危机,医院所采取的预防管理策略是远远不够的。目前,仍未形成中国特色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医院危机管理体系,对于医院危机管理模式的系统认知不够,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对医院危机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理论指导。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需要做出更多的探索。文章通过对医院危机的预防管理策略的研究,主要是为了通过各种防范手段,对医院的各种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做好各类危机发生的评估,查找危害医院生存和发展的潜在因素,结合医院自身特点和现有的能力,制定切合实际的预防方案,达到控制危机和最大限度的降低由危机带来的损失的目的。为此,文章从医院的各类潜在危机及其产生的原因入手,对影响医院危机管理的各项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构建医院危机预防管理系统架构及监测体系,并针对各类危机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最后,通过以山西省某三甲医院为例,对其采取的各类防范危机的措施进行实例论证,具体包括了以下几方面。(1)在总结和评析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危机、危机管理和医院危机管理的相关概念进行了明晰。(2)分析了影响医院危机管理的因素,包括政府、传媒、医患关系、医院内部公关等。(3)构建医院危机预防管理系统架构及监测体系。(4)以山西省某三甲医院为例,进行了医院危机预防管理的实证分析。

谭贵华[4](2012)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所确立并至今仍在坚持实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尽管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该体制得到了极大的巩固和完善,并被实践证明仍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亦须正视的是,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及所服务的核心目标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运行中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对此,学界虽然予以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并且在一些问题的研究上达到了极为深入的程度,但这方面的探讨也还存在一些缺陷,除了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主题展开的直接特别是系统性研究较少外,其中尤为明显的不足是,这些研究更多是从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视角展开,而从法学角度进行的研究相对欠缺,尤其是从法学视角展开的系统性研究可谓尚付阙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靠党和国家的政策来推动的;在此过程中,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这使得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尽管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适时制定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法规,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法制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供给仍不同程度地存有不足。对此,虽不应抹杀政策所具有的功用,但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今天,更需要重视法治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完善提供保障,一方面将行之有效的政策适时地上升为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创制推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法律与政策的良性互动。本文即是针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既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以上认知,站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场,通过综合运用历史、规范、实证、比较等分析方法,在对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以及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历程加以全面、系统爬梳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对其当前所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予以重点剖析,进而提出尽可能具体的完善对策。全文除绪论和结论,主体部分由以下5章构成。第一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乃是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尤其是中央出台的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力图清晰地揭示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如何逐步形成的,以及该体制最初被正式确立时体现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总体而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乃是对我国20世纪50年代实施农业集体化以来所形成的高度统一经营体制尤其是人民公社体制的扬弃,并且在其最初确立时体现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架构。具体而言,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摈弃了以往具有高度集中管理特点乃至是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一经营主体的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又传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土地改革基础上通过农业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形成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些重要构成要素,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在一种宽泛意义上的“双层经营”格局中不断调适的,只是由于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集体统一经营长期占据着绝对地位,直至问题积累日深并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才得以在正式层面确立起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旨在通过对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和解读,系统揭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正式确立后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形成了哪些较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揭示。就总体来看,一方面,决策层基于实际情势的变化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不断予以修正,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取代“家庭联产承包为主”,并形成了至今延用的正式表达,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另一方面,决策层亦充分肯定并切实支持统一经营方式的机制创新,如今在实践中总体上形成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组织依托的三种较为典型的统一经营机制。与此同时,随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提出,国家逐步重视依靠法律治理农业和农村,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法,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极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不过,尽管这方面的改革及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官方既有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界定与实际情况不甚契合,尤其是统一经营的内涵有待拓展和予以更加正式和科学的界定;旨在落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进而健全家庭承包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旨在培育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组织发展进而健全统一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供给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第三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旨在通过结合前两章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历史回顾、现状审视,就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改革与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一个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展开分析,以期更为清晰地勾勒出在探索健全该项体制以及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安排时可为之努力的方向以及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亦为本文后两章的基本逻辑架构及相应阐述的展开作出铺垫。