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完善财政收入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四川省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蒲诗璐[1](2021)在《印度政府债务的演进、风险及可持续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毋庸讳言,政府债务已成为现代经济不可或缺的融资手段或者调控工具,无论是为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还是为调整经济结构、熨平经济周期,抑或改善融资渠道,政府债务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但是,政府债务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累积水平过高以致于超过政府所能承受的范围,就可能成为引爆经济动荡甚至债务危机的导火索。据国际金融协会报告,2020年全球债务规模达到281万亿美元的新高,全球债务与GDP之比超过355%,这表明债务高企已成为困扰全球经济的重大问题,Covid-2019疫情却又使全球债务问题雪上加霜,全球经济正在债务上走钢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世界银行(World Bank)等国际组织纷纷预测,爆发世界性债务危机的可能性将大幅增加。印度是新兴发展中大国,近年来其工业化进程突飞猛进,经济增长明显提速。但是,伴随工业化的急速推进,印度政府债务规模也在持续攀升,在当前全球债务日趋严重的背景下,印度政府债务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印度政府债务究竟有没有风险,其可持续性状况到底如何?是否真正潜伏着危机?债务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等等。加强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无论对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加强财政管理和债务管理都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选择印度政府债务的演变、风险及可持续性作为研究对象,旨在弄清印度政府债务演变的特征、问题及其成因。更重要的是试图探讨印度政府债务演变过程中所遵循的一般性规律,以期为中国政府如何防范债务风险、增强债务可持续性、提升债务资金的效率提供参考和借鉴。全文共分为七个部分,各部分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结论如下。绪论部分奠定了本文的研究基础,明确指出了本选题的研究对象、研究边界和研究意义。在全球债务问题日趋严峻的背景下,以印度政府债务的风险及可持续性作为研究对象,不仅可以丰富经济学和财政学中有关政府债务风险及可持续性问题的理论探索,还可以在实践上为主要经济体特别是新兴发展中国家的财政和债务管理工作提供借鉴。第二章从政府债务的内涵、特征、分类与功能,政府债务与国家财政的关系,政府债务的经济效应,政府债务风险理论,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理论等几个方面构建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并进行了文献梳理。逻辑上层层递进,既明确了本文关于印度政府债务问题研究的逻辑起点和范围,也界定了本文研究的思路、任务和目标,为全文的研究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思路引导、以及方法(论)指导。第三章从宏观上对印度政府治理体制、财政分权关系、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演进进行了详细梳理,同时还对印度近年来的财政收支情况和莫迪政府财税改革情况进行了描述和剖析,旨在为本文关于印度政府债务风险及可持续性演变特征提供制度维度的解释。研究认为,财权和事权不断从中央向地方分散;政府债务积累是长期推行扩张性投资政策、快速增加非生产性支出、对各邦援助、以及国内外非债务性资源动员不足等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政府融资管制不断放松;为防范债务危机政府也加强了关于财政和债务管理的制度建设。第四章研究了两方面内容,一是从总量和结构上对印度内债和外债分别进行了描述性分析,分别揭示了印度政府内债和外债的变化特征;二是采用债务评估单一指标法分别对印度政府内债和外债的风险进行了评估。结论认为:(1)内债。快速增长开始于80年代中期,到本世纪初达到峰值后开始呈下降趋势;内债始终是拉动政府债务变化的主导力量;主要原因可能有经济增长缓慢、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拓展空间有限、五年发展计划对资金的需求过大、财政支出中非发展性支出占比过高等等;内债风险主要集中于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2003年前后、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三个时段。(2)外债。快速增长集中在80年代到90年代初(峰值16.3%出现在1991年);外债增长不仅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相关,而且跟对外贸易状况有直接关系;主权外债占比较低、多边主权债务占比较高、币种安排较为分散表明印度外债的潜在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控;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大多数样本年份里外债风险相对较小,而外债风险相对较大年份主要集中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中期,即印度债务危机爆发时期。第五章以Romer(2005)跨期预算约束理论为基础,构建政府内债动态方程(35)b(28)pd-s(10)b(r-g)和政府外债动态方程Df(28)z(10)(ex-i)*e,分别从“质”和“量”的维度对政府内债和外债的可持续性进行了测度。研究表明:(1)内债的不可持续性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从“质”来看,经济增速慢于债务利率导致内债的不可持续;从“量”来看,财政赤字规模的持续扩大导致内债的不可持续。(2)独立以来,印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较好和可持续性较差的年份大体相当,可持续性较差的时段集中在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90年代末到2003年前后两个时段。(3)外债的不可持续也可以分解成两个部分:从“质”来看,外贸出口增长率(外债资金的出口创汇能力)小于美元外债的利率;从“量”来看,外贸处于进口大于出口的逆差状态。(4)1970-2018年间大多数年份里印度外债可持续性较差,而80年代初到1992年前后又是印度外债可持续性最差的时段,导致印度外债可持续性较差的主要因素是对外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第六章依据“财政疲劳”理论构建印度财政反应函数,对印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进行实证分析,以此为基础测算出印度政府债务负担率的上限及财政空间,进而设计四种研究情境对印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影响因素进行模拟。研究结论认为:(1)印度政府负债率的理论上限为80.3%,历年实际负债率处于37.7%-82.1%之间,多数年份实际负债率低于负债率的理论上限,这表明印度政府债务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1990年前后和2003年前后两个时段,实际债务率超过债务率理论上限的年份较多,表明这两个时段政府债务可持续性最差。(2)采用工具变量数值情境模拟方法对印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财政支出缺口、债务偿付利率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之间成负相关关系,而经济增长率、经济产出缺口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之间成正相关关系。第七章根据前文研究得出五点结论,即印度财权和事权分权趋势明显但监管力度加大,债务扩张导致其风险放大但态势总体可控,债务规模和资金效率共同作用债务可持续性,经济增长、财政支出规模、债务利率水平等因素及其波动情况等宏观变量对债务可持续性产生重要影响。据此提出对中国的启示或建议:加强财政支出和赤字管理,合理确定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或危机;防范政府债务因经济下滑而出现较大风险;推动金融和债务管理改革,降低政府债务成本和风险;在印度的中资企业当以防范政治风险而非债务风险为主。本文的创新工作主要表现在:第一,提出了新的研究视角。本文认为债务可持续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单一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无法对一国债务可持续性与否作出准确的判断,本文对印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研究,既有描述性分析,也有单一指标评估,还通过自建模型对其可持续性进行测度,此外还从相关政策或制度维度对其可持续性的演变特征进行解释,这种研究视角有助于研究任务同时发力和研究结论相互佐证,确保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和科学性。第二,使用了新的研究方法,构建了全新的政府内债可持续性动态测度模型:(35)b(28)pd-s(10)b(r-g)和外债可持续性动态测度模型:Df(28)z(10)(ex-i)*e,从“质”和“量”的维度对政府内债和外债的可持续性进行了测度。又以跨期预算约束理论、财政反应函数理论、“疲劳财政”思想为基础,构建了印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上限阈值测度和债务可持续性影响因素识别的实证模型,是对债务可持续性指标研究方法的有益补充。第三,得出了新的研究结论。如,本文认为带给印度政府债务风险最大的是外债而不是内债;又如,本文认为印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较好与较差的年份大体相当,目前印度政府债务具有一定可持续性,风险总体可控,但政府进一步提高债务水平的财政空间越来越小。
