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滥诉规制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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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小论文)怎么写
  1. 答:就用下边论文的格式
    [摘要]
    [关键词]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二、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分析
    三、我国行政主体在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四、我国行政主体的改革设想

    [参考文献]
    [1] 江永清.《行政处罚》.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35-51页
    [2] 江永清.《行政处罚法适用手册》.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灶消:63-82页
    [3] 徐继敏.《行政处罚法的理论与实务》.法律出版社,1996年纯液:109-133页
    [4] 马怀德.《中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26-48页
    [5] 皮纯协.《行政处罚法原理与运作》.科学普及出版社,1996年:94-107页
    [6] 应松年、马怀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隐裤知学习辅导》.人民出版社,1996年:94-106页
    [7]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年:92-117页
    [8] 雷新华.《论依法行政与行政监督》载《行政法研究》.2001年,第7期:29页
    [9] 庞京城.《论行政监督》载《海南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32-34页
    [10] 石东坡 《论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完善》载《云南行政学院报》.2001年,第1期:45-46页
    [致谢]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刘春萍老师的精心指导,刘老师从开题的论证直到最后论文的撰写都给予了特别细致、耐心的指导,使本人得以顺利的完成此论文。在次,我对刘老师在次论文撰写期间给予的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问:如何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 答:当事人应做好下列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1、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
    2、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3、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
    4、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
    5、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等。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伏毁拆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余灶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缺枣审理。
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1. 答:(野腔1)市公安局是被告。
    因禅脊枯为它变更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乙是对变更后的裁决不服。
    (2)县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和市公安贺洞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均享有管辖权。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与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题目是:“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那么,答案是:
    可以,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除列举了八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外,还有一条兜底性的条款“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此案件不属于不可诉行为,具有可诉性。
  2. 答:(1)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都可以是被告 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告县公安局
    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告市公裤敏安局
    (2)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和复消岁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谁先收到就谁先胡桥枝处理
    (3)看不懂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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