本章的基本结论是:其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总体上应当界定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并与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或是多样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载体的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意味着:一方面,需要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让农民享有长期稳定、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健全农村统一经营机制及其法律制度不应狭隘地理解为仅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完善其相关法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而以此为依托提高农民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亦是落实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其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总体上需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第四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乃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对前文梳理得出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无疑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而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关键又在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此认知,本章着重分析提出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承包地调整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制度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应在予以适当规制的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放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限制;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法律制度等,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第五章——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亦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视角对前文所揭示的农村统一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其他各项基本经营制度发挥功能的极为必要的组织载体和制度保障。有鉴于此,并结合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创新发展方向,前文选择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制度建设的视角梳理了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章着重分析提出了以下对策:其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具体而言,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以及尽快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其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一是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重点在于明确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相应的法律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如增加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规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法律机制以更好地保障社员和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以及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其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相关法律制度。关键在于通过完善立法以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以及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张衍海[5](2011)在《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及我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评估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是当前国际通行的动物卫生管理模式。作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提出的一种新的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模式,生物安全隔离区划(compartmentalisation)尤其适合禽流感等难以通过边界控制措施阻止其传入传播的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可以在整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没有消灭某种疫病的情况下,通过生物安全管理和良好饲养规范实现特定动物群体与其他动物群体间的功能性隔离,促进疫病控制,保持贸易持续。本研究首次在国内系统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理论和技术措施研究,从OIE关于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有关原则要求入手,参考和借鉴泰国、欧盟、英国等实施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做法和经验,参照我国推动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方式,对我国实施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需求和可行性、基础和条件、实施模式和措施、建设评估标准、评估认可要求等进行研究,并开展了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试点建设工作,创造性提出了“无规定动物疫病企业(无疫企业)”概念,探索构建了我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评估机制,为我国禽流感防控工作提供了新思路,为尽快突破我国禽及禽产品出口困局提供了新途径,对促进我国现代畜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国当前肉禽产业生产实际,研究提出了综合性肉禽、单纯种禽、单纯商品肉禽等三种不同类型的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模式,并进一步提出了实施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措施建议,为我国开展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研究建立了由建设标准、定义标准和评估标准组成的我国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体系,形成的《肉禽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通用规范》、《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以及《肉禽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现场评审表》等技术文件由农业部发布实施。研究构建了我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国家评估机制,设计了“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评估申请书”基本样式,提出了推进我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国际无疫认可的有关建议,并指出生物安全隔离区国家评估是申请生物安全隔离区国际无疫认可的前提,对推进我国生物安全隔离区国家评估和国际无疫认可具有重要意义。以山东省德州市六和集团肉鸡产业链为基础,开展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试点建设研究,构建了企业与兽医机构协力建立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合作模式和合作框架,为其他企业进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杨立国[6](2005)在《我国化肥行业现状及加入世贸组织后发展战略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化肥行业经历了百年的发展历程,成就显着,已成为世界上生产和使用化肥最多的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以后,我国化肥行业同其它行业一样将得到良好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必将受到严峻的挑战。本文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化肥行业生产、流通、消费三个主要领域的现状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当前我国化肥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比阐述了世贸组织化肥行业规则及入世承诺,指出了我国化肥行业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受到的四个挑战和四个机遇,四个挑战是:即化肥进口限制措施的取消将使国内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农产品等相关领域的市场准入,也将影响化肥生产总量的波动及品种需求的变化;化肥分销领域的逐步放开,将进一步削弱国产化肥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化肥生产企业的部分优惠政策的逐渐丧失必然导致企业的成本显着增加。四个机遇是:促进化肥行业结构的全面调整、加快化肥营销体系的改革进程、有利于推动我国传统施肥方法的改进和有利于推动我国化肥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基于上述挑战和机遇,提出了5条战略对策:即关于能源原材料方面的战略对策、我国化肥行业结构调整战略对策、化肥企业与流通市场改革基本战略对策、国际化发展战略对策和科技兴肥战略对策。最后,对化肥行业管理提出了8条建议。

章颖,林炳耀[7](2004)在《入世后我国农业竞争力浅析》文中提出农业竞争力是入世后最受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文章从加入WTO组织我国所签订的一系列关于农业贸易和出口的协定做了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分析我国入世后的农业生产情况和出口贸易情况,从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投资、农业产业化三个角度分析了农业竞争的劣势和与国外的差距,并提出了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措施建议: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调整农业结构;重视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与科技的普及,科教兴农;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建立农业生产的质量标准体系;完善交通运输、仓储业;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以及农业生态环境。