梁宝丹[2](2020)在《中国企业税费负担相关法律的国际比较与借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我国经济呈现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中,企业的发展问题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促进企业长远发展也是我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核心问题。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是近些年来我国减税降费的核心目标,对此,我国推出不少相关措施,如激发企业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的活力进行了进一步部署;对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作出严格规定。因此,需进一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来达到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目标。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来自企业的税费自然承担着国家财政的重任。但在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减税趋势下,适当地调整企业税费负担成本反而能对企业发展起到刺激作用,从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只有理清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的概念及特征,才能对我国经济制度现状以及企业税费相关法律进行全面认识,并根据相关理论依据实现与我国发展相适应的税费法律制度。然而我国当前在企业税费方面相关法律制度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增值税制设计不健全,企业所得税法中税率水平、税收优惠形式以及税前扣除制度不科学,在国家减税政策的现阶段中,财政收入过度依赖政府非税收费,导致企业的非税负担过重。而究其根源,在于我国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了企业的税费负担与企业发展关系失衡。部分国家在长期实践中,在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方面具有较为合理的法律规定,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近些年全球税制改革的浪潮兴起,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非税收费在内的相关立法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降税改革的国际趋势,为我国落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政策具有风向标作用。为完善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相关法律,需要减轻我国企业税费负担,一方面需要推进增值税的立法进程,明确增值税增收的合法性;另一方面需要完善企业所得税法,提高中国企业的国内市场以及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适当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相关法律的法律层级,优化市场配置,建设科学的财政体制。考虑到完善涉企税费相关法律并非一蹴而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财税体制的复杂性决定了各项税费措施不可能一并向企业倾斜,因而建立符合我国企业当前发展的税费法律制度,具体而言,可从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的现状进行分析,探究造成我国企业税费负担较重的主要原因,并逐步从各方面制度加以完善。
丁以娣[3](2020)在《淮安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准公共物品的重要资金来源,它与税收收入共同构成政府的财政收入。非税收入项目繁杂,既有为社会公众所熟悉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驾驶许可考试费和诉讼费等,又有公众不熟悉的教育费附加收入、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收入等,分散在不同的部门执收。近些年来,实体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国家出台多项措施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特别是实施“营改增”后,地方政府收入压力增加。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地方政府越发依靠非税收入来平衡财政收支,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越发重视非税收入的规范化管理。因此,有必要研究非税收入管理有关问题,从完善法律体系、深化体制改革、优化征缴流程、健全监督机制等多角度提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建议,为探讨如何规范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提供理论基础。通过对地方非税收入的征缴、使用、监督等进行分析,提出优化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职能的政策建议。本文基于公共管理和公共财政的基础理论知识,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定量和定性结合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首先介绍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基本特征和理论依据,并创造性地将非税收入置于四种预算管理方式下进行详细的分类介绍。接着专门对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进行描绘,采用淮安市历年非税收入相关数据,从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非税收入和全口径非税收入三个统计口径来描述淮安市非税收入的规模、结构和增长趋势,展示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现状。可以看出淮安市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已初步建立,非税收入征管方式也逐步完善,但存在收入规模大结构不合理、线下缴费流程待优化、非税队伍力量单薄等问题。然后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发现主要是由于国家层面上非税收入管理法治化水平低导致地方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缓慢、政府行为错位、财权事权不匹配、对非税收入认识不到位等导致非税收入规模大结构不合理,执收主体分散导致执收尺度不一及难以监管,同时监管机制缺失、监管稽查滞后影响监管效能。接下来对比其他省市非税收入管理的做法和经验,找出值得淮安市借鉴的管理经验,最后就完善淮安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进行思考,提出从国家层面上制定非税收入管理基本法,配套完善非税收入法律体系,深化行政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淮安市要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并出台本地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逐步将非税收入征收职能划转至税务以理顺非税收入管理体制,采取丰富现有征缴系统功能、联通全市各县区征缴系统、全面提升电子化水平等一系列措施来优化现有征缴系统、强化非税收入督查等一系列可行措施。
宋明君[4](2020)在《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非税收入指的是除了税收之外的,由国家机关以及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组织依法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产、国家资源或者是提供公共服务以及准公共服务的方式实现的财政性资金收入。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得以不断完善,与其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也在改革更新,因此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加快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国家及地方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完善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推进我国政府实现职能转变和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灌南县财政局作为县级政府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经济环境的多变和非税收入的管理量日益庞大,致使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的日常管理出现诸多不同程度的问题。本文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结合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过程中的实际经验,通过文献研究法、数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剖析当前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其原因主要有政府收入分配关系不顺、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不够、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各项非税收入混乱。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的经验,因地制宜地提出解决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树立非税收入管理新理念、清理和归并非税收入项目、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财政体制、实施严格的票据管理、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信息化、强化对非税收入管理的监督。本文不仅丰富了非税收入管理的理论体系,也为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职能、持续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以及推进实现依法行政提供合理化建议。
张淑娟[5](2020)在《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教育费附加制度在中国教育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教育费附加制度在中国教育财政史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都将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全面减税降费的深入推进,教育费附加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产生了取消或替代、维持和改革教育费附加制度的不同观点。同时,教育费附加制度的探索也需要考虑现阶段教育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挑战。在建立教育筹资长效机制的引导下,需要拓宽多元化教育筹资体制,完善教育财政经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过程等。基于以上背景,系统研究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这一问题意义重大。本文在对现有文献梳理的基础上,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试图能够科学地论证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分析其历史变迁和现实状况,从而论证该制度在新时代中国教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指出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的现存问题及原因,比较分析了不同改革方案后,提出教育费附加改征教育税的最优改革方案。本研究有利于拓展研究视角,丰富研究内容,把握现状及症结,判断未来的改革方向和趋势,以期为政府部门提供相关决策参考。