李晓莉,杨士建[8](2003)在《我国环境监测如何应对入世挑战》文中指出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如何迎接入世挑战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能够有效提高环境监测结果的质量水平,逐步降低环境监测成本并提高其效益,不断拓展环境监测的业务范围,将使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在加入WTO以后,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段晓明[9](2003)在《WTO框架下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支撑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安天下的产业,因此,历来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和人口大国而言,其意义更是不言而喻。加入WTO,将使我国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全面融入世界经济大潮。面对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激烈市场竞争,历经沧桑、负重前行的中国农业如何应对挑战,健康发展,这既是党和政府的一大隐忧,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破解这道难题,答案有多种,但根本途径还是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这是必须实现的跨越,也是一次质的飞跃,如何加以有效推进,理论界在苦苦思考,实际工作者在艰难探索,为此,以农业大省湖北为例,就WTO框架下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支撑体系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和制度创新思路,无疑对湖北、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农业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本文综合运用农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比较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和农业自然科学等学科的知识与原理,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采取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及比较分析、统计分析和计量经济模型等多种方法,对影响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展开系统深入的分析评价,得出相应的政策含义和依据,最后提出对策建议并加以耦合,进而上升到制度创新的层面加以阐述。 论文除导言外,按照内在逻辑顺序共分为9章。导言部分阐明了本研究的目的、意义与国内外研究动态,概述了论文的指导思想、研究方法、基本思路和框架结构,归纳了论文的主要创新点。作为研究背景,第1章简要介绍了WTO农业框架的基本内涵和中国加入WTO关于农业问题的主要承诺。第2章就加入WTO对中国及湖北农业发展的总体影响包括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和不同行为主体的影响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中国及湖北农业应对加入WTO挑战的主要障碍和全球化背景下农业发展的宏观对策取向。第3章在阐述农产品比较优势与竞争力的内涵、影响要素及测定方法的基础上,对中国及湖北主要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与竞争力进行了综合分析评价。第4章至第8章分别就结构、质量、技术、市场、投入等影响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和支撑体系展开了较为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并得出了相应的政策含义和对策思路。第9章则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归纳提出了WTO框架下提高湖北中文摘要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对策并加以藕合,进而上升到制度创新的层面予以阐述。 本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一是就加入WTO对我国不同产业、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为主体的影响作了定性、定量分析,并提出了各自应对原则及相互关系:二是对农产品比较优势与竞争力的测定方法进行了对比分析和筛选评价,研究提出了农产品竞争力及影响要素的概念模型;三是以特定的区域经济为研究对象,对WTO框架下影响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和支撑体系作了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加以祸合,进而上升到制度创新层面加以描述,初步构建了提高区域农产品竟争力的基本模式;四是将企业战略联盟、品牌经营和现代物流等理论导入农业发展对策研究,系统提出了实施农业企业战略联盟和农产品品牌营销等现代农业发展理念与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新构想。

刘红军[10](2003)在《谈地方政府如何应对“入世”挑战》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就地方政府不适应WTO规则的表现进行了分析 ,并力图寻找到应对入世挑战的对策 ,旨在为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抓住入世机遇提供参考。

二、我国环境监测如何应对入世挑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环境监测如何应对入世挑战(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个案价值
    第二节 研究综述
        一、国内研究综述
        二、国外研究综述
        三、研究成果评述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一、研究方法
        二、研究内容
        三、研究创新
        四、研究不足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第一节 概念解读
        一、新时代
        二、高新区
        三、管理体制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第二节 理论工具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二、政府职能理论
        三、治理理论
    第三节 逻辑建构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第二章 基本概况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第三节 比照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三、研究启示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一、影响因素分析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一、功能优化
        二、职能转变
        三、权力重构
        四、机构改革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第一节 转型目标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第二节 转型策略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第三节 转型保障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2)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路径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一、金融立法现状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本章小结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本章小结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3)医院危机管理中的预防策略研究 ——以山西省某三甲医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导论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思路与总体框架
        1.2.1 研究思路
        1.2.2 总体框架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
        1.3.1 研究方法
        1.3.2 论文的创新点
2. 相关理论与文献回顾
    2.1 医院危机管理及其特点
    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2.3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3. 影响医院危机管理的因素分析
    3.1 政府层面因素的影响
    3.2 传媒与社会舆论
    3.3 医患关系
    3.4 医院内部公共关系
4. 医院危机预防管理系统架构及监测体系的建立
    4.1 医院危机预防管理系统的组成
    4.2 医院危机预防管理监测体系建立模式
    4.3. 医院危机预防管理监测体系实施形式
5. 发达国家医院危机预防管理的成功做法及启示
    5.1 英国、美国、葡萄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管理模式
    5.2 对我们的启示
6. 案例分析—山西省某三甲医院医院危机预防管理分析
    6.1 医院基本情况
    6.2 某医院危机预防管理系统设置及其构成
    6.3 某医院危机预防管理机构设置
    6.4 具体案例
        6.4.1 案例背景
        6.4.2 突发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危机管理
        6.4.3 医患关系危机管理
        6.4.4 对外关系危机管理
        6.4.5 危机处理总结
7.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4)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本文研究的意义及目的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研究现状述评
    (一) 研究现状综述
    (二) 现有研究的特点及不足
三、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逻辑架构
    (一) 本文的研究方法
    (二) 本文的逻辑架构
四、 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 第一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
一、 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民家庭经营的延续和转变
    (二)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萌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初步兴起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 农业合作化: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纵深发展
    (二)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集体统一经营的确立——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 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式微
三、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二) 人民公社体制的整顿与调整——从单一公社所有制到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
    (三) 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进一步式微
四、 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一)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兴起与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第二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表述的演变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变迁
    (三) 农村统一经营制度的变迁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现存法律问题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表述所存在的问题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三)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重新认知与界定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内涵解读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的内涵拓展
    (三)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界定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准则
    (一) 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二) 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三) 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
三、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运行机制的总体完善思路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第四章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农村土地承包期法律制度的完善
    (二) 农村承包地调整法律制度的完善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
二、 关于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法律制度的健全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许可及其适当限制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限制的适当放宽
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
    (二) 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
    (三) 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
    (四)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
    (五)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 第五章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
    (二) 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三)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
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
    (一) 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
    (二) 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
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
    (二)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5)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及我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评估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内涵及作用
        1.1.1 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内涵
        1.1.2 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作用
    1.2 OIE 关于实施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原则要求
        1.2.1 确定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原则
        1.2.2 评价和确认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关键要素
        1.2.3 适合实施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动物疫病
    1.3 有关国家实施生物安全隔离区划进展情况
        1.3.1 泰国
        1.3.2 欧盟
        1.3.3 其他国家
    1.4 我国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进展情况
        1.4.1 确立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法律基础
        1.4.2 发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有关管理和技术文件
        1.4.3 成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的组织机构
        1.4.4 设立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技术支撑机构
        1.4.5 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评估活动
    1.5 研究目的和意义
第二章 我国实施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需求分析及可行性研究
    2.1 我国实施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需求分析
        2.1.1 实施生物安全隔离区划是进一步提升我国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需要
        2.1.2 实施生物安全隔离区划是解决我国禽产品出口受阻问题的需要
        2.1.3 实施生物安全隔离区划是发展我国现代畜牧业的需要
    2.2 国内规模化肉禽企业生物安全管理及兽医卫生监管现状
        2.2.1 规模化肉禽企业生物安全管理现状
        2.2.2 兽医机构对规模化肉禽企业监管情况
    2.3 我国实施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有利条件
        2.3.1 确立了实施生物安全隔离区划的法律基础
        2.3.2 具有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的良好平台
        2.3.3 不断增强的兽医机构工作能力
    2.4 小结
第三章 我国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实施模式及实施措施研究
    3.1 我国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实施模式
        3.1.1 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主体
        3.1.2 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类型
    3.2 我国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实施措施
        3.2.1 尽快建立我国肉禽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评估的标准规范
        3.2.2 发挥地方政府在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3.2.3 出台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的激励措施
        3.2.4 进一步加强兽医机构工作能力建设
        3.2.5 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评估试点工作
        3.2.6 加强生物安全隔离区宣传与国际交流合作
    3.3 小结
第四章 有关国家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研究
    4.1 泰国禽类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标准
        4.1.1 生物安全隔离区养禽场生物安全管理标准
        4.1.2 生物安全隔离区和缓冲区禽流感监测要求
        4.1.3 生物安全隔离区追溯系统
        4.1.4 生物安全隔离区和缓冲区禽流感控制措施
    4.2 欧盟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和要求
        4.2.1 对生物安全隔离区的描述
        4.2.2 对生物安全隔离区同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生物安全计划的描述
        4.2.3 禽流感的特殊保护和监测要求
    4.3 英国种禽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
        4.3.1 基本条件
        4.3.2 管理要求框架
        4.3.3 管理规定
    4.4 小结
第五章 我国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研究
    5.1 建立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的总体考虑
        5.1.1 标准层次结构
        5.1.2 标准作用属性
        5.1.3 标准内容定位
    5.2 肉禽无疫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通用标准
        5.2.1 标准框架
        5.2.2 标准主要内容
    5.3 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
        5.3.1 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条件
        5.3.2 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无疫资格的中止与撤销
        5.3.3 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无疫资格的恢复条件
    5.4 肉禽无疫生物安全隔离区评估标准
        5.4.1 标准结构内容
        5.4.2 标准格式
    5.5 小结
第六章 我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评估认可机制研究
    6.1 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国家评估机制
        6.1.1 评估管理
        6.1.2 评估程序和方法
        6.1.3 评估结果发布
        6.1.4 评估后管理
        6.1.5 无规定动物疫病企业
    6.2 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国际认可机制
        6.2.1 OIE 关于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国际无疫认可的建议
        6.2.2 对推进我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国际无疫认可的建议
    6.3 小结
第七章 我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试点建设研究
    7.1 开展试点建设可行性调研
        7.1.1 德州的地理位置特点为试点建设提供了适宜的试验基地
        7.1.2 德州的畜牧业龙头企业为试点建设提供了良好的试点平台
        7.1.3 德州发展品质农业的迫切需求为试点建设提供了坚强动力
    7.2 制定试点建设方案
        7.2.1 指导思想
        7.2.2 总体目标
        7.2.3 建设内容
        7.2.4 实施进度
        7.2.5 组织机构
    7.3 进行试点建设方案论证
    7.4 签定项目建设备忘录
    7.5 小结
第八章 全文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作者简介