全文的基本逻辑思路为: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存在的理论依据——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存在的历史和现实依据——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方向——选择教育税方式与制度优化——可能的积极影响。经过上述研究,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教育费附加制度的存在是必要的和合理的。教育费附加制度已成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重要构成部分,是中国多元化教育筹资体制重要创新和有益探索。现阶段,教育费附加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也依然成立。理论分析指出了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其一,专款专用的特点丰富和完善了多元化教育筹资方式。其二,我国教育投入不足的客观事实并未改变,设立教育费附加专项经费有助于教育筹资长效机制的建立。此外,理论分析还为教育费附加收入全部投入到义务教育阶段(或基础教育)中提供了理论支撑。第二,教育费附加制度产生和发展变迁具有历史必然性。本文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出发,详细介绍了我国教育费附加制度的法治历程、演进过程,论证了该制度产生与发展变迁的必然性,总结出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与基本特征。该制度符合财经法规和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内在逻辑为:(1)政府层面自上而下的积极治理,即强制性制度变迁;(2)地方层面自下而上的积极推动,即诱致性制度变迁;(3)政府强制性变迁外壳外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共同推动。基本特征为:(1)受财政和教育改革的叠加影响显着;(2)具有循序渐进性特征;(3)具有路径依赖特征。第三,教育费附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本文通过现状考察以及量化评价,论证了教育费附加制度的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实证角度描述了教育费附加收入与支出的总量与结构,收入波动性及原因,系统地梳理了教育费附加制度全貌,发现我国教育费附加收入规模较大且有一定的波动性,收入分布呈现较为明显的区域差异性特征,即东部最多,中西部相对较少。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教育综合发展水平指标体系,采用大样本面板数据回归分析、构建面板VAR模型实证检验了教育费附加制度与教育发展水平之间的相互关系,为教育费附加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提供现实依据。第四,改征教育税是教育费附加制度改革的最优方案。本文基于客观背景和现实需求,依托该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合理性根基,比较分析了三种不同方案,否定了增加财政收入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替代方案,指出近期应选择原有教育费附加制度保持不变,未来应将实施教育税作为教育费附加制度改革的最优方案。在借鉴美国、韩国和印度教育(类)税的国际经验基础上,尤其是效仿韩国教育税“宽税基”的特点,论证了中国开征教育税的可行性,从而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优化改革方案,即教育费附加改征教育税。教育税是教育费附加制度的升级版,并非新开征税种。通过扩大税基,能够尽可能弥补因附加税的税基不稳定所带来的劣势。最后,预测发现未来教育税收入较为可观。
刘元刚[6](2020)在《法治财政的法理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财政乃庶政之母。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财政与国家治理能力中的公共产品供给、资源再分配以及宏观调控等密切相关。作为国家治理基础的现代公共财政,以遵循法治为逻辑,以实践公共为本位。财政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重点领域和整点环节,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政府间事权与财权优化配置,形成各级政府间权责清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关系。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只有依法合理划分好政府间事权财权,将财政纳入法治轨道,才能发挥好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法治财政的头等要事是实现财政良法善治,为了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财政部发布了《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和《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目标是建成完备、高效的法治财政体系。财政的功能已提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但目前关于法治财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如何界定法治财政,怎样把握法治财政的一般特征、本质属性、基本构成、核心理念、价值目标、运行机理、逻辑模式、系统运行和实践路径等理论建构不足,还缺乏坚实的、合理正当的、严密科学的理论基础和学理论证。本文将法治财政作为研究对象,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意识和法治关切,本文最终将研究目标聚焦在法治财政的法理分析和实践路径上,从理论层面研究法治财政的理论基础、概念、本质属性、核心理念、价值目标和基本原则,在实践层面分别从事权、财权关系视角研究法治财政的内在构建,以及从法治体系的向度探索法治财政运行的子体系即现代法治财政规范体系、法治财政实施体系、法治财政监督体系以及法治财政保障体系的实践路径。现阶段关于财政问题的研究,局限于财政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法学中的经济法领域中,很少有学者从法理学学科视角运用法治理论、法理论证研究现代财政制度的法理基础和法治根基。因此,结合法理学和财政学两个学科,本文将理论法学的研究方法、范式运用到建设法治财政的研究中,这既是对以往研究不足的弥补,又能拓宽两个学科的交叉研究。法治是现代财政制度的灵魂和根基,法治财政的构建迫切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逻辑,以“财政民主、财政正义和财政公平与效益为基本价值取向和理念追求,以静态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为基本前提,以有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严密的法治监督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实践路径,从而最为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建设。本文的研究思路,首先从法治财政背后的法理切入,系统的研究法治财政的基础理论,包括法治理论、公共选择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和国家治理理论,并将法治作为研究财政的主要范式,并指出,法治、法治体系是研究法治财政的主要理论和方法。其次,运用中外法治财政比较方法,对中西方法治财政模式进行比较,发现中国财政的举国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的优越性所在,特别是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面前,我国再次向世界证明了中国财政举国体制的优越性。再次,本文根据法治的标准和要求,从法治审视的视角提出我国法治财政在事权财权划分以及立法、执法、法治监督领域存在的问题。最后,基于上述问题关切,文章分别通过内在事权财权关系和外在法治体系视角对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进行探索,提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为基础、财力与事权相均衡为补充”的实践路径,以及建立和健全法治财政体系的优化路径。关于法治财政的法理阐释与定位。从法治财政的理论基础切入,以公共选择理论、国家治理理论、财政分权理论、现代法治理论作为法治财政学理研究的学理背景和理论基础;进而推进法治财政的理论阐释:对法治财政的概念与特征,法治财政的价值目标和法理基础作论述。针对何为法治财政这个问题,法治财政的外延和构成,不仅包括完备的财政立法、规范的财政执法和严密的财政监督,而且也包括国家治理宏观维度下的财政规范运行的理想状态。建立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就是依法规范权力的运行,而限制权力首当其冲的是限制财权。法治财政的核心要义在于依法规范财权和保障公民权利,其本质在于对政府财政权的约束。法治财政是良法善治在财政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以正义、公平、效益为价值目标,以财政法定、财政民主、财政平等为基本原则,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根本宗旨,由公民参与制定的,建立在一系列严格的法治规范基础上,通过制定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实现财政规范运行、法律有效监督的财政治理状态。与传统财政相比,法治财政具有法定性、公共性、民主性、体系性和动态性特征。法治财政的价值理念集中体现在财政正义、财政公平和财政效益理念;相应的,法治财政的基本原则有财政法定原则、财政民主原则和财政平等原则。法治财政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部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是依法治国的切入口,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财政只有通过法治的系统保障,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离不开财政法治化,法治财政要求财政权力要受法律的约束,同时也通过财政行为的规范约束政府行政行为边界。关于中外法治财政比较研究。在把握法治财政的概念、本质属性、核心理念、价值目标和基本原则基础上,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分别从微观和宏观层面,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模式与域外典型国家法治财政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西方国家的法治财政模式建立在私有制的、多党制领导下的议会制的、强调分权与制衡与程序正义理论基础之上,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财政模式是公有制为基础、共产党领导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举国体制,强调“和合文化”和实质正义,这决定了我国财政法治化只能独立自主的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财政道路,可以学习借鉴西方国家注重分权制衡和程序正义的法治财政建设经验,而决不能照搬复制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法治模式。关于法治财政发展进程及其法治审视。