(6)我国化肥行业现状及加入世贸组织后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1.4 研究的技术路线
    1.5 基本概念的界定
第二章 我国化肥行业发展历史的演变及需求发展态势
    2.1 我国化肥行业发展历史的演变
    2.2 我国化肥需求发展态势
第三章 我国化肥生产领域现状分析
    3.1 化肥生产能力和生产总量不断提高
    3.2 化肥产品种类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3.3 化肥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并向国际水平靠拢
    3.4 资源限制导致化肥产品结构不均衡
    3.5 企业结构布局有待改善,生产能力有待提高
    3.6 化肥企业整体效益有待提高
    3.7 小结
第四章 我国化肥流通领域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我国化肥流通体制政策的演变
    4.2 化肥流通体制改革
    4.3 我国化肥分销体系基本结构分析
    4.4 化肥进出口贸易现状分析
    4.5 小结
第五章 我国化肥消费领域现状分析
    5.1 化肥在农业上的施用量逐年增加,但总量依然不足
    5.2 化肥消费上存在两个明显的不均衡
    5.3 化肥施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对环境和农产品安全性的影响
    5.4 化肥利用率有待提高,科学施肥技术尚待普及
    5.5 我国化肥消费结构将发生变化
    5.6 小结
第六章 世贸组织化肥行业规则及我国化肥行业入世承诺
    6.1 WTO的宗旨、目标及地位
    6.2 WTO的基本法律原则
    6.3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历程
    6.4 WTO化肥行业规则
    6.5 我国化肥行业入世承诺
    6.6 关于化肥关税配额
    6.7 我国现行化肥行业体制与入世承诺比较
    6.8 小结
第七章 后世贸组织我国化肥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7.1 加入WTO后我国化肥行业面临的挑战
    7.2 加入WTO后我国化肥行业面临的机遇
    7.3 小结
第八章 我国化肥行业应对入世挑战的战略对策
    8.1 能源原材料的战略对策
    8.2 化肥行业结构调整战略对策
    8.3 化肥企业与流通市场改革基本战略对策
    8.4 国际化发展战略对策
    8.5 科技兴肥战略
    8.6 完善化肥行业管理的对策建议
    8.7 主要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7)入世后我国农业竞争力浅析(论文提纲范文)

1 WTO协定中关于农业部分的阐述及我国所做的承诺
    1.1 农产品市场准入
    1.2 农业出口补贴
    1.3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1.4 农业国内支持
2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的危机
3 入世一年来我国农业情况分析
    3.1 农业进出口
    3.2 农业结构调整
    3.3 遵守了入世的承诺
4 我国农业竞争力与各发达国家的差距比较
    4.1 从农产品质量上看
    4.2 从农业投资上看
    4.3 从农业产业化角度看
5 我国农业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5.1 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5.2 调整农业结构
        5.2.1 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5.2.2 区域布局结构调整:
        5.2.3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5.3 重视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与科技的普及, 科教兴农
    5.4 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
    5.5 建立农业生产的质量标准体系
    5.6 相关产业的支持和环节的完善

(8)我国环境监测如何应对入世挑战(论文提纲范文)