从我国财政法治化发展的进程出发,回顾我国财政法治化发展的源流,我国法治财政建设经历了建设的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全面推进阶段,并梳理了法治财政内在架构——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的规范化演进即经历了计划体制下集中型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确立与调整(1950-1979)、以“包干”为特征的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关系(1979-1993)、分税分级的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关系(1994年到至今)三个阶段。运用纵向历时性的方法和法治审视的视角,从财政体制、财政权力配置、财政收入和支出四个方面,详细分析目前我国财政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力图以问题为导向,为法治财政的构建提供努力的目标方向。一是财政体制法治化方面,突出表现为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在制度层面缺少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政府间事权与财权不匹配,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二是在财政权力配置法律规定方面,表现为各级人大的预算审批、监督权不充分、准预算部门权力过大、预算缺乏监督和制约机制等;三是财政收入法治化方面,立法层级低,税收执法防范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税收司法方面“行政复议”前置限制权利救济,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不完善;四是财政支出法治化水平低,表现为财政支出统领性法律的缺失,部分财政支出法律内容重复和冲突,财政支出考核相对机械化,财政支出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关于事权财权关系视角研究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作为法治财政的内在架构,事权财权的划分分离以及相互统一是法治财政建设的前提,研究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首先得研究事权财权关系。根据事权财权相匹配原则要求,应当优先明确事权,根据事权来配置财权。因此,控权与维权目标共存的法治财政,需要通过政府间事权财权的配置、政府财政行为模式的规范、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以事权确定财权,通过财权控制事权,形成以控制权力为过程、以维护公民权利为追求、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法治财政治理方式。根据法治财政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的要求,文章认为事权与财权的统一须在法治财政体制框架内实现,这种保障应体现在宪法、财政法的规范中。为解决当前事权财权不对称的问题,文章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对贵州财政管理实践进行研究,不难看出,在现有国情下,以事权划分为起点的法治财政构建,应在明确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础上,厘清各级政府支出责任,赋予相应财权。以事权定财权,实现“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通过财政事权作为突破点,以地方政府财政事权为导向确定财权,并通过转移支付调剂财力,使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实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财力与事权相均衡”,构建事权、财权与财力相统一的事权财权规范关系。以《政府间财政关系法》立法和《预算法》再次修订为核心构建我国事权财权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探索出符合实际地、渐进地法治财政实践路径。关于法治体系视角研究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法治财政的构建,既需要从内在视角实现事权与财权关系的优化配置,又需要静态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和动态财政法治运行机制的保障。从法治体系视角,立足于财政立法、财政执法、财政监督和财政法治保障四个层面研究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解决当前法治财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的完善,需要以“元规则”为指引,以权威性的法律为保障,加强重点领域的财政立法,强化人大的财政立法主导权,制定财政基本法,充实财政税收主干法律规范,并注重提高法律法规的质量。法治财政在执法领域的实践,应该严格落实财政法律,恪守法治底线,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规范政府财政行为,建立政府责任清单,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法治财政的构建和财政权力的规范运行离不开财政监督的保障,法治财政监督体系的健全,一是需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监督主体,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的主体作用,同时需要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二是转变财政监督理念,由以效率为导向转变为以结果为导向的全过程绩效财政监督;三是实施全口径财政监督体系,将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活动都应当纳入监督范畴;四是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财政基础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打造数据铁笼,实时动态监控财政运行。最后,作为法治财政的重要子系统,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能够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组织保障和物质基础。
邓晓露[7](2020)在《国地税合并后基层纳税服务优化研究 ——以四川省P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纳税服务在税收征管流程中处于基础地位,并贯穿于整个税收工作的始终。2018年国地税合并后,随着税收政策的更新和服务范围的扩大,对我国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P县国地税合并于2018年初着手进行,并于同年10月合并结束,实现了整合服务窗口、发展电子办税、充实人才队伍等目标。但合并后该县的纳税服务工作也出现了征收期大厅拥堵、纳税人意见增多、纳税人满意度排名下滑等情况。基于此,笔者选取了四川省P县税务局作为研究对象,以新公共服务理论、社会认同理论、税收遵从理论等为理论基础,从纳税服务、国地税合并这两个核心概念切入,主要运用问卷调查法对该县纳税服务工作现状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获得的调查数据,发现国地税合并后P县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本文研究结果表明,国地税合并后,由于税收政策变化过于频繁、信息化建设支撑不足、税收宣传未与时俱进、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社会协同合作缺失等原因,造成了该县纳税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业务知识水平不足、网上办税系统运行不畅、税收宣传方式单一、办税流程不合理、纳税服务力量薄弱等问题,与达到纳税人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借鉴国内外先进纳税服务经验,本文认为,要从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服务方式、完善绩效考核、推进社会协作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推动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以提升基层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质量。
徐赟[8](2019)在《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增强统筹保障能力和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既是政府履行好公共管理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淮安市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过程中,一直十分注重规范和创新非税收入管理,自2005年开出了全省第一张《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来,做出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使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一跃处于全省前列的优势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由于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非税收入管理面广量大,淮安市非税收入规范管理和日常运行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各项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本次研究立足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现状,基于公共管理和公共财政的基础理论知识,总结了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做法,剖析了目前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实践分析法与理论分析法相结合、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相综合,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并提出解决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对策建议,为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机制提供借鉴和参考。