1 提高环境监测结果的质量水平
    1.1 排除外部干扰保证环境监测结果的公正性
    1.2 实施有效的质量保证
    1.3 提高环境监测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可监督性
2 改革现行的环境监测体制优化配置的环境监测资源
    2.1 增强环境监测行业的效益观念和竞争意识
    2.2 依照市场要求布局和建设环境监测站提高利用率
3 推行清洁生产降低环境监测的成本提高其效益
    3.1 环境监测行业推行清洁生产的指导方针
    3.2 环境监测利用政府引导和强制作用推行清洁生产
    3.3 建立环境监测清洁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3.4 建立环境监测清洁生产的保障体制
4 为环境管理服务拓展环境监测的业务范围
5 通过实验室认可将我国环境监测行业与国际接轨
6 小结

(9)WTO框架下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支撑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导言
    一、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动态
    三、 研究的指导思想与方法
    四、 研究的基本思路与论文结构
    五、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第一章 WTO农业框架评述
    一、 经济全球化与WTO概述
    二、 WTO农产品贸易规则框架的基本内容与主要内涵
    三、 中国加入WTO关于农业问题的主要承诺
第二章 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一、 总体影响评价
    二、 对不同区域的影响分析
    三、 对不同产业的影响分析
    四、 对不同行为主体的影响分析
    五、 中国农业应对加入WTO挑战的主要障碍
    六、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及湖北农业发展的宏观对策取向
第三章 农产品比较优势与竞争力分析
    一、 农产品比较优势概述
    二、 农产品竞争力概述
    三、 中国农产品比较优势与竞争力分析
    四、 湖北农产品比较优势与竞争力分析
第四章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结构支撑体系研究
    一、 湖北农业区域经济布局
    二、 湖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三、 湖北农业组织结构优化
第五章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质量支撑体系研究
    一、 农产品质量标准概述
    二、 湖北农产品质量状况评价及影响要素分析
    三、 湖北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构建
    四、 湖北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构建
    五、 湖北农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构建
    六、 湖北无公害农产品发展
    七、 湖北农业品牌营运
第六章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研究
    一、 湖北农业科技创新
    二、 湖北农业教育创新
    三、 湖北农技推广创新
    四、 湖北农业高新技术发展
第七章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市场支撑体系研究
    一、 湖北农业信息市场体系构建
    二、 湖北农业技术市场体系构建
    三、 湖北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构建
    四、 湖北农产品国际化营销策略
第八章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投入支撑体系研究
    一、 农业财政支持政策分析
    二、 农业金融支持政策分析
    三、 农业税制改革问题分析
    四、 农业安全保障体系构建
第九章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对策耦合与制度创新
    一、 农业制度创新的内涵和意义
    二、 我国农业制度创新的效用评价
    三、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对策耦合与制度创新
参考文献
致谢

(10)谈地方政府如何应对“入世”挑战(论文提纲范文)

一、地方政府不适应WTO规则的表现
    (一) 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保护过多
    (二) 市场分割严重, 地方保护盛行
    (三) 审批经济色彩浓重
    (四) 行政管理中的透明度不足
    (五) 地方公务员主观上的不适应
二、转变政府职能迎接入世挑战
    (一) 确立适应WTO规则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府理念
        1.依法行政的政府理念
        2.平等竞争的政府理念
        3.行政公开的政府理念
    (二) 理顺政企关系, 改善投资环境
        1.政府职能转变是政企分开的关键
        2.改善投资环境, 提高服务水平是地方政府应对“入世”挑战的紧迫任务
    (三)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
        1.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深化政务公开改革, 增强政府管理的透明度

四、我国环境监测如何应对入世挑战(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2]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3]医院危机管理中的预防策略研究 ——以山西省某三甲医院为例[D]. 吴岩. 山西财经大学, 2012(12)
  • [4]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 2012(07)
  • [5]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及我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评估机制研究[D]. 张衍海.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1(10)
  • [6]我国化肥行业现状及加入世贸组织后发展战略研究[D]. 杨立国. 中国农业大学, 2005(04)
  • [7]入世后我国农业竞争力浅析[J]. 章颖,林炳耀. 经济地理, 2004(03)
  • [8]我国环境监测如何应对入世挑战[J]. 李晓莉,杨士建. 环境科学与技术, 2003(S1)
  • [9]WTO框架下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支撑体系研究[D]. 段晓明. 华中农业大学, 2003(04)
  • [10]谈地方政府如何应对“入世”挑战[J]. 刘红军.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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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如何迎接我国加入WTO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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