王晓婷[9](2019)在《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政府非税收入由于其相对税收而言具有相对灵活性、不稳定性等特点,正逐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据重要地位,成为地方政府扩大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加大地方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投入力度的有效途径。虽然近年来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改革方面的研究比较多,但因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水平不同而导致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改革的深度、广度不同,政府非税收入仍然没有像税收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套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因政府非税收入与笔者的工作息息相关,本文即选取政府非税收入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经验总结等方法对已有的政府非税收入理论知识进行了总结归纳,以海南省、儋州市为例研究分析其在2011-2018年度期间政府非税收入现状及管理情况,深层次剖析政府非税收入在征缴管理、预算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并结合国内外的优秀做法,提炼出了优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四项具体对策:一是规范征缴管理;二是规范财政票据管理;三是强化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四是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系统信息化进程。虽然本文的研究内容已有诸多前辈重复反复研究过,但本文在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出现的问题基础上,结合当前海南建设自由贸易区(港)的大背景,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这对本文而言也算是一处创新。
周强[10](2019)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央地财政关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宏大的命题,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法治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又是一个全新的命题,它将时代发展对党的执政能力、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凝练到一个规范的体系中。治理现代化有两层含义:一是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二是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现代化又有三个内在要求:一是政策科学化,二是政策民主化,三是执政法治化。治理现代化最终将体现为“人”的现代化。本文探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央地财政关系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财税制度是国家政权基石。十八届三中全会把财税体制改革放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位置。央地财政关系是财政制度的核心,它同国家结构密不可分,单一制国家和复合制国家对应不同的央地财政关系,财政权力的集中程度各有不同,各有优劣。当今世界的趋势是不同国家结构下的央地财政关系有趋同的倾向,即原先财政集权的国家逐渐分权,原先分权的财政联邦制国家的中央政府财权有扩大趋势。在我国,对于“集权与分权”的思考长期存在着模糊而二元对立的思考。本文在分析“集权-分权”背后原因的基础上提出适度分权的思路。20世纪70年代,由蒂伯特、马斯格雷夫、布坎南等学者开创形成了经典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随着公共选择理论兴起,在结合了经济全球化和大批发展中国家及转型国家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新一代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其中包括用来描述解释中国经验的多种“中国式财政联邦主义”。本文认为中国式联邦主义有其合理性,但也有部分特性只具有过渡期特征。本文梳理了中国从古至今的央地财政关系,认为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先秦分封建土的契约领主制(准财政邦联制),二是秦至晚清的中央集权-郡县制,三是从民国开始形成的现代国家财政制度。在中国历史的大部分阶段,存在“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央地财政关系困局。本文论述了分析央地财政关系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如国家结构理论、财政联邦制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及转移支付效应理论等。借用这些理论,本文全面分析了我国当代央地财政关系的现状。包括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联邦制、我国现行的财政分权体系、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分析了央地财政关系中尚存在的问题,包括财权事权界定不清、财政自主权的二元结构、分税制及转移支付制度的不足。第四章重点讨论了财政集权与分权背后的考量因素,用人民的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函数可有效界定最优的“集权-分权”程度与范围,进而避免“治乱循环”的窠臼。在已有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包含人事任命权重的财政分权指标,再运用现有最优财政分权度方法,可以更接近对全社会发展最有利的财政分权程度。对于中央政府提出的“分档分类分区域”确定中央分担比例的事权财权划分方案,本文提出了按“人均实际获得公共服务”为指标,按国家基准进行与各省逐个确定中央分担比例的改进方案。本文对现有分税制的负面效应进行了总结,并且对宏观税负进行了测量,对国际上提出的税收痛苦指数进行了修正。用OLS面板回归模型,对我国过去20年中央-省级转移支付制度的实际效应进行测算。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中央对省一级转移支付对当地经济增长的影响;二是中央对省一级转移支付对当地人均收入的影响。实证分析表明,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各省经济增长效应不显着,对人均收入提高效果显着,对不发达地区人均所得提高的效应要大于对发达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对人均所得的提高效应比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明显。此结果也为精准扶贫提供了佐证和思路。第五章选取了七个国家分析其央地财政关系,其中涵盖了发达国家(英、美、德、法、日)、发展中国家(俄罗斯、印度)、东方儒家文化国家(日本)、转型国家(俄罗斯)、人口大国(印度)等。在五个发达国家中,各自因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央地财政关系又各有侧重。英国有着悠久的地方分权历史,美国有标准的现代财政联邦主义,法国是发达国家中单一制国家的代表,德国因其历史原因,呈现一种高度合作的财政联邦制,日本在高度财政集权的框架下实践着清晰的央地财政分权。这些国际经验表明,央地财政关系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套方案,而必须是结合本国政治传统和历史文化因地制宜的设计。第六章对我国的央地财政关系改革提出了对策建议。
二、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完善财政收入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四川省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完善财政收入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四川省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印度政府债务的演进、风险及可持续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背景及问题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5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技术路线 |
1.5.3 研究方法 |
1.6 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政府债务的内涵、特征、分类与功能 |
2.1.1 政府债务的内涵 |
2.1.2 政府债务的特征 |
2.1.3 政府债务的类型 |
2.1.4 政府债务的功能 |
2.2 政府债务与财政的关系 |
2.2.1 政府债务的形成机理 |
2.2.2 政府债务与财政的关系以及“财政疲劳”理论 |
2.3 政府债务的经济效应 |
2.3.1 政府债务有害论 |
2.3.2 政府债务中性论 |
2.3.3 政府债务有益论 |
2.3.4 政府债务的非线性效应论 |
2.4 政府债务风险理论 |
2.4.1 政府支出扩张及预算约束理论 |
2.4.2 债务危机风险 |
2.4.3 政府债务风险的评估 |
2.5 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理论 |
2.5.1 政府债务可持续的内涵 |
2.5.2 政府跨期预算约束理论 |
2.5.3 一般均衡条件下政府债务跨期预算理论 |
2.5.4 政府债务可持续性测度 |
2.5.5 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影响因素 |
2.6 文献综述 |
2.6.1 政府债务理论沿革综述 |
2.6.2 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理论研究综述 |
2.6.3 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实证研究综述 |
2.6.4 印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研究综述 |
2.6.5 文献评析 |
2.7 核心概念界定 |
2.7.1 财政赤字 |
2.7.2 赤字财政政策 |
2.7.3 经常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
2.7.4 发展性支出与非发展性支出 |
2.8 本章小结 |
第3章 印度财政体制及债务管理制度的变迁 |
3.1 印度国家治理体系 |
3.1.1 宪法及政治体制 |
3.1.2 国家权力三权分治 |
3.2 印度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 |
3.2.1 央、地事权划分 |
3.2.2 央、地财政支出责任划分 |
3.2.3 央、地税收权力划分 |
3.3 财政收支运行状况 |
3.3.1 央、地财政收入情况 |
3.3.2 央、地政府财政支出状况 |
3.3.3 财政盈余/赤字及债务状况 |
3.4 印度政府债务管理 |
3.4.1 政府债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
3.4.2 政府债务管理的目标 |
3.4.3 印度国债市场的演变 |
3.4.4 《财政责任与预算管理法(2003)》 |
3.5 莫迪政府财税改革 |
3.5.1 财税改革背景 |
3.5.2 财税改革目标 |
3.5.3 财税政策及改革措施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印度政府债务、演变趋势及风险描述性分析 |
4.1 印度政府内债及其演变趋势与特征 |
4.1.1 印度政府内债的规模分析 |
4.1.2 印度政府内债的结构分析 |
4.2 印度政府外债及其演变趋势与特征 |
4.2.1 印度政府外债规模分析 |
4.2.2 印度政府对外债务结构分析 |
4.3 印度政府债务风险分析 |
4.3.1 印度内债风险分析 |
4.3.2 印度外债风险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印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测度与分析 |
5.1 理论框架、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
5.1.1 理论分析框架 |
5.1.2 政府内债可持续性测度方法 |
5.1.3 政府外债可持续性测度方法 |
5.1.4 数据来源与处理 |
5.2 印度政府内债可持续性测度与分析 |
5.2.1 印度政府内债可持续性测度 |
5.2.2 印度政府内债可持续性分析 |
5.2.3 印度政府内债可持续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
5.3 印度政府外债可持续性测度与分析 |
5.3.1 印度政府外债可持续性测度 |
5.3.2 印度政府外债可持续性分析 |
5.3.3 印度政府外债可持续性影响因素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印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实证分析 |
6.1 “财政疲劳”及政府债务上限问题研究 |
6.1.1 “财政疲劳”与政府债务可持续 |
6.1.2 基于“财政疲劳”理论的债务上限问题研究 |
6.2 研究模型构建 |
6.2.1 理论模型构建与推导 |
6.2.2 实证模型构建及标准设定 |
6.3 印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检验 |
6.3.1 变量、样本与数据说明 |
6.3.2 检验结果及分析 |
6.3.3 政府债务上限测度 |
6.4 印度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影响因子识别 |
6.4.1 研究情境设计 |
6.4.2 影响因子识别与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主要结论与启示 |
7.1 主要结论 |
7.1.1 财权和事权分权趋势明显但监管力度加大 |
7.1.2 债务扩张导致其风险放大但态势总体可控 |
7.1.3 债务规模和资金效率共同作用债务可持续性 |
7.1.4 宏观经济变量与债务可持续性的关联 |
7.2 对中国的几点启示或建议 |
7.2.1 加强财政支出和赤字管理 |
7.2.2 防范政府债务因经济下滑而出现较大风险 |
7.2.3 推动金融和债务管理改革 |
7.2.4 在印度的中资企业应主要防范和规避政治风险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2)中国企业税费负担相关法律的国际比较与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本文的研究背景 |
二、本文的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本文研究思路及创新 |
一、本文研究思路 |
二、本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企业税费负担适度的相关理论依据 |
第一节 税费负担的概念及特征 |
一、税费负担的概念 |
二、税费负担的特征 |
第二节 企业税费负担的分类 |
一、企业税收负担的分类 |
二、企业非税负担的分类 |
第三节 企业税费负担适度的理论依据 |
一、供给学派适度减税理论 |
二、收入分配正义理论 |
三、企业创新激励理论 |
四、企业纳税人权利保障理论 |
第三章 中国企业税费负担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增值税制设计不健全 |
一、增值税多档税率有违税收中性 |
二、增值税税收抵扣机制不完善 |
三、增值税优惠措施对企业缺乏引导作用 |
四、现行增值税纳税人分类模式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 |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税制设计不科学 |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较高 |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形式单一 |
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可操作性差 |
第三节 企业非税负担不合理 |
一、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缺乏法律依据 |
二、政府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过大 |
三、企业非税缴费成本高 |
第四章 国外企业税费结构法律设计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企业增值税立法经验 |
一、简单的增值税税率结构 |
二、成熟的增值税抵扣制度 |
三、合理的增值税税收优惠制度 |
四、适当的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标准 |
第二节 国外企业所得税立法的经验 |
一、适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 |
二、宽泛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范围 |
三、规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 |
第三节 国外政府涉企非税收入立法的经验 |
一、完善的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立法 |
二、适当的政府财政对非税收入依存度 |
三、简单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 |
第四节 国外企业税费结构法律设计对我国的启示 |
一、国外的增值税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二、国外的企业所得税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三、国外的企业税费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加强我国企业税费负担立法的几点建议 |
第一节 加快增值税立法的进程 |
一、简化并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 |
二、完善增值税税收抵扣机制 |
三、发挥增值税优惠措施对企业的引导作用 |
四、简化增值税纳税人划分标准 |
第二节 适时修改我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一、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
二、设立多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形式 |
三、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度 |
第三节 大幅降低我国涉企非税收入 |
一、提高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的立法层级 |
二、适当降低非税收入占财政的比重 |
三、完善涉企非税收入的征管程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资料(含译着)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三)其它 |
二、外文资料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淮安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及难点 |
2 非税收入相关概念和理论 |
2.1 非税收入的概念 |
2.2 非税收入的分类 |
2.3 非税收入的特征 |
2.4 非税收入的理论依据 |
3 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现状 |
3.1 非税收入规模情况 |
3.2 非税收入结构情况 |
3.3 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做法 |
4 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4.2 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 其他省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
5.1 其他省市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 |
5.2 国内非税收入管理的启示 |
6 完善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的建议 |
6.1 健全非税收入法规体系 |
6.2 深化行政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 |
6.3 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 |
6.4 强化非税收入督查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2 政府非税收入概述 |
2.1 政府非税收入界定 |
2.2 公共财政相关理论 |
2.3 政府非税收入的发展历程 |
2.4 政府非税收入的职能作用 |
3 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现状 |
3.1 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规模与结构 |
3.2 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展情况及成效 |
4 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
4.2 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 非税收入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
5.1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概况 |
5.2 国外非税收入的管理经验 |
5.3 国外非税收入管理经验的启示 |
6 完善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的建议 |
6.1 完善灌南县非税收入管理的对策 |
6.2 同步推进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配套改革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的研究 |
二、关于教育费附加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创新点与不足 |
一、论文创新点 |
二、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教育费附加制度的哲学合理性分析 |
一、合理性基本理论 |
二、教育费附加制度满足一般制度的合理性要求 |
第二节 教育设置专项资金的原因分析 |
一、人力资本理论视角 |
二、公共财政理论视角 |
三、不确定性理论视角 |
第三节 政府教育筹资方式选择及专用性分析 |
一、政府教育筹资方式的选择:税收收入还是非税收入 |
二、教育费附加支出的专用性讨论 |
第三章 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的发展变迁 |
第一节 教育费附加制度的法治历程 |
一、教育费附加制度的财经法规 |
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教育法律法规 |
第二节 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制度初探阶段(1984年至1989年) |
二、第一次制度变迁(1990年至2005年) |
三、第二次制度变迁(2006年至今) |
第三节 教育费附加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与基本特征 |
一、教育费附加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 |
二、教育费附加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 |
第四章 中国教育费附加实施效果评价 |
第一节 中国教育费附加的现状分析 |
一、教育费附加的总量分析 |
二、教育费附加的结构分析 |
三、教育费附加收入的波动性测度及原因分析 |
第二节 中国教育费附加实施效果评价 |
一、研究设计 |
二、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五章 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的现存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教育费附加制度的现存问题 |
一、制度运行角度:法律基础薄弱,使用和征收边界不够清晰 |
二、预算角度:管理各环节存在诸多问题 |
三、区域均衡角度:教育费附加收入存在较大差异 |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制度现存问题的深层原因 |
一、教育费附加制度现存问题的深层原因分析 |
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改革方向 |
第六章 教育税制度的国际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各国教育税制度概况 |
一、各国教育筹资模式 |
二、各国教育税概况 |
第二节 典型国家的教育税实践 |
一、韩国教育税 |
二、美国教育税 |
三、印度教育税 |
第三节 共性与启示 |
第七章 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的改革优化 |
第一节 教育费附加制度改革方案比较及总体设想 |
一、方案比较 |
二、总体设想 |
第二节 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的改革方向:教育税 |
一、教育税开征的背景 |
二、教育税方案设计 |
三、教育税收入预测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博士攻读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6)法治财政的法理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缘起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与学术评述 |
三、研究的方法与论文布局 |
四、本文的创新尝试 |
第一章 法治财政的法理阐释与定位 |
第一节 法治财政的理论基础 |
一、法治理论 |
二、公共选择理论 |
三、财政分权理论 |
四、国家治理理论 |
第二节 法治财政的概念和特征 |
一、法治财政的概念 |
二、法治财政的特征 |
第三节 法治财政的价值确立:目标与原则 |
一、法治财政的价值目标 |
二、法治财政的基本原则 |
小结 |
第二章 中外法治财政比较研究 |
第一节 中外财政收入法治化比较研究 |
一、我国财政收入法律体系 |
二、域外典型国家财政收入法律体系 |
三、比较研究与经验总结 |
第二节 中外财政支出法治化比较研究 |
一、我国财政支出法律体系 |
二、域外典型国家财政支出法律体系 |
三、比较研究与经验总结 |
第三节 中外财政体制法治化比较研究 |
一、我国财政体制的法律规定 |
二、域外典型国家财政体制的法律规定 |
三、比较研究与经验总结 |
第四节 中外法治财政模式比较研究 |
一、我国的法治财政模式 |
二、西方国家的法治财政模式 |
三、西方国家法治模式经验借鉴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法治财政发展进程及其法治审视 |
第一节 我国法治财政发展历程 |
一、法治财政的起步阶段 |
二、法治财政的发展阶段 |
三、法治财政全面推进阶段 |
第二节 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的历史进程 |
一、计划体制下“集中型”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 |
二、“包干制”的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 |
三、分税分级的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 |
第三节 我国法治财政建设的法治审视 |
一、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的法治化考察 |
二、财政权力配置法治化审视 |
三、财政收入法治化水平审视 |
四、财政支出领域的法治检视 |
小结 |
第四章 法治财政实践路径(上)——事权财权关系视角 |
第一节 以事权划分为起点的法治财政构建 |
一、事权划分的依据 |
二、财政职能与事权划分 |
三、事权划分的路径构建 |
第二节 事权、财权与财力相统一的法治财政构建 |
一、事权、财权与财力的逻辑联系 |
二、事权、财权与财力划分存在的问题 |
三、事权、财权与财力相统一的优化路径 |
第三节 个案分析:贵州省事权与财权的划分样态与启示 |
一、贵州省事权财权划分基本情况 |
二、事权财权划分存在的问题 |
三、贵州省推进法治财政的实践及成效 |
四、贵州实践对优化法治财政路径的启示 |
小结 |
第五章 法治财政实践路径(下)——法治体系视角 |
第一节 法治财政在立法领域的实践路径 |
一、强化全国人大的财政权力 |
二、税收立法的改革与完善 |
三、推进财政支出法律建设 |
第二节 法治财政在执法领域的实践路径 |
一、规范财政行政执法 |
二、强化税收执法规范 |
三、严格执行财政支出法律 |
第三节 法治财政在法律监督中的实践路径 |
一、多元多层次财政监督主体的构建 |
二、构建以结果为导向的全过程绩效财政监督 |
三、全口径财政监督体系的构建 |
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 |
第四节 法治财政保障体系构建 |
一、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二、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7)国地税合并后基层纳税服务优化研究 ——以四川省P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简评 |
三、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和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一)国地税合并 |
(二)纳税服务 |
二、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社会认同理论 |
(三)税收遵从理论 |
第三章 P县纳税服务基本情况 |
一、P县县情及纳税主体的基本概况 |
(一)P县县情 |
(二)P县纳税主体情况 |
二、P县纳税服务基本情况 |
(一)机构设置情况 |
(二)纳税服务窗口设置情况 |
(三)纳税服务人才队伍情况 |
三、P县纳税服务调查问卷分析 |
(一)调查背景 |
(二)问卷调查实施过程 |
(三)调查问卷统计分析 |
四、P县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P县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
(二)P县纳税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四章 国内外纳税服务基本经验及启示 |
一、国内实践案例经验 |
(一)浙江省国税局:税收助力影视业畅行“一带一路” |
(二)上海市税务局:启用首个智慧办税服务厅 |
(三)广东省税务局:招募“纳税服务体验师” |
二、国外实践案例经验 |
(一)韩国:注重从个人需求出发进行引导和管理 |
(二)加拿大:视纳税人为顾客 |
(三)日本:健全的税理士制度 |
三、相关经验启示 |
第五章 P县纳税服务优化策略 |
一、强化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团队 |
(一)消除人员隔阂,增强队伍凝聚力 |
(二)提升业务水平,培养专业化人才 |
(三)完善外聘人员管理,激发服务热情 |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办税体验 |
(一)强化技术支持,维护系统稳定 |
(二)拓宽网络平台,完善办税功能 |
(三)充实信息队伍,提升专业能力 |
三、优化服务方式,贴近纳税人需求 |
(一)丰富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 |
(二)重视针对性宣传,满足个性需求 |
(三)大力推广12366,提升咨询质效 |
四、完善绩效考核,打造科学评价体系 |
(一)科学设置指标,优化工作导向 |
(二)引入外界评价,提升评价客观性 |
(三)强化结果运用,激发工作热情 |
五、推进社会化协作,发挥社会综治效用 |
(一)加强政府合作,打造共治新格局 |
(二)引入社会力量,建立社会合作机制 |
(三)规范中介行业,鼓励社会化发展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及难点 |
2 非税收入相关概念和理论 |
2.1 非税收入的概念 |
2.2 非税收入的演进历程 |
2.3 非税收入的理论依据 |
3 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的现状 |
3.1 非税收入规模情况 |
3.2 非税收入结构情况 |
3.3 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做法 |
4 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非税收入制度建设相对缺失 |
4.2 非税收入征管方式较为落后 |
4.3 财政票据管理流程不够规范 |
4.4 非税信息技术水平能力不足 |
4.5 财政监督评价机制尚未健全 |
5 国内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
5.1 国外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
5.2 国内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
6 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对策建议 |
6.1 健全非税收入政策制度体系 |
6.2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运行机制 |
6.3 创新非税收入信息技术应用 |
6.4 完善非税收入监督评价机制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采集 |
(9)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实证研究法 |
1.4.3 经验总结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1.6 存在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 |
2.1.2 政府非税收入的特点 |
2.1.3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概念 |
2.2 政府非税收入的职能作用 |
2.2.1 提供(准)公共物品的职能 |
2.2.2 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 |
2.2.3 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职能 |
2.3 理论基础 |
2.3.1 公共财政理论 |
2.3.2 制度变迁理论 |
2.3.3 公共物品理论 |
2.3.4 负外部性理论 |
3 海南省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现状 |
3.1 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现状 |
3.1.1 政府非税收入概念及范围 |
3.1.2 政府非税收入基本情况 |
3.1.3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
3.1.4 政府非税收入总体情况小结 |
3.2 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现状 |
3.2.1 政府非税收入基本情况 |
3.2.2 政府非税收入结构分析 |
3.3 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
3.3.1 政府非税收入法制建设情况 |
3.3.2 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管理情况 |
3.3.3 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情况 |
3.3.4 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情况 |
3.3.5 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情况 |
3.4 本章小结 |
4 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国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普遍问题 |
4.2 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
4.2.1 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环节薄弱 |
4.2.2 预算管理缺位 |
4.2.3 财政体制改革不彻底 |
4.2.4 票据管理不规范 |
4.2.5 监督检查缺位 |
4.2.6 信息化水平低 |
4.3 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
4.3.1 缺乏完整统一的法律规章制度 |
4.3.2 分税制财政体制导致对政府非税收入的过度依赖 |
4.3.3 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组织队伍力量薄弱 |
4.3.4 缺乏严密规范的监督控制机制 |
4.3.5 政府非税收入信息系统平台有待完善 |
5 优化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目标及对策 |
5.1 国内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
5.1.1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 |
5.1.2 国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 |
5.1.3 国内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经验对儋州市的启示 |
5.2 优化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目标及可行性分析 |
5.2.1 优化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目标 |
5.2.2 建立目标的必要性和实现目标的可行性分析 |
5.3 优化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对策 |
5.3.1 规范征缴管理 |
5.3.2 规范财政票据管理 |
5.3.3 强化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 |
5.3.4 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系统信息化进程 |
6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央地财政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采用的研究方法 |
1.3.1 文献分析法 |
1.3.2 比较归纳法 |
1.3.3 规范分析法 |
1.3.4 实证分析法 |
1.4 研究内容和论文整体结构图 |
1.5 创新点与不足 |
第2章 基本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国家治理 |
2.1.2 央地财政关系 |
2.1.3 财政分权 |
2.2 国家结构理论 |
2.2.1 两种类型的国家结构与权力分配 |
2.2.2 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异同 |
2.2.3 集权与分权的比较 |
2.3 财政联邦制理论 |
2.3.1 分权制衡理论 |
2.3.2 “AMS视角”的财政联邦制理论 |
2.3.3 第二代财政联邦制理论 |
2.4 公共选择理论 |
2.4.1 财政集权下的公共福利损失 |
2.4.2 财政分权下公共产品提供不足 |
2.5 委托-代理理论 |
2.6 转移支付效应理论 |
第3章 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建国后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历程与评价 |
3.2 我国央地财政关系现状 |
3.2.1 中国当代财政分权现状 |
3.2.2 财政分权与政治集权的二元体制 |
3.2.3 财政单一制的三种模式 |
3.2.4 碎片化权威和事实联邦主义 |
3.2.5 分税制现状与国地税合作 |
3.2.6 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现状 |
3.3 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存在问题分析 |
3.3.1 财权事权及支出责任界定不清 |
3.3.2 央地财政关系中民主化程度不足 |
3.3.3 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缺乏,地区差异扩大 |
3.3.4 政府层级过多,税种规范划分难度大 |
3.3.5 转移支付制度缺乏科学性 |
第4章 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分析与实证 |
4.1 中国式财政分权与“集权-分权”底线的思考 |
4.2 财政分权度的衡量方法 |
4.2.1 包含人事任命权重的财政分权度衡量方法 |
4.2.2 最优财政分权度的衡量 |
4.2.3 事权财权划分效果评价方法 |
4.2.4 事权财权匹配度指标 |
4.2.5 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下中央分担比例的改进方案 |
4.3 分税制、宏观税负与税收痛苦指数 |
4.4 我国转移支付效应的实证分析 |
4.4.1 央-地转移支付对各省经济增长的影响 |
4.4.1.1 模型设计与变量选取 |
4.4.1.2 描述性统计与计量分析 |
4.4.1.3 建立回归模型 |
4.4.1.4 实证分析及结论 |
4.4.2 央-地转移支付对各省人均收入的影响 |
4.4.2.1 数据选取与描述 |
4.4.2.2 建立模型 |
4.4.2.3 分析与结论 |
第5章 央地财政关系的国际借鉴 |
5.1 现代国家央地财政关系的几种模式 |
5.2 英国的央地财政关系 |
5.2.1 英国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2.2 英国央地政府税权划分 |
5.2.3 英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2.4 英国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3 美国的央地财政关系 |
5.3.1 美国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3.2 美国央地政府税权划分 |
5.3.3 美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3.4 美国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4 俄罗斯的央地财政关系 |
5.4.1 俄罗斯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4.2 俄罗斯央地政府税收划分 |
5.4.3 俄罗斯联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4.4 俄罗斯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5 德国的央地财政关系 |
5.5.1 德国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5.2 德国央地政府税权划分 |
5.5.3 德国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
5.5.4 德国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6 法国的央地财政关系 |
5.6.1 法国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6.2 法国央地政府税收划分 |
5.6.3 法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6.4 法国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7 日本的央地财政关系 |
5.7.1 日本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7.2 日本央地税收划分 |
5.7.3 日本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7.4 日本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8 印度的央地财政关系 |
5.8.1 印度央地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5.8.2 印度央地政府税收划分 |
5.8.3 印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5.8.4 印度央地财政关系评价 |
5.9 国际央地财政关系总结与借鉴 |
第6章 中国央地财政关系改革建议 |
6.1 完善央地财权事权划分,破解财权二元结构 |
6.2 加快财政民主化法治化进程 |
6.3 完善分税制,增加地方主体税种 |
6.4 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6.5 加强“基层反馈”和主观偏好表达 |
参考文献 |
在学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四、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完善财政收入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四川省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印度政府债务的演进、风险及可持续性研究[D]. 蒲诗璐. 四川大学, 2021(12)
- [2]中国企业税费负担相关法律的国际比较与借鉴[D]. 梁宝丹.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3]淮安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 丁以娣.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4]灌南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 宋明君.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5]中国教育费附加制度研究[D]. 张淑娟.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0
- [6]法治财政的法理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D]. 刘元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
- [7]国地税合并后基层纳税服务优化研究 ——以四川省P县为例[D]. 邓晓露. 西华师范大学, 2020(01)
- [8]淮安市非税收入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徐赟. 中国矿业大学, 2019(04)
- [9]儋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研究[D]. 王晓婷. 海南大学, 2019(05)
- [10]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央地财政关系[D]. 周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